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1.1研究目的及意义我国学者对放火罪的研究多集中在放火罪的性质、两法条间的关系(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①和与其他罪名的差别上。②在放火罪既遂标准问题的研究上,学者或直接引用日本的传统争议…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放火罪既遂标准新议——兼论具体危险的认定》摘要第1-5页Abstract第5-10页1引言第10-15页1.1研究目的及意义第10-11页1.1.1研究目的
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时决水罪,而不是...
根据上述理论,放火罪实际存在理论上有着许多种解释和分析,大致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大着两个既遂的标准,即第114条是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和第115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是实害犯的既遂标准。
1.放火罪中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中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是决水罪,而不是...
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
张明锴教授刑法分则个罪观点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
故而,行为人一旦实施放火等行为造成了本罪的既遂标准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可是连现实的危险状态即告第114条犯罪的既遂,此时行故意伤害罪这样的实害犯都没有将既遂标准设定在人即不再有中止犯罪的可能性,比方说某甲为报复社造成重伤的位置
对于危险犯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尽管刑法学界仍然颇有争论,但是对于放火罪、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类典型的危险犯的罪名来说,它们的界定标准在刑法典的发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有些规定似乎还存在着不合理处,在本文中,笔者对这些都提出了自己的
对放火罪而言,其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在于是否点火,从被点物开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在用火柴点火时被风吹灭被抓住则是未遂。所以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到一定程度,即刑法规定的危险状态。一般而言,犯罪既遂以后
1引言1.1研究目的及意义我国学者对放火罪的研究多集中在放火罪的性质、两法条间的关系(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①和与其他罪名的差别上。②在放火罪既遂标准问题的研究上,学者或直接引用日本的传统争议…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放火罪既遂标准新议——兼论具体危险的认定》摘要第1-5页Abstract第5-10页1引言第10-15页1.1研究目的及意义第10-11页1.1.1研究目的
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时决水罪,而不是...
根据上述理论,放火罪实际存在理论上有着许多种解释和分析,大致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大着两个既遂的标准,即第114条是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和第115类观点。一类观点认为,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是实害犯的既遂标准。
1.放火罪中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中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是决水罪,而不是...
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罪;采用方法决堤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
张明锴教授刑法分则个罪观点1.放火罪。.既遂标准是燃烧说,即,当放火行为导致对象物在离开媒介物的情况下能够燃烧时,就是烧毁,即既遂。.2.罪。.行为人采取方法引起火灾,因为火灾而危害公共安全的,应认定为放火罪,而不是...
故而,行为人一旦实施放火等行为造成了本罪的既遂标准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可是连现实的危险状态即告第114条犯罪的既遂,此时行故意伤害罪这样的实害犯都没有将既遂标准设定在人即不再有中止犯罪的可能性,比方说某甲为报复社造成重伤的位置
对于危险犯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尽管刑法学界仍然颇有争论,但是对于放火罪、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这类典型的危险犯的罪名来说,它们的界定标准在刑法典的发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有些规定似乎还存在着不合理处,在本文中,笔者对这些都提出了自己的
对放火罪而言,其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在于是否点火,从被点物开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在用火柴点火时被风吹灭被抓住则是未遂。所以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到一定程度,即刑法规定的危险状态。一般而言,犯罪既遂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