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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原生宗教文化

2016-05-30 15:4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导言

  

  梅山文化,最具特色的内容,是鲜活存在于民间的原生宗教文化。冷水江市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编辑的《梅山蚩尤文化研究(一)、(二)、(三)》专辑和《上梅广阐宫傩事》呈现出来的信息,以及2009年夏天娄底市举办的《梅山文化座谈会》所展示的大量调査研究资料表明,梅山原生宗教文化具有丰富而深厚的内涵,其地方特色非常突出。尽管关于这种文化的全貌,笔者尚未有系统的认知,但鉴于多年关于黔湘渝交界地苗族原生宗教文化——巴狄(苗语:baddeib)的调查研究经验,认为它应该是孕育和承传这一民间文化的娄底地区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应当对其内涵进行多角度的科学研究。

  

  一、梅山原生宗教文化四个突出特点

  

  (一)突出的原生性。从文化的表现形式,到寓于各种活动形式的内容,不难看出,这种被称作师公、道士、梅山教的民间事巫祭神活动,核心内容是梅山地区独有的。比如说,其所制造并祭祀的神灵体系非常庞杂,道、佛、儒的诸多神灵都在其中,山鬼石精、河神桥灵、大方土地、冷坛法师、百匠先师、申公豹、张五郎、梅山公公、梅山娘娘、韩信等等,它们不但鲜活地存在于民众的精神世界,而且直接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神灵群;在梅山,致幻“猖”者,身心遭遇奇诡之事的妇女,也有神性,也能够通神,能够看见神鬼世界的不少名堂这十分有趣。可以肯定,梅山原生宗教所构造的精神世界,以及其中的秩序,不是从别的地方“借”来的,是该地区“原创”的。即使这里面充斥着乖谬的想象,这种记录着这个地方的古人独特思辨方式和逻辑程式的精神活动,仍是值得关注的。

  

  (二)基于独特的逻辑。梅山的所有民间信仰文化活动,无论是声称自己属于道、佛,抑或师公,其实都基于巫,基于为解决某种俗事——黎民与神鬼之间的仇怨或隔阂,是人神讼事的“开庭审理活动”。巫者们把自己当成专门调解世人与神鬼之间的纠纷的官员。所以,操办巫事,就是主持审理世人与神鬼之间的“官司”。神鬼祸害俗人,并不是不可解除的,也不是天定或是命中注定的。人神间之所以发生纠纷,主要是神鬼向凡人“索贿”,或是凡人对神鬼礼数不周,应该及时上供的没有上供,应该说好话的没有说好话。只要贿赂或上供到位,加上礼数周详,又有巫者们从中斡旋说和,就没有解不开的结。这种逻辑显然是非常有趣的,非常独特的。至少,它说明了,这里的原生宗教创生之时的社会环境,并没有谁天定可以统治谁,若干族群或说若干股势力,并存于梅山;彼此相安的原则,是相互不侵犯;他们之间发生冲突,必定是越界作为,或相互缺礼;所有的斗争,没有正义与邪恶之分。这种矛盾的解决,只要势力较大的“和事老”出面调停就行了。巫者们就是这个“和事老”。

  

  (三)内部多性样。从不同门派的师公、匠人和艺人所持有的法术来看,哪怕都属于同一类“术”,彼此间所采用经文、巫辞、字徽、指诀、仪式乃至活动过程中的禁忌等等,是不尽相同的。在这里,没有各种“术”类共同遵守的规约或是机制,要求或强行推动不同“术”类进行分类统一或归宗统一,一切都是凭着祖师、本师和巫者本人理解进行。因此,法门多样,“术”类繁多。这是自然生成、自然发展的条件长期作用才能形成的内部多样性。可能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其所呈现出来的每个局部或细节,都充满奇思妙想。比如说,指诀,各家有各家的;书写法堂的文字,有若干的奇异讲究D

  

  (四)至今仍有厚实的民间基础。李新吾先生等提供的调査资料表明,截至目前,梅山师公和其他诸巫,在民间仍然有很多承传的主体这些主体中,有的一年要花费200多天时间,专门为民众操办法事。这说明梅山传统宗教文化,不乏传人,不缺“市场”,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仍然很厚实,民间的活力依旧很强劲。

  

  二、海山文化是一个哲学思想与乡土知识的集结体

  

  尽管梅山文化之中充满了“怪灵乱神”,但它绝不是一个缺乏“健康知识”的传统文化形式。梅山文化,是一个需要认真解析的哲学社会思想与乡土知识的集结体。其纷纭复杂的形式里面,蕴含丰富的哲学思想内容,以及各种有趣和实用的乡土知识。在本文,笔者仅就其中比较明显的三项内容,提出个人的见解。

  

