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艺术门类专业化的教育进程中,舞蹈与音乐的关系密切相关。每一个步入专业舞蹈殿堂的学生,从进教室的第一天到离开舞台始终伴随着音乐成长,他的一举一动都与音乐有联系。随着舞蹈演员舞蹈技能的增长,他的音乐涵养也在潜移默化中得以提高。
音乐以声音为物质媒介,声音的性质决定了音乐具有抽象和不稳定性;舞蹈以人的肢体动作为媒介,是视觉表现形式,它善于抒情却拙于叙事;音乐与舞蹈都属于非语言性艺术,都具有象征性、写意性、虚拟性、抒情性、概括性等艺术特征。生活中,人们通常一提起舞蹈就会想到音乐,反过来一提起音乐也会想到舞蹈。从古代乐舞到现代舞剧,光阴荏再,舞蹈与音乐这一对孪生姊妹始终保持着密切关系。特别是在少数民族乐舞领域,二者的关系几乎到了相生相灭的程度,有歌必舞、有舞必歌。从舞蹈的角度看,当今世界上虽有一些无音乐的舞蹈作品出现,但在总体趋势上舞蹈与音乐的必然联系仍然是一客观现实。因此,对于这一客观事实的探寻,已成为舞蹈教育界必然要涉及到的重要课题。
1. 先从舞蹈创编的风格特点与音乐的风格特点之关系上看:舞蹈和音乐的任务是共同塑造形象展示所表现的内容。舞蹈创编者对舞蹈音乐的风格特点理解得越细致充分,就越能深入体现舞蹈内涵,更能编导出多的精美舞蹈作品;创编者对音乐的主客观因素理解得越充分准确,就越有利于舞蹈创编者拓宽创作思路,打开艺术储存的闸门。每当编导的想法、编导的艺术情绪与曲作者的想法、曲作者的的艺术情感达到某种默契时,音乐与舞蹈才能构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新的艺术生命。
2. 再从舞蹈的生活情趣与音乐情趣的关系上看:音乐的听觉形象和舞蹈的视觉形象是一个和谐的整体,舞蹈的动作造型是音乐形象的体现,而音乐的旋律及节奏又是舞蹈中心人物内心所要表达的语言。编舞者不仅在编舞时重视舞蹈与音乐的关系,而在编导舞蹈作品时,更要求编舞者将整个身心都融化在音乐中,对音乐的理解愈细愈深,那么在舞蹈创编上就可能把握得更准确、更贴切。因此,舞蹈编导必须了解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法,了解音乐的结构特点,了解音乐的情感发展的基本特征、内在规律,这是舞编者成功与否的前提。从编舞者的主观因素讲,我们必须了解熟悉所表达人物生活的心理、情感特点,各种表情中的动作特征,并将积累(点点滴滴)的生活素材,经思想情感的升华而转化为艺术素材,即舞蹈语汇。只有这种舞蹈语汇,才能把艺术人物的思想情感及主题内容生动地表达出来。因此,要想使舞蹈动作贴近生活,首先要熟悉生活,有生活积累,又有编舞者丰富的业务及情感积累加之灵感的光临,那些原始的、富有生活情趣的动作就极易转化为舞蹈语汇,这样创作的舞蹈才栩栩如生,充满生活气息。
3. 最后从舞蹈的主题与音乐主题的一致性上看:舞蹈作品既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也反映编导对生活的态度,对音乐主题的理解感悟水平。任何艺术作品都是客观生活和作者主观思想感情相结合之产物,都是通过鲜明的艺术形象来表情达意之目的。舞蹈表达内容运用的语言,是高度集中概括,是通过人体动作和姿态来传递。因此,舞编者在创编的具体过程中,必须置身于音乐中去,在音乐的流动中,把握住旋律、节奏所形成的音乐情、音乐意。有了对音乐的感悟,编舞者的生活空间、创作空间才能随音乐的情感闸门打开,舞蹈主题便在深入音乐和深入生活的基础上源源滋生,并通过典型生动的舞蹈艺术形象表演。音乐可以大大增强舞蹈艺术的表现力,并使舞蹈的结合更加鲜明,这就是音乐在舞蹈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舞蹈离不开音乐,还基于舞蹈艺术对声音本能的需要,音乐美感教学是一种科学的教学。
