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张仕勇,河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河南新乡453007
网络媒体的自律一般是指网络媒体活动参与各方采取自我约束的方式来从事网络信息传播活动,即传播者通过自我管制来管理自己的网络信息传播行为。网络媒体自律不同于传统媒体自律的地方,首先表现在自律行为的主体不同。传统媒体是新闻工作者,而网络传播具有即时、无限、无界传播的特点,每个网民可能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发布者,因此网络自律的主体不仅包括网络媒体新闻从业人员,还包括普通的网络用户。网民在接受信息时,通过发贴、跟贴等形式,即时发表观点,放大信息含量,扩大了传播信息内容。这就使网络传播具有了即时动员、组织、发动的功能。从理论上说,有多少网民就有多少个信息源,海量信息传播突破了管理边界,给网络媒体传播的形态管理带来了现实的挑战。其次,两者所约束的范围不同。网络自律不仅包括网络信息传播者自身在传播信息时的自我约束,还包括接受信息时自我保护免受不良信息伤害。再次,网络自律的产生方式不同于传统媒体。传统媒体的自律多是由社会精英自上而下制定,而网络媒体自律多源自内心的道德需要,重在启发用户自我管理的自觉性。
一、国外网络媒体自律的历史发展
(一)国外网络媒体自律的起步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的管理,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自律建设开始起步,1997年11月4日,《纽约时报》登出了“克林顿政府顾问鼓励赛伯空间(cyberspace)的自律”的新闻。美国是较早推出网络媒体自律激励的国家,1998年出台的《网络免税法》,对自律较好的网络商给予两年免征新税的待遇。1998年,澳大利亚制定了自我约束的“因特网行业守则”。守则规定,只有自愿申请加入因特网工业协会的企业和公司才有资格经营电脑业,经营者不许有误导和诈骗行为,不许故意把不良的伤风败俗的内容放入或允许其留在因特网上。1999年,伯特尔斯曼基金会(BertelsmannFoundation)发布了题为《因特网内容自律备忘录》的报告。2001年9月,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Europe)发布的“网络内容自律20条建议”获得采纳,其核心内容就是对因特网上的不良信息实施内容自律与用户保护。
(二)网络媒体自律建设的发展成熟阶段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的网络媒体企业大多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建立起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规范、受理公众投诉、开展公众教育等方式,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保护公众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如英国设立的英国互联网监看基金会(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IWF),为英国互联网管理探索出一个良好的行业自律模式。这是一个独立的行业性组织,由董事会进行管理。其签署的《R3网络安全协议》将分级、报告和责任定为其工作宗旨。其工作方式的特点是:首先,各家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的会员,用自查的方式对自己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应法规对那些不适合青少年的色情等内容进行分级标注。其次,英国网民如果发现不良信息即可登录这个基金会网站进行举报和投诉,基金会随之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认定是非法内容,则会通知相应网络服务提供商将非法内容从服务器上删除,并根据情况将问题移交执法机构处理。英国的互联网监看基金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成效显著,如网络色情等问题已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我国网络媒体自律的发展沿革
(一)我国网络媒体自律的起步阶段
在我国新闻网络媒介自律的实践中,很早就有了行业自律的规范,1999年4月8日,国内8家知名中文互联网络站点一一搜狐、新浪、chin、abyte、网易、国中网、上海热线、瀛海威、悠游,在北京召开“中国icp联合发展高层会议”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中国信息产业第一个行业自律性的组织由此产生。2002年3月26日,中国130家互联网从业单位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这标志着中国第一部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出台。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04年12月30日在北京召开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互联网行业自律工作。同日,在原中国互联网协会责任与道德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重新组建了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明确了该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政策、法律,完善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组织从业者开展自律,促进互联网诚信建设,倡导网络文明,受理社会投诉,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04年6月10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主办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net.china.cn)开通,该网站以“举报违法信息,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标志着我国互联网在加强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方面又迈出实质性一步。