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清除外国在华宗教势力,有特定背景和必然性。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按照党中央决策,浙江各级政府在对受外国势力控制和影响的天主教、基督教團体及其办的事业做调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和接管,从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方面中止了它们对外国的依附,揭露和驱逐了帝国主义分子,建立新的爱国宗教组织,适当处理外国教会在华财产,从而清除了在浙外国宗教势力。这一斗争体现了新中国对宗教主权的维护,推动了浙江天主教、基督教事业走向独立自办,也成为浙江推进社会整合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新中国;浙江;外国宗教势力;主权
中图分类号:K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20)13-0075-05
新中国成立后,要彻底肃清帝国主义在华的势力,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新国家。而在旧中国长期的修改、废除不平等条约过程中,列强在华宗教方面的特权均未被取消,这成为新中国彻底清除列强在华特权的任务之一。迄今为止,学界对此的探讨尚不充分。建国伊始,天主教、基督教在浙江势力较强、影响较大。本文考察浙江清除外国天主教、基督教势力的过程,以从一个侧面认识新中国全面实现独立自主的重大意义。
一、调查与应对:初始期的宗教政策
鸦片战争后,外国在华逐步获得传教和建立教堂特权,培植了强大的宗教势力,设立教会学校、医院、救济等机构,为传教活动服务,将宗教特权扩至文教卫生领域。浙江是近代外国天主教、基督教传入较早、传播较广、影响较深的地区之一。建国初期,根据浙江各级政府调查,外国宗教势力主要呈如下状况:
一是系统比较复杂,组织分散。基督教、天主教各成系统、派系多。外国基督教会设立差会,派遣传教士来华。在浙基督教有9个差会:美国教会有中华基督教会(即南、北长老会)、浙沪浸礼仪会、基础浸礼会、复临安息日会、卫理公会,英国教会有中华圣公会、内地会,及加拿大五旬节圣洁会。天主教有杭州教区、宁波教区,分别负责杭嘉湖、宁绍温等地教务。各教会事业分别经营,无统一管理。如教会所办的救济机关分两种:一种专门收容弃婴、孤女及残疾老人,负责人为法籍修女,每年经费主要是罗马育婴总会津贴。另一种是儿童福利机构,经费源于美国政府的津贴,通过上海基督教世界服务委员会、美华儿童福利会、全国天主教福利委员会等机构汇结各儿童院。[1]又如绍兴有17个团体接受外国津贴,其中6个宗教团体(4个基督教的,1个天主教的,1个基督教办的明道圣经学校),从事传教并附属救济、学校、医药机构;5个救济机构附属于天主教与基督教,主要收容孤女寡妇孤老、寄托小孩等;6所学校从事教育。[2]这也表明了政府加强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二是活动历史悠久,事业庞大。鸦片战争前,天主教、基督教都已有计划地传入浙江。天主教传教士以法国最多,其次为意大利、匈牙利、波兰、加拿大等国。他们控制教务,直属罗马教会领导。解放前夕,浙江天主教徒有9.4万余人。浙江的外国基督教传教差会派别多,还办有教会团体两个(男、女青年会)、训练机构5个(杭州中国神学院、杭州圣经学校、宁波三一神学院、华东圣经学院和温州浙东神学院),影响和控制着教堂1714所、教徒27万余人。宗教组织办的文教卫生救济机关规模较大。如教会学校有大、中、小学校近百所,其中美国教会资助的32所,英国教会资助的15所,英美教会合办的3所,法国教会办的12所,爱尔兰、瑞士、加拿大、意大利等国教会也办有学校。1951年在教会学校的学生占全省学生总数为:大学生占25%,中学生占9.8%,小学生占1.9%。[3]665教会办的救济机关规模也较大,所办医院的设备及规模亦居全省前列。就地区而言,杭州较集中,有教会办的学校19所,儿童院、幼稚园11所,教会医务院所9处,护士学校2所,社团40余处。[4]88它们对浙江近代化客观上有积极作用,但其经费、设备、人事、管理都由外国宗教组织提供和操纵,有明显的半殖民地性质。
