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80、90年代环境伦理学在中国“落户”以来,关于中国环境伦理学的研究与争议就相伴而行。在研究领域,受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影响,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主要集中在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价值与自然权利、环境正义等方面;在争议领域,结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的现实,主要围绕定义、范围、资源等方面展开。近几年来,关于中国环境伦理学缺乏实践性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强烈,认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移植痕迹明显,缺少“自产”与“创造”;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理论曲高和寡,缺少“问题意识”与“实践取向”。基于发展中国家的生态实际以及环境伦理学研究日臻完善的背景,学者们也开始反思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缺憾,关于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研究越来越得到学术与政策的双重重视。对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进行研究,客观地指出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所存在的诸多不足,让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实践”的缺场与遮蔽给环境伦理学带来的尴尬与困境,意义与价值重大。
一、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的哲学底蕴
认识与实践是哲学的两个重要范畴,“实践出真知”道出了认识与实践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中国哲学史上,实践是人生的代名词,它具有“实行”、“践履”、“行动”等含义,追求“知行合一”是中国人生哲学的至高境界。在西方哲学史上,实践是自由的同义语,属于道德伦理活动,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德的实践理性,认为在实践理性的指引下,人的意志得以规范,从而达到自由意志的境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的范畴首先是社会历史观的范畴,其次才是一般哲学的范畴。”离开社会性的物质存在这个历史舞台,实践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马克思主义哲学揭示了实践在人类生活中的根本地位,实践的观点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从这个角度看,环境伦理学研究应该是“实践理智”的,即从经验性的社会性物质存在中寻求适度的普遍性。
100多年来,在“科技至上”观念的支配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颠覆式变化.?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大气污染、水资源匮乏、森林锐减、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物种丧失等等。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背后是自然恶化的沉重代价!科学技术的拴制征服大大超出了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更令人担忧的是,以自然蜕变为代价的经济不正常繁荣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反而“立刻造成了一种富足的幻想,为个人提供了自由的空间,让他们以为有了汽车、信息网络等等,他们就能摆脱一切控制”。这种“富足的幻想”日益暴露出人们无限膨胀的物质贪欲!环境伦理学正是基于全球环境日益遭到严重破坏的社会背景而出现的,把道德关怀的领域扩展至人与自然之间,试图建立一种全新的伦理、价值体系,以彻底(或部分)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困境。“伦理判断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指导实践。”所以,环境伦理学是一门寻求解决方法的实践之学,其目的是为了提升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从而在实践中落实环境保护行为。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实践一认识一实践”的一般规律,环境伦理学来自于实践,理所当然应回归实践,指导实践,关注社会发展,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这是它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它的唯一出路。只有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模式,环境伦理学才不至于“抽象地、孤立地理解自然”。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是合生态规律性与价值目的性的有机统一,“它既是实践的哲学,又是哲学的实践,它在理论与实践两大谱系及其相互关系中回应环境道德哲学的奠基性难题。”
大多数学者认为,环境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应用伦理学根植于实践哲学的传统,在运用理论解决道德实际问题上具有创新性与优越性。首先,应用伦理学是哲学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其次,应用伦理学直接关注现实的具体道德问题;最后,应用伦理学特别关注那些在大众和社会各界明显有争议的道德问题。总之,应用伦理学的应用不是工程技术上的操作性应用,也不是纯粹的“案例分析”式的应用,而是批判性、反思性的应用。应用伦理学不能割断与道德形而上学的思想联系,不能放弃对一般方法的研究。由此我们说,环境伦理学的实践不是一般意义上具体操作性的实践,它兼具有道德哲学与应用伦理学的双重特征。“一种实践的内在的善或目的就在于那种活动进行和完成的出色和优秀,即它进行和完成得合乎德性或具有德性。”学者们虽然对环境伦理学的实践“维度”与“路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甚至大相径庭,但基本上认可环境伦理学在哲学意义上的实践精神,即:我们分析研究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其目的就是期望通过环境保护实践的多元化获得实践生活的善,并由此极大地丰富和完善我们的德性和人生。
二、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的主要表现
在环境伦理学实践性得到学术界重视后,人们纷纷把环境伦理学研究的视野转向社会热点,“实践”逐渐成为“生态(环境)伦理学新的理论增长点”。笔者认为,目前关于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方面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5个方面:
(一)环境伦理学走向现实生活,倡导绿色消费
