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根本违约制度姓名:卫东亮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指导教师:张庆麟2002.5.1内容摘要根本违约制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重要制度,被称为《公约》违约救济制度的基石。
通过对公约中根本违约制度的体系分析,我们从中获得的不仅这是一个法律框架的构建方式,更是希望能取其精华...徐建辉.根本违约制度研究——以CISG与我国合同法的完善为分析角:[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复旦大学,2012.[6]宋世强.合同法借鉴...
【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CISG)是调整国际平等主体之间货物的国际统一实体法,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纵向规范不同,其是在横向范围内约束、限制、保障国际货物秩序。在公约中,一个核心概念便是根本违约,在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进行了...
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曹丽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3级硕士[本文摘要]国际货物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涉及许多复杂问题,本文主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试图分析根本违约制度。
公约中根本违约制度的完整建立除了首先明确规定了根本违约的定义外,就是在此基础上根本违约后果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49条、51条、64条、72条、73条的宣告合同无效制度,以及因为宣告合同无效而可以主张的损害赔偿。
【摘要】:根本违约制度起源于英国法,但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或公约)中予以正式确立。公约中有关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两系互相妥协,调和的产物,其吸收了各系有关根本违约制度的思想并加以融合完善。根本违约制度在世界各国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这充分体现了该...
根本违约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后来又对美国合同法产生影响并最终为其所接受。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则把“根本违约”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主要依据,从而使这一制度具有了国际性。“根本违约”的概念最先出现在国际
对于一般卖方违约,根据公约可以有的救济措施包括减价、交付替代物、自行修补,损害赔偿等。.本判决甚至认为货物在可以转卖情况下就不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只要是货物,不是废物就有商业价值,可以进行转卖,由此,国际货物基本上无法成立根本...
根本违约是我国合同法中理论和实务中常用的法律术语,但对其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大多来源于各个学者不同的学说。根本违约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发源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国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借鉴也是来源于此。
案例评析|从深圳法院的判决看CISG在中国的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CISG”)于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CISG协调了普通法系和法系在合同制度方面的差异,旨在为国际...
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根本违约制度姓名:卫东亮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指导教师:张庆麟2002.5.1内容摘要根本违约制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重要制度,被称为《公约》违约救济制度的基石。
通过对公约中根本违约制度的体系分析,我们从中获得的不仅这是一个法律框架的构建方式,更是希望能取其精华...徐建辉.根本违约制度研究——以CISG与我国合同法的完善为分析角:[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复旦大学,2012.[6]宋世强.合同法借鉴...
【摘要】《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CISG)是调整国际平等主体之间货物的国际统一实体法,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纵向规范不同,其是在横向范围内约束、限制、保障国际货物秩序。在公约中,一个核心概念便是根本违约,在公约第25条,对根本违约进行了...
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曹丽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3级硕士[本文摘要]国际货物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涉及许多复杂问题,本文主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试图分析根本违约制度。
公约中根本违约制度的完整建立除了首先明确规定了根本违约的定义外,就是在此基础上根本违约后果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49条、51条、64条、72条、73条的宣告合同无效制度,以及因为宣告合同无效而可以主张的损害赔偿。
【摘要】:根本违约制度起源于英国法,但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称CISG或公约)中予以正式确立。公约中有关根本违约的规定是两系互相妥协,调和的产物,其吸收了各系有关根本违约制度的思想并加以融合完善。根本违约制度在世界各国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这充分体现了该...
根本违约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制度,后来又对美国合同法产生影响并最终为其所接受。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则把“根本违约”作为合同解除的一个主要依据,从而使这一制度具有了国际性。“根本违约”的概念最先出现在国际
对于一般卖方违约,根据公约可以有的救济措施包括减价、交付替代物、自行修补,损害赔偿等。.本判决甚至认为货物在可以转卖情况下就不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只要是货物,不是废物就有商业价值,可以进行转卖,由此,国际货物基本上无法成立根本...
根本违约是我国合同法中理论和实务中常用的法律术语,但对其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大多来源于各个学者不同的学说。根本违约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发源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我国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借鉴也是来源于此。
案例评析|从深圳法院的判决看CISG在中国的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或“CISG”)于1980年在维也纳举行的外交会议上获得通过,并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CISG协调了普通法系和法系在合同制度方面的差异,旨在为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