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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伦理学思考问题研究论文(共3篇)

2023-12-10 01:1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科技的伦理意义及其对传统生命伦理观、公平观、家庭伦理观和生态伦理观的冲击,探究基因科技如何在伦理道德观和科学理性的制约下健康有序地发展,最终造福于人类,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科技伦理学论文范例,欢迎大家阅读欣赏。


  第1篇: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


  我们正处在一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飞速发展的科学技术在带给人类巨大福祉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伦理问题,科技伦理学研究日益成为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科技伦理学究竟研究什么?对此,学术界各种观点见仁见智,不尽相同。武汉理工大学潘建红教授的新著《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以其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理论架构,充分展现了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进一步丰富了科技伦理学的理论体系。该著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分析现代科技与伦理的冲突及理论纷争入手,着重研究科技与伦理关系的历史溯源、科技与伦理关系的应然诉求以及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实践路径等重大问题。该著的出版在科技伦理研究领域无疑具有填补空白的作用。


  一、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


  科技伦理学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兴起和发展起来的,既是科学技术学与伦理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也是职业伦理学、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从交叉学科的角度看,科技伦理学旨在研究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揭示科学技术的伦理本质,建构科技进步与伦理建设的互动机制[1]。《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正是通过对现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辩证关系的系统分析,强调科技与伦理互动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力求从理论上厘清这个问题,在实践中解决这个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来架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


  不可否认,现代科学技术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然而人们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理想与幸福的生活,与之相伴而来的则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日趋紧张,科技与伦理的冲突日益凸显。正如马克思所说:“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败坏为代价换来的。”[2]如今,科学技术发展对传统伦理道德的挑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鸿沟越来越大。正如作者所说:“迅速发展的科技与相对滞后的伦理道德体系的互动陷入两难的困境:一方面,革命性的、可能为人类带来深远影响的科学技术的出现常常会引发伦理道德的突出问题与巨大恐慌;另一方面,人类不能禁止某些新科技的应用与发展,因为,这样可能会使人类丧失美好未来的机遇。”[3]2如何使人类在享受科学技术带来的优秀成果的同时,规避这些伦理问题,实现现代科技与伦理的良性互动,就成为人们十分关心的时代性课题,更是科技伦理学研究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


  在这种背景下,加强科技伦理学研究,寻求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运行规律,建构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理论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而迫切。那么,在当今这样一个充满伦理忧患的时代,怎样认识和理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发展能否取得“双赢”的效果?人类应该如何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伦理尺度,努力实现现代科技与伦理的良性互动与和谐发展?这些问题在《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中找到了答案。


  客观地说,在国内外的科技伦理学研究中,关于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研究相对薄弱,资料比较零散,研究主要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对于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实践研究不多,很少有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的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在该著中,作者直面问题,对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进行了新的诠释,深入探讨了二者的内在逻辑关联,进而提出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应然诉求。在作者看来:“一方面,通过对科学技术运行中的伦理分析,有助于对科技人员与科技成果进行有效的管理,使科技运行合理化,实现真与善的统一,最终使人的行为趋于美的境界;另一方面,对伦理的科学技术成分分析,能为伦理建设寻找合理依托。”[3]62


  总之,科技发展对伦理具有正向作用,伦理对科技发展也具有正向作用,科技与伦理互动是一个交互作用的过程。现代科技与伦理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时时处在一种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之中。科技进步促进伦理建设,并为伦理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伦理建设又推动科技进步,为现代科技发展把握前进方向。毫无疑问,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分析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建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运行机制,不仅是对现代科技与伦理关系研究内容的拓展,更是一种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


