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范文网2020-08-2222:45:56工学论文14℃.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摘要:保护海洋环境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海难救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创新的动力,同时也向原有的海难救助制度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关键词:环保意识海洋环境...
法学论文,海难救助法律司法制度探讨论文.摘要:海商法中对海难救助做了制度性规定,这个制度鼓励人们对遇到海难的受困者进行救助,以维护海运的安全.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对海难救援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海难救助法律的性质应该是以辩证...
在海难救助中,救助有环境损害威胁的海上遇险财产能够间接地救助海洋环境,从环保角度看,这种救助可称为环境救助。海难救助法针对这种救助行为规定了特别补偿制度,但实践表明该制度欠缺利导性,不足以切实有效地鼓励救助和保护海洋环境。
海难救助中人命救助问题的分析研究.pdf,中文摘要摘要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独有的制度,其特殊性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及的。为了鼓励人们冒险对遇难船舶、货物、环境或人命进行救助而创立该制度,以维护海上航行的安全。考虑到救助人施救时所承担的巨大风险,法律赋予救助人在救助成功后...
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ppt,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张正概述海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世界各国已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或避免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海上油污作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一种,其中的一种主要污染源是船舶的意外事故和经常性的排污...
摘要:为寻求海难救助中救助人和被救助人利益关系的平衡,推动海上救助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通过研究特别补偿制度以及船东互保协会特别补偿条款(SCOpIC)的产生背景和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特别补偿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如明显倾向于保护救助人的利益以及“公平费率”问题...
《海商法》中的海难救助主要指“无效果、无报酬”的海难救助,反之,若海难救助有效果,救助人有权依法主张救助报酬。特别补偿的制度则以“无效果、有补偿”为原则,如果救助没成功,也会补贴救助方的救助费用,还强调对环境的保护,虽然救助没成功,但是保护了环境,仍然可以得到特别...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与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2016)最高法民再61号)。[[2]]相关论文包括司玉琢、吴煦:雇佣救助的法律属性及法律适用,《中国海商法研究》2016年第3期,第...
因此,根据《1989年救助公约》救助人对环境进行救助是可以获得救助补偿请求权的,也有人因此把对环境的救助称为海难救助的第四种救助标的,并称其为:“第四海事财产”。由此可以预见,新的世纪对环境的救助将越来越来受到立法者及相关人士的关注。
四、海难救助分类.通过本案的案情可以看出,“加百利”轮案完全符合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但最高法院为何认定其并非救助公约及海商法意义上...
毕业论文范文网2020-08-2222:45:56工学论文14℃.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摘要:保护海洋环境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海难救助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和创新的动力,同时也向原有的海难救助制度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关键词:环保意识海洋环境...
法学论文,海难救助法律司法制度探讨论文.摘要:海商法中对海难救助做了制度性规定,这个制度鼓励人们对遇到海难的受困者进行救助,以维护海运的安全.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对海难救援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海难救助法律的性质应该是以辩证...
在海难救助中,救助有环境损害威胁的海上遇险财产能够间接地救助海洋环境,从环保角度看,这种救助可称为环境救助。海难救助法针对这种救助行为规定了特别补偿制度,但实践表明该制度欠缺利导性,不足以切实有效地鼓励救助和保护海洋环境。
海难救助中人命救助问题的分析研究.pdf,中文摘要摘要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独有的制度,其特殊性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及的。为了鼓励人们冒险对遇难船舶、货物、环境或人命进行救助而创立该制度,以维护海上航行的安全。考虑到救助人施救时所承担的巨大风险,法律赋予救助人在救助成功后...
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ppt,环保意识的增强对海难救助制度的影响张正概述海洋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世界各国已采取积极的措施来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或避免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海上油污作为海洋环境污染的一种,其中的一种主要污染源是船舶的意外事故和经常性的排污...
摘要:为寻求海难救助中救助人和被救助人利益关系的平衡,推动海上救助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通过研究特别补偿制度以及船东互保协会特别补偿条款(SCOpIC)的产生背景和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特别补偿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如明显倾向于保护救助人的利益以及“公平费率”问题...
《海商法》中的海难救助主要指“无效果、无报酬”的海难救助,反之,若海难救助有效果,救助人有权依法主张救助报酬。特别补偿的制度则以“无效果、有补偿”为原则,如果救助没成功,也会补贴救助方的救助费用,还强调对环境的保护,虽然救助没成功,但是保护了环境,仍然可以得到特别...
[[1]]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与阿昌格罗斯投资公司,香港安达欧森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海难救助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2016)最高法民再61号)。[[2]]相关论文包括司玉琢、吴煦:雇佣救助的法律属性及法律适用,《中国海商法研究》2016年第3期,第...
因此,根据《1989年救助公约》救助人对环境进行救助是可以获得救助补偿请求权的,也有人因此把对环境的救助称为海难救助的第四种救助标的,并称其为:“第四海事财产”。由此可以预见,新的世纪对环境的救助将越来越来受到立法者及相关人士的关注。
四、海难救助分类.通过本案的案情可以看出,“加百利”轮案完全符合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但最高法院为何认定其并非救助公约及海商法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