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比较研究(2)宏观上,德国、法国和日本的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模式采取的是一种“金字塔”式的救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普通救济方式一般开放适用,特殊救济方式严格受限,层级越高的救济方式所面对的救济范围越小。.换言之...
三、中国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基本问题(一)中国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立法考察1.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规定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主要依两个线索而展开,一是通过职权性规范规定了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所享有的
德国、法国和日本的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与实体权利的保护、法院权力的制约紧密联系。同时,上述国家更从宪法层次配置诉讼权利的救济,明确规定了可救济的当事人诉讼权利范围和救济措施,也从程序管理或司法行政措施的角度排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救济。
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要重视原审救济和移审救济的结合。原审救济是利用原程序、通过原审法院采取的救济;移审救济一般是由上级法院实施的救济。原审救济是无需另开救济程序,消耗的司法资源更少,效率更高,适用也更
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研究.石现明.【摘要】:仲裁是一种古老的争议解决方式。.18世纪末,由于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和国际商事纠纷的增多,仲裁开始被应用于国际商事领域,形成了区别于国内商事仲裁的国际商事仲裁,并因其中立公正、快捷...
而刑事灰色不裁判的行为,则使当事人丧失了行使权利的前提,以致于当事人各方不能行使后续的诉讼权利,导致其权利受到严重损害。.诉讼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适当的保护,法律规范中应设立相应的救济性措施,但是,由于刑事灰色不裁判的...
而刑事灰色不裁判的行为,则使当事人丧失了行使权利的前提,以致于当事人各方不能行使后续的诉讼权利,导致其权利受到严重损害。.诉讼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适当的保护,法律规范中应设立相应的救济性措施,但是,由于刑事灰色不裁判的...
除了为权利受损的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路径和救济相关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针对是否继续履行居住权产生争议时,应根据双方的责任、过错,以及权利人的具体情况,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针对有偿和无偿设立的居住权分别确定是否终止居住权合同,并对
2.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价值.(1)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民事判决后,据以执行的生效文书所记载的权利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执行机关只是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所以并不清楚债务是否已经清偿或者变更,此时如果强制执行必将会衍生...
试析技术侦查中当事人的权利救济.docGhuish上传于2015-12-1117:50|(0人评价)|0次下载|总5页|加入VIP获取下载特权...
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救济的比较研究(2)宏观上,德国、法国和日本的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模式采取的是一种“金字塔”式的救济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普通救济方式一般开放适用,特殊救济方式严格受限,层级越高的救济方式所面对的救济范围越小。.换言之...
三、中国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基本问题(一)中国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立法考察1.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民事诉讼权利法律救济的规定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主要依两个线索而展开,一是通过职权性规范规定了人民法院代表国家所享有的
德国、法国和日本的民事诉讼权利救济与实体权利的保护、法院权力的制约紧密联系。同时,上述国家更从宪法层次配置诉讼权利的救济,明确规定了可救济的当事人诉讼权利范围和救济措施,也从程序管理或司法行政措施的角度排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救济。
当事人诉讼权利救济要重视原审救济和移审救济的结合。原审救济是利用原程序、通过原审法院采取的救济;移审救济一般是由上级法院实施的救济。原审救济是无需另开救济程序,消耗的司法资源更少,效率更高,适用也更
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权利救济制度研究.石现明.【摘要】:仲裁是一种古老的争议解决方式。.18世纪末,由于国际商事交易的发展和国际商事纠纷的增多,仲裁开始被应用于国际商事领域,形成了区别于国内商事仲裁的国际商事仲裁,并因其中立公正、快捷...
而刑事灰色不裁判的行为,则使当事人丧失了行使权利的前提,以致于当事人各方不能行使后续的诉讼权利,导致其权利受到严重损害。.诉讼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适当的保护,法律规范中应设立相应的救济性措施,但是,由于刑事灰色不裁判的...
而刑事灰色不裁判的行为,则使当事人丧失了行使权利的前提,以致于当事人各方不能行使后续的诉讼权利,导致其权利受到严重损害。.诉讼过程中,为了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适当的保护,法律规范中应设立相应的救济性措施,但是,由于刑事灰色不裁判的...
除了为权利受损的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救济路径和救济相关规定,当双方当事人针对是否继续履行居住权产生争议时,应根据双方的责任、过错,以及权利人的具体情况,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针对有偿和无偿设立的居住权分别确定是否终止居住权合同,并对
2.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价值.(1)保障当事人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民事判决后,据以执行的生效文书所记载的权利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执行机关只是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所以并不清楚债务是否已经清偿或者变更,此时如果强制执行必将会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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