  二、多学科综合研究的成功范例


  学术发展的方向之一就是重视多學科知识的交叉融合,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研究同一个问题。当然,不同学科知识发展、交叉的结果是同一个问题可以用不同学科知识来解释,但解释的结果却有很大不同,有时甚至是完全对立的。这种现象提示我们,要从多个角度、多个层面来研究问题,这样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客观事物。只有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研究客观事物,全面地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才能够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研究也是这样,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不仅必要,而且可能。不可否认,科技与伦理互动具有必然性,但具体到不同的历史时期与时空发展,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表现则不尽相同。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带来的伦理问题越来越多,科学家和哲学家开始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科技与伦理的关系,这些不同学科的研究为把握科技与伦理的互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建构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借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立足历史视野与现实发展,强调问题导向和实践架构,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研究推向了新的水平。


  《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综合运用了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着力跨学科综合研究,从而科学把握了科技与伦理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嬗变以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该著既强调吸收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等的最新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又注意从文化学、人类学以及系统科学等多学科视野探讨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基础、规律及诉求。例如,从文化学维度对科技与伦理互动进行文化考量,把科技与伦理的矛盾看作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内在矛盾之一,揭示科学技术与人性之间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深层次联系,凸显了作者的人文关怀与社会责任感。又如,运用系统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把科技与伦理互动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对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内在关系研究,把握科技与伦理之间具有的逻辑关联,明确科技与伦理之間具有的广泛而深刻的联系,强调科技与伦理的关系的应然诉求”[3]5。


  纵观全书,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作者努力交叉融合多学科知识,从多角度、多层面重新审视科技与伦理关系问题,在高科技的辉煌与伦理忧患并存的时代,寻找科技与伦理共同发展与进步的实践对策,从而“描绘出现代形态的科技与伦理相互作用的宏伟画卷,为把握现代科技与伦理冲突的热点问题及争论的焦点问题提供了一部可参考的范本”[3]4-5。


  三、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系统建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辩证统一的,这种辩证统一不仅表现在静态的相互联系,也表现在动态的相互作用,《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作为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就是要揭示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内在机理,建构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理论体系。该著既注重学理层面的探讨,又针对现实,强调问题的针对性,为把握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提出应对之策,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对科技与伦理互动论进行了系统建构。具体而言,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强烈的问题意识。“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4]。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发的伦理问题。该著正是从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和应用引发的伦理问题出发,以问题为导向,切中时代脉搏,深入分析关于科技与伦理冲突的理论纷争,探寻走出困境、解决问题的实践途径,从而突破了从概念到概念的学究式纯逻辑推演模式。


  二是清晰的历史脉搏。把科技与伦理的逻辑关系放在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进行动态考察,揭示二者互动的抑扬轨迹,重点探究科技伦理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把握其内在的规律性,从中把握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历史脉搏。


  三是系统的理论阐释。在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性与伦理的反思性的互动中,把握科技与伦理之间具有的逻辑相关性;从多维视角认识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可能性,阐释科技与伦理互动的原则、基础及当代意义,从而深化了关于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认识和理解。正如拉特利所说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造成越来越多的需要提出新规范的行情,而且还使新的行为更加合理、有效。”[5]


  四是深入的实践探索。该著不仅能够准确地发现问题,还善于科学地解决问题,对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现实障碍、理念创新以及实践路径等进行深层次探讨,包括重塑科技伦理主体责任、注重科技伦理问题的政策导向、强化科技伦理问题的制度选择等,并从现代高科技前沿的伦理问题入手,分别从核技术伦理的反思与架构、转基因作物的风险与伦理评价、生态伦理视野下技术创新选择、工程伦理与工程师的伦理责任等视角深入分析,全方位探讨了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的行动逻辑与实践策略。


  综上所述,《现代科技与伦理互动论》是近年来科技伦理学研究的又一部精品力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与实践应用价值。作为科技伦理学研究的新视界,其既表现在科技伦理学研究的视角创新、跨学科综合研究的成功范例上,更表现在科技与伦理互动论的系统建构中。


