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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代我国宗教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3-12-06 15:5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宗教工作是我国统战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因此,如何做好新时代的宗教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时代;宗教;工作;


  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宗教不是人类社会与生俱来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种特殊历史现象,其自身有着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与演变规律。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


  一、宗教的作用


  宗教作用具有两重性的特点,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出于维护统治的需要,利用宗教来控制人民,让人们把改变现实的苦难寄托于虚幻的世界,宗教成为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宗教既可以用来维护现存社会秩序,也可以成为破坏原有社会秩序的工具。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两重性,具体体现在:


  第一,宗教在社会主义时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时期宗教自身面貌总体上是健康的、积极的。广大信教群众(包括宗教界人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力量;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宗教教义和宗教道德中的积极因素对鼓励广大信教群众追求良好的道德目标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为宗教发挥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创造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整体上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意志,为凝聚信教群众提供了条件,客观上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提供了社会环境。


  第二,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社会作用具有消极性,这主要是由宗教自身的消极性特别是宗教的工具性功能衍生出来的。从宗教产生之日起,各种政治势力就把宗教当作一种重要手段,或者以宗教的名义来推行自己的政治意图和战略,宗教往往成为社会各种势力争取和利用的对象,在当今世界上,宗教更是为各派政治和社会力量所加紧利用;宗教可以成为强大民族推行扩张的精神手段,也可以成为弱小民族反抗强权的精神旗帜,当狭隘民族主义与宗教极端主义相结合时,就有可能产生很大破坏力;国际敌对势力一直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对社会主义国家、对他们不喜欢的国家进行遏制和颠覆的重要手段。


  二、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信教的原因分析


  (一)贫穷会诉求于宗教,但信仰宗教更是温饱之后的精神需求。


  物质温饱解决了,精神温饱却不知何处安放。这种集体性的精神匮乏症状使我们虽然已经解决了衣食温饱,却不知道内心的“温饱”在哪里,这背后恰恰折射了中国正从物质消费时代进入到精神消费时代。然而,人们在物质极大丰富的时候,精神饥渴越来越凸显。中国用30多年就走了发达国家百年来走的路,顶在了全世界经济结构、意识形态变化的杠头上,贫富差距、阶层矛盾等问题一触即发,整个社会范围内也就出现了全面的焦虑。曾有学者对我国社会转型期人群心理压力情况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社会转型的变化与竞争、不确定性等压力源是形成焦虑的主要原因。这种现实状态就决定了一部分人将宗教信仰作为精神寄托。


  (二)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使人求助于冥冥之中神的力量


  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生老病死的未知等种种的不安定因素使人求助于宗教。一般来说,商人的迷信是因为他们的投资活动往往有较大的风险,他们的求神拜佛,以寄托现实的压力。贫苦落后农民、工人,祈求平安健康,是由于缺乏看病的经济能力。当官的人迷信,大都是做了亏心事,他们整天担心受怕,把神请到家,也是寄托和解脱精神压力。不少中国共产党员不顾党纪党规,大搞特搞迷信活动。政府大楼由于风水不好,屡遭搬迁的不在少数。对一个党员来说,如果迷信必然表现出精神上的委靡不振,就不可能有光辉的前途。对一个政党来说,如果迷信,精神不健康,就必然没有希望,必然退出历史舞台。


  三、正确对待和处理新时代的宗教工作


  (一)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我们党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宗教工作实践,最终形成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并在党的十七大上将其写入党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确立,保证了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定海神针”。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一个有机整体,必须完整理解,准确把握,综合运用。宗教信仰自由是前提,但是有一定“度”的自由,是在法治范围内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保障,是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关键是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独立自主自办是原则,是处理我国各宗教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但并不是要求宗教界“闭关锁国”,而是鼓励和支持符合这一原则基础上的对外交往。


  (二)要牢固树立和践行“导”的思想


  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要始终以“导”的态度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该保护的要保护好、该限制的要限制住、该打击的要打击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宗教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采取有效措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抵制达赖集团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破坏活动,打击境内外“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的暴力恐怖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必须正确对待信教群众


  如何正确对待信教群众,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他们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一个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重大课题。世界上的几大主要宗教,都有很多群众信仰。从这个意义上讲,正确对待宗教问题,也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所谓信教群众,是指那些信仰各种不同宗教的群众,他们是群众的一部分。信教群众是党同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必须团结和争取的对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宗教工作的经验和教训都说明了,宗教工作是夯实基础的民心工程,民心的向背决定了工作的成败。


  总之,我国尊重并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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