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抽逃出资罪论文.doc,浅析抽逃出资罪论文..【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公司在我国市场主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公司制度也像一把双刃剑,人们尤其是发起人或股东会利用自己的优势钻法律的空子去犯罪,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是抽逃出资罪,本文就该罪的相关问题以我个人...
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分析姓名:任羽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民商法指导教师:韩长印20090601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分析22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
抽逃出资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常见但极富争议的现象,既往实践中“抽逃出资”概念或罪名的滥用,使得其犹如一种“口袋罪”,甚至成为对企业秋后算账的工具。对此,刘燕教授撰写《重构“禁止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理基础》一文...
案例分析:抽逃出资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判断.编者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抽逃出资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一种补充责任、有限责任、一次性责任。.对债务人的履行义务首先应当由主责任人即债务人公司承担,公司不能履行部分,由股东在未...
两个建议1、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的交易往来保留证据在抽逃出资纠纷中,主张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一方举证难度相对较低。只要能提供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或关联账户之间存在不正常交易往来的初步证据,主张抽逃的一方也就完成了“产生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
虽然《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删除了“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规定,但删除该规定并不能构成认定抽逃出资的障碍,只要股东未能证明其转款的行为系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该转款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等事实,就可以认定构成抽逃...
摘要:抽逃出资规则的含义和适用标准一直是模糊的。司法解释确立的损害公司权益标准并未解决其适用难题。侵蚀股本标准改进了认定抽逃出资的可操作性,但难以筛除那些符合资本维持要求却损害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交易。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2013年《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制。在认缴制的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27类企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等)外,股东出资仅需...
X6(作者单位:山西翼城县人民医院)关于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理论依据及限定案情:2012年,杜某与某铁厂签订借款协议,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盖章。.借款到期后,某铁厂无力偿还。.杜某将某铁厂和正和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江检诉刑诉[2010]1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抽逃出资罪,向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12月底,被告人朱某和吴金艮预谋共同注册成立财务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朱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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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分析姓名:任羽平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学民商法指导教师:韩长印20090601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分析22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
抽逃出资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常见但极富争议的现象,既往实践中“抽逃出资”概念或罪名的滥用,使得其犹如一种“口袋罪”,甚至成为对企业秋后算账的工具。对此,刘燕教授撰写《重构“禁止抽逃出资”规则的公司法理基础》一文...
案例分析:抽逃出资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的具体判断.编者按: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抽逃出资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一种补充责任、有限责任、一次性责任。.对债务人的履行义务首先应当由主责任人即债务人公司承担,公司不能履行部分,由股东在未...
两个建议1、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的交易往来保留证据在抽逃出资纠纷中,主张股东构成抽逃出资的一方举证难度相对较低。只要能提供公司账户与股东个人账户或关联账户之间存在不正常交易往来的初步证据,主张抽逃的一方也就完成了“产生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
虽然《公司法解释(三)》第12条删除了“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的规定,但删除该规定并不能构成认定抽逃出资的障碍,只要股东未能证明其转款的行为系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或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该转款行为经过法定程序等事实,就可以认定构成抽逃...
摘要:抽逃出资规则的含义和适用标准一直是模糊的。司法解释确立的损害公司权益标准并未解决其适用难题。侵蚀股本标准改进了认定抽逃出资的可操作性,但难以筛除那些符合资本维持要求却损害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交易。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违法将出资收回。2013年《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制。在认缴制的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27类企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准金融机构、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等)外,股东出资仅需...
X6(作者单位:山西翼城县人民医院)关于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的理论依据及限定案情:2012年,杜某与某铁厂签订借款协议,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盖章。.借款到期后,某铁厂无力偿还。.杜某将某铁厂和正和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吴江检诉刑诉[2010]12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犯抽逃出资罪,向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8年12月底,被告人朱某和吴金艮预谋共同注册成立财务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30万元,朱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