  作者:杨怀中等

  第2篇:从管理伦理学角度看富士康科技集团的管理问题


  一、危机事件发生的过程


  富士康科技集团创立于1974年,是专业从事电脑、通讯、消费电子、数位内容、汽车零组件、通路等6C产业的高新科技企业。自2010年1月23日富士康员工第一跳起至2010年11月5日,富士康已发生14起跳楼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乃至全球的关注。在发生了多起跳楼事件后,富士康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构筑“关爱圈”;加强企业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安全防护网;签定“不自杀协议书”。富士康集团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数度用“检讨”一词表态。但这些措施并未结束跳楼事件,再继续发生几起跳楼事件后,富士康公司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郭台铭对接连出现的员工跳楼自杀事件表示道歉。郭台铭说:“大家产生冷漠才造成这些心理因素,而这些呢,我们是没有做得很好,我们也没有在这方面,可以说是有效地来防止。”富士康多名员工收到公司转发的一封郭台铭署名的“致全体同仁的一封信”。郭台铭在信中表示,最近集团公司发生了多起坠楼事件,给大家增加了许多压力与影响,他本人也感到非常意外、震惊、惋惜和痛心。郭台铭说,目前,富士康集团正在通过完善员工关爱中心、设立员工关爱热线等一系列措施,帮助有需要的同仁。作为集团总裁,他感到压力巨大,责任重大;他呼吁全体员工积极行动起来,关心身边的同仁,企业和政府需共同努力,郭台铭在座谈会上表示,集团将收回要求员工签订的所谓“不自杀承诺书”,并且降低跳楼自杀抚恤金至适当比例。郭台铭说,富士康是一家企业,而不是政府机构,有着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能但没有社会职能。企业的人文建设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期内急需采取干预措施防止危机进一步发生,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强人际关怀。富士康将安排每50名员工组成1个相亲相爱组,小组成员内相互关怀和帮助;富士康还计划寻找70名心理学专家进驻企业,并在员工中培训1000名心理辅导师,对员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跳楼事件对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有大批富士康员工选择了辞职。根据一份民间团体亲身经历和实地考察后形成的“富士康情况报告”显示,富士康平均每月要流失员工几万人,而在跳楼事件频发的近3个月,每月竟然高达5万人以上。


  “我已经在这里做了有5年多了,每天都重复着枯燥的操作。到现在虽然工资涨了一些,却总是感觉没有出头之日,看不到希望,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富士康观澜厂区员工张金表示,自己中专一毕业便进入富士康工作,一干便是5年。前段时间频繁的跳楼事件发生之后,他选择了辞职。


  “工作感觉就像是一个机器,流水线上单调枯燥的动作要反复不停地重复着。”对“十三连跳”,已经回到湖北老家的张金显得并不奇怪,“在电视里面已经看到新闻了,这是迟早的事,光在我们组,很多同事都做得很郁闷!但是没想到跳楼这么密集。”


  二、富士康管理中的伦理问题和应对措施


  管理伦理学是一门应用性的规范伦理学学科,是将普通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应用于经济管理活动所产生的一门学科,管理伦理学的任务是根据普通伦理学的原则和方法对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管理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得出经济管理领域中的道德规范并据此提出政策性的改进建议。道德决策和评价的伦理工具有功利原则、义务原则、权利原则和公正原则,这些原则是思考利益相关者权益及处理利益相关者关系常用的伦理原则。


  (一)问题


  1、对员工缺乏人性关怀,使用传统的军事化管理模式,违背了权利原则,传统的军事化管理模式虽然在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效率方面有优势,但在这种管理制度下的人往往就像一台不停运作的机器,简单重复而且枯燥,随着80、90后作为新一代劳动力的加入,军事化管理,严格的流水线操作已经和新一代的劳动力的思想和文化发生冲突,笔者认为富士康在管理员工时违背了权利原则,权利原则是指在决策时需要考虑的那些重要的、规范的、合法的原则,富士康有权利要求员工遵守公司制度,但公司制度首先必须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在不侵犯员工的基本权利的情况下,如说“在这里你的任务就是执行”,而富士康的管理制度明显不尊重员工,侵犯了员工作为一个人基本的权利,把员工当成机器,而不是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现在的员工又是从小在一个个性解放的社会环境下成长的,所以当富士康用不规范的制度来管理员工发生冲突就是必然的事情了。


