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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丁·路德宗教改革思想

2015-06-19 15:0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背景:基于自由的追索

  路德宗教改革的历史背景,可从三个层面来加以考察。政治上,罗马教廷以教皇为中心,实行封建式的中央集权。教会有权力创制和修改法律文献并决定教区的规划。经济上,教会对农民进行公开的残酷剥削,在教会土地上劳作的农民受到什一税和高利贷的盘剥。最后,教会支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与精神生活。这一时期基督徒们不再自然的从内心直接感受上帝的召唤,而是在教会里才可得以被召唤。当然,外在环境仅提供了一种路德改革的现实衬托,其改革是围绕着一个核心的议题展开的,那就是对自由的追索,在外在奴役之下的内在自由如何得以实现。因此,首先着眼于基督徒的自由探查。

  (一)基督徒的自由

  斯多葛派将浑然一体的人的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两分,肯定了人内心世界的自由。基督教在此基础上将人的内心世界划分为上帝的领地,赋予其命运,从而将人们内在世界的自由视为人类最高目标。相对斯多葛派获得自由的方式即通过自我的超脱而言,基督教则是要求有上帝的召唤。因此,斯多葛派是消极的生活观,不能导出天国和尘世鲜明的对立。斯多葛派的自由仅仅是少数知识分子所享有的,而基督教倡导的自由则是所有的教徒都可获得。黑格尔曾说过:“东方从古到今知道只有‘一个’是自由的;希腊罗马世界知道‘有些’是自由的;日耳曼世界知道‘全体’是自由的。”[1]从“有些”到“全体”的转变主要是基督教带来的。

  (二)内心自由与外在奴役

  在基督教早期的使徒时代,耶稣的门徒们都是被召唤去“传道”,这是一种人性的被召唤。随着基督教在西方完成了严密组织体系的构建,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基督教会成为人们受洗的场所,上帝召唤人也必须在教会中才得以实现。路德认为这是基督教世界属灵和属世阶层的混淆颠倒。教会通过从世俗权利那里争取自由,以防世俗权利对基督教会的侵夺,保证教会控制权,从而窒息信徒的自由。H.J.繆乐在论述西方自由传统时指出:“在西方历史的大部分时期,正统教会并没有为争取自由而斗争。相反,它迫害犹太人、异教徒,基本上,只要它有权力,它就否定良心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打击非正统的科学理论和思想解放的代言人。”[2]由此看来,信徒们受到教会的束缚甚至精神上的奴役。

  二、 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思想

  (一)勿需中介的“人人皆祭司”思想

  路德建议通过法令来反对奢侈浪费,因此他建立的教会被成为“廉俭教会”。路德认为,任何基督徒只要经大家同意,都可以主持圣礼,均能生效。让每一个基督徒确知:“我们都是祭司,我们彼此没有分别,即是说,我们对圣道和一切圣礼都是平等的人。”他认为一个人的灵魂获救只须靠个人虔诚的信仰,根本不需要什么教会的繁琐仪式。由此分析,每一个基督徒通过和耶稣基督的联合,不用任何的形式,所有的基督徒都是祭司。

  普遍祭司权的另一含义是彻底批判教士阶层的特权。一方面可以使教会得到监督,防止教会的贪婪和腐败。另一方面这可以避免信徒对教会的运作产生神秘性获得更多上帝的恩典。可以说,所有的基督徒人人皆祭司,任何信徒都是平等的。

  (二)如何称义:个体“信”的至上价值确立

  路德从《圣经》诉求精神的自由,形成因信称义命题的基本内涵:灵魂得到拯救的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不在于本人自己善行所积下的功德,而在于上帝的恩典和人对上帝的笃诚信仰。