三是人员相对较多,对抗性强。1950年12月底浙江全省登记有348名外侨,直接从事宗教活动的有172人,也有从事医务、教员等职业的,他们多在教会办的文教卫生救济机关中工作。这些外国人住在浙江41个市县,以杭州、温州、宁波、嘉兴等市为多。[5]705外籍人士在宗教团体中居于高位,垄断教义解释权,直接间接地影响和控制着宗教团体和其所办事业。因邻近外国控制中国宗教事业的中心上海、南京,浙江外国宗教势力的活动直接受沪、宁帝国主义分子指挥,对抗性强。如浙江解放前夕,藏在天主教中的外国间谍分子接受在南京的前梵蒂冈驻华公使黎培里指令,先由法籍主教戴安德于1948年8月15日在宁波市江北岸天主教堂成立第一个“圣母军”支会,并由英籍神甫华智伯等领导。到1950年10月,该组织依教区管辖范围,在温州、湖州、丽水、杭州、台州等地秘密建立“圣母军”组织。在宁波建有督察区团(即高级区团)1个;宁波、温州、湖州三地各建区团1个;在杭州、嘉兴、湖州、
宁波、绍兴、台州、温州、金华、兰溪、丽水等20多个县市建支团92个。[5]224一些地方天主教会自立革新运动迟缓,直接与帝国主义分子严密控制相关。
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指出:对于外国经济和文化事业,“可以让它们暂时存在,由我们加以监督和管制,以待我们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6]1434浙江按中央指示,对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和其所办事业,一般不禁止和没收。只要遵守政府法令,允许其活动和接受外国津贴。如12月省政府副主席沙文汉在全省私立中学工作会议上说:“我们决没因其是信仰宗教而歧视的。共同纲领里规定着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们赞成了,一定依此做。”对基督教“有耐心,等你们进步。我们决不口是心非的。”他希望各校对教会学校“一视同仁,不要歧视。”[7]111与会的私立中学,听了沙文汉“把私中这只船在大风浪中渡过去,不要使它沉掉”的话,“都增加了很大的信心与勇气”[8]。另据1950年不完全统计,全省各教会救济机关,接受的美国津贴、其他外国津贴数分别约为2.6、8.13亿元(旧币),而自己收入(包括房地租、生产及国内教徒捐助收入)约为2.96亿元(旧币)。
二、动因与变局:新中国的决策
新中国清除外国在华宗教势力,有特定背景。新中国肯定天主教、基督教在“社會上曾起了积极的作用”,其进步分子同情革命,有代表出席新政协;又指出:它们最大的问题是同帝国主义的关系。要办中国自己的教会,须肃清其内部的帝国主义影响与力量。[9]180中央关于天主教、基督教问题的指示指出:“我国的天主教、基督教一方面是宗教问题,另一方面在长时期中又被帝国主义用为对我国进行文化侵略的工具,其一部分组织又被帝国主义用为进行间谍活动的机关。”这是对它们性质的认定。目前,“应当不帮助他们的发展,并反对其中的帝国主义影响;同时坚持保护信教自由,并在其中扩大爱国主义的影响,使天主教、基督教由帝国主义的工具变为中国人自己的宗教事业。”[10]354-355因此,浙江清除外国宗教势力有其必然性。
首先,这是彻底废止帝国主义在浙特权的要求。20世纪20年代后,全国掀起反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要求收回传教权和教育权的运动,但自立运动一直在“洋教”压迫下,在浙天主教、基督教组织未摆脱外国控制。如1933年起,温州循道公会改由中国牧师任教区主席,主持会务,设各种委员会,而英籍传教士为各委员会当然委员,仍操纵教会。[11]351又如1928-1931年浙江的教会学校先后向政府备案,形式上归中国人办理,但教会影响仍很大。收回教育权“只是名义上的收回,校董会改组,中国籍的虽占三分之二,大抵开会不出席;即使有决议,如外人未曾出席,仍然可以将议案推翻。”[12]同样,教会医院、救济机关虽向政府登记注册,但仍操纵在外国势力手中。浙江解放后,外国宗教势力试图从经济来源、思想认识、人事管理上保留影响。英国教会给温州循道公会每年50%津贴,阻挠教会自养。[11]351法籍传教士办的杭州仁爱医院控制在外国嬷嬷手中,医师职员要求董事会洗革一切不合理规章制度,但阻力很大。[13]581抗战胜利后,在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办的宁波惠爱医院,美籍传教士施明德从上海救济总署获得经费,扩建了门诊室,此后他想方设法操纵该院。[14]173为维护中国宗教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自主权,政府亟需采取必要措施。