  2、富士康集团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承担了为员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的义务,富士康在这方面违背了义务原则,义务原则指的是我们的决策和行事是否体现了那些和我们有直接关系、并且对我们有所依靠的人(利益相关者)的关怀。作为道德的义务原则必须符合以下三点:普遍推广的一致性和普遍性、尊重个人地位与尊严、为理性人所广泛接受。明显的是,员工的跳楼除了不适应富士康的管理外,还因为看不到未来,看不到自己的发展空间,个人没有发展,自然也就没有地位和尊严,所以富士康也没有尊重员工,这样的管理方法也不能普遍推广和被理性人广泛接受,只是一味地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造成大量员工的离职,企业的声誉下降,结果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应对措施


  1、重建组织流程,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要能让员工劳逸结合,有张有弛,适度地休息更有利于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员工关爱中心,当发现员工有不良情绪时,能够及时排解,主动干预,同时每个宿舍要选择一个有活动能力的员工来及时和室友和关爱中心联系,搭建一个信息流通的平台。建立员工俱乐部和员工活动中心,让员工在工作之余能够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事实也证明一定的娱乐活动有利于员工更好地投入工作中,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3、建立新的企业文化,好的企业文化要能感动员工,要能让员工自觉将企业文化作为自己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要能使员工的目标和企业的目标相一致,企业文化是企业的血液,能指导企业健康成长,从而使企业和员工能共创愿景,共同提高。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的生存和发展提高途径,开展职业培训,让更多的员工能知道自己以后的发展方向,可以为员工提供多方向的发展途径,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现代管理学认为:只有员工能得到发展,企业才能持续发展。


  三、富士康危机处理的伦理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问题


  在富士康的危机处理中,争议最多的处理就是和员工签定不自杀协议,我们看到后来郭台铭表示集团将收回要求员工签订的所谓“不自杀承诺书”,并且降低跳楼自杀抚恤金至适当比例。集团认为,过高的赔偿金会带来负面的鼓励效应,从这样的报道中,我们也看到。富士康也意识到这样的危机处理存在问题。笔者认为,这样的危机处理违背了功利原则、公正原则。功利原则是指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多好处。与经营活动的效用分析存在明显差别。不只考虑自身且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成本与收益,我们分析下签订“不自杀承诺书”的利益相关者有富士康科技集团、职工、职工家属、当地政府、富士康产品的消费者,供应商,当地媒体,而该决策只考虑了自己单位的利益的保障,没有考虑到已经损害了职工,职工家属,政府,社会机构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职工家属不会同意,政府的监督也会受到怀疑。违背了公正原则是因为不同的人应当不同对待,每个员工跳楼的原因都不同,每个事件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所以不能直接用同样的补偿来对待,应当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同时,危机处理中一开始只是把这一系列事件看成是员工个人的自身问题。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就可以从管理制度和经营方式的改善等方面入手。而郭台铭没有反思企业管理的问题反而到处请高僧做法,寄希望于风水,违背了义务原则,因为把原因归咎于风水不好显然只是小部分迷信的人的观念,不能被理性人普遍接受。


  (二)应对措施


  笔者认为在处理危机事件中首先要能遵循和普遍运用功利原则,在决策时要考虑到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样决策才能得到推广,所以应当调查事情经过,抚恤员工亲属,并适当关心其他同事的心理,如后来的公开道歉,给员工的公开信都是不错的方法,并且与媒体合作,澄清事实真相,勇于承担企业的责任,不推卸给员工和社会,从而避免谣言和事件阴影的扩大。当然,依靠“企业办社会”不太现实,企业和政府应该合作,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在富士康公司内建立多元化价值取向体系,共同参与问题的解决,否则就无法解决员工的多层次需求和避免悲剧重演。


