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公务行为合法性应从法律实质和法律形式两方面来进行判断,不可偏废其一,既强调实体合法,又重视程序合法。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在妨害公务罪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行为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前提和基础,对正确界定本罪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内容摘要几近二十年发展,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始终未脱离国内行政法学者视野。然对于这个舶来品,学界一直有两种倾向:一是在理论移植和自构的关系上倚重移植,二是在原理和技术的关系上偏于原理叙述。其实,该理论不仅可以得到重解,在价值规范上与民主政制...
此外,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时主观上具有罪过,明知自己的自杀行为会阻碍国家公务人员对公务的履行,而积极地以自杀方式相威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以自杀相威胁的是妨害公务罪的威胁,因而此种行为应视为妨害公务罪。
此外,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时主观上具有罪过,明知自己的自杀行为会阻碍国家公务人员对公务的履行,而积极地以自杀方式相威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以自杀相威胁的是妨害公务罪的威胁,因而此种行为应视为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应界定为公务活动。比如,在日本刑法中,有专章(第三章针对国家职能的犯罪)规定妨害公务类犯罪,其中第一节为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明确规定,尽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务员,但其立法意图不在于着重保护公务员的身体和自由,其保护的法益是公务员公务的顺利执行。
行为人对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为妨害公务的,通常属于具体的危险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危害后果产生的危险。也即是在本罪中,妨害公务的行为人是否可以达到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结果。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有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按照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妨害公务犯罪是否成立
妨碍公务和妨害公务的区别如下: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
浅析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行为王倩(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380)[摘要]目前,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务罪案件呈上升态势。司法界对何种情形下实施暴力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及暴力行为的内涵把握方面存在争议。
妨害公务罪之“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分析.pdf,目录1.序言1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11.2现有研究状况21.3研究设想31.4研究方法42.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分析52.1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的概念52.2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52.3成立...
内容摘要公务行为合法性应从法律实质和法律形式两方面来进行判断,不可偏废其一,既强调实体合法,又重视程序合法。公务行为的合法性在妨害公务罪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行为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前提和基础,对正确界定本罪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妨害公务内容摘要几近二十年发展,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始终未脱离国内行政法学者视野。然对于这个舶来品,学界一直有两种倾向:一是在理论移植和自构的关系上倚重移植,二是在原理和技术的关系上偏于原理叙述。其实,该理论不仅可以得到重解,在价值规范上与民主政制...
此外,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时主观上具有罪过,明知自己的自杀行为会阻碍国家公务人员对公务的履行,而积极地以自杀方式相威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以自杀相威胁的是妨害公务罪的威胁,因而此种行为应视为妨害公务罪。
此外,行为人实施自杀行为时主观上具有罪过,明知自己的自杀行为会阻碍国家公务人员对公务的履行,而积极地以自杀方式相威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行为人以自杀相威胁的是妨害公务罪的威胁,因而此种行为应视为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应界定为公务活动。比如,在日本刑法中,有专章(第三章针对国家职能的犯罪)规定妨害公务类犯罪,其中第一节为妨害执行公务的犯罪,明确规定,尽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务员,但其立法意图不在于着重保护公务员的身体和自由,其保护的法益是公务员公务的顺利执行。
行为人对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为妨害公务的,通常属于具体的危险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足以造成某种危害后果产生的危险。也即是在本罪中,妨害公务的行为人是否可以达到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结果。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有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按照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妨害公务犯罪是否成立
妨碍公务和妨害公务的区别如下:妨碍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
浅析妨害公务罪中的“暴力”行为王倩(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380)[摘要]目前,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妨害公务罪案件呈上升态势。司法界对何种情形下实施暴力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及暴力行为的内涵把握方面存在争议。
妨害公务罪之“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分析.pdf,目录1.序言1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11.2现有研究状况21.3研究设想31.4研究方法42.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分析52.1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的概念52.2阻碍“正在依法执行公务”之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52.3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