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资源得到了广泛的开发和利用。宗教文化作为人文旅游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广泛的开发利用。我国的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开发利用的空间广阔,开发潜力很大。但能否使我国丰富的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得到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关系到宗教文化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解决办法。
一、宗教文化与旅游的关系
宗教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思想、道德、观念、信仰的反映,它贯穿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⑴宗教和旅游自古就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从早期的宗教信徒们以朝觐为主要动机前往宗教圣地的旅游活动,发展到今天旅游者以饱览宗教山川、了解宗教文化、体验宗教氛围、祭拜祈祷以及学术探讨等目的而开展的多种综合性旅游活动。宗教文化作为一种独特的旅游资源,巳经对旅游者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以其特有的文化内涵、丰富的旅游产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宗教信徒和游客,开拓了巨大的旅游市场。全球每年有超过3彳乙人的旅游是以宗教为目的,这一市场每年的旅游收入超过180亿美元,宗教旅游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产业。大力开发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我国各地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人,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旅游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能够满足人们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从本质上说旅游其实是不同文化的交流。积极开展宗教文化旅游活动,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进行游览、朝觐和学术交流,而且宗教活动场所可以通过组织游客敬香、举办佛事法事、出售门票等途径增加经济收人。这样做既有利于宗教文化的传承、交流和发展,又能够为宗教寺庙修复完善及寺内景观的进一步开发提供资金保障,而寺内景观的进一步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又会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因此,加强对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既丰富了旅游产品,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又促进了宗教名胜古迹及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修复,加强了宗教文化的交流和研究。宗教与旅游结缘,宗教促成旅游,而旅游又推动了宗教的发展,宗教与旅游相互依赖又相互促进。
二、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
(一)宗教教义的哲理性
人类的哲学曾经在宗教的母腹中孕育发展,由于宗教与哲学的不解之缘,使宗教教义也因此具有浓厚的哲理色彩。宗教以净化人们的心灵为主旨,倡导与人为善,戒除恶念;主张以他人为重,把自尊同尊重他人结合起来,把自己的幸福同他人的幸福结合起来;劝诫人们要以德抱怨,做人要讲诚信,要诚实,要有责任感。这些美好的道德境界在宗教教义中都有明确的体现,作为一种劝人醒世的宗教信条。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一面,它所提倡的众生平等、讲诚信、有责任感、讲奉献及利他的精神,有利于现代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宗教建筑的艺术性
宗教建筑是众多宗教文化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追求一种强烈、神秘、庄重的气氛。宗教建筑物在构思、形式、结构等方面都充分体现这一基本要求,从而形成了宗教建筑的艺术特色。宗教建筑是特定历史时期科学的结晶,它代表了特定历史时期的建筑水平和艺术水平,对于传承建筑艺术、建筑科学技术都将起到深远的作用,能够满足旅游者的各种审美需求和精神需要,是古代建筑艺术的精华。
(三)宗教氛围的神秘性
宗教的实质是人们对超自然力量及其象征物所产生的不真实的幻想,是自然压力、社会压力和心理压力综合作用的结果。当人类对于自然界发生的自然现象和人类自身的生理现象不能正确理解的情况下,人们幻想有一种“神灵”可以帮助人们消灾解难。当人们处在逆境或遭受挫折时,当人们感到痛苦和无助时,人们会把情感寄托在“神灵”身上,通过各种形式来敬畏“神灵”。并且有些情况下,由于外部力量的影响使人们的现实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人们也会归结为“神灵”的庇佑,长此以往这些宗教活动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充满了种种神奇的色彩。人们在宗教活动过程中,也往往把这些神秘色彩融化进去。宗教活动形成的种种神秘气氛极大地满足了旅游者的猎奇心理,促使他们对各种宗教旅游活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四)宗教文化艺术的广泛性和深远性
宗教文化艺术涉及人类社会各个方面,为人类社会文化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厚重的基础。追溯人类发展的历程,人们能够发现几乎所有的文化形态都与宗教有着十分亲密的关系。不但直接标志着人类文明的哲学、科学、文学艺术、书法绘画、雕塑建筑等打上深刻的宗教印痕,而且作为各个时代上层建筑核心的政治制度、法律思想、道德规范等,也深受宗教的制约。至于宗教对各个民族的风俗民情、社会心理、文化特征的影响,就更加深远。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对人类文化乃至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独特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在未来的社会中仍将继续。
三、我国目前宗教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多头管理,责任不清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寺庙(尤其是景区内的寺庙)的管理较为复杂,涉及到的管理部门较多,有的甚至出现三四个部门共同管理的局面,责任不清。寺院应该是交由宗教界管理,但园林和旅游部门又代政府收取门票,在利益分割上矛盾突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景区寺庙与游客发生纠纷,游客不知道归哪一个部门管理,造成管理权限的混乱,由于景区寺庙归属宗教部门管理,宗教教职人员如果有违规行为,旅游部门也没有办法。然而,游客的投诉又往往投诉到旅游部门,旅游部门只能再去协调其他部门共同解决,而解决问题的效率又比较低,更多的情况下是游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影响到游客对宗教文化的情感。