  全球的企业管理工作在发生着变化,不仅仅变化而越来越难管理了,其中一部分是原因是全球化,还有就是变化的速度和技术的变革,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复杂全球供应链导致的,以及创新的金融市场造成的,以及组织需要更多的创新而不是自上而下的纵向和更为官僚性的组织,其中一定的原因还涉及到整个竞争的加剧,各个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当然,作为企业的核心员工是企业根本的竞争力,任何企业要在竞争中不断发展离不开人,离不开以人为本,只有员工发展了,企业才能不断发展,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将科学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在不断提高效率的同时关注企业的持续发展,关注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实现企业作为社会一部分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富士康事件的再次发生。


  作者:李兴

  第3篇: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学思考


  自从19世纪孟德尔在他的植物园通过黄色和绿色的豌豆使人类感受到遗传因子的存在以来,无数的科学家孜孜不倦地探索基因这一人类生命之谜。20世纪中期,沃森和克里克建立DNA分子双螺旋模型,人类对生命世界的认识迅速向纵深发展。70年代,基因重组技术使人类能够在分子层面对生物进行操作,直接涉入生命过程。2003年,人类基因组“序列图”完成,基因科技研究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因科技犹如一把双刃剑,推动生命科学与医学的快速发展,并带动农业和医疗保健业等的革命性变革;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系列紧迫而复杂的伦理问题。“一方面,它可能会导致对生命力的控制;另一方面,它可能会因他或她个人的遗传特征而带来侵犯个体尊严与人权的风险。”[1]基因科技若缺乏社会伦理道德的调节而被滥用或使用不当,就会危及人类的生存,带来严重的后果和灾难。因此,从伦理的视角对基因科技研究和应用的伦理问题做出分析与思考,探讨克服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的策略,对于基因科技的良性发展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基因科技的现实意义


  基因研究的深入进行,使人类在许多方面享受到它所带来的好处,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


  (一)促进经济的发展


  基因工程的发展在医药、化工、食品、环境等领域中已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直接带动了世界“新经济”的发展。例如,人类利用基因技术培育抗病虫害、抗干旱的优良作物,成倍地提高了产量。畜牧业方面,主要集中在改良家禽和通过转基因动物进行药物和蛋白的生产等。医药产业方面,基因组代码完全破译的第一种生物是人体的病原体,科学家们每破译一种微生物的基因组都为开发新型抗生素提供了可能。同时,基因技术的发展还将影响到许多其他工业的发展,譬如石油精炼、塑料与涂料的生产、环境卫生与废物清除等。


  (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


  基因科技的研究和应用将有助于清理或改善环境。植物将被改造得可“自然地”生产涂料和塑料添加剂;可利用克隆技术培养微生物,清除污染;利用植物拟南芥菜生产可降解塑料,根除危及人类生存的“白色污染”;建立动、植物基因库,再现物种,保护濒危动物。农作物可以自己生产出杀虫剂,减少农药的喷洒。另外,用基因工程制备的基因探针可以充当环境检测的“尖兵”。基因芯片在环保方面也大有可为,它能帮助研究人员找到并合成具有解毒和消化污染物功能的天然酶基因。这些都有助于环境的保护和净化,解决环境危机。


  (三)启动医学革命


  基因工程克隆技术的成功应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给现代医学带来福音,极大地推动了现代医药学的发展,从而造福于人类。随着人类对基因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许多疾病是由于基因结构与功能发生改变而引起的,科学家不仅能发现有缺陷的基因,而且还能进行诊断、修复、治疗和预防。例如,癌症病人若能善用基因治疗,则基因转植的排斥问题将可能被克服,而且还能够更快让疾病获得治疗。充分应用已经破译的基因序列,可能找出引起这些疾病的基因变异区域,从而达到根治的效果。同理,优生学旨在提升人类的品质和延长寿命。若人类的基因像化学元素的周期表一样的确定,我们将可以有较大的空间和较明确的方向,在新生儿出生前进行基因筛查,可以针对家庭病史有针对性地从源头控制疾病的发生,甚至在人类生殖细胞中就可以直接将病变的基因区域进行修正,根除这些疾病。


