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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精神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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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心理咨询师是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 方法 ,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 范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心理咨询师二级论文如下:

题目 :一般心理问题的案例分析 报告

摘要 :张某,女,14岁,初二学生,因不满意心脏手术后胸口留有瘢痕,担心变丑和别人议论而抑郁、焦虑。根据“病与非病三原则”,可排除重性精神病;根据引发症状的冲突为常态冲突,可排除神经症。根据求助者的内心痛苦程度、病程不足3个月、社会功能无明显损坏,可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经和求助者商量后决定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和认知疗法,使求助者对自己的不合理信念和错误 思维方式 有所认识, 逐步引导求助者实施自我行为训练,缓解抑郁、焦虑的消极情绪, 最终较好地实现了咨询的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促进了求助者的人格健全和心理健康。

关键词 : 一般心理问题; 合理情绪疗法;认知疗法

一、一般资料

1.人口学资料

张某,女,14岁,初二学生,身高153 厘米,独生女。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但发现较晚,于半年前的寒假时行开胸体外循环手术治疗后痊愈出院,术后恢复良好。生长发育正常,身材适中。父亲经商,母亲是公务员。家庭关系和睦,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均健在,但不同住。家族中无先天性心脏病史,亦无精神疾病史。

2.个人成长史

求助者出生在本市一个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自幼性格开朗,活泼好动,接受能力强,能歌善舞。入学后,学习成绩优秀,并担任班干部,同学关系融洽,喜欢 体育运动 ,尤其是喜欢 游泳 ,并是校游泳队成员,多次获得校内、校际游泳比赛名次。父亲英俊挺拔、性格沉稳、宽容、有耐心;母亲身材丰满、精明强干,是一名国家干部,性格较急,好指挥,有时说话不太注意方式。小时侯长相、身

材随父亲,常被周围人夸长得漂亮。母亲也很喜欢把她打扮得时髦漂亮,并喜欢领她出去串门,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的孩子漂亮,常常以此为豪。从4岁时起开始学习舞蹈和游泳,是所在幼儿园和小学的文体骨干。小学二年级时被选入市 儿童 合唱团,并到欧洲去演出。平时在课余和假期里坚持练习舞蹈和游泳。但自从去年一次体检发现有先天性心脏病后,父母因为担心,向学校申请免体育课,并不再让她上舞蹈班,更不允许她去游泳。半年前的寒假做完手术后,遵医嘱继续免体育课三个月。休息完三个月后,她第一次去游泳时,发现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盯着她的胸口看。原来她心脏手术后胸口正中留下了一个长长的刀疤,上起脖子稍下方,下至肚子上方。由于她还是瘢痕体质,以至于露在泳衣外的一段瘢痕高高隆起在皮肤表面,象一条小指般粗的暗红色的肉虫子一样趴在胸口,非常显眼!也非常难看!敏感的她感到非常难堪和自卑!此后,她要求父母带她到很多家大医院,包括整形美容医院去看看有没有办法可以消除瘢痕,并且不惜为此又做了一次瘢痕去除手术,但效果不甚理想,胸口仍有一道明显的瘢痕,只不过比先前的稍微小了一些。从此,她心情很低落,有自卑感,再也不去游泳了,上个月甚至退出了校游泳队,也没有心情学习舞蹈了。

3.精神状态

求助者衣着整齐,穿的是衬衫和长裤,而不是裙子。举止得体, 待人有礼貌。注意力能集中,言语清楚,思维敏捷。情绪低落,对别人的注视敏感。

4.身体状态

自幼体健, 在发现先天性心脏病之前未患过严重躯体疾病。手术后修养了三个月,体重明显增加。近来由于手术瘢痕问题,情绪低落,郁郁寡欢,食欲不佳,并且睡眠质量下降。

5.社会功能

学习成绩没有明显下降,仍担任班干部,对音乐、舞蹈、体育等文体课兴趣明显降低。同学之间关系尚好, 有两个要好的朋友。和父母关系尚融洽,有时埋怨父母为何非要给她做手术。

6.心理测验分:E 36 N 62 P 33 L 26,人格内向不稳定,温和。

SCL-90:总分148 分,强迫症状 抑郁 焦虑 人际关系 其余各因子分均小于2。以抑郁和焦虑症状为主。

SDS 标准分:59分,有轻度抑郁。

SAS 标准分:63分,有中度的。

二、主诉和个人陈述

主诉:心烦,焦虑,自卑感很强,伴夜间恶梦,易醒一个多月。

求助者主动要求父亲陪伴来咨询,并向咨询师陈述了自己的情况:

