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犯罪中对数额的认识错误,犯罪故意,一般观念,司法者,构成要件,结果加重犯。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7月,北京某家具公司员工韩某,在给客户送家具时,偷拿了客户放在桌子上的一枚卡地亚牌铂金镶钻戒指,...
财产犯罪数额是指由刑法明确规定的由犯罪行为所指向的或者所涉及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价值量,该价值量以货币或其他计量单位为表现形式,能够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根据刑法第五章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犯罪数额是认定财产犯罪的重要因素...
【摘要】在我国刑法的财产犯罪中,所涉财物的价值是直接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在某些财产犯罪中甚至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但在实践中有些行为人主观上对财产的价值确实存在认识错误,如果不予考虑,将与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违背,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论受贿数额认识错误——收受的贿赂数额小于意图收受数额时的处理袁彬在受贿罪中,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额。但是由于数额也有主观与客观之分,行为人主观上意图收受的贿赂数额与行为人客观上收受的贿赂数额可能不一致,如行为人意图收受的贿赂数额是1万元,但实际受贿...
我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罪与贪污、贿赂等罪一起,构成了我国惩治贪污犯罪的严密法网。但该罪自1988年被确定为刑法罪名以来便争议不断,尽管经过1997年《刑法》、2009年《刑法修正案…
共同犯罪中的罪量要素认识错误王彦强【内容提要】在数额犯共同犯罪中,犯罪总额说只能解决共犯的客观归责问题,而主观归责则必须结合各共犯人的主观认识和其他责任要素个别化判断。数额等罪量构成要素是客观违法的表征,应当成为故意的认识内容。
所以,正确认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运用刑法对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惩治势在必行。在此之后随之而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如何计算犯罪数额,在涉及财产犯罪案件的时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需要计算犯罪数额,犯罪数额不仅是定罪的标准,更是决定量刑轻重的重要因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数额认定疑难问题研究文丨陈亮陈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河北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从事刑事公诉及侦查监督检察工作十余年,直接办理并成功公诉“舜地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疑难案件一千余件。
对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几点思考陈仕菊*前言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修订前的刑法第一百五十六作了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对原文作了修改,增加了“数额较大”的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一个多发的常见的罪名,学术界关于该罪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关于犯罪数额认定中若干实践问题的理论思考,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犯罪指向数额,数额认定,对象认识错误。罪量要素是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数额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为常见的罪量要素。如何将刑法条文中的罪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的规定...
论财产犯罪中对数额的认识错误,犯罪故意,一般观念,司法者,构成要件,结果加重犯。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7月,北京某家具公司员工韩某,在给客户送家具时,偷拿了客户放在桌子上的一枚卡地亚牌铂金镶钻戒指,...
财产犯罪数额是指由刑法明确规定的由犯罪行为所指向的或者所涉及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的价值量,该价值量以货币或其他计量单位为表现形式,能够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根据刑法第五章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犯罪数额是认定财产犯罪的重要因素...
【摘要】在我国刑法的财产犯罪中,所涉财物的价值是直接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在某些财产犯罪中甚至是犯罪构成要件之一。但在实践中有些行为人主观上对财产的价值确实存在认识错误,如果不予考虑,将与我国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违背,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论受贿数额认识错误——收受的贿赂数额小于意图收受数额时的处理袁彬在受贿罪中,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额。但是由于数额也有主观与客观之分,行为人主观上意图收受的贿赂数额与行为人客观上收受的贿赂数额可能不一致,如行为人意图收受的贿赂数额是1万元,但实际受贿...
我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该罪与贪污、贿赂等罪一起,构成了我国惩治贪污犯罪的严密法网。但该罪自1988年被确定为刑法罪名以来便争议不断,尽管经过1997年《刑法》、2009年《刑法修正案…
共同犯罪中的罪量要素认识错误王彦强【内容提要】在数额犯共同犯罪中,犯罪总额说只能解决共犯的客观归责问题,而主观归责则必须结合各共犯人的主观认识和其他责任要素个别化判断。数额等罪量构成要素是客观违法的表征,应当成为故意的认识内容。
所以,正确认识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运用刑法对侵犯虚拟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惩治势在必行。在此之后随之而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如何计算犯罪数额,在涉及财产犯罪案件的时候,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需要计算犯罪数额,犯罪数额不仅是定罪的标准,更是决定量刑轻重的重要因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数额认定疑难问题研究文丨陈亮陈亮,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河北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从事刑事公诉及侦查监督检察工作十余年,直接办理并成功公诉“舜地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疑难案件一千余件。
对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几点思考陈仕菊*前言故意毁坏财物罪在修订前的刑法第一百五十六作了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对原文作了修改,增加了“数额较大”的这一犯罪构成要件。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一个多发的常见的罪名,学术界关于该罪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关于犯罪数额认定中若干实践问题的理论思考,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犯罪指向数额,数额认定,对象认识错误。罪量要素是我国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数额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为常见的罪量要素。如何将刑法条文中的罪量要素包括犯罪数额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