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女教师在英国19世纪的小说里是很常见的人物。然而,在萨克雷、狄更斯这些男作家的笔下,女教师的出现是一个偶然现象,是被用来观察名利场的棱镜或嘲讽世态的工具,而这一职业本身所涵容的社会问题通常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只有在女作家的小说里,由于曾亲历其中的甘苦或出于特定的女性视角,家庭女教师背后的艰辛和痛苦连同女性生存的压力才有细微的描写和真实的反映。奥斯丁的简·费尔法克斯、安妮·勃朗特的艾格妮丝·格雷和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就是其中最突出的代表。
《爱玛》、《艾格妮丝·格雷》、《简·爱》这三部小说写于19世纪上半叶,正是英国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经济迅猛发展、商业极速繁荣、国力日益兴旺的时期。当时财富在个人手中大量聚敛,形成了一个以商人、工厂主、银行家、制造商、律师为核心的中产阶级群体,他们在获取财富与闲暇后,也模仿贵族讲起体面,谈起文化来。其中一个显著的表现就是延聘家庭教师来教育子女。女教师很快成为常规职业,倘若哪位中产阶级女子没有丈夫或父兄的支持,同时又没有一笔可观的积蓄来维持生活,当一名家庭女教师就成了社会允许她谋生的唯一方式。1851年的调查显示,英国有25,000名女子从事家庭教师这门职业。①然而,社会地位变化引起的心态失衡和情感压抑,就业渠道逼仄、工薪低廉的残酷现实导致这些女子大多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英国1847年发表的《家庭女教师慈善机构年度调查报告》甚至指出,在精神病院的病人中女教师所占比例最大。②报告刊布后引起巨大反响,使家庭教师一度成为街头巷尾、报纸新闻、小说虚构的热门话题。勃朗特姐妹的作品恰值1847年问世,对这场争论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在男作家眼里屡受嘲讽和批评的对象,为何在女作家的笔端成为痛苦、压抑和困境的化身?除了性别视角的差异,另一个潜在的原因恐怕跟痛苦本身的性质有关。小说中家庭女教师在身体和精神上所受的折磨既有现实的原因,也有想象的成分,有基于客观现实的敏锐观察,也有源于主观经验的无意识投射。在这里,现实与虚构之间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关系?小说家如此想象,如此刻画人物的心理,描摹其困境,设想其出路,反映了怎样一种个人或群体的心态?
一、简·费尔法克斯的恐惧
在奥斯丁的小说《爱玛》里有一位人人称赞的女孩,连眼光挑剔的爱玛也不得不承认她优雅大方,甚至还让自信的她心生忌妒。这位姑娘便是简·费尔法克斯。
爱玛不喜欢简。照她自己的说法,简太矜持,太谨慎,太彬彬有礼,然而简的亮相正是通过她的眼睛:个子高挑,身段匀称,五官秀丽,肤色白净,——“简·费尔法克斯优雅大方得很,真可以说是优雅得令人刮目相看了,而爱玛自己最最看重的恰恰就是优雅。……那是一种以优雅为主旨风格的美,按照她所主张的一切原则来看,正是自己必须加以顶礼膜拜的”③。由此可见,简完全符合当时大家闺秀的审美判断和道德标准。
可惜,这样一个理想的淑女(lady)却没有当淑女的命。她的人生道路另有一番安排:“上校打算把简培养成一名教师”(《爱》:137)。注意,这里是“上校打算”,不是简自己打算。寄人篱下的她没有“自己打算”的可能,只有被动接受的命运。对于这个职业规划,简很不满意,而且还忧心忡忡,思前虑后。小说第17章发生在简和埃尔顿夫人之间的一场对话,表达了她内心深处对这份职业的无限恐惧。虚荣的埃尔顿夫人以简的保护人自居,到处为她张罗职位,而后者因为和弗兰克的爱情有望逃离教师行业,又不便道出实情,只好委蛇敷衍,再三推脱。她叫埃尔顿夫人不必过于操心,等真正有了需要,她可以去伦敦找一份这样的工作:“伦敦自有这种地方,叫什么所来着,去问问的话很快就会有着落的——那里介绍人家出卖的说不上是血肉之躯,要出卖人的才干尽可以到那儿找。”接着她又将介绍家庭女教师的行业跟贩卖奴隶的作比较:“干这一行的,罪过固然大不一样,可是要问受害者的痛苦哪个大些,那我就不敢说了”(《爱》:259)。言下之意,家庭教师的痛苦竟可能甚于奴隶。
一向温文尔雅的简为何反应如此激动,措辞如此强烈?简把教书称作“出卖才干”,把自己的才华比作待价而沽的商品,意味着这个工作在她心目中就是尊严丧尽的金钱交易关系。奥斯丁在小说里没有明确提到家庭教师的工资,但毫无疑问,假如简从事这份职业,第一个要面对的困难就是贫穷。普通家庭女教师的年薪在三十镑左右,④而且极不稳定,做完上家寻不着下家是很常见的现象。
