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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与重构——解读拜厄特《占有》中的侦探性

2015-11-16 12: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导读::求索与重构——解读拜厄特《占有》中的侦探性。
论文关键词:侦探性,视角,悬念,推理,身份

  1990年英国布克奖获得者安·苏·拜厄特是当代一位有着深远影响的重要女作家,其小说《占有》一经问世便吸引了多方的关注,文学评论界为之动容。该小说远销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等英语国家,并被译为多国文字,深受读者的喜爱,被称为“魔书”。《占有》主要讲述了分属维多利亚时期和当代的两对恋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文学博士罗兰·米切尔是研究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伦道夫·亨利·艾什的专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了两份艾什写给一位陌生女士的信件草稿,经过考证后,罗兰确定收信人是女诗人克里斯特贝尔·拉莫特,自此他便与研究克里斯特贝尔·拉莫特的专家莫德·贝莉携手展开了对这一爱情故事的“侦查”活动。在“侦查”过程中,两位学者紧随先人的脚步,最终坠入了爱河。整个“侦查”过程错综复杂,大西洋两岸的数名学者卷入其中,在学术界上演了一场名与利的纠葛与争夺。拜厄特在《论历史》中写道:“《占有》与叙述历史的众多文体形式玩了场严肃的游戏——侦探小说,传记,中世纪诗歌罗曼司,现代爱情小说等。”1《占有》中的情节设置颇有侦探小说这一通俗文学模式的基本特征,主要通过其切换自如的叙事视角,扣人心弦的悬念铺设,严谨缜密的推理过程以及出人意料的结局设置得以体现出来。在这一侦探式求索过程中,两位当代学者完成了自我身份的审视与重构,勇敢地抛开束缚,走上了幸福的康庄大道。
  一、切换自如的叙事视角与叙事聚焦
  “事件无论何时被描述,总要从一定的‘视角’范围内描述出来。要挑选一个观察点,即看事情的一定方式,一定角度,无论所涉及到的是‘真实’的历史事实,还是虚构的事件。”2视角又可称为聚焦,分为内聚焦和外聚焦。“外部聚焦近似于叙述,其聚焦者通常便是叙述者。内部聚焦的含义是聚焦者存在于故事内部,聚焦者通常是故事中的某一个或几个人物。”3侦探小说多通过多层的叙述来达到神秘和跌宕起伏的效果。“侦探小说会在不同的叙事层面上及嵌入的文本中表现自身的叙事性。我们可以把这些层面视为三个同心圆,处于最外圈的是叙事行为(由一个华生式的人物或无名的叙事者主持),其次是所发生的事件,尤其是侦破过程。处于最里层的是嵌入的叙事引出的事件,其中最有意义的是与犯罪有关的。”4以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为例。处于同心圆最外围的叙事行为通常以华生的限知视角来完成。侦破过程也是以华生的视角来讲述。华生记录福尔摩斯的言行举止,包括表情神态等,从而向读者展示这位大侦探的思考和推理的心路历程。而位于同心圆最里层的则通常是福尔摩斯与罪犯的直接对话,在这里我们听到了福尔摩斯自己的声音,这位我们通过他人眼中观察了许久的核心人物终于通过自己之口向读者介绍他的整个侦查推理过程,并交代调查结果。在他的面前,罪犯往往感到无可保留,只有如实交代犯罪过程,从而验证福尔摩斯的推理。读者紧随故事叙述者的脚步,仿佛身临其境推理,与华生共同经历了激动人心而又扣人心弦的破案过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典型的侦探小说其叙事视角看似随意,实则饱含着作者的良苦用心。
