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正义在法治内涵上带有更多的主观色彩,是不是程序正义要优于实体正义?在诸多的关联假设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通常被人区分来看,而且在区分看待时还通常带有取舍假设。要理清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关系,首先要确定的是两者都是追求正义。
另外,从法治建设这一角度看,程序正义应该且必须优于实体正义,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1)程序法的本质在于限制权力,因而,英美法系国家注重程序法的建设并着重其改进和完善,故而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力被合理限制,法治也更加完善。
初次理解到程序正义这个概念时我真的很震惊,然后非常深刻由衷地感到法律的严谨之美。尤其当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相悖时,应该如何取舍,这简直是牵扯价值观神经的问题,所以会在网上看到那么多论战,其实那只是立场和价值观之争。这几天网上陷入了复旦投毒二审的争论战中,当时看到...
这场本来始于检法两家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裁判权的争夺,却聚焦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时如何选择,余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讨论样本。.笔者仅浅议本案存在的程序问题。.一、一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属程序违法.余案在一审中,法院依据刑事诉讼...
因此,现在法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也是,在必要的情况下,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二、“李天一案”中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从民诉法和刑诉法可知,检察院的监督过程贯穿于整个司法活动的始终,包括判决书生效后的再审,也是在一定条件下检察院加以启动。
2015-06-03如何理解并做到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122010-11-20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理解4182010-11-16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各自是指什么?812011-12-25如何理解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的,特别是当二者难以兼顾时你...82008-01-07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有什么联系19
[纪红勇]——(2012-4-23)/已阅22379次关键词: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正当程序价值论文提要:“程序正义,是这样一种法律精神或者法律理念,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而这种程序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
在该案中,王某应受行政处罚是实体正义的要求,行政机关应按合法程序处罚王某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按照《行政诉讼法》,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应被撤销,但我们难道能由此而得出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结论,并导出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命题?
法律思维的理性严谨表现在对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上,重视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思考,强调法律适用的普遍性优先于事实的特殊性、坚持程序正义优于利益诉求的实质合理性,程序的公正优于实体的公正,主张理由的说服优于结果的强制,这从本质上彰显了法律思维的
“程序”作为国家行政法律的主要内容,乃至很多学者认为,行政法就是程序法,而不是实体法。纯粹的程序正义的特征是:不存在任何有关结果正当性的标准(结果无法单独评判),但是存在着有关形成结果的过程或者程序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标准(程序
实体正义在法治内涵上带有更多的主观色彩,是不是程序正义要优于实体正义?在诸多的关联假设中,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通常被人区分来看,而且在区分看待时还通常带有取舍假设。要理清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关系,首先要确定的是两者都是追求正义。
另外,从法治建设这一角度看,程序正义应该且必须优于实体正义,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1)程序法的本质在于限制权力,因而,英美法系国家注重程序法的建设并着重其改进和完善,故而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权力被合理限制,法治也更加完善。
初次理解到程序正义这个概念时我真的很震惊,然后非常深刻由衷地感到法律的严谨之美。尤其当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相悖时,应该如何取舍,这简直是牵扯价值观神经的问题,所以会在网上看到那么多论战,其实那只是立场和价值观之争。这几天网上陷入了复旦投毒二审的争论战中,当时看到...
这场本来始于检法两家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裁判权的争夺,却聚焦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时如何选择,余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佳的讨论样本。.笔者仅浅议本案存在的程序问题。.一、一审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属程序违法.余案在一审中,法院依据刑事诉讼...
因此,现在法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也是,在必要的情况下,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二、“李天一案”中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影响从民诉法和刑诉法可知,检察院的监督过程贯穿于整个司法活动的始终,包括判决书生效后的再审,也是在一定条件下检察院加以启动。
2015-06-03如何理解并做到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122010-11-20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理解4182010-11-16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各自是指什么?812011-12-25如何理解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的,特别是当二者难以兼顾时你...82008-01-07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有什么联系19
[纪红勇]——(2012-4-23)/已阅22379次关键词: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正当程序价值论文提要:“程序正义,是这样一种法律精神或者法律理念,即任何法律决定必须经过正当的程序,而这种程序的正当性体现为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授权所作出的与程序有关的行为。
在该案中,王某应受行政处罚是实体正义的要求,行政机关应按合法程序处罚王某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按照《行政诉讼法》,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确应被撤销,但我们难道能由此而得出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结论,并导出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命题?
法律思维的理性严谨表现在对待问题和处理问题上,重视对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思考,强调法律适用的普遍性优先于事实的特殊性、坚持程序正义优于利益诉求的实质合理性,程序的公正优于实体的公正,主张理由的说服优于结果的强制,这从本质上彰显了法律思维的
“程序”作为国家行政法律的主要内容,乃至很多学者认为,行政法就是程序法,而不是实体法。纯粹的程序正义的特征是:不存在任何有关结果正当性的标准(结果无法单独评判),但是存在着有关形成结果的过程或者程序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标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