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视电影的不断亮相,我在不同场合多次被问到同一个问题:究竟什麽是电视电影?它是否具有自身的美学特征?我的回答是:电视电影是由电视台作为电视节目投资拍摄的、在技术上和艺术上符合电视播放要求的电影。由于电视电影仍是电影,是电影的一个品种,只是由于放映方式不同而得名,因此不能说它具有自身的有别于影院电影的美学特征。这就好比前些时候曾引起人们关注的贺岁片只是因特定档期而得名,所以不可能具有自身的美学特征一样。
如果我们有兴趣追溯一下电视电影的起源,就更能印证上述定义的正确性。
让我们回到上世纪50年代电视在美国刚刚问世时的情景:
当电视在40年代末在美国问世时,它立即对好莱坞构成了最严峻的挑战。由于人们对这一新鲜信息工具大感兴趣,一时间呆在家里看电视节目蔚成风气。原来已成为美国人固定消闲方式的“周末举家上电影院”被彻底破坏,这就造成电影观众人次的急剧下降,尽管当时的电视技术只能提供质量很差的画面,人们仍宁愿在家里看来自好莱坞片库的旧片节目。因为电视的新鲜性、免费观赏、节省外出的额外费用以至体力消耗等,特别是对中老年人来说,完全足以弥补早期电视技术造成的观赏缺陷。
当时摆在好莱坞影业巨头面前的是两条出路:大力进军电视节目市场,走影视合流的必然之路;坚持影视分离,寻找新的竞争途径,与电视一决雌雄。不幸的是好莱坞影业巨头们的短视导致他们走上了后一条错误的道路。他们一方面大力开发针对电视的小屏幕的宽银幕立体声电影,另方面下令拒绝向电视台出租旧片,禁止电影演员上电视台表演节目。妄想以此扼杀新兴的娱乐方式。后一禁令实际上并没有对电视台构成重大威胁,因为当时的电视技术对播放长达90分钟的、经常有夜景或远景镜头出现的影院影片本来就有点难以适应,电视业更希望的是好莱坞利用其现成制片条件来为电视台拍制适合电视播放的影片,即故事情节比较简单,镜别限制在中近景和近景之内、放映时间不超过一小时的电影。既然好莱坞摆出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为了打开节目源,惟—的办法就是自力更生,自行投资拍摄这种后来被称之为“电视电影”(MoviesMadeForTV)的节目,或者向当时应运而生的大量小型制片公司收购专为电视台拍制的影片,这就是电视电影的这一品种问世的由来。
到1958年时,好莱坞八大公司已一无例外地与电视台握手言和。电视业与好莱坞大制片厂的“战争”终于宣告结束。从此以后,好莱坞为了“收复失地”,也积极投人了电视电影的拍摄和发行。
现今的情况又如何呢?简单地说,那就是拍摄电视电影已经成为使电影业与电视业靠拢的重要纽带。但是由于不同国家的影视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不同,电视电影的发展也出现了不同的特点。譬如说,在欧美之间便存在相异之处。在美国,高科技的介入和拍片投资的巨大增长使影院电影和电视电影的差别大大扩大,所以,尽管电视电影随着电视技术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它的发展仍然不可能对电影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而在欧洲国家,电影业一般都比较萎缩,哪怕是在电影业一直比较景气的法国,近年来也危机深重。因此,电影业对电视业的依赖便日见严重。由于电视技术的进步与影院电影的拍摄技术的停滞进展在这里形成了逆向发展态势,由电视台投资拍制的电影往往与影院电影没有多大差别。结果,电视电影的发展在欧洲便对电影业形成了不小的冲击,使电影业更加步履维艰,同时也给好莱坞创造了大举进入电影市场的机会。
在我国,电视电影的发展是否会对电影业产生不利影响,使国产电影更无人问津,使好莱坞电影更有扩张余地呢?我看有此可能。请想想,既然电视电影与影院电影无大差别,既然影院电影不用过多久就会上电视,人们非要去电影院花钱买票的理由只剩下一条:先睹为快。请问,我们的影院电影有如此之大的魅力吗?我认为,这就是我国电视电影的发展所处的两难境地。同时也是摆在影视领导部门面前的亟需妥善解决的课题。
作者:邵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