1.要认清世情
从国际上看,民族宗教问题仍然是当今世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一个民族问题普遍存在、民族关系错综复杂、民族因素具有广泛影响的世界。由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而引起的种族骚乱、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层出不穷,造成许多国家和地区政局不稳、经济衰退。民族宗教问题已成为当今世界动荡不安的重要根源,也是影响当今世界及未来国际社会的重要因素。总体上看,当今世界民族宗教问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世界民族宗教问题政治化倾向更为显著。尽管世界民族宗教问题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在当前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国家主权、领土等问题联系日益紧密,其政治化倾向更为显著,尤其是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使问题更加复杂,突出表现为以谋求独立为主要目标的民族分离运动兴起,通过各种手段谋求政治地位甚至取得政权已越来越成为世界上一些民族主义势力的目标。二是西方插手他国民族宗教问题明显增多。西方国家为了自己的全球政治、经济利益及推行霸权主义主张,越来越多地插手他国民族宗教问题,加剧了原有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程度。一些国家的民族分裂势力积极谋求与国外分裂势力的联合和西方国家的支持,使国内民族矛盾国际化,谋求国际的支持和干预,以达到自己的分裂目的。三是民族宗教矛盾和冲突的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当今世界,一些民族宗教势力在谋求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或要求民族自决乃至独立的过程中,由于运用政治手段难以奏效,这些民族宗教势力中的极端主义者越来越多地借助了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他们或者组织武装力量公开抗衡,或者通过各种暴力恐怖活动进行干扰和破坏,借以达到民族分离或自治的目的,或增加政治谈判的筹码。暴力恐怖活动日益成为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势力用来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也被其视为是促使本国民族宗教问题国际化的“有效途径”。
战后世界爆发的武装冲突每年约24至30起,其中一半以上是由民族宗教矛盾引发和扩大的。世界民族宗教问题之所以在当前不断走向尖锐化,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从总体上来说,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族宗教问题的爆发是历史上民族宗教矛盾长期积聚的结果;二是冷战格局瓦解释放了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被抑制的民族宗教矛盾;三是一些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失误是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产生的内在原因;四是经济发展不平衡与贫困状况的日益恶化是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五是西方霸权主义推行所谓的“民主化”浪潮是一些国家和地区民族宗教矛盾产生的外部因素;六是全球化进程加剧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宗教民族主义情绪。民族宗教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面临的一大现实难题,它对全球的稳定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也是影响整个和平与发展国际环境的危险因素。民族宗教矛盾冲突此起彼伏,严重破坏了国际战略格局的稳定,加剧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局势动荡和紧张;民族宗教问题的普遍激化,严重阻碍了有关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地区合作也形成挑战;民族宗教问题已成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干涉他国内政的重要借口。作为民宗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更趋复杂。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等三股极端势力抬头,严重干扰了人类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正常发展。我们必须深入研究当今世界的民族宗教问题,认清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
2.要认清国情
中国的国情决定,中国的宗教问题,主要是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我国有近20个少数民族几乎是全民族信仰某一宗教。宗教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深远影响,再加之往往和民族问题的交织性和一些宗教的国际性,使我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成为今天中国各民族共建和谐社会必须更加重视的问题。当前,我国少数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届领导人更进一步明确强调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同志指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涉及全局的大问题。”同志强调:“促进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贾庆林同志指出,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二是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与“国际性”。由于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是全民信教,而且我国许多少数民族都处于边疆地区、不发达地区,使我国民族宗教问题与其他民族问题经常交织在一起。这使得我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更趋复杂化。同时,在我国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中,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都涉及到国际性问题。这既是我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中的“国际性”特点,也更是我国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复杂性”体现。
一些民族分离主义分子以宗教为掩护,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宗教成了分离分子进行思想渗透的工具。尤其是一些西方国家敌对势力为达到对我国“分化”的目的,以“宗教”、“人权”等为工具,企业破坏我国统一。所谓“藏独”、“缰独”就是表现。宗教问题的政治化、民族问题的国际化,使我国少数民族宗教更显复杂。认识到这种“复杂性”“国际性”特点,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的重要性。三是民族宗教问题中的“交融性”。宗教与民族虽是两个不同概念,但二者之间又表现出极大的交融性。尤其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由于许多少数民族全民信仰某一种宗教,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受到宗教的影响和感染,致使他们的民族意识、民族感情与宗教意识、宗教感情交织在一起。宗教使一个民族具有凝聚力,而民族又使宗教具有生命力。这种交融性也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宗教问题的一个重要特点。同时,民族宗教问题上还存在着民族因素、宗教因素与贫困因素和边境因素的交融性,因此,使民族宗教问题处理既具有政治意义,又具有经济意义,还具有国防意义。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民族宗教工作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突出表现为少数民族人员从中西部集聚地向东部散居地流动呈快速上升趋势,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已成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重点,信教群众发展较快,国外宗教文化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扩大等。针对民族宗教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民宗干部必须要始终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思想,予以高度重视。
3.要认清市情