  (一)疾病与神灵作祟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从梅山民间宗教活动的举办原因来看,不难看出这样一个逻辑程式:人们遇到不顺,比如,疾病瘟疫、塌山倒坎、官司冤屈、天旱地涝等等,都认为是神鬼作祟造成的。在拥有丰富科学知识的今人看来,这是非常荒唐的。但是,只要我们不是从“科学性”这个角度去考量这种文化行为的合理性,而是换一个角度思考巫者为什么会这样判断,以及民众为什么也会很自然地附和巫者的判断,我们就能够触及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这种关于灾祸与厄难的生成逻辑,至少认定这样一个前提:如果没有神鬼作祟,自然之中的一切都是完好的。这就是说,健康、美满、顺畅、公平等等,是自然生成的,是一切亨f吟辱亨啤。换言之,辛哼率宁神鬼形式出体有意或神鬼形式出现的其他生命体有意或无意破坏之前,原初的一切都是完好无损的。这个假设,或者?非?常?有?意?思。因为它不同于阴阳、五行学说和基于阴阳、五行学说的中国传统医学理论所遵循的哲学基础。用阴阳、五行相生相克模式,归纳万事万物的运行之理,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哲学范式。在这个哲学范式之下,疾病不是来自神鬼对原本完好的破坏,而是来自内在各个生命要素的平衡关系的翠孝。显然,如果确认一切事物的原初都是?只有遭到了神鬼之类辛丰命吟亨审年字华,那么,毁坏之力、毁坏之?因而,外部强加的。这似乎隐含着一个关于社会状况认知的前提:创造梅山文化的古人的生活,在没有遭到外部强加的改变之前,是非常美好的。是生活的遭遇,让他们建立起理解他们的生活同神鬼的关系,并锁定了“神鬼破坏是生活不顺的唯一原因”这一基础逻辑程式。

  

  显然,由此洞开的不止一个逻辑,甚至当今梅山地区的很多精神生活内容,依然与此有关,纵深发掘必然有大发现。

  

  (二)人与所有物类,都存在魂身与肉身,而且二者可分离。发“猖兵”是梅山巫者重要的“法术”。发“猖兵”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用“法术”将扮演“猖兵”的人致幻,以其为法器,实现相应的仪式目的;二是只在意念之中或是咒语之中的发“猖兵”。例如,在巫者心中,张五郎“在法事仪式中的神职是掌管梅山院内的五路猖兵、五路神坛。”“猖兵”是什么?“猖兵”是不是巫者心中最勇猛的兵种?我们很难进行判断。但是,以“致幻”而“猖狂”者为“兵”,为巫者与神鬼直接对话的工具或纽带,的确是非常有意思的现象。这里似乎存在一个逻辑问题:人的魂身和肉身是可以通过法术进行分离的;人的魂身被移开肉身后,其肉身可以安放别的魂身;“致幻”而成的“猖兵”,就是以魂身方式存在的“猖兵”附人了被法术移离了魂身的凡人之肉身。人的魂身可以看见神鬼,而且可以直接与神鬼对话,或展开一切形式的搏斗。人要看见这种对话或搏斗的结果,就只有把具有成为“猖兵”素质和勇气的活人的魂身移开,同时在其肉身置人已经成为魂身的“猖兵”,然后驱之与神鬼对话或搏斗。所有的神鬼都是魂身形式存在的生命体,是与人具有类似生命性征和精神活动形式的物类。沿着这个基础逻辑,我们就可以理解,巫者们所展开的全部活动,都是一些暗喻明确的话语:利用一切有利于“我”的以魂身形式存在的物类,去对付那些不利于“我”的以魂身形式存在的物类。也正因为如此,动摇历史的英雄、传说中不可一世的豪杰、拥有特殊本领的江湖人士,以及凶猛的动物、诡异的山石、河流,其魂身皆可进入为我所用的“猖兵猛将”。只有各种本领(神性)的“兵将俱全”,巫者才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这是一种异常伟大的关于战力的想象。巫者的很多仪式都是模拟战争。从此可以窥见很多有趣的古代军事文化内容。

  

  (三)巫仪中的字徽与指诀,至少存在古人关于文字魔力与舞蹈魔力的崇拜。字徽和指诀是“法术”的核心要素。几乎所有的巫者都是用字徽和指诀来完成“法术”的指令传送。因此,通常情况下,观看表演和进行调査研究的人,对此感到非常神秘。

  

