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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盖西姆·艾敏的《妇女解放的文学价值

2015-07-31 10:5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盖西姆·艾敏(盖西姆·阿明)是19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埃及重要的思想家,他被称为近代阿拉伯女权主义之父。在1899年出版的《妇女解放》一书中,盖西姆·艾敏从妇女教育、妇女面纱、妇女与母亲、家庭等四个章节阐述女权主义思想。书中解构传统阿拉伯妇女社会性别身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塑“女性”内涵,建立埃及近代女性新社会性别身份。
  埃及女性社会性别身份与性别隔离制度相联系,妇女没有教育权、没有婚恋自主权,在婚姻两性关系中处于弱势,在工作上受到性别歧视,同样的工作报酬比男性少。
  针对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埃及妇女面临的状况,盖西姆·艾敏在1899年出版《妇女解放》一书,书中提出了一种新的理想女性形象,他提出的“新女性”实际上是对埃及女性社会性别身份的重新建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女性有与男性相等的人权
  他提出“妇女是像男人一样的人类,她在组成、职能方面和男人没什么不同,在感觉、思想上和男人没什么不同,在人类本质所需要的一切东西方面女人和男人没什么不同,他们不同的只是性别(类别)不同。”[1]当时埃及社会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女性是比男性低一等的生物,盖西姆·艾敏提出的男女人权平等观念否定了这种落后的观念,成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埃及女性新的社会性别身份确立的基础。
  他认为尽管当时埃及的男性、女性在体力和脑力上的差距很大,但是这种差距不是性别造成的,是后天环境造成的:“如果男人在体力和脑力方面比女人要优秀,那么确是如此;因为男人无数代从事体力、脑力工作,而女人却被禁止使用上述两种能力,妇女处于一种被压迫、失败的境地。”[2]因此,妇女不论是体力还是脑力都可以提高,男女的这两种能力并非生而不同。
  盖西姆的男女人权平等是他构建埃及“新女性”社会性别的基石。
  二、职业女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埃及妇女是不工作的。当时人们的普遍观念就是妇女的职责就在家里,打理家务、照顾孩子和丈夫。盖西姆反对这种传统观念,他认为这不符合现实。“穆斯林说,女人是家的女主人,是建设家的,她们的职责在家门的台阶处就结束了,这是生活在虚幻世界的人说的话,它和现实之间有障碍,他不用他的眼睛去看清背后的事实。”[3]
  他认为埃及社会却没能好好利用妇女的能力,将其雪藏。“我们现在的状况就好像一个男人,占有大量资本,把它放在柜子里,仅满足于每天打开柜子,享受地看着金子,如果他知道利用它,从中受益,在短短几年内让它翻翻。(那不是更好吗)”[4]
  他认为妇女应该参加工作。“每个国家的妇女,至少是它人口的一半。她们余下的部分(男性)是愚昧的,禁止民族人数一半的人参加工作,这是有着无法掩饰的巨大必要性”[5]
  妇女参加工作可
  盖西姆力图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将职业纳入埃及女性社会性别身份的内容之中。
  三、有文化的女性
  盖西姆提出“妇女需要教育,成为一个能思考、睿智的人。”[7]因为有文化的女性可以获得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有利于教育后代、也可以陶冶心性。
  他认为幸福婚姻生活需要妇女接受教育。“受过教育的男人喜欢家里井井有条,他有品味,外表儒雅,感情细腻,仪表堂堂;他们知书达理,一点就通,时而安静,时而侃侃而谈,时而开怀大笑;他有自己喜欢的理论、派别,有服务的协会,有引以为傲的祖国,有享乐,有精神痛苦;他和穷人一起哭,为被压迫者难过,为人们的善行开心,每当有一个想法诞生在他头脑中或是有某种情绪影响在影响他,他就想找个身边的人,向他解释他的感受,和他畅谈,这是每个人心里的自然渴望。”[8]“如果他的女人是无知的,他会对她隐藏自己的欢喜和悲伤,立刻认为他在一个世界,而他的女人在另一个世界。”[9]
  一旦女人无知,丈夫就会轻视他,会影响婚姻的幸福。“什么时候男人看见女人在家里无知,他心里就会轻视她,认为她没用,对他的事业没有帮助。而女人一旦看见丈夫忽视她,她的心里就会难过,会认为他欺辱她,为她的霉运哭泣,以为她倒霉遇到一个不珍视她的男人,心里会生出怨恨。他们今后的生活,我不认为地狱比她的生活更糟糕。丈夫会认为他们两人的婚姻生活是敌人,是阻碍他幸福的敌人。”[10]
