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扶贫捐赠行为是一种善性行为,具有向善性、自愿性、激发性和从众性的特点。扶贫捐赠行为也是一种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但当前的社会现实决定了这一行为要形成习惯,形成制度,必须依靠外力促动,即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动员来推动,而且要注重建立扶贫捐赠机制,当前要着重培育以需求为导向的筹资机制,建立以公众信誉度为基础的监督自律机制,完善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市场导向机制。
关键词:扶贫捐赠行为;扶贫捐赠基金组织,运行机制
扶贫捐赠行为是一种在政府的引领和倡导下,由非政府组织及个人自愿发生的对贫困地区内的组织或其他贫困个体实施的助其生存发展的一种善性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扶贫捐赠行为正在成为社会公众认可和接受的行为。本文试图对扶贫捐赠行为的性质、特点以及扶贫捐赠基金的宣传与动员和扶贫捐赠机制的建立与运行进行探讨。
一、对扶贫捐赠行为的认识
从性质上看,扶贫捐赠行为属于社会扶贫。因而,扶贫捐赠基金是一种具有资助行为的善性资金,既可以资助贫困个体的生存,又可以资助贫困地区内的某些特定组织如乡村学校或乡村经济组织。扶贫捐赠作为一种具有善性的社会资助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向善性 扶贫捐赠体现了人的本性中对社会弱者的同情心、恻隐心,是人的善性的充分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体现,与社会主义道德中提倡的友爱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是一致的,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应当大力提倡的行为。
(二)、自愿性 扶贫捐赠虽然是一种人的善行,体现了人的美德,但它不能强制发生。人们愿意不愿意资助贫困行为,最主要的是看他有没有这种助人的善心,当然也要看其有没有资助的能力。有的人缺乏善心,有钱也不会捐助。但只要有善心,乞丐也会给人捐助。
(三)、激发性 人的善心与善行一般处于潜伏状态,只有在一定的外在因素的激发下才会产生,这种激发因素主要在于其对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因而,需要对人的善心与善行进行引导。
(四)、从众性 一般来说,多数人的资助行为不会自发形成,但经过外在因素的激发后,特别是在榜样示范的效应激励下,有几个骨干跟上,多数人的善心与善行就会形成一种从众效应。
二、扶贫捐赠基金的宣传与动员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贫困人口不断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下降,但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仍然较大。其中有一个重要成因,就是学费高而造成的贫困。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或是城市里的普通工人家庭,如果家里出了1-2个大学生,那么,其家庭负担都会比较重,难以承受高昂的学费。因此,为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最低救济、义务教育、基础医疗等,可以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其贫困程度,提高他们的可行能力,逐步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扩展他们的发展机会。作为一种友爱互助的善行,扶贫捐赠在文明社会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它对于改善贫困状态,促进受资助者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继续壮大扶贫捐赠基金的发展,特别是开展助学捐助行动。
目前我国的社会现实决定扶贫捐赠事业需要外力推动,即通过政府和社会的动员来推动其发展。特别是中国长期实行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几乎没有非政府组织的生存空间,因而不得不借助于政府机构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政府机构如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捐助活动,首先是要端正指导思想,扶贫资金的使用及分配必须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理念,符合“共同富裕”的发展要求。现阶段我国扶贫工作的重点仍然是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贫主体应当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去认识,比如,要坚持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扶持对象,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户的自我发展问题,扶贫资金的投资方向应当以解决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中心,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对象。
其次,政府要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旗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的道德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人的精神风貌,是人的善心与善行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扶贫捐助还是志愿服务都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再次,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动员作用,发挥领导干部在社会公益行动中的带头作用,发挥党员、团员的骨干作用。由前所述,人的善心与善行需要激发,而激发善心则要讲究时机、策略。因此,扶贫捐赠活动也要善于抓住机会进行策划,抓住时机开展宣传,在关键的时候,领导干部要先作出示范,党的组织要起到发动、带动和推动的作用。
三、扶贫捐赠机制的建立与运行
要使扶贫捐赠行为形成习惯,形成制度,必须建立扶贫捐赠机制。
(一)、培育以需求为导向的筹资机制 要使扶贫捐赠基金形成较大的规模,必须在捐赠全过程形成一套以需求为导向的筹资机制。一般来说,在从众效应的推动下,多数公众都会自愿捐款。公众捐款后,基金组织将捐款用于资助贫困学生或贫困地区的学校,再把资助的效果反馈给捐款人和社会公众,就会激起更大规模的捐款。可见,这是一个从社会需求出发,经过宣传动员再到募捐、资助、反馈,再回到需求的全过程,是一个运行正常的良性循环。从这个过程看,筹资机制运行中的动力主要来自反馈环节。每一次的反馈或加强或对上一次循环的修正,促使整个循环系统的能量在循环往复中因需求的不断扩大而不断加强。
(二)、建立以公众信誉度为基础的监督自律机制 公众信誉度是扶贫基金组织的无形资产,它决定着扶贫捐赠活动的成败与发展,也是扶贫基金组织的立足之本。因此,扶贫基金组织应当高度重视公众信誉度的培育,建立以公众信誉度为基础的监督自律机制。
首先,要加强基金组织的法制建设,以良好的制度消除各种资金漏出现象,减少由于官僚主义造成的无谓浪费,减少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的挪用、拖延划拨、故意克扣等行为,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地用于受助人身上。
其次,为保证扶贫捐赠资金真正用于扶贫,扶贫基金组织要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计,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稽核,银行应对扶贫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杜绝资金分配中互挤互挖、假公济私等行为,坚决纠正扶贫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再次,扶贫基金组织还要主动接受捐款人及社会公众和大众传媒的监督,定期召开
有关扶贫捐赠活动社会监督的新闻发布会,及时向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公布捐赠人的资金数额、资金流向、资金使用的效果。在可能的情况下,组织捐款人与受助人共同参与的活动,开展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三)、完善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市场导向机制 捐赠行为是一种慈善行为,需要组织运作,更需要熟悉财务、金融、法律、宣传、策划及项目活动的相关人才。但慈善组织待遇相对低,面临人才缺乏的挑战,虽然我国的扶贫基金组织基本上是官方或半官方的,工作人员的待遇相对民间慈善组织较好,但同样存在人员流失现象。这就需要扶贫基金组织从组织文化、人才培训、提高待遇、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等组织专业化方面加以努力,形成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市场导向机制。只有完善组织,慈善事业才可能呈现出一种较为专业的形态。而一个完善的组织才会注重自身的公信力,并且也有能力去不断构建自己的公信力。同样,只有基金组织不断改进自身,才能汇聚一种具有魅力的慈善公益职业环境与文化,才能扩大社会认知,进一步吸引人才流入,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满足人才的物质需求只是满足了人才的保障需要,更重要的是满足成就感强的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具有良好潜能的人的自我发展需要。因此,要鼓励扶贫基金组织的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提高,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个员工的发展需求。当然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考核和服务年限也应提出响应的要求,不胜任工作的,限期调离,对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和聘用制,有利于提高基金组织工作人员的素质,也会对吸引高素质人才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苏敏.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J]. 江海纵横, 2009,(01) .
[2] 胡卫萍. 我国社会公益捐赠的运行现状及其对策思考[J]. 江西社会科学, 2009,(11) .
[3] 刘友水. 建立大公开、强监督的公益捐赠制度[J]. 人民政坛, 20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