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侗族大歌是借助人声合唱形式表达的歌唱艺术,侗族大歌演唱形式之丰富和演唱水准之高,主要建立在一脉传承的训练系统上。歌队演唱人员的集体性、演唱队列的整体性、演唱人员训练机制的传承性,共同构成侗族大歌演唱形式的灵魂。
关 键 词 :侗族大歌 演唱形式 整体性 传承性
侗族大歌作为侗歌之精华是对侗族历史的真实记载,是侗族文化的直接表现。侗族大歌是侗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源远流长,可上溯至远古时期。它不仅是一种音乐艺术,也是侗族社会结构、生产生活、婚姻关系、文化传承和精神生活等方面的综合体现。侗族大歌采用的是二三声部合唱形式,音乐的多声和谐性是它的特征主体,而主体特征是通过人声这一本体来实现的。这里的“多声和谐性”是对人声声部“多”与音乐“和谐”的全面概括。传统而独到的音乐创作手法形成音乐的多声和谐性,群体人声娴熟的演唱技巧使声部达到天然和谐。侗寨鼓楼——歌声的和谐美与自然的山水美、人们的生活美和心情美有机结合在一起,构成一处美的“和谐世界”。
在研究侗族歌唱习俗过程中,笔者发现,侗族大歌演唱形式之丰富和演唱水准之高主要建立在一脉传承的训练系统。
一、演唱形式的整体性
每当有侗族大歌活动,整个侗寨全部出动,每个人都为活动的个体,侗族大歌的整个活动是所有个体的整体性表现,同时歌唱活动体现了个体与个体之间团结友好的关系。
首先,普遍的群体性交往活动是侗族大歌歌唱习惯群体性特征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WWW.133229.Com侗族人民的群体性民俗活动大都为整个村寨、村寨与村寨之间或是整个家族的整体性活动。这些整体性活动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倾寨出动,由一寨人到另一寨去集体做客,侗家叫“外嘿”,带有结盟性质。第二,两寨的青年男女在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群体性社交活动,侗家叫“外顶”。第三,家族或关系亲密的群众之间,在婚丧嫁娶、建房盖屋、添人进口之时互相做客,侗家叫“外客”。在群体性的社交活动过程中,大歌的演唱是其重要环节。民俗活动过程中多数人员的参与,每次活动的组织性与目的性,成为侗家歌唱活动中侗族大歌都以集体人员演唱的必然因素。
其次,侗族大歌演唱形式的组织性与目的性使得大歌演唱活动有序进行。这主要是来源于平时歌队的组织与练唱。上个世纪50年代初侗族大歌为音乐界老前辈(如:薛良、方暨申、樊祖荫)发现之时,令众位老前辈吃惊的是,有专门的歌队组织来演唱侗族大歌,这种由特定人员有组织地、在特定时间里练唱当地民间歌曲的现象在我国各族民间歌曲流传中,仅有侗族一家。
就民间合唱而言,侗族大歌发展到如此严谨、如此系统、如此丰富的程度,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为什么侗族民间合唱有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呢?这主要有赖于侗族大歌流行地区的每一个村寨都有相当于“音乐学校”的歌队训练机制。这些村寨的“音乐学校”均由不同性别和不同年龄的民间歌队组成。例如从江县高增乡小黄寨,五百五十户,二千五百六十人,现有歌队三十多个,队员近千人,歌师上百个。①
侗族民间歌队遵循自愿的原则,按年龄可分成儿童歌队、少年歌队、青年歌队、壮年歌队、老年歌队等。儿童歌队年龄大约在8至12岁之间,接受音乐启蒙教育,儿童歌队学唱两三年后,即会演唱童声大歌和其他较为易唱的大歌。每逢年节有客人来到本寨,儿童歌队也可参加对唱大歌。整个对歌活动中,儿童歌队以旁听为主。少年歌队年龄大约在13至16岁之间,是青年歌队的后备军,若村寨有对歌活动,可临场见习;青年歌队年龄大约在13至16岁之间,是村寨的主力歌队;壮年歌队多指已婚的男声歌队,女声歌队婚后自然解散。壮年男声歌队是青年男声歌队的有力后盾,若村寨有对歌活动,青年歌队应付不了时,壮年歌队可以上阵;老年歌队指已当了公婆的老年人组成的男、女歌队,少数是青壮年时期留下来的原建制歌队,多数是重新组合。他们以演唱叙事大歌或多声说唱为主,有时也为青少年歌队做示范,但不参加对歌活动。
每队都有自己的领唱者两至三人,领唱者称为“歌首”(负责领唱开始几句和所有的高声部),侗话叫“赛嘎”。成为“赛嘎”的条件是唱得好、声音好,在侗族大歌这一方面懂得较多。歌队的组织人数最少不能少于4人,最多的在15人左右。不能少于4人是由于每个歌队至少要有两个唱“高声”的“赛嘎”负责轮流领唱高声部。从对侗族大歌的结构介绍部分,我们了解到:每一歌段有个“起顿”部分,所以,还得有个人负责演唱起顿部分,而这个人在大歌的声部里也叫“起顿”。另外,侗族大歌的分部并不像一般合唱队那样,无论这一歌队有多少人,领唱的歌首永远只有两个或三个人,他们并不同时唱高声部,而是轮换着领唱,因此,侗族大歌是一个人领唱一部,其余的人合唱一部。如果低声部人数过多,“赛嘎”的声部就会被淹没。因此,侗族的歌队一般是15人左右,人数太多就很难听出和音效果,也就丧失了侗族大歌的多声魅力。
歌队人数最少不能低于3人,常见的是5至10人,多的可达15人,20人以上的歌队较为少见。侗家传歌不传文,不立文字的规矩后面,表达的是一个文化系统生成与繁衍的格律。几乎所有用于民俗活动的侗族大歌都是在集体组织下完成的。大歌自产生之日起,似乎同时就具备了“族姓文化象征”这一突出的社会功能。
二、演唱形式的传承性
注释 :
①民族民间歌曲集(贵州卷)[m].《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北京:中国isbn中心,1995:778.
参考文献 :
[1]樊祖荫.中国民间多声部民歌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4.
[2]张中笑,杨方刚.侗族大歌研究五十年[m].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
[3]薛良.侗家民间音乐的简单介绍[j].人民音乐,1953,12.
[4]龙跨岩,龙宇晓. 侗族大歌·琵琶歌[m].贵州人民出版社,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