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内容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目前几个问题学界比较有争议,一个是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如何定型,一种观点认为构成盗窃,持盗窃罪认为死者可以占有身上的财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死者不能占有身上...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通侵占;二是侵占脱离占有物。
作者: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温俊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刑文之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亦即:职务侵占的行为定型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关于职务侵占的...
论文摘要职务侵占罪是财产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较为混乱的罪名。这不但是由于职务侵占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呈现出新的形态,司法实务界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而且职务侵占行为涉及其他专业知识的特性也增加了对其认定的困难。
分类:法律论文论文字数:9450需要金币:1000个下载此论文摘要根据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定义以及它们的基本构成要件可得知,两罪的主体均为我国刑法理论所规定的一般主体,客体均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性的故意,客观方面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探析】职务侵占罪之疑难杂症职务侵占罪是财产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270条第1、2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内容摘要: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目前几个问题学界比较有争议,一个是取走死者身上的财物如何定型,一种观点认为构成盗窃,持盗窃罪认为死者可以占有身上的财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死者不能占有身上...
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普通侵占;二是侵占脱离占有物。
作者: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温俊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刑文之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3月14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亦即:职务侵占的行为定型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关于职务侵占的...
论文摘要职务侵占罪是财产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认定标准较为混乱的罪名。这不但是由于职务侵占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呈现出新的形态,司法实务界尚未对其形成统一的认识,而且职务侵占行为涉及其他专业知识的特性也增加了对其认定的困难。
分类:法律论文论文字数:9450需要金币:1000个下载此论文摘要根据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定义以及它们的基本构成要件可得知,两罪的主体均为我国刑法理论所规定的一般主体,客体均为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主观方面均表现为直接性的故意,客观方面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探析】职务侵占罪之疑难杂症职务侵占罪是财产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270条第1、2款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