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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公民新闻现象——从“我爸是李刚”谈起

2015-07-01 16:50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由“我爸是李刚”事件探讨公民新闻的定义、形式、主题、影响,并就事件发展各阶段进行传播学分析,以及对公民新闻争议点作进一步探讨。强调媒介融合环境下传统媒体与公民新闻的配合,突出公民新闻的良好发展前景。
  关键词:公民新闻;“我爸是李刚”;公民新闻形式;公民新闻发展。
  引言。
  自2010年10月16日起,天涯、人人、猫扑等网站陆续出现了关于河北大学车祸的帖子,除配发现场图片外,肇事者出言不逊,一句“我爸是李刚”更是引爆了网络。
  随着传播技术进一步提高,受众在传播过程中的主动性提高,实现了与传播者意义上的交换。我国公民新闻虽然起步较早,但真正进入大众视野是在受众接触使用媒介的平台扩展和互联网兴起之后,“我爸是李刚”便是公民新闻的典型案例,只不过在新的环境下又表现出了公民新闻的新特点。
  一、公民新闻的定义。
  对公民新闻学界还没有一个权威定义,根据《维基百科》
  有关条目的解释,“公民新闻”也称为“参与式新闻”,它是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行为,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是特指以往没有充分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我爸是李刚”正是大学生用手机、网络在论坛上发布其所见所闻的公民新闻事件。
  二、公民新闻的形式。
  我国从早期的“非专业记者”的提出到“全民博客”的兴盛出现了公民新闻的多种形式。美国学者steveouting在他的文章《公民新闻的11个层次》中,依照公民在新闻报道和传播中发挥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大小顺序,由低向高将公民新闻划分为公共评论的开放、公民提供新闻线索、开放信源报道、博客、独立公民新闻网站、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的整合、维基新闻等11个层次。WwW.133229.cOm“我爸是李刚”事件突出表现为开放信源报道、博客、公民新闻与专业新闻的整合三种层次的综合运用。这种形式是依据现有的媒介开放度、公民的媒介接触习惯在使用过程中凸显的,并有效地配合了公民新闻的主题。
  三、公民新闻的主题。
  陈力丹在精神交往论中提到如果外来信息与公众的心理期望相契合,即使信息来源可疑,也往往会引起舆论的强大变化。那么,公众与民主政治是公民新闻的核心吗?2007年发生了“最牛钉子户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济南红钻帝国事件”、“华南虎事件”、“厦门px事件”等五大事件;2008年公民新闻更是掀起了高潮,“艳照门事件”、“南方雪灾”、“西藏打砸抢事件”、“5.12汶川大地震”、“北京奥运”;2009年出现了“长江大学”、“钓鱼执法”“躲猫猫”、“跨省追捕”等事件。将这些公共新闻事件分类无外乎以下几类:
  一、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件,能引起公民情感共鸣的。二、政治领域的重大事件,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出于公平公正要求,与法律、道德、权利相关的。四、吸引眼球,满足个人名利的。而“我爸是李刚”事件正是由与道德、法律相关扩展到政治领域的舆论监督,由于此次事件是领域相互交叉、发展层层递进的,才能够引起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网络中复杂的信息会进行自然筛选,“沉默的螺旋”中强调正是占舆论上风的事件会进一步得到话语权,而少数人的意见会逐渐沉默下来。公民在选择新闻事件的过程中要满足几个要求:公共性、接近性、趣味性、可质疑性、情感共鸣性等。
  由于公民没有经过专业新闻培训,在关注点以及发展的控制上都存在着未知数,需要制度建设或专业媒体的引导促使其健康地发展。在第一、二两类事件中舆论监督总是会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三类事件的深入发展会带来两个极端,如“我爸是李刚”事件,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廉政检查以及官二代的深入探讨都是正面的,而网上的造句接龙就有点走向另一个极端的意味了。第四类事件则需要国家加强网络监管,优化网络风气。
  四、对“我爸是李刚”这一公民新闻事件各阶段进行分析。
  每一个事件发展都有其生命周期,公民新闻也一样,在事件发展的各个阶段研究公民新闻及其引导问题成了题中之义。“我爸是李刚”事件初期,网络论坛博客报导,具有群体传播的特点。借助网络,公民记者将新闻5w配发现场图片快速及时地传达给受众,弥补了传统媒体无法及时介入现场发现有价值的新闻的缺憾。“我爸是李刚”事件发展,由于事件开初受封锁等,导致事件进一步在网上热议。恩格斯认为,在人民已经有所觉悟的情况下,压制舆论反而是促成舆论迅速发展的一种因素。
  南丹事件中如果不是公民新闻的最初形式———电话提供新闻线索的帮忙,真相大白于天下还是梦中之语。这就是公民新闻的手伸向社会的各个阶层、各个地方,倘若没有消息的外流,采用政治系统的压制完全可以瞒天过海,可是公民新闻会将细小的事件演变成街头热议的舆论。“把关人”的角色在网络媒介中弱化,因为一个地方权利不可能把控全部的网络平台,只要符合新闻价值标准,含有新闻要素,即使最微小的事件,在网络中通过人际传播也会被放大,最终成为一个议题。公民新闻符合亲近性原则,在网络中人们愿意相信同自己处于同一阶层人们的意见,使自己处于大众角色当中,反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高一级阶层,会采取挑剔态度,因此,人们更愿意相信出于平等大众状态的人际传播的真实性。“我爸是李刚”事件高潮,传统媒体介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cctv、四大门户网站的专题报道等,在百度中键入关键词“我爸是李刚”搜索项目更是达到了415000篇。“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媒介有为公众设置议事日程的功能,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达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
