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尹培培在《不予行政处罚论——基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之展开》一文中认为,“对于轻微的、已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因其并未对“国家机能、行政效益及社会大众”带来不利益的效果,那么不予处罚也
刑事不起诉与后续行政处罚衔接近年来,不起诉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以某基层检察院为例,2012年不起诉总人数为92人,2013年上升至134人,同比上升45.65%。
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双向衔接张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摘要】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刑事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两种情况。行政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存在行政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情况;移送程序在实践...
新《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因为不予处罚决定书也会进系统,会查到你违法这件事!2.不予处罚最底下有行字,可以60日之内到xx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只内到xx法院进行行政诉讼!说明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中顾法律网热线2010-10-10·TA获得超过2102个赞知道小有建树答主回答量:1201采纳率:0%帮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业论文.海关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以商品归类型走私案件为视角.作者:张严锋(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日期:2021-02-09阅读:590次.[摘要]海关缉私可以采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两种权限,这两种执法权限下查处案件立案...
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尹培培在《不予行政处罚论——基于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之展开》一文中认为,“对于轻微的、已及时纠正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因其并未对“国家机能、行政效益及社会大众”带来不利益的效果,那么不予处罚也
刑事不起诉与后续行政处罚衔接近年来,不起诉案件数量总体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以某基层检察院为例,2012年不起诉总人数为92人,2013年上升至134人,同比上升45.65%。
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双向衔接张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摘要】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的双向衔接包括行政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刑事司法机关向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两种情况。行政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存在行政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情况;移送程序在实践...
新《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其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1因为不予处罚决定书也会进系统,会查到你违法这件事!2.不予处罚最底下有行字,可以60日之内到xx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只内到xx法院进行行政诉讼!说明这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中顾法律网热线2010-10-10·TA获得超过2102个赞知道小有建树答主回答量:1201采纳率:0%帮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专业论文.海关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以商品归类型走私案件为视角.作者:张严锋(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日期:2021-02-09阅读:590次.[摘要]海关缉私可以采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两种权限,这两种执法权限下查处案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