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地区之间人力、财力、物力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知识产权成为提高地区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世界各国都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发展的基本国策,纷纷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美国早在2001年就发布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对专利技术进行大力保护;日本在2002年也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其它发达国家也纷纷出台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依靠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发达国家不仅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得到了很多政治利益。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要大幅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提高创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能力。时至今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数量不断增加,知识产权转化效果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高校是知识的聚集地,承担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任,为整个国家及社会贡献了大量的知识技术。根据统计,影响人类生活方式的重大科技成果有70%产生在高校,我国也出现了诸如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诸多知名企业。高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无形资产大量流失,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日益增多,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等诸多问题,高校在国家科技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与高校本身的地位不相称。因此,如何对高校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和管理,不仅是高校,也是全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
1 高校科技创新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
1.1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为了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制约和宣传工作的滞后,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混淆。根据规定,职务发明成果的所有权属于高校,但很多高校科研人员将职务中的发明创造,以私人的名义申请专利,然后私自专卖,造成高校知识产权的流失。根据数据显示,我国职务发明的比例远远低于非职务发明,全国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40%左右,而在国外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比例达到94%左右。二是高校科技人员借调动和离职之便,将高校技术成果占为己有,造成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例如宁波大学某教师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将学校几项专利带走,自己成立公司,利用学校专利牟利,其以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多达十多项。三是某些高校科研人员,素质不高,经不起诱惑,将课题研究成果私下出卖给企业,造成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四是技术泄密情况经常发生。高校课题负责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课题完成后,没有及时将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原始手稿等技术资料收集好,造成泄密。研究生、博士生在校期间,会参与导师的课题项目研究,当其毕业后往往带走在校期间参与的技术成果,造成技术泄密。
1.2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堪忧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申请量和批准量是衡量知识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科研事业的支持力度,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自2000年至今,我国每年向国际提交的专利数量以30%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我国专利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六位。到2012年我国专利申请数量再攀新高,发明专利授权21.7万件,平均每万人拥有专利数量达到3.23件,截至2013年底,我国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到4.02件,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科研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同时也说明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意识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均专利数量依然处于偏低的位置,而且在申请的专利当中,真正能够体现先进技术和市场价值的发明专利并不多,体现基础性、原创性的发明专利更是数量偏低,很多专利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他人已经研究的项目或者已经申请的专利进行重复研究,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这样的专利研究成果投入市场后,很容易引发侵权行为。这些问题在高校中体现的尤为明显,目前,我国论文发表数量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但高校专利申请积极性不高、专利数量偏低,甚至有很多高校多年来没有申请任何专利,高校论文数量与专利数量严重失衡,这也与当前的职称评审制度有关,为了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高校教师会第一时间将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发表出来,而不是申请专利。结果很多专利技术由于缺乏新颖性不能收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已经成为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1.3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目前,很多高校并没有设置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也没有针对学生的知识产权课程。据统计,仅有不到10%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机构,仅有13%的高校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其他高校既没有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又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有些高校尽管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在科技保密制度、人才流动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合同管理、校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很多高校在与企业合作时,往往只关注有形资产和技术使用权,对校名等无形资产关注度不够,结果校名被抢注和冒用的现象十分严重,这也是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高校也仅仅是在法学专业开设此项教学,真正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教师屈指可数。因此,很多大学生和教师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清,高校很多科技成果通过论文发表的形式成为公开信息,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也不受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例如在70年代,我国研究人员经过长达十多年的研究,开发出化学药物—青篙素,引起全世界医药界的广泛关注。但由于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而是通过论文形式发表成为公开信息,国外企业稍作变动就申请了专利,结果造成我国每年将近5亿美元的损失,其原因就是知识产权意识的淡薄引