(二)管理水平低,服务意识差
由于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权限划分不清,各部门之间主要精力倾注在利益分割上,长期以来忽视管理,随着游客的增加,对宗教文化的人为破坏和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如游客的乱刻乱画,对花草树木的过度践踏,现代化的服务设施的建设,人造垃圾等严重影响了景区环境和宗教文化庄严的氛围,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在许多宗教景点,宗教人员很少从事为游客讲解工作,更多的是从事发放经义、维护秩序、诵读经书、引导游客敬香祈祷等活动,服务意识差,这都将影响到宗教文化的长足发展。
(三)商业色彩浓,损害旅游者利益
近些年在社会商业化浪潮下,许多开放的寺院宫观内充满着浓烈的商业色彩,鳞次栉比的商铺,纷繁P旅游商品,热闹的买卖活动极大地影响了宗教场所的清净和神圣,特别是宗教场所出现的强拉或诱骗游客行为,使游客对宗教文化的兴趣越来越淡。如宗教场所高价烧香近些年来引起社会极大的反响,很多游客对这种欺诈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声讨。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出台意见,召开会议,要求以宗教文化资源为主要游览内容的旅游景区,加强燃香活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行为。但这种现象却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的势头,如果宗教场所继续无视这种行为的后果,那将导致人们对宗教文化情感上的背离,随着更多游客的觉醒这种行为产生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这对于宗教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四)寺庙香火兴旺,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烧香拜祭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近些年来,各个宗教寺庙香火越来越旺,尤其是一些着名的寺庙,更是烟雾弥漫,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极大。台湾的科研人员做了一个测试,结果证明,香烛不断的寺庙内,苯并芘(可导致肺癌)的含量比有人吸烟的房屋内高45倍,比没有室内燃烧源(如烧饭的烟火)的场所高118倍。另据香港理工大学科研部门的专家研究证实:化学香中的香精、染料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出大量的苯和甲醛,这二者都属强烈致癌物,被国家列为一类空气污染物,而其在燃烧时的毒性是常态挥发毒性的5-7倍。
(五)项目单一,游客参与性差
从现实来看,大多数游客主要是以欣赏游览宗教建筑,感受宗教文化氛围,了解宗教艺术,敬香祈福、抽签解签等旅游活动为主,宗教文化丰富的内涵没有得到很好的挖掘,特别是对游客具有启迪、慰藉、寄情等精神需要满足的宗教文化活动,真正能够使游客参与其中的活动内容有待进一步开发。
四、促进我国宗教旅游资源开发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宗教文化旅游管理体制,探索宗教旅游管理新模式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宗教场所必须改革现有的管理体制。各部门应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地方经济发展的全局利益出发,明确责任,加强协作,打破条块分割、资源管理分散、各自为战的传统模式。当地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査研究,充分吸取国内外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探讨适合不同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管理模式,加大管理力度,严肃治理宗教场所以各种名义借机向游客骗取钱财、欺诈游客现象,淡化各种商业行为。
(二)加强宗教旅游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人员素质
宗教文化旅游作为一种特殊的旅游产品,Xt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宗教旅游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宗教知识和历史文化知识,才能更好地为游客进行导游讲解,从而激发游客的兴趣。因此宗教场所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服务意识和宗教知识的培训。此外,旅游部门与宗教部门要搞好协作,尤其是对宗教文化内容的讲解,能否委托宗教人士为游客进行讲解,这种合作机制宗教场所也是可以探讨的,因为宗教人士对于宗教知识还是比较了解的。有条件的景区也可适当聘请就近大专院校、研究院所中熟悉宗教的专家、科研人员担任兼职导游,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宗教文化资源的吸引力。
(三)提高认识,加强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
宗教文化旅游资源是我国极其珍贵的人文旅游资源,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环境保护。针对游客的人为破坏和寺庙香火兴旺,给环境带来的严重污染,要加强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如游客的乱刻乱画,对花草树木的过度践踏,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提高游客的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看管;对寺庙香火造成的环境污染,考虑做一些净化处理。加强对宗教旅游资源的环境保护,既有利于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也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
(四)深层次、多视角加强宗教资源开发,丰富宗教旅游产品
目前大多数游客到宗教圣地所进行的旅游主要是以欣赏游览宗教建筑,感受宗教文化氛围,了解宗教艺术,敬香祈祷、抽签解签等“静态”旅游活动为主,而真正让游客比较感兴趣的参与性、体验性旅游活动内容没有充分挖掘出来,特别是对游客具有启迪、慰藉、寄情等精神需要满足的旅游活动。因此,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今后的重点应放在真正能够使游客参与其中的“动态”旅游活动上,坚持“动态旅游”和“静态旅游”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开发旅游者感兴趣的宗教礼仪、节庆活动、角色转换、参禅、食斋、放生等佛事活动,尤其是对佛教开光、方丈升座、传戒等特定佛事法会的旅游活动。这些内涵丰富的宗教旅游活动的开展,既增强了游客的参与性,又有助于宗教文化的传播和继承。
杨喜鹏(吉林工商学院旅游管理分院,吉林长春1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