报酬为什么低廉?根本的一个原因是资本主义制度使妇女的劳动价值遭到持续贬低,而成年男子的工作价值得到尊崇和强调。⑤当生产方式从手工作坊向机器大生产过渡时,这一点在中产阶级妇女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家庭作坊时代的妇女不仅同丈夫一起从事纺线、织布、印染等工作,还要承担酒酿、烘培、缝补、腌制等劳作,对家庭经济的贡献不亚于她的配偶。到了机器革命时代,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使许多中产阶级女子从家务劳动中解脱出来,得到了比以往更多的闲暇,但同时也蜕变成了“一件奢侈品,而不是支撑家庭经济的资源”⑥。所以,女子的经济地位反而出现了历史的倒退。与此同时,商业经济所特有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使这个阶层的妻女分化为两类:一类为衣食无忧、讲究闲情雅致,属于上层中产阶级;另一类为下层中产阶级,由于家境窘迫或家道中落,被抛入职场,被迫选择独立。既然中上层女子被整体地排斥在生产领域之外,既然她的社会作用“除了生儿育女之外,只是作为一个鲜活的证据来证实丈夫的社会地位”⑦,那么职场女子的劳动价值也就理所当然地遭到贬低。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女子的教育不受重视。19世纪的英国,男孩作为家庭的支柱背负着家人殷切的期望,较早接受正规的教育,学习和他人相处,接触现实社会。而女子主要的职责被认为是持家、管理仆人、照顾家人的饮食起居和健康、养儿育女等等,她的教育自然不如兄弟那样受到重视,往往是马马虎虎地对付。她们所习课程,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学校,名目虽然繁多,涉及声乐艺术、文史地理、各
国文字、女红编织等等,好像无所不包,实际上对于任何一门知识都没有机会深入地研读,对于生活中能派上用场的技能也缺乏反复的实践培训。大多女孩到了16岁的年纪不过会几首琴曲,能作几幅画,懂一点法文,而进入职场真正需要的社会经验、知识和技能却几乎一片空白。
家庭女教师的工资既然低廉,为何仍有激烈的竞争?在19世纪的英国,中产阶级女子可以选择的职业非常有限,用哈丽雅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的话来讲,“除了教书,当裁缝,做女帽商,别无他路”⑧。在这些工种里,家庭女教师被认为是最体面的,据说是因为她们用脑,而不是用手工作。
而据作品描绘,相比物质的贫穷,精神的痛苦更令人难以忍受。家庭女教师的痛苦甚于奴仆和奴隶,其实并不难理解。她的位置很尴尬,介乎淑女与奴仆之间:按出身和教养,她是一位淑女;按替人服务和索取报酬的性质,又和仆人相类。仆人非常明确自己的身份,不存在心理上的不平衡。而家庭女教师希望与雇主平等,却难以达到真正的平等;渴望被人尊重,又很少受到真正的尊重。从身份论,她是统治者的一员,从财产论,又近乎无产者,其境遇可能还不如无产者,因为工友们还能相联合,通声气,形成一股力量。而她去联合谁呢?连个说贴己话的人也没有。每个家庭女教师都是单兵作战,一旦接受了邀请,就孤零零地进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倘若雇主态度傲慢,仆人刻意刁难,她便只好“两头受气”了。假如她再生性敏感,无法排遣的孤独与压抑自然就必不可免。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人的三大痛苦之源,一为肉身衰亡,二为外界破坏,三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三者中,要属最末一种最为痛苦。⑨所以,简面临的最大困扰,是这个职业可能带来的尴尬的人际关系和由此而生的精神压力。
然而,简毕竟从未跨入家庭女教师的行业,从未亲尝其中的甘苦,她的悒悒不乐,心事重重,甚至所谓“甚于奴隶的痛苦”主要是停留在想象层面的臆测。摧残她身心的更多是臆想而来的恐惧和担忧。小说有一段谈到简对于职业的态度,用的全是宗教语汇:“她怀着见习修女般的虔诚,决定在二十一岁上完成献身的大业,同时放弃所有的人生欢乐、所有的礼尚往来,不求与人平等相待,不求宁静与希望,甘愿永久从事忏悔与苦修”(《爱》:138)。将家庭女教师比作修女,倒也并非夸张之辞。比奥斯丁晚生20年的女作家詹姆森夫人说得更直接:“要让一位女子胜任家庭教师的工作,就必须把她放到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接受教育——好让她从小习惯贫穷、纪律和各种苦差。”⑩但是,有过四年家教经历的詹姆森夫人是切身体验后才抒发肺腑之言。简不一样,她对职业的理解源自纯粹的想象。所以,奥斯丁的语气耐人寻味:她对简怀有同情的理解,但对她那言过其实的痛苦和强加于自己的恐惧又实在不以为然,不免于同情中掺一点戏谑。痛苦在这里既有现实的依据,也有想象的成分。想象的痛苦也许更加恐惧,尤其是对于不肯正视和面对现实的女子。
