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一文在湖北省法学会民法专业委员会2001年年会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后经修改为《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功能之回归研究》,发表在《法律科学》2002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功能之回归研究——兼评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之不足摘要:发端于英国判例法的根本违约规则,在...
CISG视角下我国根本违约判定标准研究-为消减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引发的诸多矛盾和纠纷,对“根本违约”在我国的法律话语体系应作进一步探讨和规范解释。CISG第25条作为国际法中“根本违约”判定标准主要规范的法律条文,对我国《...
按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违约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是国际上常见的一种方法。那么如何认定根本违约?其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笔者将从一则因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例入手,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基本案情
客观标准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此种标准在判断违约当事人能否预见方面更为简便易行。一般来说,违约人或一个合理人能否预见,应由违约人举证证明,就是说,违约人要证明其违约不构成根本违约,不但要证明他自己对造成这种后果不能预见,同时还要证明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
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曹丽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3级硕士[本文摘要]国际货物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涉及许多复杂问题,本文主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试图分析根本违约制度。
[2]徐玉梅.根本违约论:[博士学位论文].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0[3]曾良子.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根本违约制度:[硕士学位论文].南昌:南昌大学,2012[4]宋云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违约责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1
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的选择,应力求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实质上剥夺了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和“可预见性”作为判断根本违约构成与否的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实现了这种平衡。
根本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当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依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交付替代货物。在国际货物销售贸易中这将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公约起草以来,专家学者对根本违约的定
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doc,班级:08国贸2班组别:第六组组长:组员:目录问题提出根本性违约制度的起源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根本违约的后果结论参考文献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摘要】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本违约(fundamentalbreach/substantialbreach)来源于英国普通法,是从普通法中产生的一个分析范畴。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最初是根据违约所违反的合同条款的类型,19世纪末开始,英国法院将合同条款依其重要程度分为条件(Condition)和担保
《论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一文在湖北省法学会民法专业委员会2001年年会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后经修改为《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功能之回归研究》,发表在《法律科学》2002根本违约判定标准功能之回归研究——兼评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之不足摘要:发端于英国判例法的根本违约规则,在...
CISG视角下我国根本违约判定标准研究-为消减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引发的诸多矛盾和纠纷,对“根本违约”在我国的法律话语体系应作进一步探讨和规范解释。CISG第25条作为国际法中“根本违约”判定标准主要规范的法律条文,对我国《...
按违约后果的严重程度将违约分为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是国际上常见的一种方法。那么如何认定根本违约?其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笔者将从一则因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案例入手,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基本案情
客观标准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此种标准在判断违约当事人能否预见方面更为简便易行。一般来说,违约人或一个合理人能否预见,应由违约人举证证明,就是说,违约人要证明其违约不构成根本违约,不但要证明他自己对造成这种后果不能预见,同时还要证明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
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曹丽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03级硕士[本文摘要]国际货物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涉及许多复杂问题,本文主要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试图分析根本违约制度。
[2]徐玉梅.根本违约论:[博士学位论文].哈尔滨:黑龙江大学,2010[3]曾良子.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根本违约制度:[硕士学位论文].南昌:南昌大学,2012[4]宋云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违约责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湖南:湖南师范大学,2011
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的选择,应力求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以“实质上剥夺了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和“可预见性”作为判断根本违约构成与否的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实现了这种平衡。
根本违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公约)当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依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交付替代货物。在国际货物销售贸易中这将对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从公约起草以来,专家学者对根本违约的定
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doc,班级:08国贸2班组别:第六组组长:组员:目录问题提出根本性违约制度的起源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根本违约的后果结论参考文献论国际货物合同的根本违约制度【摘要】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根本违约(fundamentalbreach/substantialbreach)来源于英国普通法,是从普通法中产生的一个分析范畴。对根本违约的判断,最初是根据违约所违反的合同条款的类型,19世纪末开始,英国法院将合同条款依其重要程度分为条件(Condition)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