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韩非虽然都是先秦法家之代表,都主张以法治国,但他们的法治思想是同中有异。本人认为造成这些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二人个体因素的差异:第一、商鞅为战国中期之法家代表,而韩非为战国末期之人。从他们的法治思想中可以感受到不同的时代气息。
浅论先秦法家对儒家德治的批评——以商鞅、韩非为例作者:王心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教授)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法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国际儒合会编,华文出版社2020年版。
摘要:结合先秦法家思想的诞生与发展情况,本文对先秦法家思想特点展开了分析,结合管仲、商鞅、韩非子等先秦法家代表人物提出的思想理论,探讨了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关键词:先秦法家思想;中国法制史;依法治国;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
韩非子抱法、行术、处势不可一无的法治思想体系——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总结和发展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深刻分析了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抱法”、申不害“行术”和慎到“处势”的法治思想,认为他们的思想“皆未尽善也”。
摘要:韩非子是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法学思想不仅成为当时社会治理的基础,对当前我国的依法治国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对当前社会的法律治理依然具有时代价值。当然,韩非子的法学思想毕竟形成于奴隶社会,有着其自身的局限性,不能全盘接受,必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摘要:韩非,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年代,在秦朝达到鼎盛,秦朝灭亡之后走向衰落.法家思想代表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以主张"以法治国"为核心思想的一个学派.法家的先驱人物有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战国时代的李悝,吴起...
韩非也发展了商鞅的重刑主张,认为重刑是符合人的“好利恶害”的本性,是“禁”的有效手段,是“爱民”不是伤民。也就是要使人民在严刑峻罚面前心惊胆寒不敢犯法。[3]P143商鞅等法家代表人物的这种观点,后来成为秦始皇推行严刑峻法的理论基础。
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战国初期至战国中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前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等,第二阶段是战国末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后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和李斯等。
法治浅析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对现代的借鉴意义贺文涛(黑龙江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摘要】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路线是“依法治国”,它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起着制度层面的强大保障作用。
商鞅韩非虽然都是先秦法家之代表,都主张以法治国,但他们的法治思想是同中有异。本人认为造成这些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二人个体因素的差异:第一、商鞅为战国中期之法家代表,而韩非为战国末期之人。从他们的法治思想中可以感受到不同的时代气息。
浅论先秦法家对儒家德治的批评——以商鞅、韩非为例作者:王心竹(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教授)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发表,原载《中国历史上的传统法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国际儒合会编,华文出版社2020年版。
摘要:结合先秦法家思想的诞生与发展情况,本文对先秦法家思想特点展开了分析,结合管仲、商鞅、韩非子等先秦法家代表人物提出的思想理论,探讨了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制史的影响,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关键词:先秦法家思想;中国法制史;依法治国;
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5.“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
韩非子抱法、行术、处势不可一无的法治思想体系——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总结和发展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深刻分析了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抱法”、申不害“行术”和慎到“处势”的法治思想,认为他们的思想“皆未尽善也”。
摘要:韩非子是战国末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其法学思想不仅成为当时社会治理的基础,对当前我国的依法治国也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对当前社会的法律治理依然具有时代价值。当然,韩非子的法学思想毕竟形成于奴隶社会,有着其自身的局限性,不能全盘接受,必须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摘要:韩非,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时期,形成于战国年代,在秦朝达到鼎盛,秦朝灭亡之后走向衰落.法家思想代表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利益,以主张"以法治国"为核心思想的一个学派.法家的先驱人物有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战国时代的李悝,吴起...
韩非也发展了商鞅的重刑主张,认为重刑是符合人的“好利恶害”的本性,是“禁”的有效手段,是“爱民”不是伤民。也就是要使人民在严刑峻罚面前心惊胆寒不敢犯法。[3]P143商鞅等法家代表人物的这种观点,后来成为秦始皇推行严刑峻法的理论基础。
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战国初期至战国中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前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李悝、慎到、申不害、商鞅等,第二阶段是战国末期,这一时期的法家可称为后期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韩非和李斯等。
法治浅析法家法治思想及其对现代的借鉴意义贺文涛(黑龙江大学管理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摘要】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路线是“依法治国”,它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起着制度层面的强大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