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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修改与道德修改:论金庸小说再修改

2015-07-06 11:2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美学修改与道德修改:论金庸小说再修改

  摘要:世纪之交金庸对自己作品的再一次修改,显示出有三对逻辑关系需要认真处理,即创作逻辑与修改逻辑、科学逻辑与艺术逻辑、生活逻辑与审美逻辑。从金庸先生再修改的整体情况来看,是外在的科学律、道德律大于内在的艺术律,美学修改的成分少,“道德”修改的成分多,这种大规模的全面再修改应该慎重。
  关键词:金庸小说;美学修改;道德修改
  中图分类号:120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08)04-0032-05
  
  自从1955年金庸开始创作武侠小说,就持续创造着一个伟大的传奇。而在1972年金庸宣称“退出江湖”之后,金庸不断修订其全部武侠小说,到今天已经有了三个版本:1955年至1972年的初稿,主要以报刊连载形式发表,称为连载本,目前已很难看到;1970年起,金庸着手修订所有作品,到1980年完成,以《金庸作品集》之名出版,共36册,称为新版,大陆地区由三联书店出版,称为“三联版”;1999年,金庸重新开始修订工作,称为新修版或第三版,至今已全部完成,并结集出版。
  修改自己的作品是作者自己的权力,但另一方面也会颠覆已经在读者中建立起来的既有印象,尤其是像金庸小说这样的“流行经典”,更易造成种种争议乃至混乱。wwW.133229.cOM金庸在第三版的修改过程中,不时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在网上引起了极大争议。2007年底以来,学术界也出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如汤哲声认为金庸完全没有必要修改,认为“在听取别人意见的同时,金庸先生更应该尊重自己当年处于创作爆发期的灵感”;马睿也认为,金庸的这一次修改,“就金庸对武侠小说这一文体的贡献来看,并没有新的突破”。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希望能够允执厥中,探寻金庸小说再修改的深层次内在原因,比如韩云波就认为,金庸小说再修改的内在动力,是金庸希望将自己的作品由“流行经典”变成“历史经典”。
  无论人们是否赞成金庸小说再修改,到今天,金庸小说第三版已成为一个不可改变的既成事实。那么,与其多谈赞成与反对,不如多谈成功与失败。因此,本文拟在已就纵向流传角度探寻金庸小说从“流行经典”到“历史经典”的内在动力机制基础上,再进一步从横向提升角度探讨金庸小说再修改中“美学修改”与“道德修改”的矛盾及其实际效果,具体从创作与修改、科学与艺术、生活与审美三对逻辑关系入手来进行分析。
  
  一、创作逻辑与修改逻辑
  
  在讨论金庸小说再修改之前,有一个重要的逻辑事实需要确认,即创作与修改是否属于同一逻辑关系。
  当年,欧阳修用八百里快马追回自己写的《昼锦堂记》,把文章开头一句“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改成了“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然后心安理得,觉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但这种增加两个“而”字的修改在一般读者看来似乎可有可无,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这样看来,作家修改作品的“微言大义”,一般读者似乎并不能深味个中三味。这次金庸先生全面修改自己的作品,似乎就有点这个意思。修改惹得很多“金迷”强烈抗议,他们扼腕叹息,认为金庸这是“糟蹋”了自己的作品,由潇洒不羁的“金大侠”蜕变成了婆婆妈妈的“琼瑶奶奶”。一些网友毫不领情地批评金庸此举是“自废武功”、“挥刀自宫”,把好好的作品变成了“现代肥皂剧”,毁了金先生“一世英名”,是老年金庸的一大“败笔”。有的“金迷”还发起“罢读”联盟,抵制新修版;有的读者批评金庸为了版税,利欲熏心;有的人干脆骂起街来,认为金庸“老糊涂了”,是想要“不朽”,失去了“大侠”的风范。金庸先生看到这些,也许会痛心疾首自己的良苦用心竟不被理解。
  本来,修改自己的作品在文学史上是常有的事情,没什么大惊小怪。多少诗人“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弄得“郊寒岛瘦”也在所不惜。歌德24岁开始写《浮士德》,84岁才终于完成,反复修改终成千古绝唱。《红楼梦》也“增删五次,批阅十载”才得以面世。历史上字斟句酌的“推敲”、“一字之师”等等佳话不胜枚举。为何金庸改不得?这主要是因为修改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好的作品并不一定都需要反复修改,同样是歌德,一部《少年维特之烦恼》仅仅半个月就一气呵成,成为不刊之论,成为文学史上的经典。也有反复修改反倒把经典改成庸作的现象,比如1949年后,巴金、老舍、曹禺等都对自己前期的代表作品《家》、《骆驼祥子》、《雷雨》等进行过“改造”,但修改后作品的艺术性却打了折扣,远不如前了。所以,“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的修改就会锦上添花,反之恐怕就是画虎不成反类犬了。因此,文学修改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对和错,修改本身是复杂的,它的作用是双面的。
  在总体上来说,金庸这次修改基于“责任”的“道德”修改大于美学的修改,是勉强的。因为他没有按照艺术的内在规律来对待艺术,更多地是用一些外在的道德律、科学律来修改作品,没有按照艺术的逻辑而更多地是按照理性的逻辑来修改作品,没有按照审美的超越方式而是按照日常生活的功利方式来处理情节,说教的成分多了而想象的成分少了,客观的成分多了而激情的成分少了,世俗的成分多了而理想的成分少了,美学的修改少了而知识的修改多了,这些都使得作品艺术性退化而庸常性增加了。
  
  二、科学逻辑与艺术逻辑
  
  之所以说这次修改是勉强的,是因为金庸试图用科学的逻辑代替艺术的逻辑,追求更加客观正确的效果,而这恰恰减损了作品的艺术性。对那些以科学的标准来要求艺术的批评,本来大可不必太认真,这在艺术史上是常有的事情,金庸小说作品本身也曾遇到过要以物理学的定律来衡量郭靖等人武功的无理苛求。又如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华罗庚曾写过一首诗批评说:“北方大雪时,群雁早南归。月黑天高处,怎见得雁飞?”这就是用科学的眼光来评价艺术。此类逻辑在古代就有,杜牧写了一首《江南春》:“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论文联盟http://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明代杨慎《升庵诗话》卷八批评说:“千里莺啼,谁人听得?千里绿映,谁人见得?若作十里,则莺啼绿红之景,村郭楼台,僧寺酒旗,皆在其中矣。”面对这些批评,我们恐怕不会真的去把“千里莺啼”改成“十里莺啼”,把“月黑雁飞高”改成“月白雁飞高”。因为艺术有自己的逻辑,不同于科学的客观性和确定性。科学中不可能的事情,艺术中却是可能的。杜丽娘“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梁、祝化蝶成双,在科学中不能,在艺术中却可以。孙悟空七十二变,聊斋花妖狐媚,科学中似乎不可能,艺术中却是可能的。按照科学逻辑,地球上的月光一样的明亮,但在艺术中偏偏“月是故乡明”;同一片枫叶,一个看去“霜叶红于二月花”,一个却是“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所以,艺术的逻辑不同于科学的逻辑,以科学的逻辑要求艺术是一种“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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