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让与担保纠纷裁判逻辑的实证研究蔡立东*内容提要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进行的量化实证研究表明,股权让与担保纠纷呈逐年上升之势,相关裁判规则处于不完备状态。
股权让与担保三例纠纷案评析.万龙.【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资本融通的方式越来越多,民间借贷在促进资本运转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为担保自己债权在未来得到实现,创设了一种以股权转让担保债权的新型担保方式。.但由于此种担保...
作者:完美论文网来源:wmlunwen发布时间:2021/11/98:42:11.摘要:对于股权让与担保之协议效力,应当原则予以承认与维护,但例外情形并非不可否认其法律之效力,且对于该类协议的从属特性亦不能予以忽视。.当前司法实践已经总体倾向认可股权让与...
股权让与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特殊担保的产物,是对典型担保的有益补充。以股权让与担保为真实意思表示的股权转让合同并未存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这种担保方式应当有效。2.股权让与担保的物权效力认定
股权让与担保是主体以规避市场风险为依归,基于现行法律机制实施制度创新的范例,但其迄今未能进入典型担保的行列,由此出现了实践蓬勃发展与规范体系残缺的悖反态势。.吉林大学法学院蔡立东教授在《股权让与担保纠纷裁判逻辑的实证研究》一文中...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119号裁判要旨股权让与担保作为非典型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交易结构,本质是为债权的实现提供担保。虽司法裁判中具体裁判观点仍有细微差异,但肯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效力的司法取向日趋明朗。
从案件数量上看,与股权让与担保相关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股权让与担保相关问题已成为商事审判中绕不开的法律争点。最高院在“田桂川公司纠纷案”中表述,认定一个协议是股权让与担保还是股权转让…
【规则摘要】1.担保债权实现的股权转让,系让与担保,应为有效——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股权转让性质为让与担保。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不得径行取得股权而应清算。2.名为股权信托,实为借贷,并不因此导致合同无效——以股权收益权转让和回购方式进行资金融通,目的合法...
让与担保作为非典型担保形式并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为:债务人将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清偿后,股权应返还于债务人;债务人履行不能时,债权人可就股权变价并经过债务清算后受偿。
股权让与担保,一般从形式上体现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股权转让为假,让与担保为真。根据《民法总则》第146条第2款有关“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的规定,股权让与担保为隐藏行为,其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
股权让与担保纠纷裁判逻辑的实证研究蔡立东*内容提要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进行的量化实证研究表明,股权让与担保纠纷呈逐年上升之势,相关裁判规则处于不完备状态。
股权让与担保三例纠纷案评析.万龙.【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资本融通的方式越来越多,民间借贷在促进资本运转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为担保自己债权在未来得到实现,创设了一种以股权转让担保债权的新型担保方式。.但由于此种担保...
作者:完美论文网来源:wmlunwen发布时间:2021/11/98:42:11.摘要:对于股权让与担保之协议效力,应当原则予以承认与维护,但例外情形并非不可否认其法律之效力,且对于该类协议的从属特性亦不能予以忽视。.当前司法实践已经总体倾向认可股权让与...
股权让与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特殊担保的产物,是对典型担保的有益补充。以股权让与担保为真实意思表示的股权转让合同并未存在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这种担保方式应当有效。2.股权让与担保的物权效力认定
股权让与担保是主体以规避市场风险为依归,基于现行法律机制实施制度创新的范例,但其迄今未能进入典型担保的行列,由此出现了实践蓬勃发展与规范体系残缺的悖反态势。.吉林大学法学院蔡立东教授在《股权让与担保纠纷裁判逻辑的实证研究》一文中...
案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119号裁判要旨股权让与担保作为非典型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交易结构,本质是为债权的实现提供担保。虽司法裁判中具体裁判观点仍有细微差异,但肯定股权让与担保合同效力的司法取向日趋明朗。
从案件数量上看,与股权让与担保相关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股权让与担保相关问题已成为商事审判中绕不开的法律争点。最高院在“田桂川公司纠纷案”中表述,认定一个协议是股权让与担保还是股权转让…
【规则摘要】1.担保债权实现的股权转让,系让与担保,应为有效——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股权转让性质为让与担保。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的,债权人不得径行取得股权而应清算。2.名为股权信托,实为借贷,并不因此导致合同无效——以股权收益权转让和回购方式进行资金融通,目的合法...
让与担保作为非典型担保形式并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构造为:债务人将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清偿后,股权应返还于债务人;债务人履行不能时,债权人可就股权变价并经过债务清算后受偿。
股权让与担保,一般从形式上体现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股权转让为假,让与担保为真。根据《民法总则》第146条第2款有关“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的规定,股权让与担保为隐藏行为,其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