梅山原生宗教文化

  梅山原生宗教的所有门类,都有自己门派的字徽(字符)与指诀。例如,大金刀诀、小金刀诀、阴箭诀、布阵诀、洞开太阳太阴诀等;五百蛮雷护法符、辟邪符等。梅山教徒有数百个指诀和字徽。各种字徽和指诀有其不同的含义和功用。这些字徽和指诀含义的赋予,并不是没有逻辑的。其中的逻辑非常诡异,而且富有奇思妙想;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都含有复杂而有趣的传统知识。通过解析字徽和指诀的含义,完全有可能释放出一些精彩绝伦的精神文化内容。笔者初步认为,至少,字徽和指诀的形成以及它们在“术”中的功能,蕴含着古人对文字魔力与舞蹈魔力的崇拜,甚至,字徽和指诀的“通天通神”之功能,就是基于文字和舞蹈都是古代高贵者独享的精神文化内容这一“历史现象”而形成的。因为在古人看来,特别是古代巫者看来,神界就是拥有强大势力的首领、陌生物类,它们与平凡之人的区别在于,能运用文字行使权力,能拥有赏心悦目的音乐舞蹈。正因为如此,古代帝王将相,都喜欢将刻有文字的宝鼎、书简、编钟等东西,带进自己的坟墓。对神鬼进行投其所好的祭祀活动,如果没有文字和舞蹈,自然难以使之大悦,而后同意赦免它们认为的有罪之人。当然,字徽和指诀的蕴含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关于宇宙、关于生命、关于人神关系等等内容的巧妙理解。深入其中,必定能够窥见很多超乎想象的意趣和艺术思想。

  

  三、梅山文化与苗族原生宗教文化关系管窥

  

  笔者认为,将梅山原生宗教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同苗族、瑶族、布依族、侗族等少数承传的原生宗教文化比较,不难发现之间存在很多相同或相似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立即判断之间的相同或相似就等于之间存在着承袭关系,但可以肯定,这种关系一定不是偶然的,不是没有历史基础和内在逻辑的。我认为,至少苗族原生宗教文化,同梅山文化具有深刻的渊源关系。现列举其中几个事象,以作比较和印证。

  

  (一)关于师承关系的传说。黔湘渝交界地的东部方言区苗族原生宗教文化保存最为完好的地方,至今仍然有很多巫者活跃在当地民间,一年到头都有巫事操办。从使用语言演唱巫辞的角度看,巫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基于苗语的巫事,二是基于汉语的巫事。苗语称之为:baddeibxiongb(拟音:巴狄熊)、baddeibzhal(拟音:巴狄扎)。从仪式的规模来看,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__冠之以“堂”或“栋”的巫事,二是不能冠之以“堂”或“栋”的巫事。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比后者的功用大,要解决的问题大,必须由“职业巫者”主持;后者则可以由只有某种独门法术的巫者操办,例如,祛骇(苗语:deubpenl)、泼水饭(苗语:songtlit)等。从正邪的角度也可以分成两类:即正教和邪教。巴狄熊、巴狄扎都属于正教,跳仙、百匠之正人君子等,都属于正教;蛊(苗语:qid)、百匠之邪恶者、游坛法师、冷坛道士等,都属于邪教。关于法术鼻祖,行内人士和民间都认为,源于巴狄熊的祖师戴龙巴狄(苗语:daiblongbdadbeib),有的说是源于太上老君。但基于苗语的巫者认为,真正的鼻祖不是太上老君,而是戴龙巴狄。太上老君的法术讲究的是杀伐,很诡异,是武教;戴龙巴狄创造的巴狄熊,讲究的是成礼、和事、赐福纳吉、预知未来,不得已才动武,因而是文教先有文教后有武教,武教由文教衍生;武教衍生蛊及其他邪教。由于巴狄熊比太上老君的“法术”髙明,所以,民间举办巫事消灾,最髙级别的法事必须由巴狄熊来主持。关于蛊的鼻祖,苗族人认为是吴凤——戴龙巴狄或太上老君的女儿。因为她爱上了父亲的一名弟子,并私自将其偷学来的高明法术传授情郎,与父亲斗法,最终被父亲击败,因此被父亲将其所有法术定为邪术。这个传说,同梅山原生宗教文化中关于张五郎的身世基本上一致。

  