同年11月29日,新浪、搜狐、网易三家企业公布了中国无线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同盟”的自律细则,该同盟的成立表明我国无线信息服务行业的自律工作正深入展开。2005年1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网络版权联盟在北京成立,联盟致力于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06年4月19日在北京举办,中国互联网协会同时公布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公约号召“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和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在以积极的态度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国家和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2012年5月,新浪网公布了《新浪微博社区公约》,对注册认证、言论发布、著作权、隐私权等常见问题均做出了说明,并在社区管理方面提出,社区由站方和社区委员会共同完成,用户可对违规者举报,明显违规者由站点处理,有争议者由社区委员会判定。
(二)我国网络媒体自律建设的进程
首先,部分互联网企业已从行业协会推动走向自律,逐步进入到在协会的指导下自我开展自律的阶段,它标志着中国网络媒体自律已从成长期开始进入成熟期。成立于2004年9月9日的北京网络媒体协会,是中国网络媒体的第一家地方网络媒体自律组织。为鼓励会员单位、地方互联网协会会员单位支持和积极参与互联网行业自律,弘扬“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互相监督、共同发展”的自律精神,中
国互联网协会从2005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期间开始设立“互联网行业自律贡献奖”,这是我国网络媒体自律的第一个奖项。北京网络媒体协会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创建了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网络监督志愿者、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妈妈评审团、网站自律专员五大自律品牌。其次,网络媒体民间自律组织的发展,标志着网络自律建设走向新阶段。相对于只有9%的民众把社交媒体当作主要新闻来源的美国,70%的中国微博用户把微博当作主要新闻来源。因此,微博媒体的自律非常重要,可喜的是,2010年1月30日,河北5个博客圈在石家庄签署国内首个《博客圈自律公约》并向全国博客圈发出倡议,倡导博主自律博客行为。《博客圈自律公约》倡议全国博客圈圈主和博友:“自觉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建设文明健康活泼阳光和谐的博客圈;鼓励原创作品,实事求是记录自己的所历所闻所思所悟,不抄袭别人的作品;培育一支高素质管理员队伍,认真管理圈内文章,不传播黄色和低俗的图片和文章;博友之间互相尊重,不暴露别人的隐私,不在博客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圈与圈之间和谐相处,交融共荣,组织健康向上的活动,促进博友间相互交流学习提高”。
三、我国网络媒体自律的制度建设
在网络传播中,网络媒体传播的复杂性加大了制定行业自律规范的难度,在我国新闻网络媒介自律的实践中,很早就有了行业自律的规范,但网络媒体的自律建设却不尽人意。如何加强我国的网络媒体自律建设呢?
首先,确立政府的职责和功能。政府的角色定位是辅助者而不是主体。自律的主体是网络媒体自身。政府需要加强引导,政府的角色定位是参与和帮助业界实施自律,检查、监督,主要是检查自律执行情况和自律标准的合理性。同时对违规者,需要用一定的行政手段予以惩罚,以维护自律的成果。在网络媒体自律建设中,加拿大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倡导,具体工作由网络服务商联合会(CAIP)与政府合作,制定行业规范,实行网络过滤和自愿分级系统技术,此外还依靠非政府机构和组织对公众进行互联网教育和引导等。如果政府的角色定位错误,就会使自律失去弹性和灵活性,丧失了自律作为自我管理的意义。国外媒体对社会化媒体的管理都大力提倡职业道德,强调从业人员自律,《路透网路报道守则》在开篇时就声明说这不是一个刚性的规范,只是对记者编辑使用社会化媒体的一些“建议”。美国互联网自律的手段,既有对博客等的“揭秘”进行核实,来完善内部机制的自律功能,也有发动网民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信息,强化内部监督的措施。
其次,制定符合网络媒体自身特点的自律标准,网络自律规范必须具有可操作、量化、客观的特点。国外网络媒体的自律规范一般十分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我国的网络媒体的管理规范主要强调“原则、精神、基本思想”有较大的区别。如路透社的管理规范,除了分项的管理规定外,为了增加可操作性,还有若干个提醒员工注意的具体事项及建议。英国政府对互联网采取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策略,通过分级认定和分类标注技术,让用户自行选择想看的内容。
第三,加强网络媒体自律机构的建设。在人员选拔上,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高的媒介素养,能够准确、科学地评估新闻传播行为。2011,北京市网络媒体为响应《关于在网络媒体设立自律专员的倡议》,开始建立了自律专员的选拔体系和培训机制,自律专员通过公开邀请等方式招募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在一年时间内,仅新浪自律专员共举报有害信息5万余条,有效维护了网络传播的安全。在人员培养上新浪网的做法是,建立了自律专员的选拔体系和培训机制。其中,新浪每月会通过举报数据,发掘一些积极参与举报的网友,并汇聚这些网友加入微群,这些网友是新浪自律专员选拔的后备力量。
总体来看,我国网络媒体自律体系尚不健全,网络媒体自律组织的规范及约束大多依靠行政手段来进行,网络媒体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行为一时间很难养成。提高我国网络媒体自律的水平,需要在自律组织的产生机制、职能定位、标准确立、身份认同、素养提高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化建设,特别是提高网络媒介和网民的素养,以自律的方式来弥补他律的不足,从而有效地提高我国网络媒体的自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