  路德“因信称义”主要是个人内在的精神转变,但不否认精神的转变所带来的外在生活的改变。获救感必然表现为获救的历史进程,表现为正常的生活方式,历史功绩等外在事件。然而,这些外在事件能够成为获救的标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由信仰带来的生活态度的转变而引起;第二,它们是个人积极主动参与生活的结果。只要符合条件,生活中正当的手艺、职业都是善功。相反,墨守陈规的祈祷、守斋等活动不一定是善功。路德指出,教徒要获救,只要自己内心真诚信仰上帝就行了。

  (三)“属于上帝的国”与“属于世界的国”的二分思想

  路德认为:“我们必须将亚当的子孙分为两类,第一类属于上帝的国,第二类属于世界的国,凡属于上帝的国的人,是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因为基督是上帝的君王。”[3]

  论到“属灵的国度”,路德认为其中没有刀剑,只有上帝的话语,人可以藉此为善和称义。对于那些不信上帝话语的人,必须接受世俗政权的统治,并受到刀剑的支配。当然,这也是上帝设立世俗政府的目的:维护秩序,惩罚邪恶。因为没有政府或者政府不受尊重的地方,就没有和平;没有和平就没有人能保障生命或任何东西。只有强权、偷盗、抢掠、暴力和不法。

  虽然如此,路德并未忽略 “上帝的国”和“世界的国”两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属世政府对外在的制度和秩序等方面的维持有利,甚至属世政府还可以调停教会里的纷争;另一方面,教会也应该起到社会良心的作用,提醒和帮助属世政府合理运用法律和刀剑,以维护创造的秩序。简言之,“两个国度”教义中的双方,即“上帝的国”和“世界的国”之间的关系就是:“相连而不相混,分辨而不分割”。

  三、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意义

  (一)路德思想的影响

  路德“因信称义”说,汲取了原始基督教的宗教精髓并加入了时代内容,其影响是巨大的。首先:“因信称义”说动摇了教皇的无上权威,甚至否定了教会的重要性。其次,宗教改革在客观上结束了天主教内部的统一,使新教与天主教、东正教成为基督教中的并立派别,结束了罗马教廷至高无上的统治。更重要的是,它克服了中世纪基督教在天国与人间的二元对立,和谐的统一了基督教的宗教理想与平凡的现实生活。

  其因信称义说,更多的来自于其内心的宗教体验以及对中世纪晚期经院主义神学的怀疑和批判,其目 的是为了人或他自身的得救。因此,他的学说有着极强的神秘主义色彩。无可否认,他的学说一经形成,就带有一些创造性的新思想新观念,并昭示着未来。

  (二)重构属灵世界与属世世界

  路德所处的时代,教会为了维护其统治,把教会的神职人员看作“属灵阶层”,把国家的官员和一般教徒看作“属世阶层”,认为前者高于后者。路德认为神职人员和国家官吏、一般教徒在等级地位上是平等的,俗人和僧侣也一样,都是属灵阶层。因此他试图将世俗劳动神圣化,重构这个被颠倒的世界。路德将中世纪的基督教会整体被上帝召唤恢复到了基督教早期的个人被召唤思想,摒弃了其轻视尘世的倾向,从而发展成为一种全新的神学观,并在此表达出了所有基督教派的中心教义,即反对天主教会的修道主义,而是通过在尘世中旅行各种世俗义务获得上帝的喜悦。

  路德的神学思想肯定了人的地位和作用,将人的个性体现于信仰之中,这是人文主义在宗教领域的具体实现。可以看出,路德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入世倾向。将基督教的拯救付诸于尘世的活动,打破了教会对拯救的垄断,客观上有利于民族国家和近代社会的发展。路德的神学观倡导的积极入世精神已经预示了近代社会的曙光。

  参考文献:

  [1]黑格尔:《历史哲学》,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110-111页.

  [2]Herbert J. Muller, Freedom in the Western World, From the Dark Ages to the Rise of Democracy, Parper & Row. Publishers , 1963, p.5.

  [3]马丁·路德《论俗世的权力》,徐庆誉、汤清译《路德选集》上册(香港:基督教辅侨,1957),第4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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