  无独有偶,拜厄特在《占有》中对叙事视角进行了巧妙的切换:主要使用第三人称内聚集来达到使叙事真实而又陌生化的效果,穿插使用第一人称叙事来实现不同叙述声音的自由切换,为侦探和读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托多罗夫首次将侦探小说分为两部分,即犯罪的故事和侦探的故事。5犯罪的故事在读者拿到文本之时已经结束,紧随其后的侦探的故事其部分目的便在于重现犯罪的故事。与此对应,《占有》对“犯罪”的故事和“侦探”的故事也采用了不同的叙事视角。通读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在叙述侦探的故事时,拜厄特主要选用了第三人称内聚集的叙事技巧。故事开篇不久,罗兰在查阅艾什对一本书所做的笔记时,意外地发现了艾什写给一位匿名女士的信件手稿,此时,罗兰的震撼与惊喜之情读者都是通过群临城下的叙述者得知,包括后来的整个侦查过程中侦探们的困惑与顿悟都是通过第三人称内聚集叙事手段完成。作者并没有采用第三人称外部聚焦的叙事策略,这是有充足的理由的。倘若故事以第三人称外部聚焦来讲述,那么叙述者便可完全凌驾于小说人物之上,成为不折不扣的全知全能的叙述者,若是这样,读者自然可以知道这封信件究竟是写给哪位女士,是否寄出,两人后来有无进行密切交往等等。然而采用内聚集的手法便可保证读者和小说人物获得等量的信息和材料,可以与侦探进行一番较量,从而获得侦破案件的同等权利。这也符合侦探小说成气候以后范·戴恩所罗列的众多守则中的一条,即“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6可以说拜厄特是将叙述者移至小说中的侦探——罗兰和莫德的视角,从而掩盖了全知全能的叙述者的聚焦空间。故事虽然是从第三人称视角来讲述的,但是思考和推理的过程却都是在罗兰和莫德的视野范围内进行,这种对第三人称内聚集处理实则起到了限知视角的作用。毋庸置疑,作者的这一精心安排对故事情节的发展,尤其是悬念的设置以及侦查活动的展开搭起了一个便利而又名正言顺的平台。
  随着侦探活动的展开,原本无人知晓的秘密——“犯罪”的故事渐渐浮出水面。与侦探小说中的犯罪活动不同的是,两位侦探着手调查的“案件”实为维多利亚时期两位诗人不为人知的秘密情事。第一条线索便是布兰奇·格拉弗的日记。日记是第一人称写成。接着两位诗人来往信件被侦探发现了。侦探罗兰和莫德阅读信件的过程便是揭露部分真相的过程。两人的信件均以第一人称写作,既情真意切又真实可信。接着文中又插入了艾什的妻子艾伦的日记。日记中记载了一位陌生女士硬闯进了她的家中,告诉了她一些秘密。日记也是以第一人称写就。由于两位当事人均为去世多年的诗人,因此他们不可能站出来交待事实真相。记录他们部分言行的见证人也已故去甚久,更不能起身指证他们的“罪行”,因此,笔者认为,作者采用第一人称书信体及日记的写作手法体事实上是让当事人及证人发出声音的最佳方式。书信和日记在小说中随处可见,这些材料事实上起到了证据的作用。这就如同侦探小说中侦探在侦查的不同阶段需要对不同的证人或当事人进行的盘问和调查一般小论文。在此读者看到的和侦探看到的完全一样,没有经过任何加工与重造,也不掺杂任何旁人的感情色彩,从而保证了读者参与推理破案的权利。此外,小说中艾什和拉莫特的诗歌、改写的童话随处可见。诗歌与童话虽然没有全部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但是他们与两位诗人的信件一起成为了见证他们情感旅程的鲜活的证据,与其他证据一起构成了侦探和读者侦查的必要线索。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者之所以针对侦探的故事和犯罪的故事采取了不同叙事视角是有她深层考虑的。拜厄特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她不露痕迹地转换叙事视角,让角色成为叙述者的代言人,提供有限却也有效的信息,又找到了一种恰当的方式让本已消声的当事人用合情合理的方式重新发声,从而使故事情节得以有条不紊的展开来。
  二、扣人心弦的悬念设置
