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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散画艺术欣赏及时代价值 散画欣赏论文

2015-04-11 15:5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总叙

  中国书法艺术的基本技法包括笔法、墨法、章法等几种。笔法指写字点画用笔的方法,含执笔法和用笔法;墨法指用墨的浓淡枯润,聚散洇凝;章法指安排布置整幅作品中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连续、呼应、照顾等关系,以及通篇的疏密虚实变化,亦即作品的布白(相似于绘画构图)。

  笔法是书法最基本、最核心的技法,贯穿于所有书写过程;墨法视书写工具、材料及作品用途的差异而灵活掌握运用,如熟纸不宜用涨墨,碑石书丹可求墨色枯润,而无须浓淡变化,等等。

  对联作为特殊样式的古文体,千百年来被广泛书写,运用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成为书法艺术的重要载体之一。书写对联之于笔法、墨法的要求与书写诗文等一致,章法上却有着自身的特定要求,其幅式、章法受着文体特性和实用功能的双重制约。书法作品意义上的对联,既包含文体及内容,也指其书写形式——区别于中堂、条幅、条屏、斗方、扇面、册页等的特定款式。

  作为古文体的对联,源于汉语的对偶修辞,由上古的对偶语演化为对句,随着对仗的完善,从古代骈赋和格律诗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特的文学形式。而以书法为载体的对联(对联书法作品),一方面承载并传达文句内容,另一方面通过点画、字形、章法所构成的笔墨图像完成自身艺术创造的同时,还必须从外观形式上体现对仗这一文体特征,即求得书写形式上的整齐美、对称美、和谐美,而这一任务便主要通过书写章法的规定性来实现。从而,联文的对仗与书法图像的对称均衡有机结合,互为表里,融为和谐统一、独具一格的对联书法艺术。另一方面,对联的诞生即伴随着实用,并与书法紧密结缘,或者说因为实用产生了对联和对联书法。

  古代诗歌、民谣、典籍中均不乏对偶语,律诗中不乏对仗工稳的联句,但书写它们和写其他文字内容在形式、章法上无二致。而五代孟昶的“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联句一面世即成为“有史第一联”,原因就在于它独立为用,并贴于门坊、楹柱这种对称建筑物上,成为形式对称整齐,章法独特,文意完整的对联书法作品。

  二、对联书法的基本章法

  对联书法的对称性可称为“双边对称”,因为它不同于人或动物(或一栋对称建筑),后者每一个体是不可分割的左右对称统一体。对联则由上、下两支相对独立又相互联合的单联组成。书法对联的传统形式,要求竖排,上、下联左右分列,两行(或两片、两幅)字体相同,字数、字径、幅面尺寸相等,黑白空间分布基本均衡。

  基于字数及尺幅,书写形式可分为两行对与“龙门对”两类。两行对单边一行,一般用于中、短联,上联排列在右,下联在左。长联文字多,单联需竖排两行或更多,上联自右向左排列,下联相反,自左向右排列,上、下联行数相等,每行字数相等或基本相等(此视书体、风格而定,下文将谈及)。由于两支单联相向相隔,相互对称,形同一道双扇门,故俗称“龙门对”。

  上述两种形式为对联的基本形式,也可称基本章法。然而书体及联文内容、艺术风格等因素也会影响对联书法的章法布局,使其在规整、单调的形式中产生一定变化,创作出一些新的格局,这也是繁荣发展联艺、书艺所应了解和追求的。玆分门别类进行分析探讨。

  三、不同书体的章法

  中国书法包括篆(甲骨文,大、小篆)、隶(汉碑及秦汉简帛书)、楷、行、草(章草、今草)五种书体,它们都可用来书写对联,进行再创作。鉴于对联书法的实用性和观赏性往往融为一体,为便于观者识读联文,其中楷、隶、行三种字体被书者普遍采用。由于不同书体具有各自的美学特征,本文探讨对联书法的章法,便要了解各种书体的体势特征。

  1、楷书

  主要指唐楷和魏碑(另有晋人小楷、写经体等),属于规范、整齐、静态的书体。书写对联时,字占一格,一般竖成行,横成列,也可竖成行,横不成列,但字形大小基本一致。若取纵势,则可加大行距,缩短字距,令行气紧凑。也可放宽行距、字距,以求通篇布局疏朗匀停。