其次,这是巩固新的人民政权的要求。解放前后,外国宗教势力在浙积极布置“反对共产主义”的应变措施,推行于其资助的文教卫生救济机关和教徒的社会生活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在浙有长期统治的社会基础和较完备的统治机构,“善于运用落后的宗教封建迷信团体如天主教、耶稣教……等作掩护,并利用各种关系打入革命进步团体,进行各种反革命破坏活动。”[15]213如天主教杭州教区法籍总主教梅占魁组织“圣母军”,派人加入妇女会、农会、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破坏土地改革和社会改革事业。英国传教士办的甬江女中遵照外国差会“不受政治的影响,在训育上要有严密的组织”的意见,推行“导师制”,用严密监视的方法控制学生,使其不受“政治影响”[14]180。朝鲜战争发生后,美国利用在华宗教团体进行的破坏活动愈加活跃。如长期受教会影响的之江大学师生思想极混乱,校园中公开传播“美国之音”谣言。[16]97浙江天主教会内的帝国主义势力贯彻罗马教廷圣职部“反对共产主义”的命令,不准教徒参加抗美援朝爱国运动。1950年12月,天主教温州教区发生了阻挠全市抗美援朝游行和鼓动保禄小学学生撕毁爱国标语事件。这些事例说明新中国要及时制止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破坏活动。
再次,这是浙江宗教事业自身发展的要求。20世纪20年代以来,随着民族意识觉醒,收回国家主权的要求也在宗教、文化领域萌动。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天主教、基督教团体中的爱国者,要求将宗教事业变为中国人自办,实现自治、自养、自传。中国基督教人士1950年7月发出的《中国基督教在新中国建设中努力的途径》宣言和四川天主教徒11月发表的《自立革新运动宣言》,
在浙得到积极响应。如基督教温州教区于8月23日召开常委会议,主张坚决实行完全自养,拟订了立即自养、一年自养、三年自养、五年自养计划。各联区一致通过立即自养计划,城厢联区先行试点,证明完全可行。9月6日,遣走最后一批英国传教士,1951年1月1日宣布
本教区254处教会完全实行自养。1951年1月6日,在沪的原温州循道公会英籍牧师爱乐德向温州教区发英差会汇款电报,温州教区即复电:“本教区已自养,款决不要。”[17]470这就彻底斩断了与英国差会的关系。1月13日,温州市基督教“三自”革新委员会成立,温州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对全省有重大影响。
1950年11月,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在安理会的发言中,把美国在侵华过程中办的宗教组织及文教卫生事业都称为“中美人民友谊”。12月16日,美方冻结中国在美财产,对华实施经济禁运。美国以提供津贴与否来威胁在华宗教团体的政治立场,这坚定了新中国清除帝国主义势力的决策,也更激发了宗教界爱国人士独立自办的决心。12月29日,政务院通过《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条例》,要“把一百余年来美国帝国主义对中国人民的文化侵略,最后地、彻底地、永远地、全部地加以结束。”[10]447
三、推动与打击:清除行动的实施
“基督教、天主教的任何有效的革新运动,都不可能是教徒的自发运动,而只能在党和人民政府积极领导督促下发生和发展”[10]86。党和政府发挥领导作用,以爱国主义教育提高宗教界人士的觉悟,推动其开展革新,摆脱帝国主义影响和经济关系,孤立和打击帝国主义分子,使其交出领导权和管理权,这是浙江清除外国宗教势力斗争的重要经验。
一是党和政府直接推动宗教界人士觉醒。1951年1
月6日,杭州基督教及有关学校医院及救济福利等团体,通过关于拥护政务院的登记决定暨推行革新运动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的决议。天主教杭州总主教区26位爱国神甫发表宣言,号召浙江省与杭州市教徒响应自立革新运动。浙江要求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之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向政府登记。1月9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公告,本市上述机关团体应向政府登记,内容有所在地、单位名称、沿革、所属教会、职员数和国籍、董事会情况、经济来源,并报负责人自传履历材料。至3月初登记接受美国