  《占有》自问世以来拥有如此众多的读者,这与其恰如其分而又扣人心弦的悬念设置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占有》不是靠出人意料的情节取胜,也不是靠故弄玄虚制造神秘情景来吸引读者,而是靠其侦探小说式多层次环环相扣的悬念设置来抓住读者的眼球。“读者或紧张或恐怖或焦急或期待,与书中的侦探共同经受智慧、毅力、勇气的磨砺,从而获得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的精神满足。”7
  “在涉及到次序的段落中,我们注意到,悬念可由后来才发生的某事的预告,或对所需的有关信息的暂时沉默而产生。在这两种情况下,呈现给读者的图像都被操纵。图像由聚焦者给予。”8当一件事件的起因或结局读者不知,书中人物亦不知时,我们便可视其为悬念。由于延长了解决问题的时间,悬念会给读者和人物造成心理上等待的焦虑,从而诱使读者紧跟叙述者的步伐,意欲拨开重重浓雾,一睹真相。悬念是侦探小说的生命源泉。如柯南·道尔在《带斑点的带子案》中设置了一系列让人叹为观止的悬念。违反常理而设置的排气孔、形同虚设的绳索、夜晚传来的口哨声等等吊足了读者的口味。读者在阅读时不能不为柯南·道尔天才般的悬念设置艺术和福尔摩斯精湛的逻辑推理所折服。和侦探小说极为相似的是,《占有》中大大小小的悬念设置构成了推动情节发展和塑造人物形象的核心动力。例如《占有》开篇不久便出现了第一处悬念,即罗兰意外地发现了艾什写给一位匿名女士的信件手稿。这一悬念引出了整部小说的主要线索——探明艾什和拉莫特的真正关系,标志着案件的出现。布兰奇·格拉弗——拉莫特的同居密友在其日记中记录了拉莫特曾与一位男士进行了频繁地通信,甚至两人还在她们的居所附近会面。布兰奇·格拉弗将这名男士称为“好色之徒”,却并没有点名道姓。那么这个人是不是罗兰和读者猜测的诗人艾什呢?读者和侦探一样不得而知,却又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个男士的确切身份。罗兰和莫德来到了拉莫特生前居住过的一座古宅希尔考特,在拉莫特的布娃娃里找到了艾什和拉莫特的通信。然而古宅现在的主人乔治爵士脾气暴躁,不喜欢旁人打扰他和妻子的宁静生活。他只允许两位学者阅读第一封和最后一封信。最后一封信中拉莫特向艾什索要她曾写给艾什的所有信件,艾什也返还了,至此两人的关系结束了。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人为何要结束往来?两人后来是否见过面?然而一切都戛然而止。读者和侦探强烈的好奇心被迫悬在半空。后来乔治爵士邀请两位侦探阅读信件。艾什和拉莫特的关系确实由最初的相互赏识发展成为了爱情。可是,如前所述,两人最后终止了恋人关系。艾什在给拉莫特的倒数第二封信中说道:“我不知是去还是留。如果你所说的那个小小的机会能够成为可能,我便为你留下。可是这怎么可能呢?你怎样才能就你的这一行为给别人满意的解释呢?你叫我如何不心存希望……明天中午我在教堂。”9艾什所说的“机会”究竟指什么?可以确定的是这一“机会”让艾什心存希望,但是却会让拉莫特陷入困难的境地。拉莫特第二天中午去教堂了吗?这个“机会”成为可能了吗?这一悬念给读者和侦探留下了太多的疑问。布兰奇·格拉弗自杀时拉莫特不在家中。事实上1859年七月到1860年夏天这段时间内拉莫特不知去向。而艾什这段时间却是待在家中的。那么拉莫特在这期间因何原因没有呆在家中?她去了什么地方呢?后来读者和侦探得知在这段时间里拉莫特怀孕了,她去了法国的亲戚家待产。可是在临盆前不久她却消失了,直到生完孩子才又回到亲戚家中。这个孩子被送往何处了?是死是活?读者的心被再一次揪了起来。这个孩子的身世命运直到最后一刻才被揭露出来。她就是莫德的先人,名叫玛雅。玛雅被拉莫特的姐姐收养,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拉莫特也一直和她住在一起,只是她并不知道这位姨妈就是自己的生母。悬念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并且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紧张、密集,掀起了一个个高潮推理,极大地满足了读者的阅读期待。
  