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之中,需要从环境中摄取物质能量,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人们都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希望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少些噪音与污染,多些绿化与安静。动物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人具有改造环境的能动性。所以,人们的生活方式将直接影响环境质量的好坏,其中,价值观是指导人们选择生活方式的主观因素。在西方“消费至上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人的大众消费观念曾一度沦为“攀比”与“奢侈”。21世纪是一个“人类生态学时代”,人们面临着生活方式的转变,在环境伦理所倡导的自然价值观指导下,人们开始选择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消费”方式,它成为消费生活的一种时尚,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是人们生存方式的一场革命。“绿色消费作为一种全新的生态伦理观念及其实践,是与人类经济、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的。它所倡导的消费方式、消费理念、消费结构,不仅符合自然本性,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也有助于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此,绿色食品、绿色家庭、绿色技术、生态时装、生态旅游、低碳生活等成为时髦话语,绿色产品逐渐渗透和占据市场,有“绿色标志”的产品日益得到人们的青睐与信任。当绿色价值观成为人们生活方式的伦理标准时,环境伦理学的实践已完成了他律到自律的转变,新的生活质量观念将直接影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二)环境伦理学走向环境保护,呼吁深层次环保
走向环境保护是环境伦理学的重要使命,这不仅仅是因为环境日益遭到严重破坏,而且还有环保部门执法“尴尬”、执法不力的严重现状。在道德与法律的天平上,制约环境破坏的力量已渐渐向道德手段倾斜,大众舆论的威力使中国的环境保护走向深层次:环境保护不能仅停留在“头疼治头脚疼治脚”上,而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生态良心的养成和生态道德境界的提升上,惟有如此,中国的环境保护事业才有希望。环境伦理使人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对环境科学的认识和把握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人们开始以强烈的伦理信念、实践理智和自觉行动承担起保护家园的重任。中国的城市、农村已投人到轰轰烈烈的环保行动中,为了自己,也为了子孙,此为代际公平或代际正义。环境伦理倡导社区参与式的环境保护模式,呼吁社区成员以志愿者的身份,对社区环境进行共同杆卫,形成社区环境建设的共同行动。虽是“草根性行动”,但收效明显。实践证明,“环境保护管理的根本,在于生活方式从‘小我向‘公德’的转变,在于个人环境伦理的建立,在于整个社会形成爱护环境公德。”21世纪的环保是大众的环保,提升群众整体性环境道德意识是深层次环保的主导方向。
(三)环境伦理学走向河流与水利工程,建立工程伦理责任
近20年,我国水电开发得到迅猛发展,不仅开发河流的数量增加,而且对许多河流进行梯级开发,充分利用了水资源的潜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能源。水利开发存在着一些潜在的和目前还难以预测的环境影响,所以应该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根本点,而这恰恰是过去进行水利开发中所忽视的。从环境伦理的角度对河流与水利工程开发(主要是所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思考,有助于从观念上更新开发者与决策者的环境伦理关怀意识,增强工程伦理责任,以更加冷静、成熟的思路进行河流与水利工程开发,以避免或减少开发对周边环境系统的破坏与损伤。环境伦理坚持“以开发促治理,以治理保开发”的生态环境建设方针,处理好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发展经济、安置移民与保护生态环境机相协调的原则,将河流与水利工程开发区整个生态系统的和谐、平衡与稳定放在首位,“倡导‘生态工程’理念,即符合科学发展观、整体生态观和普遍伦理观的工程才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工程。”环境伦理学走向河流与水利工程,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的“绿色化”。
(四)环境伦理学走向各类学校,实施环境道德教育与绿色校园建设
环境道德教育是一种新的学校道德教育方式,它比人际道德教育更进一步,其核心理念是加强“生态智慧”与“生态人格”的培养,立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规范,引导学生养成理解生命、关爱生命的道德习惯,树立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它“是根据环境道德原则和环境道德规范,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成员进行影像,把生态价值准则灌输或诱导进社会成员内心,使之成为个人内在道德的一种教育行为”。环境道德教育一般采取专家讲课与学生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用自然界及其校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等富含审美价值的德育资源,加强“生态体验”,让学生们深深感受到人与环境之间道德关系失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在内心深处培养一种潜移默化的“生态良心”,并付诸于生活实际,以实践行动唤醒人们的“生态良知”,提高环境道德水准与环境道德境界。目前各类学校已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条件,对学生们开展实践形式多样的环境道德教育(如建立环保社团),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性环境道德标准深人到学校各项活动中,为创建绿色校园做出了大量的实际性贡献。
(五)环境伦理学走向政策与制度,构建更坚实的社会支持
环境伦理走向政策与制度是多层次性的,既有宏观的国家政策,又有微观的区域方针;既有政治方面的要求,又有经济领域的渗透;既有现实的伦理关怀,又有将来的伦理期待。各层次又相互交织在一起,多角度地彰显了政策与制度的“绿色”文化底蕴。退耕还林(牧)、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和谐、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等,都无不渗透着深厚的环境伦理理念,政府决策(包括经济政策)凸显“生态”特征。一方面说明,生态观念已进人到上层建筑领域,“绿色”成为中央与地方制定方针政策的道德底线;另一方面说明,环境伦理学巳走出“书斋”与“象牙塔”,寻求到了坚实的社会支持,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肯定与认可,这是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革新与幸事。另外,环境伦理的价值观越来越渗透于中国的环境立法之中,以深思熟虑的环境伦31价值观引导和反省中国环境法制建设,主动“放弃那种把人当作至高无上的生命形式,永远以征服自然、统治自然来实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传统法律价值取向,代之以维护人与人之间社会秩序和谐的同时并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自然秩序作为法律的价值取向”。制定和完善环境法律、法规,也是落实环境伦理道德的重要制度保障。
三、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的未来方向
正如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会长余谋昌教授所说:“中国的生态(环境)伦理学只有具有自己的模式、自己的话语体系才能在中国被传播、被接受,并在国家政策和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余教授还呼吁中国学者们共同努力,为“创建中国生态伦理学学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应有之义。