最近一个多月来越来越觉得自己手术后变丑了,胸口的瘢痕像一条红色的大肉虫子一样在自己身上爬,而且感觉瘢痕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由此感觉非常烦恼和焦虑。晚上经常做恶梦, 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在胸口一样,容易醒。早晨醒后感觉头晕脑胀,易疲劳,精神不容易集中。日常学习和生活能够正常应付, 但自觉效率有所下降。自己认为起因是去游泳时,发现很多人用异样的眼光盯着看她胸口上露在泳衣外的一段瘢痕,敏感的她感到非常难堪和自卑!加上瘢痕去除术后效果不理想,胸口的瘢痕成了她心头永远的痛,想到以后这个瘢痕将伴随她一生,经常心中长叹老天为何对我如此不公平?有时还埋怨父母。从此,她心情很低落,自卑感严重,再也不去游泳了,上个月甚至退出了自己最喜欢的校游泳队,也没有心情学习舞蹈了。自从术后第一次去游泳后,求助者再也没有穿过裙子,而且不论什么天气,都穿着高领T恤或衬衫长裤。本来她和同学们关系都很融洽,一次她看见班里的几个女同学围在一起小声地议论着什么,就走过去想听听她们在说什么,结果大家看见她来了就突然散开不说了,似乎是在议论什么有关于她的事情,敏感的她非常伤心,她认为她们肯定是在议论她的瘢痕问题。此后,一有同学聚在一起谈论什么事情,她就觉得是在说她。她对此感觉非常受打击,并耿耿于怀,逐渐和同学们疏远了。加上母亲对自己的游泳和舞蹈的期望本来很高,这样一来后非常失望。经常唠叨:“唉,白白学了这么多年

!你为什么要放弃游泳和舞蹈呢?那瘢痕并不影响你啊,你真是太任性了”之类的话,这使得求助者心理压力很大,非常自卑。停止游泳和跳舞后,她基本上没

有什么运动量,每天放学后早早回家,做完作业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心情郁闷的时候更是如此,很快她的体重又增加了十余斤。她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感到更加的烦恼和焦虑,但同时又不知怎么办才好,越是烦恼的时候越不想动,越想吃东西,可吃完后又非常后悔,感觉非常苦恼。她经常尝试节食减肥,每天早晨吃一个鸡蛋,一袋奶,中午一两米饭半份菜,晚餐只喝一碗粥,不吃肉类。但每每晚上饿得睡不着,半夜偷偷猛吃零食,吃完后又有强烈的自责和羞耻感。如此折腾了一段时间,去称体重,体重不但没减轻反而倒长了几斤,她心中沮丧极了。前不久,她和母亲一起上街时碰到了母亲的朋友,朋友阿姨惊讶地说“你女儿怎么这么胖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以前可不是这样啊”。母亲接过话不经意地说“可不是吗,人家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家的这个可好,是越来越胖,还整天的不运动,只知道看电视吃零食,白花那么多钱和时间学了那么长时间的游泳和舞蹈了。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说完母亲把她支到一边和朋友阿姨聊起天来,她在一边看见阿姨听母亲说的时候,不时拿眼睛瞟她。她知道母亲肯定又把她的事说给阿姨听了,心中不禁有些怨恨母亲。同时羞的无地自容,自己跑回了家。从这天起,她再也不愿意和父母一起出门,也不愿去公众场合。一到上舞蹈、音乐、体育课时,她总是想方设法不参加,甚至有时候撒谎。不愿意在同学面前特别是异性同学面前跳舞、游泳,好象大家都看着自己的体貌缺陷,大家都觉得自己丑,而这样会损害自己的尊严。无法回避时,总感到别人在注视自己,觉得不自在、很尴尬。不愿意听别人议论身材长相之类的话题,而当别人议论时又怀疑是在议论自己。对这些事前思后想,上课容易走神,学习效率也好象降低了,现在马上就要上初三面临中考了,功课压力大,担心会进一步影响学习成绩,由此感到烦恼、焦虑、抑郁。不知道如何改变自己的状态,找回从前的自己,更不知道如何面对将来。迫切希望咨询师可以帮助自己,改善自己的心境状况。

三、观察和他人反映

1.咨询师观察

求助者由父亲陪伴,身材偏胖,发育正常;五官端正、眉清目秀,皮肤白皙。梳着运动头,着衬衫长裤。进咨询室时显得很紧张,坐下后心神不定,低着头不

敢与咨询师对视,不主动说话。在咨询师询问后开始叙述,言语条理清楚,回答切题,语调适中,定向准确。整个叙述过程注意力集中,思维反映较敏捷,智能记忆好。情绪波动大,有时落泪,对咨询结果有良好期望。