  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的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似乎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后,再由传统媒体的介入,引入到了传播学的普遍导向———以受众为中心。在2006年中国传播学论坛的议程设置的反设置能给予我们足够的思考,———议程设置始终在一种自我平衡和纠正机制下运行,这种自我平衡和纠正体现在受众的资讯获取渠道选择行为中,即任何一个特定的受众群都有自己的客观议程,即使传媒违背了客观议程,受众也会自己寻找并接近于客观议程。传统媒体遵循了这个原则,利用其渠道霸权,对当事人进行采访,发表评论,并通过传统媒体的社会优势对事件质疑部分进行调查研究,要求权利部门给予解释。所以,新媒介环境下的不会出现公民新闻代替专业新闻,而是更好的在媒介融合的环境下建立多元的信息渠道。“我爸是李刚”事件的结果是,在相关部门表态和干预下,肇事者被依法惩处。公民新闻具有舆论监督的作用,而网络舆论具有不可控性。从微观的理性层面将无疑会因知识的缺乏和言语的无序性产生意见偏颇(例如感性的偏见、批判的狂欢和语言暴力),但是在宏观和历史的层面上,它却有能力在指涉社会生活时呈现终极的合理性。所以,“我爸是李刚”事件引起的社会思考以及对政府阶层的监督是有建设性意义的,而网络的恶搞文化出于小范围,并从长远来看,远小于其正面意义的影响。

  五、公民新闻的思考。
  “我爸是李刚”事件远远没有落幕,公民记者正在挖掘着每一个新闻要素。然而,此次事件中突显的一些问题似乎在验证着公民新闻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公民新闻的发展前景是良好的并且是可以促进媒介环境的大发展的。公民新闻是否拒绝了客观性原则?公民新闻由于缺乏新闻专业素养,在选择报道新闻事实时以个人选择作为“把关人”,违背了客观性的原则。而“我爸是李刚”事件中现场图片的刊发似乎解答了这个问题,因为以快速真实著称的公民新闻现场图片和信息实实在在地履行着客观性的原则。所以,有价值观倾向的公民新闻与专业媒体报导时的主观倾向是一样可以引导的。在中国现有的传播环境下,进行思想上的舆论引导和把关可以将公民新闻发展壮大,以公民新闻叙述配发图片将是公民新闻的主流报道方式,并在主观与客观的相互作用中,逐步达到合理化。
  那么公民新闻的市民新闻倾向又如何呢?公民新闻本应是社会公众的声音,但由于“知沟”理论,带有精英主义的色彩,未能真正达到反映民生的作用。“我爸是李刚”事件所波及的范围并没有到田间劳作的农民那里。由于网络具有特定的媒介使用者,通常具有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但在网络使用者提出议题后,通常只有传统大众传播媒介的介入才能真正达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尤其在中国的现有体制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介的配合使用,才能真正实现公民新闻的本真作用。同样,网络平台的扩大只是时间的问题,不能以阶段性问题否定长期发展。
  六、公民新闻的影响。
  公民新闻的发展前景是美好的,对社会的影响却是多方面的,需要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
  公民新闻的正面影响:“我爸是李刚”等公民新闻事件有利于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使用公民新闻始于人们对新闻自由的向往,民主参与理论认为任何民众个人和弱小社会群体都拥有知晓权、传播权、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当参与到其中,受众会以负责的态度自主地加强自身素养,以维持和加强现有权利。“我爸是李刚”等公民新闻事件有利于我国融合新闻的发展和提高公民记者的新闻敏感,促进我国传媒业的发展。“自媒体”时代的充分发展,形成了以互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传播环境。《成都商报》的qq记者适应了现代传媒环境,创新了新闻运作模式,发展了群众记者,增加了经济效益。“我爸是李刚”等公民新闻事件有利于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更好地体现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体现在每一个声音均有表达的机会,公民新闻正是推动中国舆论环境民主化的一剂良方,也在汶川地震等事件中显示出的公民新闻的强大行动号召力。
  公民新闻的负面影响:“我爸是李刚”等公民新闻事件恶搞倾向严重。“我爸是李刚”中关于网络歌曲、造句接龙尚且不提,传统媒体竞相跟风,不着眼于关注受害者,而是用此种方法来博取受众的眼球,这是传统媒介的失职之处。当然,网络文化的产物不可能消失,也是大众智慧的一种表现,但提到传统媒体的议事日程上是有待商榷的。某公民新闻事件单纯刺激眼球的把关弱化。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立法监督机制,保证良好的舆论氛围。中国的公民新闻在探索中发展壮大,对于舆论监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尽管问题不可避免,但发展前景是良好的。中国的传统媒体应主动承担起责任,对中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积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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