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难救助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制度,而国家海上安全主管机关作为一国领海行使主权的主体,承担着维护辖区内航行安全和救助人命的特殊使命,因此,国家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海难救助是海难救助制度中的一种比较特殊而重要的情况,但以往对此的相关研究并不多见。
海难救助(SalvageAtSea)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救助人在海上或其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成功地救助遇险的船舶、货物,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救助报酬。关于海难救助的性质、形式及相关的法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以往的研究都比较多也比较深入,但在
浅谈海难救助及相关法律研究.pdf,浅谈海难救助及相关法律海军潜艇学院古远。陈桂元詹发民N内容提要】本文着重论述了海难救助成立的条件,救助报酬的原则,救助法律关系及劳氏合同。关键词:救助每件报酬厚则法{笔关系劳氏爹同随着我国对外_开放的深入:特别是2001年10月加入世贸组织...
笔者从救助人员、救助方法、救生装备三个方加强海上救助队伍建设目前,我国海上救助力量还十分薄弱,专业人才缺缺少专业救助培训系统,缺乏完备有效的救助报酬规定。另外,我国救助系统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交通部拨大量新设备装备以后,在没有海难时多是
摘要:在中朝传统邦交关系体制下,两国一直在海难救助方面保持着良好合作和互动关系,双方都有出资救助对方海难漂流船只之义务.1882年,中朝缔结《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该章程变通了两国的传统邦交关系,并将海难救助形式与国际接轨,规定双方不再承担彼此海难漂流船的救助费用.此后,中国...
救助人不当行为对救助报酬的影响.pdf,Y1008421摘要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的一项古老和独特的法律制度,它给予了救助人在救助成功后请求救助报酬的权利。勤勉的救助人经过努力成功救助后,会得到丰厚的救助报酬。但在救助过程中,常会出现救助人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形,这些不当行为对整个救助...
因此,争议的实质是:如果救助人留置获救货物依据的是救助合同,则货主的合同主体地位不清,也不能体现自愿的救助原则;如果救助人宣称作为第三人实施海商留置权,那么,其成立与效力就丧失了所适用的国际公约和救助合同方面的根据。救助人在《1910
无人船的法律地位及其问题探析.发布时间:2020-07-24.摘要:以无人货物运输船技术特点为视角,系统检视国内外法律和国际海事条约有关船舶定义、船员定义、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及共同海损等规定。研究结果表明:无人货物运输船在无人船法律地位的识别...
在此前提下,赋予重整融资中债权人优先权和赋予海难救助人优先权就具有了正当性基础[4]。一方面,倘若不赋予重整融资中债权人以优先权,则有益于拯救企业和债务人、股东以及其他债权人的融资成本,就无法在诸受益方之间合理分摊,有违公平理念。
海上突发事故灾应急资源调度问题研究.pdf,中文摘要摘要对海上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反应资源调度方法的研究是事故救援得到及时、可靠资源保障的关键技术。通常,应急反应资源多分散于社会各个部门,当事故救援需要时首先由各地向岸基应急反应基地(通常为港口)进行集结,经换装作业后通过...
海难救助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制度,而国家海上安全主管机关作为一国领海行使主权的主体,承担着维护辖区内航行安全和救助人命的特殊使命,因此,国家主管机关从事或控制的海难救助是海难救助制度中的一种比较特殊而重要的情况,但以往对此的相关研究并不多见。
海难救助(SalvageAtSea)是海商法所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救助人在海上或其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成功地救助遇险的船舶、货物,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救助报酬。关于海难救助的性质、形式及相关的法律关系等方面的问题,以往的研究都比较多也比较深入,但在
浅谈海难救助及相关法律研究.pdf,浅谈海难救助及相关法律海军潜艇学院古远。陈桂元詹发民N内容提要】本文着重论述了海难救助成立的条件,救助报酬的原则,救助法律关系及劳氏合同。关键词:救助每件报酬厚则法{笔关系劳氏爹同随着我国对外_开放的深入:特别是2001年10月加入世贸组织...
笔者从救助人员、救助方法、救生装备三个方加强海上救助队伍建设目前,我国海上救助力量还十分薄弱,专业人才缺缺少专业救助培训系统,缺乏完备有效的救助报酬规定。另外,我国救助系统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交通部拨大量新设备装备以后,在没有海难时多是
摘要:在中朝传统邦交关系体制下,两国一直在海难救助方面保持着良好合作和互动关系,双方都有出资救助对方海难漂流船只之义务.1882年,中朝缔结《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该章程变通了两国的传统邦交关系,并将海难救助形式与国际接轨,规定双方不再承担彼此海难漂流船的救助费用.此后,中国...
救助人不当行为对救助报酬的影响.pdf,Y1008421摘要海难救助是海商法中的一项古老和独特的法律制度,它给予了救助人在救助成功后请求救助报酬的权利。勤勉的救助人经过努力成功救助后,会得到丰厚的救助报酬。但在救助过程中,常会出现救助人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形,这些不当行为对整个救助...
因此,争议的实质是:如果救助人留置获救货物依据的是救助合同,则货主的合同主体地位不清,也不能体现自愿的救助原则;如果救助人宣称作为第三人实施海商留置权,那么,其成立与效力就丧失了所适用的国际公约和救助合同方面的根据。救助人在《1910
无人船的法律地位及其问题探析.发布时间:2020-07-24.摘要:以无人货物运输船技术特点为视角,系统检视国内外法律和国际海事条约有关船舶定义、船员定义、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及共同海损等规定。研究结果表明:无人货物运输船在无人船法律地位的识别...
在此前提下,赋予重整融资中债权人优先权和赋予海难救助人优先权就具有了正当性基础[4]。一方面,倘若不赋予重整融资中债权人以优先权,则有益于拯救企业和债务人、股东以及其他债权人的融资成本,就无法在诸受益方之间合理分摊,有违公平理念。
海上突发事故灾应急资源调度问题研究.pdf,中文摘要摘要对海上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反应资源调度方法的研究是事故救援得到及时、可靠资源保障的关键技术。通常,应急反应资源多分散于社会各个部门,当事故救援需要时首先由各地向岸基应急反应基地(通常为港口)进行集结,经换装作业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