  此外,基因科技的发展还有艺术化人类的功能,满足人类的各种幻想,例如,想变成白皮肤、高鼻子、金发碧眼、音乐奇葩或运动健将等,均可以通过复制来达成。


  二、基因科技引起的伦理冲击


  基因科技不仅深入人的生命本质,而且涉及人的价值观念;不仅改变人的生活面貌,而且冲击人的伦理观念。“科学自它首次存在时,已对纯科学领域以外的事物发生了重大影响。”[2]


  (一)对传统生命伦理观的冲击


  基因科技对生命伦理观的改变主要表现为剔除了生命的自然本性,使之成为人为的产物和技术干预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人类需要重新审视生命的进程。


  首先,人类生命的产生方式和进化过程将发生改变。1997年克隆羊“多利”的诞生以及2001年10月首例人类克隆胚胎的出现,打破了哺乳动物的繁衍必须由两性生殖细胞来完成的自然规则,使人们看到了无性生殖和复制人类在技术上的可能性,自然进化也走向自主进化。虽然这种改变在技术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人类传统的生殖方式已根深蒂固,在许多人看来,人类的繁衍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实验室里进行人类复制是不道德的,在伦理观上还难以接受。


  其次,人类的健康观也将发生改变。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定义明确强调,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衰弱,而且是完全平安的状态,包括身体、心理和社会等层面。按照这个概念,就个体的存在而言,任何身体机能的缺陷或心理上的不安定状态都是健康出了问题。而在基因时代,人们把一切疾病的产生都归咎于基因,没有疾病基因也许就意味着健康,自然体的健全是健康的主要要件,一切心灵、精神的因素在基因的神奇作用下似乎显得微不足道,人们对健康的认识可能将走向片面化。


  另外,人类生命的本质和价值到底是什么的问题在基因科技的干预下也变得模糊不清。对人类来说,这是个实质伦理问题。现实中的人应该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在基因科技中,人类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着人的自然体,而这个自然体正是人的主体性、实践性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是人性形成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理条件和物质基础。对人的自然体的随意操作,意味着破坏了人的其他特性存在的物质基础。然而,在生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并获得突破时,人类生命的价值和伦理意义却面临着滑坡的危险。


  (二)对公平观的质疑


  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合理地享有社会基本价值,如自由、自尊、机会、荣誉等的道德关系和道德要求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所有的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都有享有社会财富的同等权利。这种伦理观同样也要求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要有公平性。然而,基因科技的发展却可能破坏这种伦理观念。


  首先,基因歧视对人们之间平等权益的破坏。当人类有能力选择下一代的基因成分,从而制造“完美婴儿”时,那些社会中现存的千千万万有缺陷的人会更容易被社会歧视,他们的尊严也因此而受到无情的打击。另外,随着基因科技研究的深入,每个人的基因特征都会被揭露出来,有可能像身份证一样独一无二,社会价值导向如果根据选优的原理来确定每个人的待遇的话,这些基因有缺陷的人就有可能遭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


  其次,作为道德原则之一的正义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坚持机会平等,即给予每个社会成员大致相等的发展机会,在总体上达到资源共享。目前的基因治疗和改进常常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一种不是很严重的疾病,用基因治疗还是用常规治疗,会导致治疗费用的巨大差距。而医学研究资源和医疗资源都是有限的,如果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花费非常大,但又不是最必需的基因治疗和改进当中去,对整个公共医疗卫生必然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导致资源分配失衡。在基因选择中,也会使家庭条件相差悬殊的人受到的待遇有失公正。有条件的人可以进行基因改良,而没条件的人无法改变现状。