简虽然从小选择了人生的道路,可真到了择业这一刻,却裹足不前,犹疑不决。她始终在观望,在等待,在逃避。小说里说她“十八九岁时,做教师已经很称职了”。但她继续待在上校家里,“像另一个女儿似的分享着上流社会所有的正当的乐趣,家庭的温馨与社交的愉悦也都能公平地一一感受到”(《爱》:137)。等到上校女儿出了嫁,小说写她又患了病。其实,拖延的真正原因是因为看到了希望:简遇上了年轻少爷弗兰克,与他私订终身,期待通过婚姻来摆脱做家庭教师的宿命。
简的职业恐惧症透示的不仅是个人心理,而且是这个社会的集体意识。与简朝夕相处的上校一家一再把简自谋生路称为“令人心碎的日子”、“悲惨的时刻”。爱玛拜访简·费尔法克斯时,一边为简的优雅大方感到惊讶,一边为她前程“黯淡”暗自惋惜:“她会从何等样的地位上跌落下来,她今后将过什么样的日子……”(《爱》:140)从这同情和惋惜的目光里折射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奥斯丁时代的女子往往被视为传承和炫耀财富的工具,被当做“衡量丈夫或父亲的富有程度及社会地位的主要标尺”(11)。所以,女子从业大多不是为了追求独立和平等的地位。如果哪位女士需要自谋出路了,那一定是环境所迫,不得已做出的选择,因为有闲(leisure)才是社会地位的标志。不仅贵族有闲,中产阶级的男士也以能够供养生活无忧的女士为荣。(12)在这一点上,简的见识跟愚昧无知的埃尔顿夫人并无实质的区别。这正应了詹姆森夫人的那句话,偏见对于女子的束缚“是同法律和习俗一样顽固,甚至是更顽固的枷锁”(13)。
奥斯丁给简安排了一个喜剧的结局:她和弗兰克的误会最终得以澄清,无需自谋生路,回到了上校坎贝尔的府上,重又过起了舒舒服服的生活,静候佳期的到来。简的态度和命运反映了19世纪的女性处于依附地位并习惯于依附的事实,展现了一个女性群体对就业的社会集体意识和由此带来的紧张心理。这是英国19世纪中产阶级女子的时代局限和社会不公造成的。另一方面,《爱玛》中如此深的畏惧也有简自己在从中帮忙——舍不得放弃舒适和安逸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上,简认同给她带来伤害的标准。
二、艾格妮丝·格雷的痛苦
如果说简·费尔法克斯从未涉足家庭教师的行业,对职业的恐惧主要基于一种群体的想象,那么安妮·勃朗特根据亲身经历完成的《艾格妮丝·格雷》则真实地再现了相应时代家庭女教师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为我们分析这些痛苦背后的个人及社会原因提供了一个更鲜活的依据。《艾格妮丝·格雷》发表于1847年,距离《爱玛》(1816)虽三十载有余,家庭女教师的境遇却不但没有实质的改变,反而进一步恶化。
在勃朗特三姐妹里,安妮性情最温柔,当家庭教师的时间也最长,先后跟两个家庭相处达六年之久。由于生性拘谨,体质纤弱,又不受雇主的尊重,她的家教生活并不愉快,为帮家里减轻负担,才委曲求全,勉力坚持。这份难与人言的苦痛只有在小说里才得到了淋漓畅快的抒发。
小说的女主人公艾格妮丝跟现实中的小说家脾气很像,温顺内向,善于自我克制。她的父亲在一位商人朋友的劝诱下将家
产变卖,投资贸易,结果损失惨重,使全家陷入困境。这样,艾格妮丝也和简·费尔法克斯一样,因为境遇的变故被命运推到了生活的浪尖上。但两人对于职业的理解和期待却极为不同。简始终抱着恐惧的心理,回避现实,不做任何主动的安排,连埃尔顿夫人提供的帮助她也爱理不理,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婚姻上。而艾格妮丝则是自己主动要求去当家庭教师的。她对这份职业不但不排斥,还怀着美好的憧憬:“当个家庭教师该多有意思!去见见世面,过一种崭新的生活,自己对自己负责,施展一下我那从未发挥的能力,试一试我那无人知晓的力量。自食其力,不仅免去父母和姐姐负担我伙食和衣着的麻烦,还能给予他们安慰和帮助。”(14)
跟简相比,艾格妮丝显然更勇敢主动,更有独立的愿望,对职业有了更积极的认识:可以多见世面,独来独往,减轻父母的压力,还可以施展自己的才华。然而,令我们略感遗憾的是,一些更实际的问题,比如从事这份工作会面临怎样的困难,付出怎样的代价,承受何种艰苦,应做何种准备,她压根儿没有考虑。当艾格妮丝提出想去当家庭教师时,她遭到了家人的全体反对。其中,姐姐的反应最激烈:“到一个全是陌生人的家里,没有我和妈妈为你说话、给你拿主意,你能做什么?除了照管自己,你还有一群孩子要照顾,又没有人给你忠告。你甚至会不知道该穿什么衣服”(Agnes:68)。父母也反复劝阻,并且说家里的生活虽然艰苦,却还没有“落到这一步”。