从泰兴市来看,我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教俱全,全市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213处,爱国宗教团体17个,宗教教职人员1400多人,信教群众超过30万,其中更包含外国信众,各方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因此,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各宗教和睦相处,建设和谐泰州,宗教工作者可谓任重道远。我们要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坚决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使宗教领域的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政策得到确立和调整。既不得在自身的行政行为中损害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又不能在维护宗教界权益的时候损害社会其他方面的利益。同时要努力认识宗教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因势利导去推进宗教的和谐化。
二、着眼于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本领,提高三种“力”
1.要提高学习能力
做民族宗教工作“切不可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民族宗教政策性、敏感性强,不懂得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懂得民族宗教办事程序和流程,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不断获取时展的新知识、新政策、新法律,不断了解世界民族宗教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各国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方法,深刻了解中外历史上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经验和教训,切实掌握当代我国民族宗教的现状和政策。要从时展、世界格局、历史经验、国情国策、科学规律出发对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理论思维,不断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力求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要重视学习。把学习作为政治责任、作为第一需要,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善于学习。把学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学习民族宗教工作专业技能、学习各种新知识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拓展学习内容,做到博采众长、厚积薄发,使自己成为民族宗教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提高学习能力,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努力提高学习效果,把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把零散经验综合为系统经验,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努力探索民宗工作基本规律,从纷繁复杂的工作头绪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正确认识和把握宗教的文化性,从文化泰州建设中学习经验和做法,创造性地确立文化宗教的发展战略。
2.要提高引领能力
总书记指出:“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是一支庞大队伍,发挥的好,可以为我们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发挥不好,可能就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拌脚石和干扰器。因此,学会做好思想工作,对民族宗教干部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思想工作要平时做,经常做,反复做,对可预见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早预防,早引导,早解决,否则,就会积小成大,积少成多,积重难返。个别宗教活动场所之所以矛盾问题不断,就是最好的例证。只有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工作做好了,认识提高了,才会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前,我们要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主动地做好引导工作。近年来,我市民宗局以宗教场所为平台,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深化模范创建,三项创建层层递进,有机联系,在更高的层面确保了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定、团结与和谐。作为民宗干部,要善于协调各方利益,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创新体制,创新载体,创新内容,提升引导水平,以掌控各种复杂局面,切实保障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和谐与长治久安。
3.要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是检验民族宗教干部是否具备科学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民族宗教领域里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如宗教教产遗留问题,大多是因为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而贻误战机,留下不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善于发现矛盾问题的苗头,在萌芽状态就彻底予以解决,绝不能把矛盾问题上交;对长期存在的矛盾问题,要千方百计寻找最佳时机灵活果断解决,绝不能久拖不决。作为民族宗教干部,为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对当地的民族宗教问题,一定要耳听八面,眼观四方,态度积极果断,真正做到愿管,会管,敢管,善管,通过自己的积极作为,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不断巩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经济发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着眼于促进民团结宗教和睦,念好三字经
1.要念好“服务经”
民宗干部要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倍加珍惜当前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努力提升为少数民族同胞服务的本领,在为少数民族服务中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要政策宣传到位。利用各种渠道、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通过座谈会、图片展等形式,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家喻户晓。二要热情服务到位。针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员来大中城市务工、创业、经商过程中存在的不了解市场需求、不了解有关政策规定等情况,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主动上门服务,通过组织他们学习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等形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使他们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从而创造一个和谐的城市民族宗教环境。特别是要主动与工商、税务、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协调,为少数民族商户做好政策咨询、证照办理、从业指导等服务,减低就业门槛,提供政策优惠,为少数民族家庭解决就业问题,扎实推动农村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奔小康。三要关心帮助到位。不断创新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推动民族工作向社区拓展延伸,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民族工作中近、快、熟的优势,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2.要念好“管理经”
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当前,要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管理工作的突破口,在对待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宗教教产、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管理、农村少数民族脱贫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做到善于筹划,善于协调,善于统合,善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