津贴的有45个单位,及接受其他外国津贴的单位和天主堂等共103个。5月省政府设登记处。政府与宗教团体建立直接关系,进一步掌握了其与国外的联系。
二是中止了宗教团体对外国的依附。一方面,各级政府敦促宗教团体与外国断绝关系。按政务院《对于接受美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处理办法》,在浙各基督教教会及团体,与美国差会及大部分由美国经费支持的非美国的差会,立即断绝关系,在浙差会停止活动。美籍人士有反政府言行者撤职;有罪行者依法惩办;自愿离开者准离境;無反动言行的可续留,但不得任行政职务。外国差会如愿将在浙财产(不包括土地)捐给教会及团体,经政府审核,中国教会及团体得接受全部或一部,但此捐赠不得附条件。对天主教团体作类似处理。另一方面,接管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教卫生救济机关。1951年下半年到次年9月,全省接收了全部教会学校,计大学1所、中等职业学校8所、中小学91所。[3]667接收同性质医院诊所20家、救济机构27家。[5]230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政府立即接办、定期接办、改组行政领导、继续私人办理等措施处理;无论哪种形式,均不得接受美国的任何津贴;原外籍董事解职,外国人不得任行政职务;外籍教师和医院技术人员,除反动有据者应辞退外,其余留任。同时,建立宗教自立革新组织,如1951年杭州市基督教反美爱国工作委员会成立,1954年杭州市天主教友爱国会筹备委员会成立。开展拥护革新宣言签名活动,支援抗美援朝,订立爱国公约。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学习党的宗教政策,认识要从经济上、更要在思想上与美帝割断关系。同时,开展对掌握“治权”“神权”的帝国主义分子的群众性控诉。
因在浙存在的特殊地位和社会基础瓦解,外国宗教势力停止活动,其在华财产得到适当处理,外人离华。如1951年杭州天主教所属医院、诊所、育婴堂、中小学交政府接管,有外籍神甫2人、法籍主教1人、外籍修女7人回国。[18]459同年,宁波长老会与美国长老会总差会、宁波圣公会与英国圣公会差会、宁波循道公会与英国循道公会差会、宁波浸礼会与美国北浸礼会均中止联系,独立自办,文教卫生救济机关中的外籍人士离华。如1950年宁波浙东中学收到人民币500元(新币)补助,经全体教师讨论,该校将款退回,与英美教会断绝关系,英籍教师回国。[13]132又如1951年9月,宁波军管会接管天主教仁爱会办的仁慈堂、普济院,分别撤销外籍院长法籍修女施满德、意籍修女田玉亮职务,二人离华。外籍人士离浙时,教堂、住宅、基地、农田等教会财产大多由中国教会代管。外人在华无土地所有权,土地归国有。外国教会房产多由教徒捐献,转为中国教会团体产业,归教会所有。
三是一批严重干扰“三自”革新运动的帝国主义分子被揭露。前述的梅占魁派人打入“三自”革新委员会,企图操纵该组织。1951年春他从上海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带来大批宣传品,发到本省各地教堂,煽动教徒对抗政府;天主教宁波教区法籍主教戴安德阻挠教徒参加革新,刺探浙江沿海军事情报。1953年3月,天主教温州教区副主教苏希达赴沪见上海教区主教龚品梅,又赴甬晤戴安德。他召集永嘉、乐清、瑞安、平阳等县神甫,介绍沪、甬抵制革新作法,如建“教理小组”、培养“公教青年”、实行“三不主义”(不看报纸、不听爱国言论、不讲教内有帝国主义分子)。所以,必须对帝国主义分子开展斗争,注意证据确实,群众拥护,严格纪律。对天主教,响应全国驱逐黎培里、清除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及领导人的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驱逐帝国主义分子(当地首要分子,事先要掌握充分材料,必须请示批准后执行)。”[19]1951年11、12月,浙江各地军管会取缔“圣母军”,参加此组织的外籍人员不论任职与否,一律至公安机关办登记或退团手续。1952年,梅占魁、戴安德等10人被驱逐出境。