家庭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仔细揣摩这家人的态度,就会发现,它既流露出艾格妮丝习惯依赖的事实,也暗示了英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这个时期的英国虽崇尚自由主义的贸易政策,却仍然固守严格的等级秩序。自由绝不意味着平等。女子一旦从业,一旦要依靠劳动谋生,就意味着从原来的等级上降了半截。艾格妮丝有直面现实的勇气,却因为年轻和不谙世事,缺乏把握现实的能力,或者说,她有独立的愿望,却还不具备独立的能力。家里人对她“百般疼爱,养成了软弱和依赖的习性,根本不适于应付生活的烦恼与忙乱”(Agnes:62)。而且,当时的风气所趋,是提倡女子恪守谦卑温驯的妇德,正如穆勒所言:“所有妇女从最年轻的岁月起就被灌输一种信念:她们最理想的性格与男人的截然相反:没有自我的意志,不是靠自我克制来管束,而是屈服和顺从于他人的控制。”(15)女性很难形成独立的思想和坚强的品格,管理自己尚不堪胜任,还要扮演老师的角色,建立有效的权威,就更勉为其难了。这种情状对于处境原本尴尬的家庭教师无异于雪上添霜。艾格妮丝缺乏坚强的个性和果断的作风,面对桀骜不驯、不服管教的孩子,只能束手无策,听任他们摆布:“我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跟从我的概念;而是不管他们愿意上哪儿去,我都得跟着他们。不论跑、走或站,完全要投他们所好。我觉得这是本末倒置”(Agnes:81)。她很快发现,家庭教师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简直是个讽刺。
事实上,艾格妮丝的东家也没有把她当教师看待,与其说当她是老师,不如说是一位“高级仆人”。其时雇主要求女家庭教师的工作相当繁杂,通常既要做幼儿的保育员,又要做大一点孩子的教员,教授语言、音乐、手工、针线等,除了脑力劳动之外,更多的是体力活,正像安妮的姐姐夏洛蒂所形容的那样——需要“巨大的耐心、自制力和无休无止的体力”(16)。在第一个家庭,艾格妮丝除了负责孩子的初等教育,还要照料女孩的起居、梳洗、穿戴,陪他们玩耍。东家暗示她对孩子不能直呼其名,要称他们为少爷、小姐——哪怕他们只有四、五岁!表面是恪守礼仪,实则是尊卑关系的确立。正因为有严格的尊卑之分,温顺谦卑就成为雇主挑选家庭教师时格外看重的品质。艾格妮丝的第二位雇主明确表示,“最重要的必备条件是温柔开朗的脾气和乐于施惠的品格”(Agnes:113),学识尚在其次,东家太太反复叮咛她对孩子“不要急躁,要自始至终保持温柔和耐心”(Agnes:120)。艾格妮丝的温顺性格其实也是她痛苦的一个根由,正如马克思所言:“女子的美德反而害了她们。她们天性中一切良善的、体谅他人的心意,竟成为她们受奴役和苦难的手段。”(17)
艾格妮丝找第二份工作时,特意挑选了一个绅士家庭,希望这个家庭的人有良好教养,“会给予家庭教师应有的尊重,将她视为一位可敬的、有涵养的女士,视为孩子们的教师和引导者,而不仅仅是一个高级仆人”(Agnes:113-114),可结果这位在广告中申明“会教钢琴、唱歌、绘画、法语、拉丁语和德语”的女子体会不到丝毫的师道尊严。孩子们任性惯了,上课从不考虑老师的意见和方便,他们想在早饭前把“讨厌的功课”全部做完,就会在清晨五点半钟派女仆把她叫起来,毫无顾忌,也不作任何解释;而家长“十分在意孩子们的舒适和快乐,对她的舒适和快乐却绝口不提”(Agnes:121);雇主的傲慢和孩子的胡闹甚至影响到仆人的态度:他们看到父母和孩子对家庭教师这么不尊重,也都相继效法:“有时,我觉得这种生活降低了我的身份,而且也耻于忍受这么多的羞辱”(Agnes:128)。可见,在艾格妮丝的内心深处,依然执著于淑女的身份。假如她预料到了身份的变化,相信等级论有它庸俗势利的一面而努力不去介怀,或者认识到这是为求独立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也就不至于过分地痛苦了。某种意义上,她的苦痛跟这份执著不无关联。
安妮在经历了六年的家庭教师生活后,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写作。可惜,留给她的时日已经不多。三年后,1848年5月,怀着未尽其才的惋惜,年仅29岁的安妮默然辞世。临终的遗言令人感慨:“愿上帝宽限我一些时日,不仅为了父亲和夏洛蒂的缘故,也因为我想在离开人世前做一点有益之事。我脑海里有许多计划等待付诸实践——尽管卑微而有限,但我不想它们化为乌有。”(18)
三、简·爱的爱与欲望
同《艾格妮丝·格雷》一样,《简·爱》讲述的也是一个家庭女教师的故事。尽管是两姐妹同时期的作品,体现的风格、精神与主旨却大不一样。《艾格妮丝·格雷》充满了怨恨的顺从,自始至终回荡着一个声音—&md
ash;“我痛苦!”而在《简·爱》里,这个声音被另一个更激昂的音调取代了——“我渴望!”