音乐在舞蹈作品编创中的位置至关重要。音乐与舞蹈感觉相通,这一点构成了形象相印的契合性,这也是审美愉悦之所在。如果我们对音乐的认识仅停留在初级阶段,我们将失去许多有益的养分。舞蹈课堂中,舞蹈教师承担着指导和培养学生的任务,除要求学生完成和掌握舞蹈艺术最基本技术外,还应注意培养学生的表演意识和情感意识,在此师生共同参与的审美过程中,教师具有主导作用。特别是那些初涉舞蹈领域的学生,不但缺乏舞蹈的基本知识,更谈不上对音乐在舞蹈中的美感认识。所以,强调音乐美感的培养,也是对学生进行多层次、多方位审美意识的培养。音乐美感训练教学同其他艺术教学一样,都有其严格要求的形式及规范。由于音乐美感训练是伴随舞蹈教学而进行的,教师要求学生在训练中按舞蹈基本规范练习每一动作的同时,要注重音乐强化作用,让之跟随音乐鲜明的旋律和节奏,体味音乐美及动作美。若无音乐训练,使他们在学习和训练中深感乏味,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较呆板和僵硬,不适应舞台需要。所以,教师应加强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美感的训练,既注重能力培养,又注重舞姿与音乐美感风格的统一,并编排有鲜明节奏及新颖活泼的舞蹈作品。
加强对音乐素质的培养是提高舞蹈人才素质的关键因素,促使舞者有意识系统地学习音乐很有必要。我们在舞蹈教育中要加强音乐素质的培养,以提升舞者的音乐素养。一要强化对音乐史的了解,使舞者的音乐知识丰富多彩;在音乐史的回顾中了解各个时代、各种乐派、特点与艺术成就,掌握不同的音乐风格,增强对音乐的理解及认识。二要加强基础乐理知识的学习。随着舞者对音乐感悟的不断加深,应不失时机地强化乐理知识的掌握,这是通往音乐殿堂的必经之路。三是对视唱练耳课程的学习,培养舞者对音乐的感受力,尤其是感受多声部音乐的能力。四要接触基础声乐和钢琴等课程。这样能使枯燥乏味的教学内容生动化,调动学生学乐理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对音乐的理解、表现和感悟能力。通过以上训练,使舞者增强全面的音乐素养,有利于舞蹈表演及创作步入新台阶。最后是欣赏优秀音乐作品。通过欣赏各流派音乐作品,对音乐家所创造的艺术形象或意境进行感受、领悟、理解,从而获得审美体验,得到赏心怡神的享受,提高音乐鉴赏力,为恰当地选择舞蹈音乐打基础。
注重艺术家们早期的综合素质教育,使音乐和舞蹈艺术方面相得益彰,互为作品增色,这方面较成功的例子是俄罗斯的音乐舞蹈教育。良好的教育使这个国度产生一大批为世界瞩目的舞剧作品、舞蹈音乐大师、舞蹈编导大师和舞蹈表演大师。如美籍俄裔芭蕾大师巴兰钦,他不仅是彼得堡皇家舞蹈学校的毕业生,还在彼得堡音乐学院学习四年音乐,具有较高的音乐修养,以至后来成为西方交响芭蕾的领路人。巴兰钦继承发扬了俄罗斯交响芭蕾取得的成就,把交响芭蕾推向一个新高度;他按音乐思维的逻辑对舞蹈主题进行各种变奏,在我们眼前展现出一幅绚丽多彩的交响芭蕾画卷。近年来我国舞蹈在编创理念上,已将目光投向对音乐的和声性、织体性、交响性的借鉴。我们由此感到:作为每个舞者、编导,对音乐同样要给予积极的重视。这种关注程度可能会制约你的理想、事业、爱好所能达到的高度。音乐是舞蹈的灵魂,此是舞蹈工作者对舞蹈艺术中这一无形伙伴最诚恳的嘉奖,同时也表达了在舞蹈艺术中充分发挥音乐作用的心愿和要求。实践证明,在舞蹈艺术进展中,舞者乐之源,乐者舞之魂一一这句名言的确给舞蹈音乐双方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舞蹈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舞蹈和音乐二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之间的联系更是相互依存,共同编织着艺术之花。当我们真切地用心灵去感受音乐时,就会体现到无数的意象和感觉随音乐涌出,转化成我们表演的情感之源和内在动力。因而,只有舞蹈工作者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增强音乐感受、音乐理解能力,并在音乐的启迪下发挥艺术想像,才能塑造出完美的艺术形象,才能开创我国舞蹈事业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