  (二)从师公之“师”与“公”窥视。苗语称谓职业之“巫”为“baddeib”(拟音:巴狄)。从这个词的语音语义来看,“deib”(拟音:狄〉是核心,“bad”(拟音:巴)是对“狄”的修饰说明。笔者曾在拙作《阐释迷途——黔湘交界地苗族神性妇女研究》中推测认为,“deib”(拟音:狄),是“兑”。由于苗语口头用语通常在发音时缺失“dui”中的“11”,因而简化为“如”。古书认为,“兑为巫,为女人,为讼”,这些内容都符合现今苗语之“baddeib"的意思。因为在苗语中,修饰“deib”的“bad”,其意思是“雄性”。在“巴狄熊”这个巫者职业里面,为什么要强调“deib”是雄性呢?道理只有一个,这就是最初的“deib”专指女性巫者。而更有意思的是,在“巴狄熊”的巫辞里面,“deib”和“sheub”是偶联关系。笔者称之为“偶联词”。也就是说,在苗族巫文化里面,“deib”也可以称之为“sheub”。而“sheub”的汉字拟音,恰当的就是“师”和“士”或“仕”。因为,苗语的“deib”和“sheub”都是指军队、兵卒。“师”如果不是在苗语“sheub”事先进行了语意上的格式化,可能不必用“公”来修饰。“公”的基本语意就是雄性。“公”上升为长者、贵族的代称,乃是父系权利稳定并形成锁定之后。从此,我们似乎找到了苗族之“巴狄”与梅山之“师公”其实同为一个语意的专业词汇之依据。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的相同,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因为除了上述所呈语言学上的关系之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证据。这就是黔湘渝交界地的苗民之中,至今还有其苗姓一“半”。苗语下的“芈”,不是羊子的叫声,而是一只羽毛漂亮的鸟。苗语还用这个词作为基义,定义一种美丽的鱼,叫做mloulmiel(拟音:谬芈〉。古书说楚王“芈姓”。“芈”氏苗族有十二支,即十二个内部小姓氏,其中,大多数是“以鸟纪姓”。他们是古代楚国王族的遗裔。楚语将军队、兵卒称之为:“尸”。“尸”与“师”同音,与“sheub”同音。梅山“师公”和苗族“巴狄”的所有巫事活动,都是暗喻自己在处理用兵征战、解决讼事、辑旋冲突等内政外交工作,行使王者治理国家的权力,是最为有意思的一致。也正因为如此,各种各样的神鬼才为巫者所用。在他们寓于巫事之中的行政行为里面,神鬼与黎民,都是其治理范围内的百姓。作为掌权者,他们必须尽力处理所有事务,确保地方稳定、繁荣。这是考量他们德行和担当能力的主要因素。

  

  苗族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战法,做简要介绍,以作与梅山原生宗教中的发“猖兵”比较。在民国以远的过去,苗族人打仗,事先要举办一次旨在请求战神支持的巫事活动。活动过程中,要将战神的木偶抬到法坛来供奉。正常祭祀战神的活动,最好要用敌人的肉来祭旗。活动进行过程中,巫者要对所有参战人员的生死情况进行占卜。正式开战时,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是一群被神鬼附体的巫兵,他们在进攻时跳跃前进,仿佛是根据神鬼的意思前进。如果在进攻开始时,他们就被敌人击毙,则指挥官会立即宣布停止进攻。此谓“鬼不到”,不宜继续进攻,否则很不利。这种战法,《清实录》有较多记载。笔者认为,它有可能就是战斗中的“猖兵”。如果是这样,那么,“猖兵”在巫事中存在,就不是一种无中生有的内容,相反,它证明了梅山原生宗教文化所保存的“猖兵”战法,是有历史依据和民族背景的。

  

  (三)梅山尚有苗瑶民族、百越民族的许多文化遗存。语言方面的苗语遗存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富有巫术含义的“猖”,这个词语,应该是同苗语同样富有巫术含义的“qiox"(拟音:瞧)是一致的。古音中,“2”、“《”、“8”是一组,“_|”、、”、、”是一组,两组辅音的词语通常可以相互训转。所以,龄湘渝交界地的汉语对苗语所描述的“qiob”,释读为“朝”。如,这个人有点“朝”,指的就是这个人有点疯疯癫癫,处于半人半神的状态了。再如,在李新吾先生所记录的戴康哉关于“梅山教的开山始祖蚩尤”的□述时,有两个词汇,发音和语义,都与黔湘渝交界地的苗语一致。一个是“王帝”,另外一个是“高闹“高闹”这个词,作者作说明在词后的括号里面,意思是上面”。黔湘渝交界地苗语的上面,就是“goublot”,汉语拟音可写为“够老”,与梅山汉语读“高闹”基本相同。

  

  遗留在梅山地区文化底层的苗瑶民族、百越民族的文化碎片一定很多,只要有足够的甄别功夫,一定可以从此打开一个坑口,找到硕大的文化堆积层。

  

  四、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梅山原生宗教文化,可能是汉族与苗瑶体系及百越体系原生宗教文化相互激荡、融合孕生的一种具有民族和谐共生特点的宗教文化,并扩散到各少数民族地区,在保存、变异和创新中继续发展。如果是这样,梅山文化就有可能是西南大多数汉族和少数民族传统宗教“万法归宗”的一个重要节点。


    作者简介:麻勇斌(1963 -),男,苗族,责州松桃人,责州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责M省苗学会秘书长。研究方向:苗族巫文 化,乡土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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