1839至1841年间,夏洛蒂两次担任家庭教师,两次经历都极不愉快。性格方面,她没有安妮那样温顺,骨子里含藏着叛逆的种子。家庭教师的工作对于她实在是一个不得已的选择。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上,夏洛蒂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甚至可以说,她是一个失败者。她接受的最后一份家教,年薪仅有20镑,还要扣除4镑的洗衣费,属于家庭教师中收入最低的一群。她给大妹艾米莉写信抱怨,她从这份职业得不到任何尊重,也感受不到任何做人的尊严,雇主既不想了解她,也不关心她,只是“千方百计要我多干活儿。……我比以前更清楚地看到,一个私人家庭教师除了同她不得不完成的繁重工作有联系以外,她是不存在的,是不被当作一个有理性的活人看待的”(Life:137)。
夏洛蒂不适合当家庭教师,却又没有别的选择。她在给好友艾伦·纽西的信中写道:“虽然一想起当家庭教师,就只有憎恨和厌恶,我还是想强迫自己再试一次,只要能找到这样一个职位。我必须这样。所以,我是真心希望听到哪个家庭需要像家庭教师这样的商品。”(19)人如果变为商品,意味着人已经被异化为“非人”。1837年,在夏洛蒂写给艾伦的信中,她描述大妹艾米莉在一家学校教书的情况:早晨六点起,晚上11点睡,中间只有半小时的锻炼,其余时间都在工作。“这是奴役”,她评论道。而简·爱离开学校寻找家庭教师的职位时,她把新的工作也称为“一种新的苦役”(20)。
尽管“苦役”(servitude)和“奴役”(slavery)意味着“饱受束缚、缺乏自由”,但工作对于夏洛蒂不仅仅是“苦役”和“奴役”,它是“实实在在的事情,谁都可能服役”(《简》:89)。夏洛蒂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对于生计窘迫的人来说,只有服役才能生存。她在信中对朋友说:“穷人是生来要干活的,下属总是要忍受的”(Life:138)。职业的另一个益处是能驱散寂寞和闲愁,以切实的事务占据女子的双手和思想,避免耽于幻想或安于享乐,这与夏洛蒂的清教思想恰相吻合。所以,“服役”(serve)或“劳作”(labor)不仅不是一件令人蒙羞的事情,相反,靠自己的双手独立生活,为家庭减轻负担,是她从懂事起就瞄准的职责。
简·爱不像艾格妮丝,淑女的身份和教师的尊严没有给她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她也不像费尔法克斯,担心从富贵跌入穷苦,对前途怀有强烈的恐惧。但是,作者夏洛蒂也有无法克服的矛盾:职业只能解决女性生存的问题,却无法带来终身的幸福。在《谢利》一书中,谢利问凯洛林是否想有一份职业时,凯洛林回答说:“想啊!一天想五十次呢!”然而,当她被问到“劳作能让一个人幸福吗?”时,她的否定十分坚决:“不能!但它使你的痛苦变得多样一点,不至于叫你被某一种专横的痛苦折磨得心碎。”(21)这个回答毫不奇怪,当一个人付出艰苦的劳动却在价值上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在经济上得不到应有的回报,她怎么可能满怀热情地将自己投入工作呢?促使她勉力支撑的,不过是生存的最基本需要和为家庭分忧的责任罢了。
既然职业和劳作无法带来幸福,夏洛蒂将希望转移到了另一个永恒的主题——爱情。夏洛蒂让简·爱离开学校,担任家庭教师的工作,只是为了让她进入桑菲尔德庄园,为她跟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做准备。熟悉了她的工作环境后,简·爱很快就不满足静如止水的教师生活:她站在庄园的铅皮屋顶上,极目远眺,憧憬一个更广阔更有活力的世界,盼望接触跟她“同类的人”,“结识各种不同的性格”;她在庄园三楼的走廊踱步,任凭想象力恣意驰骋,编造各种各样她“一心渴望”而在实际经历中“并不存在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简》:115)。
简·爱的渴望很快有了回应,这个“同类”出现了。相遇后层层推进的三场谈话,男女主人公迅速经历了从相识到相知的过程。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出现了许多新的元素,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明确提出了反对将财产和地位作为缔结姻缘的基础,宣扬爱情的基石应当建立在“共同的志趣和平等的精神”上。正因为相信有共同的志趣和平等的精神,在简·爱的心目里,罗切斯特和她成了同一类人:“我相信他跟我是同一类的,——我肯定他是,——我觉得自己跟他相似,——我明白他面容和举止中的含义。尽管财富地位相隔天壤,我的头脑和心灵、血液和神经中却有一种东西使我和他精神上彼此相通”(《简》:187)。
