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兼评《九民纪要》第56条.摘要:混合共同担保模式下如何确定担保债权的实现顺位以及各担保人最终的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之一。.2019年9月11日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笔者通过对相关著作、文献的大量阅读和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理论学说对于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内部追偿权问题,理论界以及实务界主要存在两种不同观点,即肯定混合共同担保中各担保人内部追…
混合共同担保物保人保追偿权本文选题:混合共同担保+物保;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摘要】:近几年来,混合共同担保中的追偿权问题,业已成为各个法院审判实务中无法规避、急需解决的争议话题。本文试图从第三人提供的他物保与人保并在这一情形下追偿的可行性与合理...
论文的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第一个重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内部追偿权成立的合理性及其论证。.本文从五个方面来进行论证:第一,混合共同担保人内部可成立“连带债务关系”;第二,认可追偿权体现出民法的公平原则;第三,认可追偿权可以防止担保人内部出现“不当...
混合共同担保的追偿问题研究.漆婕.【摘要】: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担保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践中,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常常会综合利用多种担保方式。.担保形式的多样化使混合共同担保在担保制度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然而,混合共同...
混合共同担保人相互间应否享有追偿权的问题,素有争论。这一微观的制度及理论,实则关系着意思自治及公平、平等、效率、道德、风险等核心价值及其落实,反映出解释者的民法路径、方法是否适当以及对民商法各项制度及规则的整体把握是否到位;这既事关民法典物权编的走向和定型,亦关涉...
否定说更为合理,《民法典》时代,共同担保人之间并无法定追偿权。.但是,《民法典担保部分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共同担保,是指多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多人提供保证,一般称之为共同保证;(2...
比如一个担保人以房屋提供物的担保,另一个担保人提供人保,债权人请求其中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之后,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是否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反之亦然。物权法制定的时候,原则上就确定了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没有相互追偿权的规则。
民法典笔记: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相互追偿权.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
在连带共同保证情形下,如果多个保证人之间明确约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519条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则,保证人相互之间有追偿权;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699条的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
浅谈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兼评《九民纪要》第56条.摘要:混合共同担保模式下如何确定担保债权的实现顺位以及各担保人最终的责任承担问题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审判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之一。.2019年9月11日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
本文是一篇法律论文,笔者通过对相关著作、文献的大量阅读和分析,总结出目前我国理论学说对于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内部追偿权问题,理论界以及实务界主要存在两种不同观点,即肯定混合共同担保中各担保人内部追…
混合共同担保物保人保追偿权本文选题:混合共同担保+物保;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摘要】:近几年来,混合共同担保中的追偿权问题,业已成为各个法院审判实务中无法规避、急需解决的争议话题。本文试图从第三人提供的他物保与人保并在这一情形下追偿的可行性与合理...
论文的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第一个重点,这一部分主要是内部追偿权成立的合理性及其论证。.本文从五个方面来进行论证:第一,混合共同担保人内部可成立“连带债务关系”;第二,认可追偿权体现出民法的公平原则;第三,认可追偿权可以防止担保人内部出现“不当...
混合共同担保的追偿问题研究.漆婕.【摘要】: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的担保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践中,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常常会综合利用多种担保方式。.担保形式的多样化使混合共同担保在担保制度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然而,混合共同...
混合共同担保人相互间应否享有追偿权的问题,素有争论。这一微观的制度及理论,实则关系着意思自治及公平、平等、效率、道德、风险等核心价值及其落实,反映出解释者的民法路径、方法是否适当以及对民商法各项制度及规则的整体把握是否到位;这既事关民法典物权编的走向和定型,亦关涉...
否定说更为合理,《民法典》时代,共同担保人之间并无法定追偿权。.但是,《民法典担保部分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共同担保,是指多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多人提供保证,一般称之为共同保证;(2...
比如一个担保人以房屋提供物的担保,另一个担保人提供人保,债权人请求其中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之后,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是否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反之亦然。物权法制定的时候,原则上就确定了混合共同担保人之间没有相互追偿权的规则。
民法典笔记:连带共同保证人之间的相互追偿权.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七百条保证...
在连带共同保证情形下,如果多个保证人之间明确约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第519条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则,保证人相互之间有追偿权;若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按照《民法典》第699条的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