  《占有》中精心安排的悬念点缀在整个文本中,环环相扣,有力地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使读者的好奇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同侦探小说中的悬念设置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这些悬念我们看到了艾什、拉莫特及布兰奇等人物的鲜明个性。
  三、严谨缜密的逻辑推理和出人意料的结局
  “文学评论家天生就是侦探。”10对文学作品的解读,探索作者以作品为媒介传递给读者的思想就是文学评论家破案的过程。《占有》中文学评论家的侦探身份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他们个个都是研究文学文本的著名专家,另一方面,他们又都致力于探究历史的真相。侦探小说中的侦探有着卓越的逻辑推理能力。如大侦探福尔摩斯见到华生第一眼便可看出他去过阿富汗。他的推理过程是:这位先生是从事医务工作的,但却有军人的气概。显而易见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脸色黝黑,而那并非是他皮肤的自然色,因为他的手腕皮肤是金黄的。他经受过磨难和疾病的折磨,他憔悴的面容说明了这一切。他左臂受过伤,因为左臂的动作僵硬、不自然。想想看,一个英国的军医曾在热带的某个地方受过苦难,并且手臂还受了伤,这会是什么地方呢?自然是阿富汗了。11如此精妙而又合情合理的逻辑演绎让读者叹为观止。《占有》中同样描写了许多精彩的推理场景。小说中最精彩的一次推理之一便是莫德根据拉莫特的诗歌找到了拉莫特和艾什的信件。罗兰和莫德以及乔治爵士一同查看拉莫特生前居住的房间,希望能够找到有价值的资料。罗兰四处查看,而莫德却站在屋子中间,面对着拉莫特的洋娃娃若有所思。“在罗兰的身后,莫德用一种阴冷但却清晰的语调喃喃地念着一些类似咒语的话语。娃娃心怀秘密/比朋友可靠/……娃娃淘气/嘲笑永恒。12“这首诗好像是寻宝的一条线索。”莫德说道,语调中依然有种不太确定的意味,“好像娃娃将什么东西藏了起来似的。”13于是莫德将娃娃拆开,发现了两捆用绸缎和黑丝带包扎工整的信件。这些正是属于艾什和拉莫特的信件。小说中的这一推理过程既出人意料又合情合理,让人忍不住拍手叫绝。这一睿智的推理在情节上使得整个故事得以顺利进行。小说中的另一处精彩推理在于两人根据掌握的材料做出的大胆假设——拉莫特曾陪伴艾什进行了历史上著名的约克郡之旅。推理的过程是这样的:艾什的妻子艾伦在日记中记载了布兰奇·格拉弗曾经在艾什出游约克郡期间唐突地拜访过她,并告诉了她一个惊人的秘密,还带去了证据。据此罗兰和莫德推断布兰奇是拿着她从拉莫特的信中偷取下来的艾什诗歌的手稿作为证据,告诉了艾伦两人的恋情。此时艾什和拉莫特都不在家中。罗兰发现在艾什旅途中写给艾伦的信里提到了一个叫霍布的人,他能够治疗百日咳,而拉莫特也写过一个关于此人的故事。此外,艾什和拉莫特在后来的诗歌中竟然写出了完全相同的两句诗。两人据此推断出拉莫特一定是和艾什一起去了约克郡,进行了蜜月之旅。罗兰和莫德紧随两位诗人的脚步,重走了当年艾什旅行过的路线。在旅途中,他们发现了和拉莫特留给莫德的先人玛雅一模一样的胸针,并且还发现了拉莫特诗歌中的约克郡方言,以及两人的作品中共同使用的意象——手套。这些证据更加有力地验证了两人的推理。最后,一切的侦查和推理活动都以悬念的消解和结局的揭晓而告终。结局让小说中的人物和读者都大吃一惊:拉莫特的女儿就是玛雅,莫德就是拉莫特和艾什的后代。