  2、隶书

  成熟定型的汉碑隶书也属整齐、静态的书体,字形多呈扁方,书写对联字占一格,不论正方格还是长方格,都使联文自然成横势,即竖排行间紧密,而字距较大,横列明显,这是隶书特有的章法形式,也可字占扁方格,使竖、横间距基本相等,形成横竖均匀的布局。汉简、帛书字形长短不一,大小参差,有的竖、撇、捺恣纵奇肆,则宜取纵势作书,不求横列整齐,但需上下联行数相等,行距一致,起收基本平齐对称。

  3、行书

  行书是以楷书为基础,糅入一些草书的写法,化繁为简,点画萦带,字势连绵,笔意活泼,字形大小可随势伸缩,形成美观易识,书写流便,颇具实用与鉴赏价值的书体。因其介于楷书与草书之间,体势的动静、流驻有较大的回旋余地,故又有行楷与行草之分。唐书论家张怀瓘对其作了划分:“兼真者谓之真行”,即现在所称的“行楷”,趋于静态;“带草者谓之行草”,趋于流动。若以行楷为联,可参照楷书章法,竖成行,横成列;也可竖成行,横不成列,求其行气紧凑。还可横、竖间距同时适当放宽,章法疏朗萧散,别具一格。行草对联则可利用字势连绵,结体自由活泼的特点,章法上只求上、下联整体均衡,气韵贯通,彼此照应,不求每一字每一局部对称,以便在整体基本对称中尽可能形成参差、错综的章法变化,更好地发挥行草书的艺术性和表现力。但要注意上、下联起头平齐,收尾基本一致,不应轻重、疏密、长短过分失衡,致彼此相隔相悖,风格不一,杂乱无章,破坏了对称统一的基本要求。

  4、草书

  包括章草和今草。章草是汉隶的草书化,书法史上的章草名作有三国皇象《急就章》、索靖《出师颂》、陆机《平复帖》等。其体势特点字字区别,布列整齐,字距均匀,字与字不相连属,体型化扁为方,点画出现圆转、萦带,捺画及部分横画保留波磔,体势静中有动,动静相生。章草写联,章法可参照行楷书为之。

  今草承章草遗绪,通过对笔画的简省、连结、形变、偏旁部首符号化等手法变化今楷的体势,略具其形而不失其字。晋代二王父子为行书及今草宗师。今草可每字独立,也可连绵牵带,一笔而贯数字。各种书体中,今草最为简捷流动,最富体势变化。按其书写速度、体势腾挪开合的变化程度,又有小草、大草、狂草之谓。前文谈到书法对联应保持形式上的对称性,故而一般不宜用放纵不羁的狂草书联。小草(包括于右任先生创造的标准草书)每字独立,动中寓静,用以书联,则可参照章草章法为之。若以连绵流贯、起伏迭宕的草书为联,则可参照行草章法,在保持上、下联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发挥草书艺术特色,以求体势的错落开合、节奏的疾徐起伏等变化。

  5、篆书

  不论甲骨文还是大、小篆,都是各自独立,不相牵连,属于静态书体。其中小篆字形偏长,石鼓文偏方,但字形均大小整齐均匀。甲骨及钟鼎等字与字则有大小、长扁、欹正的差异。其书联可分别参照楷、隶章法为之。

  四、款识、题跋、钤印

  款识、题跋不属对联正文,但对联书法作品中少不了落款。从内容看,下款落书联者或撰者名,上款一般题受联者或撰者、联文出处、年月等内容。题跋文字内容往往包含联文简要背景材料或必要的说明补充,有时甚至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而从书法角度看,题款本是作品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会起到协调、丰富、完善整体章法的作用。故不能因其不属正文而忽略它,而应将其纳入对联整体章法的创作构思。尽管如此,款题毕竟不属正文,书写对联应主次分明:一是款题字径应明显小于联文;二是书体不能与联文冲突。如联文是楷、隶、篆等静态庄重的书体,则款题除用同书体外,欲追求书意的丰富、变化,最好选用流便的行草书;如联文为行草,则款题一般不宜用篆、隶、楷书。当然,艺事“法无定法”,有时少字的草书联文题以楷、隶小字为款跋,形成大小、疏密、动静对比,亦可达到主次分明,美观醒目的艺术效果。

