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公法和社会法领域内,法定补偿义务作为债的类型由来已久.但就法定补偿义务可否作为私法上类型之债,与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并身而立,民法学界远未达成共识.若从解释论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侵权责任法若干条款规定的补偿义务、"分担损失"规则以及...
1.1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外对于自然之债的研究相对于国内更为深入和广泛,并通过立法或司法判例得以体现。英美法系国家对自然之债并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这个词汇,类似的规定主要集中体现在道德义务学说或实质…
提供试论自然之债与法定之债的相互转化--兼谈时效利益及其丧失的法律后果(张景良)文档免费下载,摘要:试论自然之债与法定之债的相互转化--兼谈时效利益及其丧失的法律后果张景良上传时间:2006-3-24论文提要:本文针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能否得到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从…
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有什么区别一、法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摘要:“自然之债”是债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连接民法上债与非债的“灰色地带”。它起源于罗马法,是法律对现实生活的直接反映和规范,后世各国民法以不同方式继受了这一概念。它泛指那些达不到法定义务,却又不完全是道德义务或者社会义务的债,为法律空间与非法律空间提供了...
《民法典》未设债编,有关债的一般规范被安排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并通过第468条的规定适用于非合同之债。债的一般规范与专属合同的规范和其他规范混杂在一起,需要进行识别。非合同之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非合同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后者还包括公法上的债。
不适法管理人依《民法典》第980条规定,以本人主张为要件。其二,承担“主观他人事务”若不适法,则管理人和本人间不发生法定之债。真正无因管理人原则上均负《民法典》第981条以下之义务,故违反相关义务的,应负债务不履行责任。
摘要:在公法和社会法领域内,法定补偿义务作为债的类型由来已久.但就法定补偿义务可否作为私法上类型之债,与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并身而立,民法学界远未达成共识.若从解释论角度出发进行分析,侵权责任法若干条款规定的补偿义务、"分担损失"规则以及...
1.1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外对于自然之债的研究相对于国内更为深入和广泛,并通过立法或司法判例得以体现。英美法系国家对自然之债并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这个词汇,类似的规定主要集中体现在道德义务学说或实质…
提供试论自然之债与法定之债的相互转化--兼谈时效利益及其丧失的法律后果(张景良)文档免费下载,摘要:试论自然之债与法定之债的相互转化--兼谈时效利益及其丧失的法律后果张景良上传时间:2006-3-24论文提要:本文针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还能否得到法律强制力保护的问题,从…
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有什么区别一、法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摘要:“自然之债”是债法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连接民法上债与非债的“灰色地带”。它起源于罗马法,是法律对现实生活的直接反映和规范,后世各国民法以不同方式继受了这一概念。它泛指那些达不到法定义务,却又不完全是道德义务或者社会义务的债,为法律空间与非法律空间提供了...
《民法典》未设债编,有关债的一般规范被安排在合同编通则部分,并通过第468条的规定适用于非合同之债。债的一般规范与专属合同的规范和其他规范混杂在一起,需要进行识别。非合同之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包括非合同典型之债和非典型之债,后者还包括公法上的债。
不适法管理人依《民法典》第980条规定,以本人主张为要件。其二,承担“主观他人事务”若不适法,则管理人和本人间不发生法定之债。真正无因管理人原则上均负《民法典》第981条以下之义务,故违反相关义务的,应负债务不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