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导师签名(手写):签字日期:论文题目论“不知法不免责”原则及反思学号F2011056论文级别博士硕士法学院专业法律硕士E_mail20335612@qq备注:公开保密(向校学位办申请获批准为“保密”,月后公开)万方数据
论“不知法律不免责”原则.宋绍青.内容摘要:在国外刑法理论中“不知法律不免责”是一条古老的规则,在社会发展节奏十分缓慢的历史时代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这一规则面临着一些争论与问题。.本文对国内外理论及实务界对...
本文正是以对“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探讨,通过实例分析探讨寻求该原则的改变途径,以其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引言部分,即本文的第一部分,从参加一起案件庭审中,法官在以法律作出判决,但不符合在场的所有旁听人员的观念出发,提出完全遵循“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不合理性。
内容摘要:在国外刑法理论中“不知法律不免责”是一条古老的规则,在社会发展节奏十分缓慢的历史时代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这一规则面临着一些争论与题目。本文对国内外理论及实务界对这一规则的不同态度和理论依据进行了阐释,并结合
关于“不知法律不免责”原则.与此针锋相对的是,部分学者以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是个人决定其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知法而犯法的,表明行为人“对法有敌意”,国家便拥有对其进行处罚的依据。.因此“不知法不为罪”不仅有其深厚的观念...
2.法定犯——有限制的“不知法不免责”.法定犯系指根据刑罚法规规定作为犯罪处罚时才受到非难的行为(被禁止的恶)[8]。.所以,行为人如果确实不知刑法关于法定犯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无论违法性意识是作为故意的构成要素来看,还是罪责的免责...
其次,“不知法者不免责”是以绝对的“知法推定”为前提,而这一前提己经随着法律的复杂化与法定犯的迅猛增长而逐渐土崩瓦解。一方面,由于法律规范本身由高度抽象的语词所建构,而语言本身又具有高度的开放性,所以法律规范很模糊,要求行为人无条件地承担罪责显然有违正义。
C.不知法。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知法不影响你做错事受罚。拉丁文说:ignorantiajurisnonexcusat这条原则在普通法国家是作为公理(tritelaw,即不需要法律支持的公认原则)存在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大家都必须懂法。引用一个马来西亚案例:
【摘要】:不知法不赦来自一句古老的罗马格言。此原则强调"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有害的",行为人对于法律认识的错误,并不能成为其逃避惩罚的借口。美国司法判例中的"不允许对法的不知"原则,被认为是刑事程序中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原则之一。
而“不知法不免责”也体现了行为人对行为后果的不可预测性。但是在实际上,适用“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法官并不是肆意妄为的,而是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又是受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因此是“合法的司法独断”。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导师签名(手写):签字日期:论文题目论“不知法不免责”原则及反思学号F2011056论文级别博士硕士法学院专业法律硕士E_mail20335612@qq备注:公开保密(向校学位办申请获批准为“保密”,月后公开)万方数据
论“不知法律不免责”原则.宋绍青.内容摘要:在国外刑法理论中“不知法律不免责”是一条古老的规则,在社会发展节奏十分缓慢的历史时代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这一规则面临着一些争论与问题。.本文对国内外理论及实务界对...
本文正是以对“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探讨,通过实例分析探讨寻求该原则的改变途径,以其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引言部分,即本文的第一部分,从参加一起案件庭审中,法官在以法律作出判决,但不符合在场的所有旁听人员的观念出发,提出完全遵循“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不合理性。
内容摘要:在国外刑法理论中“不知法律不免责”是一条古老的规则,在社会发展节奏十分缓慢的历史时代是完全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这一规则面临着一些争论与题目。本文对国内外理论及实务界对这一规则的不同态度和理论依据进行了阐释,并结合
关于“不知法律不免责”原则.与此针锋相对的是,部分学者以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是个人决定其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知法而犯法的,表明行为人“对法有敌意”,国家便拥有对其进行处罚的依据。.因此“不知法不为罪”不仅有其深厚的观念...
2.法定犯——有限制的“不知法不免责”.法定犯系指根据刑罚法规规定作为犯罪处罚时才受到非难的行为(被禁止的恶)[8]。.所以,行为人如果确实不知刑法关于法定犯的规定,是可以免责的。.无论违法性意识是作为故意的构成要素来看,还是罪责的免责...
其次,“不知法者不免责”是以绝对的“知法推定”为前提,而这一前提己经随着法律的复杂化与法定犯的迅猛增长而逐渐土崩瓦解。一方面,由于法律规范本身由高度抽象的语词所建构,而语言本身又具有高度的开放性,所以法律规范很模糊,要求行为人无条件地承担罪责显然有违正义。
C.不知法。绝大多数情况下,不知法不影响你做错事受罚。拉丁文说:ignorantiajurisnonexcusat这条原则在普通法国家是作为公理(tritelaw,即不需要法律支持的公认原则)存在的。然而这并不是说大家都必须懂法。引用一个马来西亚案例:
【摘要】:不知法不赦来自一句古老的罗马格言。此原则强调"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有害的",行为人对于法律认识的错误,并不能成为其逃避惩罚的借口。美国司法判例中的"不允许对法的不知"原则,被认为是刑事程序中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原则之一。
而“不知法不免责”也体现了行为人对行为后果的不可预测性。但是在实际上,适用“不知法不免责”原则的法官并不是肆意妄为的,而是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又是受罪刑法定原则的限制,因此是“合法的司法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