四是收回宗教和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国家主权。50年代中期,在浙外国宗教势力基本被清除。1955年杭州市天主教友爱国会成立,次年杭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各地新的爱国宗教组织诞生,表明浙江废除了半殖民地宗教的组织体制,结束了宗教被外国势力控制的历史。如天主教杭州、温州、宁波教区都先后自选自圣主教,全面走上独立道路。
四、结语
上述浙江清除外国宗教势力的过程中,尽管在区别对待帝国主义、宗教、宗教附属事业问题上有某些偏颇,但这一斗争有其必要和正义性。天主教、基督教由受帝国主义控制的侵略工具,变为中国教徒独立自办事业,走上了中国化的必由之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新中国走向全面独立自主的体现,也有利于推进社会治理,在对外开放条件下做好宗教工作,仍有启示意义。一是维护了国家的独立与主权。全面确立中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宗教活动须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团结统一,宗教人士须爱国爱教,这是国家主权教育的过程。教会学校师生认识到了“爱国与爱教不是矛盾的,信仰是自由的,爱国是天责,只有在独立的祖国内信教才能真正自由,因此爱教必须先爱国。”[20]宁波开展登记时,“与教会关系密切的,尤其是与美国教会关系密切的校长,对这次登记由于大张旗鼓镇反运动的影响,嘴巴上虽已满口拥护,而实际上是消极怠工,是企图分散匿报。”经过教育学习,认识到反帝非反宗教,“了解了教徒与非教徒必须团结,大家认明了应该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团结起来。”[21]救济福利界“认识了自己的责任和人民力量的伟大,加强了办好中国人民救济事业的信心……要把接受美帝国主义津贴的救济机关转变为中国人民自己办事业的转折点,也是他们一生事业的转折点。”
二是巩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宗教工作是今天我们抗美援朝中最现实问题之一(必须在军事、政治、经济以外在思想上、文化上肃清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影响,这是宗教工作的方向),今年主要以美帝为主,然而在二年内亦要肃清其他帝国主义影响,要求教徒群众在思想上站在人民立场,不受帝国主义影响。”[19]新中国清除了帝国主义势力,将天主教、基督教纳入国家正常管理范围,这有力配合了抗美援朝运动、土地改革运动、镇压反革命运动和社会改革事业。如1951年11月杭州军管会命令天主教组织“圣母军”立即解散,其成员须办理登记或退团手续,估计需7-10天。在强大压力下,其成员纷纷登记退团,天主教杭州教区法籍总主教梅占魁亦于第六天到市公安局外侨股登记,成员内部发生动摇、混乱,故5天即结束登记。[4]118湖州东吴附中校长陆士澄说:“过去在莫干山的时候,看到美国人都回去了,我还恨自己不是美国人”。学习教育使他改进了思想认识。在控诉大会上,他将过去爱如“珍宝”的美国驻华军委会所发护照当众撕毁。[22]
三是促进了宗教向与新社会相适应的方向发展。新中國对宗教团体,“一方面要求教徒在思想上站在人民立场,不受帝国主义影响;另一方面应把它作为一个思想信仰问题去领导,这是长期的思想斗争,但决不是排外(对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是友好的)。”[22]浙江天主教、基督教改变了外国势力控制下教派林立、彼此争斗局面,实现了“三自”爱国基础上的团结。天主教、基督教团体成员和有关师生、职员纠正了“超政治”思想和崇美、亲美、恐美思想,站到为人民服务立场上来,共同建设新中国,走上了既有利于社会进步又促进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服务道路。绍兴有的宗教团体起初恐惧政府处理,“也有的认为断绝外国津贴是要垮台了”,“有几个单位在第一次登记时有隐瞒房地产及物资的现象。”在教育活动中,这部分人的思想有极大转变。仁慈堂负责人阮安飞说:要坚决拒绝宁波教会间接的外国津贴,订出生产计划,实行自给。浙江军区十六伤兵医院拟使用圣公会房子,该单位负责人陈道民说:“前方军队英勇作战受伤是为人民,没有他们牺牲受伤,也没有我们今天的胜利。所以我们是理应让出的,给伤兵同志住。”
作者简介:程珂(1974—),男,汉族,浙江临安人,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