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的判定.高婕涵.【摘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因商业价值较高,显著性较低、使用人具有集体性,导致非来源于地理标志产地的产品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在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时适用...
摘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一般以地名加商品名称命名,既包含商品的特定品质又蕴含商品产地的人文地理,其较普通商标有诸多差异性和特殊性,同时,由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建立较晚,使得其侵权认定标准除了遵循商标侵权的一般规则外,在理论和司法...
地理标志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以美国商标法及其发展为例ResearchontheFairUseSystemofGeographicalIndications——TaketheUSTrademarkLawanditsDevelopmentasanExample齐鑫楠QiXinnan(山西大学法学院)摘要
2.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的原因分析我国地区学者认为上述现象乃系“立法过度”所致。笔者认为,两种并行保护机制之间矛盾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保护的客体…
因此,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本文从“金华”商标与“金华火腿”地理标志的纠纷谈起,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即采用双重保护模式(工商总局的商标保护和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
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的论文.doc,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的论文论文关键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商标法专门立文摘要: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
论文关键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商标法专门立文摘要: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国外立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为商标法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
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主管单位是哪里?1、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主管单位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管单位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者有哪些?
关于未来地理标志立法模式,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观点:1.采用商标法为主其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为辅的模式保护我国地理标志,由商标局对地理标志进行管理;②2.采用专门立法为主其它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为辅模式保护我国...
地理标志视角下的信阳毛尖品牌建设研究.论文价格:免费论文用途:其他编辑:vicky点击次数:.论文字数:27466论文编号:sb2017081610100416858日期:2017-08-22来源:硕博论文网.Tag:.第一章引论.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1.1研究背景.近些年以来,随着世界...
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的判定.高婕涵.【摘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因商业价值较高,显著性较低、使用人具有集体性,导致非来源于地理标志产地的产品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案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在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时适用...
摘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一种重要形式,一般以地名加商品名称命名,既包含商品的特定品质又蕴含商品产地的人文地理,其较普通商标有诸多差异性和特殊性,同时,由于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建立较晚,使得其侵权认定标准除了遵循商标侵权的一般规则外,在理论和司法...
地理标志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以美国商标法及其发展为例ResearchontheFairUseSystemofGeographicalIndications——TaketheUSTrademarkLawanditsDevelopmentasanExample齐鑫楠QiXinnan(山西大学法学院)摘要
2.地理标志与地名商标的原因分析我国地区学者认为上述现象乃系“立法过度”所致。笔者认为,两种并行保护机制之间矛盾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保护的客体…
因此,地理标志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和重视的问题。本文从“金华”商标与“金华火腿”地理标志的纠纷谈起,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即采用双重保护模式(工商总局的商标保护和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
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的论文.doc,论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的论文论文关键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商标法专门立文摘要: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
论文关键词: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商标法专门立文摘要: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国外立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为商标法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
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主管单位是哪里?1、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主管单位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主管单位是国家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者有哪些?
关于未来地理标志立法模式,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以下观点:1.采用商标法为主其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产品质量法》)为辅的模式保护我国地理标志,由商标局对地理标志进行管理;②2.采用专门立法为主其它立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为辅模式保护我国...
地理标志视角下的信阳毛尖品牌建设研究.论文价格:免费论文用途:其他编辑:vicky点击次数:.论文字数:27466论文编号:sb2017081610100416858日期:2017-08-22来源:硕博论文网.Tag:.第一章引论.1.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1.1.1研究背景.近些年以来,随着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