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及其立法限度研究.【摘要】:抽象危险犯是在立法意图层面所形成包含对具体法益的可能性侵害危险的犯罪类型。.抽象危险犯是行为犯的一部分,行为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行为实施完毕,“具体的法益侵害”同时出现的犯罪类型,例如,非法侵入住宅...
抽象危险犯中刑、行交叉难题的——路径转换与立法创新.摘要:.刑法中抽象危险犯的增加带来刑、行交叉问题,并导致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界限不易界定的法教义学难题。刑罚阻却事由作为附条件不处罚事由,把犯罪认定置于犯罪后行为人的行动中予以再...
抽象危险犯的危险来自于类型化的行为本身,是法律拟制的危险,刑法以修正案的形式大量增设抽象危险犯在保益的同时也冲击了我国传统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二元处罚体制,与刑法的谦抑性存在一定,潜在着不当限制公民自由的危险。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出罪及允许
硕士学位论文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之界分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之界分...
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之我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
学术论文《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从如何限缩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的立场出发来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06)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量:声明本文由反恐怖信息网编辑转载,仅供...
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熊亚文副教授在CLSCI、CSSCI来源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5期发表论文《抽象危险犯:理论解构与教义限缩》。文章指出,传统危险犯二分法下的抽象危险犯概念及其司法认定逻辑,不仅无法有效指导相关犯罪的解释与适用,反而已经成为司法机关准确合理定罪量刑…
抽象危险犯及其立法限度研究.【摘要】:抽象危险犯是在立法意图层面所形成包含对具体法益的可能性侵害危险的犯罪类型。.抽象危险犯是行为犯的一部分,行为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行为实施完毕,“具体的法益侵害”同时出现的犯罪类型,例如,非法侵入住宅...
抽象危险犯中刑、行交叉难题的——路径转换与立法创新.摘要:.刑法中抽象危险犯的增加带来刑、行交叉问题,并导致刑事不法与行政不法界限不易界定的法教义学难题。刑罚阻却事由作为附条件不处罚事由,把犯罪认定置于犯罪后行为人的行动中予以再...
抽象危险犯的危险来自于类型化的行为本身,是法律拟制的危险,刑法以修正案的形式大量增设抽象危险犯在保益的同时也冲击了我国传统刑事违法和行政违法二元处罚体制,与刑法的谦抑性存在一定,潜在着不当限制公民自由的危险。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出罪及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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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危险犯与抽象危险犯区分之我见.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中的危险是“作为结果的危险”,抽象的危险犯中的危险是“行为的危险”;换言之,前者要求有构成要件上的危险这样的“结果”,后者则没有这样的要求。.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虽然都以对法...
学术论文《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从如何限缩抽象危险犯的成立范围的立场出发来源: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6(06)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量:声明本文由反恐怖信息网编辑转载,仅供...
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熊亚文副教授在CLSCI、CSSCI来源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2021年第5期发表论文《抽象危险犯:理论解构与教义限缩》。文章指出,传统危险犯二分法下的抽象危险犯概念及其司法认定逻辑,不仅无法有效指导相关犯罪的解释与适用,反而已经成为司法机关准确合理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