简·爱刻意区分了“kind”与“order”:形容自己和罗切斯特的相知她用的是“kind”;描述罗切斯特与他同等级的人的关系用的是“order”。她似乎要强调,前者是因“性相近”而归为同类,是心有灵犀,心意相通;后者则因为“习相似”而引为侪辈,依据的纯然是外在的或习俗的标准,如财富、身份、地位、外貌等等。在简·爱看来,本性的相近自然要高于世俗的等级观念。正由于坚信自己与罗切斯特在精神上相互契合,属于同类,简·爱才鼓起勇气冲破习俗的藩篱,宣告他们灵魂的平等:“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经穿越坟墓,一同平等地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简》:270)
一个家庭女教师竟敢宣称自己和男主人在上帝面前彼此平等,这不是有违习俗的乖谬之论吗?一位女子竟敢在她所心仪的男子向她示爱之前,主动袒露心迹,这不是有损淑女的礼仪规矩吗?所以,西方女性主义批评家称它“不仅在道德上不合时宜,在政治上也是一场反叛。因为勃朗特在此想象了这样一个世界:王子与灰姑娘完全平等,帕梅拉跟B先生同样美好,主人与奴隶本质相类”(22)。毫无疑问,无论作者有意还是无意,这一句话确实兼有政治和伦
理的反叛性,但倘若藉此推断简·爱具有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意识,或者她与罗切斯特处于真正平等的关系,则恐怕言过其实了。
简·爱宣扬的平等,暂且不论能否跨越财产、身份和社会地位的鸿沟,至少有一个障碍尚未逾越——性别的不平等。19世纪初的英国仍然是一个典型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罗切斯特虽然别具慧眼,欣赏简·爱的优秀品质,称之为与自己“相配”和“相似”的人,甚至认为她是“另一个较好的自我”(《简》:341),但是令他着迷、为之倾倒的,是简·爱的“顺从”:“你看上去顺从,我喜欢你给人的柔顺感。每当我把那柔软的一束丝线绕到我的手指上时,它就引起一阵快感,从手臂一直传到了我的心里。我受到了感染,我被完全征服”(《简》:280)。这里用的词语,无论是控制(master)和征服(conquest),还是服从(submit)和柔顺(pliance),反映的显然不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正因为如此,罗切斯特这番满含激情的话不仅没有打动简·爱,反而让她想起赫克里斯、参孙和美女的故事,想起他们之间征服与被征服的厄运,并进而联想到男子追求爱情甘为奴隶,婚后便要求重做主人的可能。
伊格尔顿认为,简·爱身上的种种矛盾——顺从与控制,实现自我的欲望与克制自我的意识,火的激情与冰的冷静,郁结于心的反叛心理与恪守成规的本能——归根结底,是家庭女教师这份职业所特有的:“家庭女教师是一名仆人,社会对她有勤奋、服从和自我奉献的严格要求;但她同时又是一名高级仆人,具有使她能够从事教师职业的想象力和高雅的鉴赏力。”(23)这种见解不无道理,但未触及问题的另一面——职业的积极面。简·爱最可贵的品质是她的自尊、自爱和自立。这些品质的孕育有各方面的因缘,但是能让她持守这种品质的根本原因是她拥有一份职业,不必寄人篱下、依人谋生的事实。罗切斯特深知这一点,所以当他扮演吉卜赛女巫,以看相的名义分析各人心理时,他替简·爱说的是这样一番话:“如果自尊和环境需要,我可以独自生活,不必出卖灵魂去换取幸福”(《简》:215)。然而,当他得到简·爱愿意嫁给他的允诺后,便要照他的惯例,急不可耐地想用珠宝、首饰、绸缎和花边将简·爱打扮起来。这种态度引起了简·爱的警惕和反感。她提醒他,她既不是“美人”,也不是“天使”,“我就是我”,是“你那相貌平常、像个贵格会教徒的家庭教师”(《简》:278-279)。她甚至提出来,要继续当阿黛尔的家庭教师,凭这个来挣她的食宿,外加一年三十镑的薪水(《简》:291)。
这一细节意味深长。简·爱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自然不是出于喜欢的动机,也不是为了生存的需要。这个时候,两人已互诉衷曲,马上就要成为罗切斯特妻子的她,无需再为衣食稻粱发愁。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这样说呢?应当是一种隐隐的危机意识。罗切斯特想按照自己的意志来打扮和塑造她,使她感到了危险,担心自己被当做“玩偶”,或者“像第二个戴娜厄那样每天沐浴在金雨之下”(《简》:289),换言之,担心对方强硬的意志会吞噬她,使她丧失自我。关键时刻,简·爱想起了职业。这一笔,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值得仔细玩味。它表明,简·爱(夏洛蒂)渴望的是爱,支撑她的自信心和独立意志的却是职业。只有职业才是使她保持经济上的独立,不依赖于他人的唯一途径。很可惜,这种意识只是灵光一现,马上就被浪漫的爱情冲淡了。爱和渴望的主旋律越奏越响,甚至被加冕了神圣的光环。