  而且有文化的妇女能更好地打理家务。“家务繁琐,且需要技术,妇女应该接受教育。我说,农村妇女尽管愚昧,但她是男人工作的同事。她做家务活,帮助她的丈夫。那很简单,因为农村生活简单原始,家庭需求少;而城市生活比较高端,需求很多,各种利益关系纷繁复杂,管理一个家相当于管理一个大的机构,所以交给妇女管理权,需要妇女接受教育才能管理好。”[11]“事实上,管理家庭成为一个广泛的领域,需要很多不同的知识,所以妻子应当用她的管理能力做收支预算,直到家庭财富没有疏漏。她应当监督仆人,有了她的监督他们就没有一刻松懈,否则他们不可能完成好份内工作。她应当让她的家受丈夫喜爱,如果丈夫住在家里的话,让他能里开心地休息,让他住在家里能感受到幸福,能享受美食,能喝好,能睡好。”[12]
  卡西姆提出应当让妇女接受同男人一样的教育。“我认为,妇女只有在获得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之后才能打理好家务。因此,我们应当让妇女学习所有男人学的知识,至少是在初等教育和会计入门知识方面应当如此,使她以后能选择符合她品味的东西,也能够在她愿意时候可以精通男人的事务。”[13]“我不是要求男女在教育上要平等的人,那并不必要,我现在要求且不停要求的是,这种平等至少要出现在初等教育上,要 像关注男性教育那样关注女性教育。”[14]
  “教育因素腐蚀妇女道德,这点我们是极其否定的。因为教育,是培养品德、提高妇女地位、给她带来高的地位和好评、完善她的智慧、允许她在工作中思考远瞻。如果妇女懂得阅读、写作,就会走正道。”[15]
  “事实上,内心的纯洁是自然的,源于本性的。如果妇女是善良的,知识会增加她的善良,如果她是自豪的,知识不会增加她的骄傲”[16]
  “那些重视妇女教育的人应当从小就开始,使妇女习惯完善她自己人类心灵的美德,这种美德影响民族制度,会在民族心理根深蒂固,那需要正确的指引。”“这就是教育,使我希望埃及妇女能接受的教育,总而言之,它分散在各语种的相关作品中,我不认为妇女没有接受教育能够在社会、在家庭中履行她的职责。”[17]
  受过教育、有文化是盖西姆提倡的埃及新女性必备条件。
  四、有婚恋自由的女性
  盖西姆谈到19世纪末埃及夫妻之间没有爱:“你问结婚了的大众,他们的女人爱他们吗,他们会回答你,是的。但是事实并非是他们想的那样——我发现前面说的那种家庭有很多,情况完全一样。而且到现在,我发现没有一个丈夫爱他的妻子,也没有一个妻子爱她的丈夫,很多家庭看起来很和谐,但夫妻双方没有感情。要么因为丈夫累,不花心思培养感情;要么妻子容忍她的丈夫对待她就像一个财主对待他的财产那样;要么因为他们两个人都无知,不知道生活的意义。我认为只有真正的爱才是接近幸福的,如果幸福是消极的,那就毫无意义了。”[18]
  他认为爱是两性间互相吸引,而这种吸引应该是精神上的,而不是肉体上的。再美的外貌也有审美疲劳的那天,只有精神上的爱恋才是真正的爱。“这种深厚的(两性间的)吸引力是神在每个生物中都创造的,甚至植物,也会有阴阳互动。···如果两性相遇,他们都会感到喜悦的颤动,有眼神交流,在说话之前就能感受到心灵,就好像他们的灵魂是在这个世界诞生前就分开的朋友,一个开始寻找另一个,直到相遇。他们曾经迷失;在相见之后,希望、忠诚更多地生长,所以当他们相遇,就发誓不再和另一半分开了。你看到他们只有在相遇之后才有幸福。”[19]“但是这种物质的吸引力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就开始褪色,开始慢慢产生矛盾。尽管起初的相遇很渴望,它消失在时间中,在时间里长处、短处由于情绪不同差距不断拉开,那种渴望不断变弱,忠诚不断下降,断交几乎取代了相互交流。···爱吸引它,由于美丽的脸庞、苗条的身材、长长的头发,但是爱慕融合了它的灵魂,直到它好像是她的印记。除了那些美丽之外,还有温和的美德、高雅的品味、绰越是智慧,聪明睿智、广博的知识、善于打理家务、保持整洁、心地善良、诚实、心地纯良、忠诚等等的精神美德,睿智的人会更看重精神美德而不是形体的美,这方面的乐趣也是进入爱情的另一个要素;这两个因素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爱。”[20]
  他认为身体的爱欲会因为长时间的相处而变淡,只有兴趣相投才能真正长久。他说,“只要他们相遇,他们的灵魂相互填补空白。他们从一个话题聊到另一个话题,从微观聊到宏观,共享希望痛苦丑恶与真善美、缺憾和完美,每一个工作、思想、事情、创造,都让他们的大脑得到新的养料,他们的心灵获得新的乐趣。每一个脑力生活和实际生的活场景、所有心灵享有的知识、文化品位、感情都反映出新的乐趣,增加他们之间的情感联系,增加新的牵绊。爱对人们的真实力量是很明确的,如何知道这种爱的发生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钱只是生活点缀,爱才是真实的生活。”[21]
  他提出爱应当是婚姻的基础。妇女应当有权利选择爱自己的人作为丈夫。这样的婚姻才有幸福。婚恋自由应当是新女性应当具有的权利之一。
  五、能养育优秀后代的母亲
  他认为妇女对子女教育极其重要。首先,孩子在母亲身边待的最长,母亲的言行对孩子产生极大的影响。“众所周知,孩子从童年起一直到成年都只和妇女生活在一起——他的妈妈、姐姐、阿姨、婶婶、女佣、保姆围着他,极少能看到他的父亲。如果他成长的环境很好,那他所受的教育就很好;如果成长环境差,那他的教育就差。无知的母亲不能在孩子的心里烙印下美好的品德,因为她不懂如何去做。她能做的至多是帮孩子纠正所犯的错误,如果她没有亲手在他心里种下她的种子,灌输给他不好的品德。”[22]