  推理是这部小说发展的主线。通过推理,文学侦探罗兰和莫德将散落在文中的碎片化的知识进行了重构,从而还原了历史的真相。然而,历史曾经对他们开过一个玩笑,并再一次向书中的人物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在《1868年附记》中,拜厄特让艾什见到了他的孩子,他表中的那绺头发并不是拉莫特的,而是属于他的女儿玛雅。 艾什曾让玛雅传过口信,让她告诉拉莫特他已经见过他们的孩子,并且不会去打扰她的生活。然而玛雅却忘记将口信传给拉莫特。这一切书中的人物并不知晓,只有读者看到了。正如拜厄特所说的那样,“有些事发生了,不留痕迹,没有被言传也未被记载。然而要说后来的事情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就好像这些事没有发生一般,却是非常错误的。”14这一结局是对传统侦探小说结局的解构。传统侦探小说的结局通常是对案件的破解,侦探找出真凶并使之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彰显正义。《占有》的结局设置隐射了作者对历史乃至人生的哲学性思考,同时也诱使读者对生活和历史重新进行审视。
  四、追本溯源,重拾自我
  《占有》的情节发展主线就是罗兰和莫德对艾什和拉莫特爱情故事的侦探式探索和查证的过程。然而随着真相的一步步揭开,罗兰和莫德也完成了自我身份的识别与重构的过程。
  小说开始时罗兰对自我持否定和怀疑的态度,“他认为自己是个迟到的人。”15罗兰虽有文学博士的学位,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养家糊口,居住在一间地下室里。在与竞争工作岗位时,也输给了费格斯·伍尔夫这类虚伪自私的学者。他虽然已不爱自己的女友维尔,但却没有勇气离开她。他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对艾什的研究上小论文。我们看到的罗兰是一个颓废的失败者的形象。小说屡次提到了他经济上的窘迫,以及他的困惑与自卑。他的失败感由于他与莫德计划和行踪的败露达到了顶峰。“问题就在这里:他感到自己处于边缘地带……这一切——这项调查——可以说是由他发起的,可是他却失去了它,失去了一切。他将一些材料递给莫德,这些材料可以极大地改变她的命运——工作、前途、克里斯特贝尔、金钱……他讨厌吃着自己付不起的晚餐。离开莫德让他感到可恨。”16经历了起起落落回到家中的罗兰重新凝视艾什的画像。“罗兰曾经将它们(艾什的画像)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他现在才了解到它们在他生命中的分量——当他从一个全新的、远距离的视角,而不是从某个角度……来审视它们。”17他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重新审视自己。接着他收到了来自香港、巴塞罗那和哥本哈根三所著名大学的聘请函。“罗兰已经熟悉了那种无处不在的失败感,以至于成功的喜悦来得太过突然。”18罗兰渐渐地开始找到自信。“他想到了伦道夫·艾什。对这些信件的侦查让他和艾什之间疏远了开来,同时也更贴近了艾什的生活。在他还不了解艾什的真正生活的那段岁月里,罗兰不是一个猎人,而是一个读者……罗兰的发现是种损失。”19这里罗兰已经开始从全新的角度审视自我。他拿出了那两封改变他命运的手稿,重新阅读,并回想起了发现它们的那一天。手稿的发现正是罗兰对自我身份开始重新定位的标志性事件,随着他侦查活动的深入,他对艾什有了前所未有的了解,这层了解也刺激了他从全新的角度认识自己,阐释自己并发现自己。于是“他从书架上将他的艾什拿了下来,坐到桌子前读了起来”。20艾什让他吃惊,他发现了他开始时的线索。在文章的第26章中,艾什的画像不断出现,暗示在艾什的指引下,罗兰找到了曾经迷途的自己。罗兰是艾什的代言人,从一定程度上说,他就是艾什。“他沿着小路,来到了围墙内,一直走到花园的尽头。他想到了这么多年来它们(猫)带来的阴湿的气味……现在他要走了……今晚他要开始组织句子推理,这些句子涌向他,形成了诗句。”21以前被房东视为禁地的花园如今可以任他随意出入,就连以前让给他带来苦恼的猫他也表示出了友好。他开始写诗,并决定离开这个地方。这一切都是对过去的超越与解构。生活恢复了其应有的面目。罗兰重新找到了爱的能力,也获得了爱。“我爱你,”罗兰说道,“……不是因为我有了前途,爱就是爱。”22他大胆而直白的爱情宣言标志着他冲破自我的束缚,坦然面对自我,发现自我并重塑自我的勇气和信心。到这里,罗兰完成了他身份的重新审视、鉴别和重构的过程。
