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初,语言学家认为只有对语言进行历史比较研究才是科学。语言学进入历史比较语言学阶段,语言学家把语言看成是谱系体系,不仅提出了人类语言演变过程的假说,绘出世界语言谱系,而且创造出比较的研究方法。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兴起才使语言学发展成一门独立的科学。
1.基本理论观点
(1)每种语言都有与其他语言不同的特点,这些特点可以通过比较而被认识。
(2)比较可以揭示某些具有共同来源的语言亲属关系,亲属语言组成语族和语系。
(3)亲属语言的不同之处只能用这些语言所经历的历史变化来解释,这些不同之处正是每种语言的重要特点。
(4)语音要比其他语言要素变化的快,在同一种语系中,语音的变化是遵循严格的规律进行的;语言的基本要孙,如词根,词缀和词的曲折变化,在几千年间都保持稳固性。
(5)根据历史比较所得的材料可以大体构拟始源语。任何一门学科的出现都有它的哲学背景和邻近学科的影响。历史比较语言学的诞生跟生物学中的达尔文进化论影响有联系。
2.初创期代表人物
拉斯克(R.K.Rask,1787-1832)历史语言学初创期是最具有影响力的语言学家,也是历史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他通过对语音对应关系的分析,论证了日耳曼语与希腊语、拉丁语和斯拉夫语有着亲属关系,同出于一个原始语。他认为,比较研究最重要的是总体结构和语法上的统一性,而不应过于注重词汇的统一性。“一种语言,不论与其他语言已混杂到何种程度,如果它与另一种语言有着共同的最重要、最具体、最不可缺少的词汇(即语言的基础部分),那么它们就属于同一个语支。如果两种语言的词汇中存在这种统一性,而且这种统一现象很多,从而可以制定出字母(即语音)变换的规则,这两种语言之间就存在着根本的亲属关系,如果曲折变化和语言结构相互一致的话,便更是如此”。[1]
格里姆(J.Grimm)(1785-1863),是日耳曼语言学的创始人,他在《德语史》中的一段话在今天读起来仍然是意味深长的。他说:“有一种比骸骨、武器和墓穴更为生动的东西可以证明民族的历史,那就是他们的语言。”格里姆的伟大贡献在于发现了早期印欧语到日耳曼语的塞音(和擦音)的演变规律,即“格里姆定律(Grimm's law)”[2]
维尔纳(Karl Verner,1846-1896)的研究指出原始印欧语的清塞音p、t、k在古日耳曼语中确实演变为f、θ、h,但只有位于词首或重读元音之后的p、t、k演变为f、θ、h,而其他位置上的p、t、k演变为b、d、g。这一演变规律被称为维尔纳定律。
3.成熟期主要代表人物
3.1洪堡特主义代表人物
洪堡特(W.von Humboldt,1767-1835)为历史比较语言学和语言类型奠定了哲学基础,开创了普通语言学。他的名言是“语言是一种创造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产品”。他认为,语言的本质特征就是讲话人具有的讲话并理解话语的言语能力,而不是可以听到、看到的话语和写作的产物,更不是语言学家对语言进行分析后所得的词汇和语法规则。语言作为事物标志和交际手段而起作用。
洪堡特继承了海德(Herder,1744-1803)的观点,更多的把语言学看做人文科学,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是某种机械的和静止的东西,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一种活动”。另一方面,民族语言和民族精神密不可分,声称“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他们的精神,一个民族的精神就是他们的语言”。此外,他还创建 了语言类型学分类法,把亲缘关系上相近的语言与语言类型上相反的语言相对立,语言类型主要有:一个词代表一个意思的叫孤立语;由数个词构成复合词,而且词形和意义又都不改变的叫黏着语;用词尾变化来表示语法关系的叫屈折语。
洪堡特开辟了语言研究的人文传统,导致了20世纪以来的人类语言学、功能语言学等的诞生,其影响渗透到哲学、美学、文艺学等等。他详细描写了比较方法的操作过程,着重强调语言间亲属关系的证明不是结构上的相似,而是共有的、语音上有着类推关系的语法形式。洪堡特的语言学思想不仅直接影响了德国的斯坦达尔,还间接影响了奥地利的舒哈特,意大利的克罗齐等。[3]
3.2自然主义学派的代表
施莱歇尔(A.Schleicher,1821-1868),德国语言学家、自然主义学派的创始人,是19世纪中期历史比较语言学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他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关于语言亲属关系的理论、关于重建始源语的比较方法及关于对语言的分类。他认为、语言的发展有自己的规律,跟生物进化的过程是一样的。他采用生物学对植物的分类方法来研究语言的历史亲属关系,并采用双名法。他把当时存在的语言总结最后得出谱系树形图。[4]
4.新语法学派
19世纪最后25年是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新语法学派时期,欧洲语言学拜托了早期的语文学道路,把语言作为独立的对象研究,并有了自己的研究方法—历史比较法。
新语法学派所强调的一点就是“类推作用有普遍性”。“类推作用”除了用来解释语音的不规则对应,还用来解释形态结构划一的变化。新语法学派的“类推作用”理论对形态的历史演变作出了解释。“在活的语言发展过程中所看到的形态因类推而划一的现象,词干重新分解和简化的现象,原有独立词汇单位的语法化(以后转变为构词法附加成分和变词法附加成分)的真实情况,语音现象和形态现象互相作用的情况等等—所有这些都大大地扩展了历史语言学家的眼界,使他们有可能更好、更充分地阐明较远的过去的事实。
新语法学派推进了历史比较语言学,为结构主义历史语言学的诞生准备了条件。[5]
5.对历史语言学的总体评价
19世纪末,语言学的发展是同否定施莱歇尔的生物主义和保罗的唯心主义连在一起的,强调语言的系统性及语言学的相对独立性,并力图确定语言体系的实质,建立语言学学科都 分类,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一些根本原则便已受到了怀疑。历史比较语法的研究方法先是受到新语法学派,后又受到结构主义学派的冲击。
历史比较语法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实用性强,善于吸收外来语文的长处。主要弊病是它依靠历史比较搞重建而不过问“比较”的实质,仅仅停留在横向对比上而缺乏历史发展的纵向显示。梅耶也不得不承认,比较语法的方法所提供的不是古代口头欧语的“重建”,而是历史上有文献记录的那些语言之间的一种有定的对应系统(语言横向比较)。传统语言学的研究方法通常以具体性(concreteness)和特殊性(specialness)为标志,而结构语言学则是以抽象性(abstraction)和概括性(generality)为特征。传统语言学却生硬地用拉丁语的范畴来分析现代欧洲的各种语言,分析内容完全无视表达这一平面,这就使其研究难免有教条主义,而结构主义则强调从“表达”和“内容”两个平面的相互作用出发,去寻找语言的内在功能。
【参考文献】
[1]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
[2]徐志民.欧美语言学简史:80-95.
[3]王福祥,吴汉樱.语言学历史·理论·方法,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4]吴安其.历史语言学,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12.
[5]A.B.捷斯尼切卡娅.印欧语亲属关系研究中的问题: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