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活所依赖的大自然,是不以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在智慧蒙昧的时代,人类只能顺从于自然,屈服于自然。人类在生活实践中发现大自然存在巨大的未知领域,它有着无比的造化,可以任意主宰人类。于是人们就神化大自然,崇拜大自然。对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飞禽走兽、土石草木,无不敬仰,在原始人类的认知中万物皆有灵性,它们是世界的主宰,而人类只能依附于神灵。这就如费尔巴哈在《宗教本质》中所说的那样“对于自然的依赖感,再加上那种把自然看成一个任意作为的、有人格的实体的想法,就是献祭这一自然宗教的基本行为的基础。”1
具体来说,人类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认识到自身的发展与大自然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自然而然产生了理解自然现象的要求和愿望。同时,也有了祈求通过自然力减轻人类威胁的幻想。特别是处于采集和渔猎比较发达的原始时代,人们对自然现象的过程有了一定的认识。但由于当时人类改造自然的手段低劣,生产活动的范围狭小,生活条件的简陋,加上被时代所局限的认识,所以人们对于大自然虽有企图控制和战胜的心愿,但又存在强烈的依赖和恐惧情绪,因而对于自然物和自然力只能是虚幻的、神秘化的认识,从而才开始有了自然宗教的观念,随之又出现了简单的崇拜仪式。关于仪式的内容,郭于华在《仪式与社会变迁》一书中有着精彩的论述,笔者在这里就不加以展开了,接下来就直接进入主题——“竜”。
“竜”为壮族地区各村寨之保护神,每年都要举行大规模的集体祭祀活动。民国《广南县志稿本》第五册中就有明确的记载。
壮族自古以来就与森林共存,他们在选择村址时,必须依山傍水,在树林环抱的地方,这是依据壮族的古训“有山才有水,有水才有粮”而做的。他们崇拜山林,以林中大树作为村寨的保护树,俗称“竜树”,在“竜树”周围的森林称为“竜林”,“竜林”覆盖的山坡被叫做“竜山”,山里禁止大小便、丢秽物和置葬,竜林不许任何人砍伐。“竜”中长流的清泉,是壮家人从事稻作生产的首要条件;他们按照“竜”中的物候变化进行播种、收割、贮藏等农事活动。
竜林忌妇女和外寨人进入,忌大小便,严禁砍伐和入内扫叶积肥或焚烧。祭期一般在农历三月,早者在正月底,迟的在农历五月初。祭品有牛、羊、猪、鸡及用面蒿和各种植物颜料拌糯米做成的红、绿、紫、蓝、黄等彩色的竜粑。每年轮流由几户人家组织祭祀,按户收取祭品和经费开支。祭时,各户由一名男子参加,由寨老带到竜林,将猪、鸡、羊等宰杀,向竜树祭献。献完毕,在祭地聚餐或将宰杀的猪、鸡、羊肉平分到户。有时村寨要求把所带去的祭品包括宰杀的鸡、猪、羊肉吃尽,吃不完就地抛弃,不能带回家中。
广南县之壮族祭竜比较独特。这天,村寨的男人们老老小小挑着锅头碗盏、酒、饭、佐料等,聚到“者”(竜山)上,共同分享用来祭祀“者”的大肥猪。杀猪不用水除毛,杀死后未除毛就先掏出五脏六腑,然后用稀泥糊满猪身,以旺火烧烤,至泥焦皮香而成。这种做法,据说意在告诉诸神,一年忙种已临,却仍然天旱水枯,就连用来宰杀肥猪祭祀的水都非常困难,故请诸神帮助,为人解除旱灾之困。
除祭祀外,利用众人聚会的机会,老人常常想青年人讲述民族根源、家族历史,磋商本村内之公益活动和制定村规民约。祭祀的目的一般而言,是为祈求神灵保佑人丁平安、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因各地之自然环境不同,在旱情容易发生的地区求雨目的强。在雨水充沛的地区,则另有他求。如师宗县五龙水寨于农历五月第一个属鼠日祭竜,其目的是祈求庄稼长得好,不受病虫鸟兽害。
师宗沙人于农历二月头一个属猪的日子祭槽子神。师宗县高良乡设里寨沙人称祭槽子神为“根岗姆东”。祭坛设在村旁的“竜赛本”的两株大树脚,树名“梅老”(花香树)。“梅老”代表槽子神,祭台用高桌。1949年以前献祭用黄牛,后用黑猪代替,还献公鸡一只,酒、饭各八碗。猪头、全鸡用树叶相托,不能用碗和盘盛。大桌四角栓青树枝,白布相围。“梅林”代表本境土地神,祭台用矮桌,用猪肉数斤,公鸡一只,酒饭各四碗。布摩致词大意是:祈求“根岗姆东”神保护庄稼不受病虫、雀害,不被水淹,不被冰雹打,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参加祭祀者限于男性。凡妇女、带孝、着汉装、着花衣者禁止入内。祭祀时须着青蓝色民族服装,否则“根岗姆东”神不会领受祭品。2
壮族祭“竜”,当为传统宗教信仰,属于自然崇拜。即壮族先民对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山林的神话与崇拜,他们从物质和精神的功利需要去树立并膜拜“竜”神,是为了要从“竜”神那里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寄托,以增强自己对未来生产和生活的信心,这体现了先民生存的需要。他们并非空洞地为拜神而拜神,而是为了粮食丰收、生意发财、祛病强身、人畜安康,即为了获得自己今生的幸福,也为了求得子孙后代的平安。在壮人心目中,“竜”灵是神圣的,它对人们有巨大的约束力和长久的吸引力,可以说这是“以神教人”的方式,是一种神灵化、超凡俗的、超时代的教育形式,壮族将其累世相传,说明他们需要以这种教育形式来弥补自身世俗教育的时空局限,来满足自己生存发展的愿望。此外,对“竜”的崇拜还具有宣泄情感、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储存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作用。可以说:神圣的理念早造就了壮乡美丽的风光。
参考文献:
[1]费尔巴哈.《宗教本质》[M]《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三联书店,1962:460
[2]杨宗亮.《壮族文化史》[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9:107-108
[3]何正廷.《壮族的“竜”崇拜及其“天人合一”的生态文化》[J].文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报,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