  母亲是新女性重要的社会身份。有文化、能培养优秀后代的母亲是新女性的重要条件。
  结论
  盖西姆·艾敏在《妇女解放》中对19世纪末埃及女性的社会性别身份进行重建。他打破传统埃及社会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性别身份界定,创建“新女性”的社会身份界定——有人权、有职业、有文化、有婚恋自由、能养育优秀后代的母亲。
  书中文献:
  [1]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3页。
  [2]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3页。
  [3]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1页。
  [4]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7页。
  [5]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6页。
  [6]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6-27页。
  [7]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7页。
  [8]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5页。
  [9]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5页。
  [10]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6页。
  [11]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45-46页。
  [12]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46页。
  [13]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24页。
  [14]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 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57页。
  [15]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62页。
  [16]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63页。
  [17]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57页。
  [18]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42页。
  [19]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7-38页。
  [20]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39页。
  [21]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41页。
  [22]笔者译,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第52-53页。
  参考文献:
  [1]【埃及】盖西姆·艾敏:妇女解放,进步出版社,1899年。
  [2]伍庆玲:《现代中东妇女问题》,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3][美国]贝尔·胡克斯著:晓征、平林译:《女权主义理论:从边缘到中心》,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第一版。
  [4]陈志红:《反抗与困境——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中国》,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基金项目:黑龙江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大学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QW201333。
  作者简介:段智婕(1982—),汉,研究方向: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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