余谋昌教授认为,“实践性是中国环境伦理学学派的精华。”肩负“创建中国环境伦理学学派”的历史重任,我们需要深层次把握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实践性研究方向。
(一)从环境实践中完善环境道德哲学
实践始终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环境伦理学应该随着生态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与完善,从实践中丰富环境伦理的哲学基础,赋予其一个全新的、更加科学的道德理念,让环境伦理学在中国的哲学研究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这是因为,“国内的环境伦理学研究一直没有得到哲学主流的高度关注,一直缺少哲学应该具有的‘宏大叙事’风格。”环境伦理学国内着名学者李培超教授认为,寻找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路径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其一,必须要对我们所面对的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具体内涵有切实的把握,这是我们确定对环境问题进行伦理性应对的前提。其二,必须要结合实际对环境伦理学的价值理念、话语形式进行清理与加工,使中国的环境伦理学具有自身独特的理论内涵。由此我们得知,除了学习吸收西方的环境伦理学理论之外,中国环境伦理学必须有自己的话语,以马克思主义的环境哲学思想为指导,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哲学体系,这是“创建中国生态伦理学学派”的重要前提,而这一艰巨的工作离不开大量的生态(环境)实践活动。
(二)坚持环境伦理实践形式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其形式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环境伦理学要通过大量的个案研究实现其从“规范性品格”到“实践性品格”的转换。例如,环境伦理学可以对地域性(尤其是民族地区)的资源保护与惠民的关系进行实证性研究,从而对区域性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虽然环境伦理观强调资源的多重价值,反对把资源仅仅还原为经济学范畴,但还是把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惠及民生作为保护与开发区域资源的道德底线。实践证明,“环境保护的状况与人均收人有着内在关系,当人均收人越来越高时,由于治理环境的技术和制度的改进、环境道德意识的提高,环境污染将持续下降;反之,当人均收人低于一定程度时,相关技术和制度就无法改善,人们的环境伦理观念也发育迟缓。生态问题与经济问题往往是紧密联系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很多的区域环境恶化主要是因经济贫困造成的。这种博弈关系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大江大河源头地区显得格外突出。所以,寻求地域性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耦合之路成为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国内环境正义研究的继续。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创建区域性生态文明的一个缩影,其理论底蕴就是伦理、经济与生态。
(三)努力实现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
中国的环境伦理学研究虽呈星火燎原之势,但本土化色彩不浓,在公共实践领域缺乏一定的共鸣。开展实践性研究,可以提供创建中国特色环境伦理学的实践资源,实现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李培超教授认为,“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是指陈这样一种学术研究向度:它不是简单地模仿和照搬外来的研究成果,而是将关注的视角投向自身;它不满足于‘外激型’的发展轨迹,而秉持自我认同和个性张扬;它也并非从狭隘的民族主义理念出发对于他国相关学术研究成果予以无端贬损或否弃,而是强调学术研究的一种现实主义的理路和自主创新精神。”这种合理借鉴的研究向度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观点,是今后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发挥环境伦理学的实践功能与实现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是相辅相成的,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诉求必须立足于中国的生态实践,任意地拔高只是脱离实际的“不伦理”或“不道德”。另外,中国传统文化(如:儒释道文化)中也蕴含着许多值得现代社会借鉴的生态实践思想,中国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研究要充分挖掘这些思想精华,把中国的文化精神、价值心理与中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结合在一起,这将有利于“中国生态伦理学学派”的创建。
(四)继续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虽然环境伦理学在全球性的环境问题背景下具有全球伦理的普世特征,但基于国情(主要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的差异,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环境伦理学研究模式还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环境伦理视野中的‘环境’实际上是少数发达国家、强势群体的‘环境’,体现的是少数人的‘正义’,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来说是不正义的。”照搬西方环境伦理学模式将会陷人“水土不服”的不道德性困境。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学者看到了这一点,国际环境正义已成为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在国际层面上的焦点,发展中国家纷纷发出“讨伐生态帝国主义”的呐喊!所以,“在环境伦理上探求一种适应发展中国家实情的话语表达、理论模式、逻辑框架及实践方式,以指导、帮助发展中国家寻求一条既能避免工业文明负效应,又能尽快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既能摆脱当代环境伦理的西方中心论影响,又能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道路,是摆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学者面前的紧迫任务。”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建立在科学发展基础之上的中国环境伦理学模式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借鉴载体,有利于国际环境正义的完善。中国环境伦理学实践性研究有义务、有责任继续为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对西方的环境利己主义及话语霸权进行道德谴责,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层面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
李广义(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广西南宁 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