  款题视文字多少而布局。字少者,上款题于上联右侧上部,下款落于下联左侧下部,当代书法家追求作品虚灵与动感,喜将书者落款位置提高到下联左侧上半部;为追求简洁,可不落上款,只于下联落书者名即可(名款可简至1-2字,称为“寒款”)。题跋文字少者可照上述落款位置书之,字多者可题于上、下联文左右两侧;联文字少而幅长者,为避免字距过大章法松散,可题款于上、下联联文下部进行补救。书写龙门对应在上、下联末行下部留足空白,以便落款或题跋,并视字数多少,跋语可一行至数行不等。若空白不够,也可题跋于上联左侧及下联右侧。

  篆刻艺术同属国粹,钤印是书法作品不可或缺的形式。对联书法作品中的铃印也属整体章法的组成部分,常常起到调整和完善布白的功能。一般说来,下款钤书者姓名印,还可加盖闲章,可一方、两方,多至三方,首方钤在下款尾部空一字的位置。如下款位置较低,可钤于紧靠款字的左侧。上联右上侧钤引首闲章,如已题上款,则不宜再钤印于款字上方,而可钤于联文右侧下部,位置宜低,不宜与下款姓名左右齐平。印章直径不应大于款字。

  五、对联书作章法举异

  前面简单分析介绍了各种书体对联的不同章法,据所闻所见及自身创作实践,也有采用特殊款式、章法书写联文的尝试。举例如下:

  有龙门对,下联同于上联,从右往左竖行书写,排列一顺风,相互不尽对称;

  有名胜联改竖行为横排,上、下联反向书写,如双横匾式左右悬挂,呈横向对称;

  笔者自撰警世趣联:“天下为公,切勿睁只眼闭只眼;眼前是福,岂能过一天算一天。”因非实用联,便采用环式特异章法为之,使联文的顶针、回环修辞趋于形式感、形象化;

  另撰《〈义勇军进行曲〉赞》联,摘引国歌词语,因系白话,便按新诗竖排,每句一行,构成新章法。

  以上属章法变格的探索之作,能否成立让读者认可,自待物议。另有以条幅、斗方、扇面等款式按诗文章法(即竖排从右至左,从头到尾连续书写,不分上、下联)书录对联全文或节录者,以其失去上下联相互对称的基本要求,只能称之“联文条幅”、“联句斗方”、“联语扇面”之类,而非对联书法也。

  六、联书合璧相映生辉

  中国书法艺术在三千多年的发展进程中,总结出了一整套宝贵的艺术法则和审鉴标准,它们深刻地反映了民族哲学思想、文化精神和审美理念。这些法则、标准一方面促进和维护了书法艺术的规范化、精准化,但同时也给书法家的艺术创造和个性发挥以制约。因而人们将书法创作比喻为“带着镣铐跳舞”。而对联书法形式上所要求的整齐与对称,造成了书写章法上的重重局限,这不啻给书者又加上了一副沉重的“镣铐”。这就要求书法家在尊重对联文体特征的前提下,机动把握对联书写章法规定的“度”。

  任何事物都有其质的规定性,文体的规定性就是体现文体本质属性的格式和规则。对联如果不成对仗,不讲声律,就成了散文句;对联书法失去形式上的“双边对称”,就成了条幅、斗方……上文所谓“度”,就是指对联书写章法体现“双边对称”所容许的伸缩范围。因而,既不能因墨守对联章法而扼杀书法自身的创造力和表现力,也不能为发挥书法的艺术性而破坏对联的基本章法,而应当在求得对联双边总体对称的前提下,积极调动书法艺术手段,于严整单调的形式中求变化,在矛盾对立中求和谐统一,力求使联文内容与书艺表现形式互为表里,相辅相成,联书合璧,相得益彰。此外,实用对联的不同用场、联文内容及感情色彩、语言风格等因素,为书体的选择,章法的调整提供了创作构思的余地,也为化解“联、书矛盾”,扩大局限空间创造了条件。这一切有待于书法家的不断探索、实践、创造,为对联书法苑结出更多鲜美的硕果而共同努力!  (作者:四川/罗永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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