  (三)对家庭伦理观的冲击


  家庭是法律、道德等种种关系的核心,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社会网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不可否认,在当今社会,生命科学的发展对家庭关系的改善在某些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基因科技的发展带来的更多是担忧,冲击着人们原有的家庭伦理观。


  首先,造成人伦关系的混乱。家庭主要是通过婚姻或血缘关系缔结而成的。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上,家庭内部就会有父子、母女、兄弟姐妹等关系的形成,这种关系是严格而分明的。所以,明确每个人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是认识家庭结构中各种人伦关系的基础,也是他们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而克隆人作为无性繁殖复制出的人体,将彻底搅乱世代的概念,使人们固有的对亲缘、人伦关系的划分变得模糊不清。


  其次,削弱家庭的职能。在传统家庭中,两性以婚姻的方式结合并以生育子女、繁衍后代为主要任务。家庭担当的人类繁衍的功能在社会的发展和家庭的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人们发现,人类的繁衍可以以无性生殖的方式延续时,就不再需要把两性关系合法化、规范化的家庭这种形式上的依托了,家庭的这项基本功能也许会随着克隆技术的发展而淡化,甚至不复存在。


  再次,淡化情感纽带。家庭也是个人情感的寄托和归属。从传统意义上说,家庭最强有力的感情纽带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甚至胜过夫妻之间的非血缘关系。但是基因科技的发展,克隆人的出现,使得子女的生育似乎成了技术的产物,人类不必求助于异性就可以产生后代,两性之间不再存在亲子血缘纽带关系。从遗传上看,子代只存在父亲或者母亲,代际之间的血缘关系趋于简单化,这样,家庭关系中原有的情感纽带上缔结的三方变成双方,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就会淡化。


  (四)对生态伦理观的挑战


  生态伦理是对生态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它承认自然界有自己运行的法则。如生物的多样性导致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大自然是一个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系统。对于人类来说,这些法则是不容亵渎的,理应为执行这些法则而承担责任。然而,基因科技的发展又带来了危害生态环境的可能,人类对生态圈和自然界的伦理意识受到了挑战。


  首先,在以基因为主导的农业革命刚刚掀起的时候,人类面临着基因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生态稳定的潜在威胁。基因污染是在天然的生物物种基因中掺入了人工重组的基因,这些外来的基因可随被污染的生物的繁殖而得到繁殖,再随被污染生物的传播而发生扩散。这种扩散的结果:一是可能会影响生物的多样性;二是如与近缘野生种杂交,就可能出现人们无法控制的生物特性;三是有可能改变与之相关的害虫的进化速度。


  其次,有抗虫能力的植物,有些带有防病虫害的毒素,它固然可以杀灭害虫,但也可能杀害益虫,并殃及人类的健康。作物中的转基因扩散到传统作物上,也会影响已形成的农业生态系统,会使传统作物的性状难以保留。另外,基因飘散的结果可能使某些野生作物从转基因获得新的性状,如抗旱、抗寒、抗病或速长等,可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但由于它们没有经过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也存在着生命力更弱的可能。不管是哪种结果,均将打破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三、基因科技发展的伦理调节


  基因科技的迅猛发展,提出了许多事关人类生存和尊严的重大的伦理问题,对传统的伦理规范产生了巨大冲击,这里面的许多问题已经不是在原有的伦理框架下能回答的。所以,伦理学不得不在更大的范围,面向现实,面向新世纪,去研究确定科学的、合理的伦理规范,使基因科技最大限度地造福人类,这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迫切的、复杂的课题。


