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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庭分工模式的优点

2015-07-31 10: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分工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本文从人类学角度分析了其合理性一面,并指出了现代家庭分工模式的弊端。本文的结论是,虽然中国传统的家庭夫妇分工模式有弊端,但不能否认其合理性一面,在文化交流过程中,对两种模式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辩证的态度。

关键词:家庭分工模式;人类学;辩证态度
一、 中国家庭男女分工模式“男主外,女主内”的历史文化渊源及其合理性分析
  程裕祯(1989:3-4)将文化分为观念文化、制度文化和器物文化三个层次。家庭作为人类社会中一个天然的的基层细胞(江畅,1997:367),家庭文化则可视为是社会文化很好的一个缩影。关于中国传统家庭中男女的分工,汉语中有句俗语可做很好的概括,即“男主外,女主内”。这种模式自孔子作为儒家礼教的一部分提出后,逐渐纳入封建宗法制度,规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从现代人类学,尤其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这一模式在古代也是具有合理性的。
  (一)符合、尊重男女生理差异。从生理角度看,女人生来在体力等方面比男人弱,在农耕等方面弱于男子。中国封建社会是农业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尤其汉族,以农耕为主,这需要家庭按照男女的生理差异做出合理的分工。
  (二)符合古代社会人口繁衍的现实需要。古代人口少,社会和家庭对妻子赋予的一种很大的期待或责任就是生育孩子。女人作为妻子,最大的责任就在于为家庭添丁,为社会和家庭增添劳动力。怀孕、哺乳等就使得她们很大一部分时间是在家中,她们在养育幼小的同时如果需要的话也会尽可能的操持家务。
  (三)有助于孩子成长,为社会的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打下良好的基础。“女主内”使得母亲有充分的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培养和增强母子之间的感情,进行启蒙教育,这对孩子的心智都是很有好处。
  (四)奠定文化和道德基础。从文化人类学角度看(罗康隆,2005:217-228),“男主外,女主内”这种分工模式可算作是习俗的一种,因为它符合习俗的定义和特征,“习俗是文化系统中组织层面的非强制性的组成部分,它通过文化的自然延续去节制社会成员的生产、消费和人际关系的协调。
二、 中国现代家庭分工的弊端
  现代西方“男女内外都主”有很多进步性和优点,对女性对社会的发展促进作用都是可以显而易见的,那是否意味着我们中国可以并且能够做套用这种模式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中西社会整体价值观的差异,中国社会崇尚宗法家族文化,西方追求个人价值。这一差异的客观存在使得基于个人主义的“男女内外都主”模式要在中国普遍实行还是有困难的。其次,中西家庭伦理的重要性有别。在中国,家庭和家庭伦理对整个社会的伦理等非常重要,而在西方却非如此。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家庭伦理构成了‘客观精神’之伦理性的首要环节,是社会和国家伦理的首要环节。在这一点上,黑格尔的家庭伦理观与儒家伦理是相同的,但在‘思辨性’上,黑格尔把儒家伦理看得很低。”
    中西现代家庭中夫妇分工模式各有千秋,我们都应辩证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如江畅(1994:589)所论述,中西文化中各有优劣,中西文化可以互补且必须互补。李桂梅(2006)也指出,“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精神是家庭本位,而西方的是个人本位,两者各有利弊和自己产生的背景”。概言之, 虽然中国传统的家庭夫妇分工模式有弊端,但不能否认其合理性一面,在文化交流过程中,对两种模式应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辩证的态度,以达夫妇幸福、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程裕祯(1989),《中华文化缆粹》,北京:学苑出版社。
[2]江畅(1997),《西方文化与当代中国》,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3]李桂梅(2005),中西家庭伦理产生之源探究,《伦理学研究》,第4期。
[4]罗康隆(2005),《文化人类学论纲》,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
[5]全国妇联妇女地位调查课题组,2002,妇女地位:进步还是倒退?《妇女研究论丛》,第6期。
[6]朱炳祥(2004),《社会人类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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