  与罗兰相似,莫德也经历了身份识别与重构这一过程。莫德第一次亮相时给人印象颇为深刻。她穿着绿色长裙,白色衬衫,头发在头巾里包得紧紧的,不苟言笑,显得“沉着镇静”。23她是位非常美丽的女郎,但却将自己从头到脚都包裹起来。和拉莫特一样,莫德企图在这一菲勒斯中心主义的社会中求得独立生存的空间,谋求存在的价值,因此她选择用逃避这一温和的策略以期在男性霸权话语中保全自己。当被罗兰问及为何将头发盖起时,她说道:“这和费格斯有关。和费格斯以及头发的颜色有关……没有人相信这头发的颜色是天生的。有一次参加会议时我遭到了非议,人们认为我将头发的颜色染成了这样来讨好男人。”24在罗兰的鼓励下,她将自己的头发散开,空气流进了头发里,她羞涩地说道:“好吧。这样感觉好多了。”25在这个拉莫特曾经驻足过的海边,莫德在罗兰的鼓励下挣脱了束缚,用更加勇敢的方式面对自己,面对这个男权主导的社会。她充满信心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当拉莫特写给艾什的最后一封未曾开启过的信件公开以后,她才发现自己是艾什和拉莫特的后人。她和罗兰一路的追寻不想却找到了自己真正的身份。随着一切谜团的逐一解开,莫德终于破茧成蝶,实现了自我身份的重构。在小说结尾处她坦然地向罗兰吐露了爱的心声,他们身体的交合正是心灵冲破自我束缚的牢笼,走向惺惺相惜、心有灵犀的高度融合的开始。
  五、结语
  《占有》以其叙事视角和聚焦的切换、悬念的精心设置、令人叹为观止的推理过程以及让人始料未及的结局回应了侦探小说的写作程式。这一探索和寻根式的侦查,其对象并不是一桩罪案,而是一段被掩盖与忽略的历史。然而小说探索与发现的主题并不局限于对历史真相的还原与重构,文学评论家——侦探——的追寻,更囊括了他们对自我身份的重新审视、识别、确认与重构。拜厄特以侦探小说的形式赋予了《占有》多重主题,令读者在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探案”历程之后,对历史、爱情与人性等人类共同面临的话题多了份诗性的思考,为小说平添了几分哲学意味。
  注释
  1A.S. Byatt. On History and Storie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48.
  ②⑧米克·巴尔. 叙事学:叙事学理论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p.113-114,p.132.
    ③罗钢. 叙事学导论.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p.175.
  ④袁洪庚. 欧美侦探小说之叙事研究述评. 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3:p.228.
  ⑤Tzvetan Todorov.The Poetics of Prose.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7. P.44-46.
  ⑥S. S. Van Dine. Twenty Rules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A]. The Art of the Mystery Story: A Collection ofCritical Essays. New York: Biblo and Tannen, 1976. p.189-193.
  ⑦王燕. 《占有》:不同小说体裁杂糅的典范.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p.48.
  11柯南·道尔.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2009.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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