小说在描述爱情的时候,反复运用宗教的语言。当简·爱被罗切斯特捉摸不透的个性深为吸引,她将它形容为“神秘的深渊”,这个深渊使她“害怕退缩,就好像我正徘徊在火山似的群山中间,突然感到大地颤栗,接着就看到地面开裂了”(《简》:200)。这种痴迷与敬畏、激情与恐惧交融的情绪,显然是用宗教的体验来描述凡人的爱。而“大地颤栗”、“地面开裂”更是圣经里“神迹”出现时常见的词汇。爱情对于简·爱,既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唯一源泉——“我的一切良好、真诚、热烈的感情,都是围绕着他而迸发的”(《简》:187);又是生命之光,有了它,“月牙儿般微弱黯淡的生命明亮扩大”(《简》:156),失去它,生命就是“茫茫的黑夜”和“绝望的痉挛”(《简》:399)。爱情成了世上的光,跟从爱的——借用圣经语言——“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甚至成了宗教的替代品:“我未来的丈夫愈来愈成为我的整个世界,甚至不仅是世界,几乎成了我进入天堂的希望了。他简直使我顾不到再去想到宗教,就好像日蚀使人望不见青天白日一样。在那些日子里,我眼里简直看不到上帝,而只看到他的造物,我把他当成了我的偶像”(《简》:296)。幸好,在简·爱的内心深处,除了对个人幸福和被人认可的强烈渴望,还有理智的约束和宗教的自律,使她在关键时刻踩住了刹车,没有听任激情泛滥,做出她将来后悔的选择。
婚姻和爱情当然可能带给人幸福,也可能是最深厚、最成熟的情感,但是否是妇女脱离困境、追求幸福的唯一途径?套上神圣冠冕的爱情是否令原本就易于幻想的女性读者更加不愿正视冷酷的现实?这些值得仔细斟酌的问题没有进入夏洛蒂的视野。尽管简·爱追求的绝不只是优越的生活条件,而是人格的平等,然而,在爱情、自由、平等之间不能划一简单的等号,争取独立的经济和社会地位,才是女性获得平等地位的真正途径。简·爱在我们分析的三个人物中是最重自我价值、最具独立意识的。但这样一位“自己在乎自己”、“越孤单,越无亲无友,越无人依靠,越是要尊重自己”的女子(《简》:343),作者为她所设想的出路,也不外乎理想化的家庭和爱情。也就是说,这个时期的女子若要实现自我的价值,除了婚姻别无他途。这样一种安排,是作家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既抵制又依赖的复杂关系的反映,也透露出19世纪英国的
中产阶级女子通过求职获取独立的艰难。
有评家指出,夏洛蒂笔下的女主人公,无论是简·爱还是露西,甚至包括谢利,其实都是同一个人物,同一个自我,同一个夏洛蒂:她的小说“不是理智的思考,而是心灵的呼喊;不是深思熟虑后的自我诊断,而是不知不觉中的自我呈现”(24)。不错,简·爱就是夏洛蒂,她的精神和灵魂、梦想和渴望都灌注在这个人物身上。然而,除了在洛伍德学校的一段,《简·爱》叙说的不是已经发生的故事,而是作者希望发生却没有发生、想要获得却无法获得的经历。她想要什么?想要被爱,被尊重,被平等对待。夏洛蒂只能用隐晦的笔法,以虚构的方式来倾吐她内心的渴念。需要说明一点,现实生活中的作者并没有陷溺于浪漫爱情的幻想中,而是和两个妹妹一起,耐心、细致、艰难地拓宽了女性职业的另一条道路——写作。勃朗特姐妹的艺术创作虽然没有提出解决女性困境的方案,但至少找到了暴露、宣泄和转移痛苦的渠道,即弗洛伊德所谓使痛苦得到解脱的“更巧妙、更高尚的方式”(25)。
如果说折磨简·费尔法克斯的是恐惧,摧残艾格妮丝的是痛苦,那么在简·爱那里,主导的情绪就是躁动不安的欲望。在某种意义上,欲望是转移痛苦的一种方式,因为有所期盼,所以能将痛苦冷却、淡忘或埋藏。造成三位女主人公痛苦的原因,有我们分析的种种客观因素——女子地位低下,劳动价值遭到贬低,教育不受重视,传统的女德束缚等等,又有因此客观原因而产生的主观想象:简的职业恐惧症,艾格妮丝的天真幻想,简·爱的婚姻圣殿和爱情桃源。想象既可能是加重痛苦的根源,也可能是部分消除和转移痛苦的途径。然而,我们不能因为这痛苦里含有想象的成分,便以为它是夸张的,不切实际的。事实上,恰恰是因为女子地位低下、无力把握自身命运的事实才产生了如此痛苦、微妙、复杂的心理——想象不仅扎根于现实,是构成现实的一部分,也是揭露和反抗现实的手段。
女性小说家的创作与父权意识形态之间构成了奇特的既抵制又依赖的张力关系。借用福柯的话,它既是父权的“工具和效果”,又是父权的“障碍、绊脚石、抵制力以及反抗策略的起点”(26)。但不容置疑的是,正是这些下层中产阶级女子在屈辱中奋斗求存的呐喊和抗争逐渐引起了社会的注意,唤醒了人们的良知,使得女性在婚姻、职业、法律、教育、选举等方面应该享有的权利开始进入公众讨论的话题,并由此揭开了19世纪下半叶女性冲破意识形态的铁网追求平等权利的序幕。
注释:
①See Ruth Brandon, Other People's Daughters: The Life and Times of the Governess, London: Weidenfield & Nicolson, 2008, p. 1.