起的。
1.4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能够实现产业化的不到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的成果转化率,高校也是如此。根据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高校每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在6000项至8000项之间,在高校申请的专利中有超过60%是发明专利,这
充分显示了高校的科研平和原创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非常低,普遍低于10%,平均寿命也仅仅为3年左右。转化率低的原因是大量的科技成果属于基础研究项目,不需要转化为生产力。例如我国“985”、“211”等重点高校承接了国家“863”、“973”诸多科研项目,大部分项目都集中在基础研究的学科前沿,研究成果主要以课题形式展示,市场转化的可操作性不高。还有一些研究成果属于重复研究,没有转化的价值,例如我国科研部门曾准备投入巨资研究32纳米技术,但该项技术已由英特尔公司推出,技术已经十分成熟,继续研究价值不大,相关生产工艺也难以配套,很难将成果进行转化。另外,,目前我国高校将专利技术投向市场,会经过多环节审批,不仅增加了校方负担,也会延长技术转移周期,使转移风险增加甚至减损专利价值。这些原因都造成了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低的难题。
2 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对策
2.1加强宣传、提高知识产权意识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校上下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无论学校领导、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师生都要加强知识产权意识。为此,高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学校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开展知识产权法律讲座,针对具体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专题报告,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同时利用校内广播、学校网站、橱窗报栏等多种形式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对于学校领导,更是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熟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新入职的教师,其工作与科研紧密相连,要着重加强对其的知识产权教育,一方面有利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深入知识产权教育,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由于不慎,出现技术泄密等问题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尤其是博士生和硕士生,他们经常帮导师做课题研究,会接触到大量的科研信息,对学生进行知识产权教育,可以尽量避免学生对科研信息的泄露,对其以后的发展也非常有益。
2.2加快高校专利的成果转化
首先,加大对专利转化的资金投入。高校专利要转化为生产力,就要与具体产业进行承接,这一过程不仅周期长,而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当前的高校专利研发中,专利申请成功后,主管部门就会收回大部分的剩余资金,导致高校在专利管理、维护和成果转化过程缺乏有效资金。纵观国外高校,有大量的基金来帮助高校将专利成果进行转化,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价值。我国高校基金主要用于学校建设、设备购买等方面,在专利研发和转化方面的投入较少。为此,高校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机制,除了政府投入之外,还要充分发挥校友捐助、质押贷款、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为高校专利转化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为了提高高校专利技术与企业对接的有效性,高校在科研项目立项时,要多征求企业的意见,某种专利技术应不应该研发、研发成功能否与市场对接,能带来多大的市场价值,企业往往比高校科研人员更多发言权,因此高校要加强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征求企业的建议,减少由于“学术思维”主导带来的立项误区。
2.3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
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保障,高校应该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目前,部分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有的学校还是将科研处作为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从实施效果看,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承接高校科研处、产业办等部门的一些职能,将其进行重组结合,通过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充分发挥其内在价值,使高校利用相关收入创造出价值含量更高。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将知识产权与高校科研部门进行分离,有些知识产权,例如校名,并不属于科研成果,将其分类管理可以各行其职,避免互相混淆。另外,还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组织人员的素质建设,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性和职业素养,还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一定的技术背景和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高校要选择高素质和能力的人员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并加强对其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执行能力。
2.4完善教师(科研人员)考核工作评价标准
高校应该根据实际,调整考核和评价科研人员业绩的体系和指标,在课题申报项目和成果评价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分量,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可将授权专利计入高校教师工作的考核范围,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对知识产权创造及转化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实行倾斜。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评定时应把是否获得知识产权作为衡量是否有价值的重要标准,同时不能仅看其专利证书或者论文成果,应该结合社会中介机构对该成果的评价以及成果是否实施以及实施的程度等进行综合的分析。对于高校的在校学生可以成立专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如果在校生获得相关知识产权,对于贡献较大的指导老师应该授予教学成果奖。
总之,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强烈的今天,高校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为国家科研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敏,谢再根.试论我国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J].大学教育科学,2006(4).
[2]谢焕忠.高校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高教研究,2007(3).
[3]李培林.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综述[J].经济经纬,2006(6).
[4]蒋艳萍,田兴国,吕建秋,章家恩.我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科技管理研究,2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