  (一)在基因科技研究中保持自由与控制之间的张力


  面对人类基因研究及其技术的应用可能带来的各种积极和消极作用与伦理问题,我们应怎样面对呢?实际上,这是一个如何处理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发展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在基因科技研究中,应保持自由与控制之间的张力。科研自由和道德调控是人类理性的两种不同表现形态。在历史的发展中,前者需要审慎,后者需要变革。科研自由可能表现为对道德调控的部分否定,但并不等于不要道德法规,而是对不合理的道德限制的否定。如果不管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全盘否定的话,那么,真正的科研自由将不复存在,因为其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保障。因此,笔者认为,调控不是自由的死神,而是自由的引导者和促进派,它引导自由的科研沿着善的方向增值,促进自由的科研所创造的价值在善的范围内实现。同时,自由也对伦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那些落后陈腐的伦理观念和规范应该被改造,以适应科技的发展。这是自由和调控相互制约和平衡的重要保证。道德是自由的动力和保证,而自由将赋予道德与时代相适应的、新的内涵。一味将调控与自由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都是错误的、不合理的。过度的自由,就会成为为所欲为、任意而为,就可能对社会、自然和人类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而不合时宜的调控将会阻碍科技的发展。只有保持两者的张力,才能有利于科技健康、良性的发展。[3]


  (二)基因科技伦理调节的基本指导原则


  为了正确处理科技与伦理的关系,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正确地对基因科技进行伦理调节,应坚持如下原则:


  1.自主原则


  生命伦理学认为,人们决定自己的事情时应当是自主的,不应当受到其他人没有法律依据的干涉,此即自主与自由原则。作为一种生命科学技术,基因科技的伦理调整显然也应当适用该原则,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在涉及基因研究、基因治疗、细胞捐献等方面的问题时,必须经当事人明确的自愿同意;其二,在从事基因科技活动时,对于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必须予以尊重。


  2.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原则是指在涉及基因治疗、基因研究以及基因或基因技术有关的人体实验时所须坚持的一项原则。这是因为,一方面,科学的发展依赖于人类无尽的探索,包括对人类自身生命的探索;另一方面,这种探索以充满了人们事先可能预知或根本无法预知的风险。这就要求在对科学(包括生命科学)进行探索的过程中必须尊重人们的尊严与意愿,尤其是要尊重参与者的尊严与意愿。


  3.正义原则


  正义原则又称为公平原则或公正原则。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是涉及个人间关系的一种社会美德。美国当代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植一样。”正义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社会资源的“分配正义”,即制度的设置应体现为“给每个人以其应得”。在基因研究的利益分配方面,正义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补偿正义:在基因研究中作出贡献的个人、人群应当得到回报;(2)程序正义:作出补偿和分配决定的程序应该是不偏不倚的和包括一切的;(3)分配正义:基因资源和开发基因资源的好处应当得到公正的分配。


  4.保密原则


  保密原则一直是医学伦理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基因时代,它也是规范基因科技的一项重要伦理原则。依据该原则,在基因工程操作过程中,对于所涉及的人们的隐私以及相关的基因科技信息必须保密,未经当事者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宣扬或泄露。这是保障人们隐私与人格尊严以及保护国家科技秘密的伦理要求。


  (三)加大对基因科技实际应用的伦理监督


  在基因科技发展的道路上,伦理问题已经成为了最大的阻力,如果不解决它的伦理困境,基因科技就可能脱离公众视线,转而秘密发展。这可能会使本来就存在的问题更加难以控制,造成严重的后果。笔者认为,引导这门技术的发展,把它置于公众视野的监督下,对它实行有效的伦理监督,是处理问题的正确方法。仿效目前生命科学中已有的例子,如人体器官移植,在基因科技发展中也引入伦理委员会的监督,以便应对和解决基因科技应用于社会生活中所涌现出来的伦理悖论和道德冲突,同时监督基因科技工作者的相关行为,引导基因科技朝着有利于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基因科技面临的伦理困境,有些属于广义伦理上的问题。其中大部分的问题,通过实施正确的伦理监督,能相对减少其负面影响。而对这一监督的法律地位进行确认,是急需的。


  科学和伦理之间的对话,在基因科技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基因科技对伦理学提出的新挑战,将随着研究的深入而继续产生。只有两者的发展都互相跟上,才能保证人类在技术的发展中受益,而不是深受其害。


  作者:谢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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