②See Elizabeth Rigby, "1. Vanity Fair; by W. M. Thackeray, Lonon, 1848.2. Jane Eyre; an Autobiography, Edited by Currer Bell, 3 vols, London, 1847.3. Governesses' Benevolent Institution-Report for 1847", Quarterly Review, lxxxiv(December 1848), p. 177; See also Mary Poovey, Uneven Developments: The Ideological Work of Gender in Mid-Victorian England,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8, p. 129.
③译文从简·奥斯丁《爱玛》,李文俊、蔡慧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139页。参照Emma,Penguin Classics,2003,略有改动。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首字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④家庭女教师的窘况,参见Francoise Basch, Relative Creatures: Victorian Women in Society and the Novel,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74, p. 111; See also Patricia Thomson, The Victorian Heroine: A Changing Ideal, 1837-1873,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78, p.40。根据托克维尔的《英格兰和爱尔兰游记》,1835年曼彻斯特的一个纺织工人一周的平均工资为11个先令,以此计算,一个成年男工的年薪约有四十镑。See Alexis de Tocqueville, Journeys to England and Ireland, translated by George Lawrence and K. P. Mayer,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8, p. 108.所以,贫穷的家庭女教师在经济上的状况已经接近于无产者。
⑤详见伊曼努尔·华勒斯坦《历史资本主义》,路爱国、丁浩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0页。
⑥See Robert Palfrey Utter and Gwendolyn Bridges Needham, Pamela's Daughters,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36, p. 22.
⑦R. Glynn Grylls, "Emancipation of Women", Ideas and Beliefs of the Victorians, An Historical Revaluation of the Victorian Age, London: Sylvan Press, 1949, p. 264.
⑧See Angeline Goreau, Introduction to Agnes Grey, Penguin Classics, 1988, p. 39.
⑨See Sigmund Freud,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James Strachey,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Peter Gay,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89, p. 26.
⑩Mrs. Jameson, Memoirs and Essays Illustrative of Art, Literature and Social Morals, London, 1846, p. 263.
(11)Arthur Bryant, The Search for Justice, William Collins Sons & Co Ltd, 1990, p. 127.
(12)See Mary Poovey, Uneven Developments, p. 159.
(13)Mrs. Jameson, Memoirs and Essays Illustrative of Art, Literature and Social Morals, p. 230.
(14)Anne Bront, Agnes Grey, Penguin Classics, 1988, p.69.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首词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15)John Stuart Mill, The Spirit of the Age, On Liberty, The Subjection of Women,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97, p. 144.
(16)《夏洛蒂·勃朗特书信》,杨静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第158页。
(17)转引自西蒙·波伏娃,The Second Sex, New York: Vintage Books, 1974, p.128。
(18)Mrs. Gaskell, The Life of Charlotte Bront, Oxford World Classics, 1996, p.302.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标出该著名称首词和引文出
处页码,不再另注。
(19)Mrs. Gaskell, The Life of Charlotte Bront, p. 144; See also The Bronts Life and Letters, ed. Clement Shorter, New York: Haskell House Publishers Ltd., 1969, vol. I, p. 173.
(20)译文从夏洛蒂·勃朗特《简爱》,吴钧燮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第89页,参照Jane Eyre, Edited by Richard J. Dunn,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71,略有改动。后文出自该著的引文,将随文在括号内标出该著名称首字和引文出处页码,不再另注。
(21)Charlotte Bront, Shirle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229.
(22)Sandra M. Gilbert, "Plain Jane's Progress", Case Studies in Contemporary Criticism, Bedford/St. Martin's, 1996, p. 487.
(23)Terry Eagleton, Myths of Power: A Marxist Study of the Bronts,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1975, p. 16.
(24)David Cecil, Early Victorian Novelists: Essays in Revaluation, London: Constable & co. Ltd., 1934, p. 112.
(25)Sigmund Freud, 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 p.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