2. 父亲的反映

这孩子最近不爱说笑了,老躲着人走。和母亲关系冷淡,母亲一说话马上走开,避免和母亲对话。现在脾气很怪,动不动就发脾气,不吃饭。爱看电视,以前最爱看舞蹈节目,现在只要有舞蹈一定会换台。学习很用功,早晨很早起床,但是效率下降,经常走神。总爱穿高领T恤或衬衫长裤,以前爱穿的裙子都收起来了。对外界事情不关心,总是唉声叹气,有时候自己偷偷流泪。跟老师和同学沟通后,发现在学校也是越来越懒散,不愿意上游泳、舞蹈课,甚至有撒谎现象。上 其它 课也不积极回答问题,但是家庭作业能及时完成,班干部的工作也愿意承担。

四、评估与诊断

(一)心理状态的评估与诊断

根据综合收集求助者的资料,求助者是正常心理范畴内的心理不健康,可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属于可以进行心理咨询的范畴。诊断依据如下:

1、根据判断正常与异常心理的三原则,求助者的消极情绪是由客观的社会事件(显性或隐性)引起的,心理活动在内容和形式上与客观环境是统一的;求助者的知、情、意等心理过程是协调的;个性相对稳定,其个性没有发生明显根本的改变。有自知力,为自己所陷入的心理状态担忧,主动求助,迫切希望解除烦恼、焦虑,并且没有表现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所以可以排除精神病。

2、该求助者表现出烦恼、焦虑、抑郁、情绪低落等症状。从严重程度标准看,该求助者的反应强度不很强烈,反应只局限于对身体手术后瘢痕不满意,害怕他人看见自己这个缺陷这个范围内,没有影响 逻辑思维 ,智能记忆等,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从病程标准看,病程只有1个多月,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样性心理问题。

(二)鉴别诊断

1、与精神病相鉴别

根据判断精神病的三原则,精神病的特点是患者的知情意不统一,没有自知力;主客观世界反映不协调,常常表现出幻觉、忘想、逻辑思维紊乱及行为异常;个性发生根本改变等。而该求助者的知情意,主客观世界协调一致;有自知力,主动求助;无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因此可以排除精神病。

2、与严重心理问题相鉴别

严重心理问题的反应强度强烈,反应已泛化,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病程大于2 个月。而该求助者的心理问题还不十分严重,无泛化,没有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影响,持续时间少于2 个月,因此可以排除严重心理问题。

3、与焦虑性神经症相鉴别

焦虑性神经症在症状表现上主要是焦虑,有持久的痛苦不能解决,对社会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出现泛化,反应与初始事件本身不相关,伴有身体不适感的显著的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精神运动不安,持续时间长,大于3个月或半年。而该求助者虽然也以焦虑、烦恼为主要症状,但没有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逻辑思维,没有泛化,而且持续时间只有1 个多月,因此可以排除焦虑性神经症。

(四)原因分析

1、生物学原因:

因先天性心脏病行开胸手术治疗,术后胸口留有瘢痕,又因瘢痕体质致瘢痕较为明显,本属术后常见现象。但是由于青春期的女孩自我意识的兴趣首先表现在关注自己的身体形象上,再加上手术前形象较好,术后由于瘢痕影响形象,前后反差较大,产生焦虑情绪。

2、社会性原因:

(1)存在负性生活事件,如因瘢痕问题放弃游泳,退出校游泳队,连带放弃学习舞蹈。

(2)家庭的教养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父亲宽容,但忙于工作,缺乏沟通;母亲虚荣心强,缺乏理解,对求助者的个性形成和发展有较大影响。

(3)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帮助,如被同学背后议论,很少和老师沟通。

3、心理原因:

(1)存在明显的非理性观念和错误的思维方式。非常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想要获得周围人每一个人的认同,尤其是母亲的喜欢和赞赏。存在以偏概全的思维模式,夸大自己的不足或缺陷。

(2)被烦恼、焦虑、自卑情绪所困忧,自身缺乏有效解决问题的行为模式。

(3)人际关系上采用回避方式,减少与人的交往,即使是与亲密的家人和朋友也缺乏交流,变得孤独,加速消极情绪的恶性循环。

(4)个性特征:争强好胜,苛求完美。敏感、多疑、易受外界影响,虚荣心理强。

五、咨询目标的确定

咨询师和求助者共同商定,确立以下咨询目标:

(一)具体目标:缓解烦恼、抑郁、焦虑的情绪,减轻自卑感。

(二)近期目标:

1、改变求助者的非理性观念。首先,咨询师运用专业知识,使求助者正确认识到术后瘢痕不可避免,但随着时间的延长,瘢痕的隆起会逐渐变平,颜色也会逐渐变淡,以至于变得不那么明显。其次,使求助者合理看待周围人对自己胸口瘢痕的评价,促进求助者与周围人的正常 人际交往 。

2、SD S 测试标准分从60 分降到53 分以下

3、SA S 测试标准分从62 分降到50 分以下

(三)最终目标与长期目标:在达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最终i寻求促进求助者心理健康,人格发展完善。

六、咨询方案的制定

(一)咨询方法和原理

为实现咨询目标,拟采用合理情绪疗法与认知行为疗法。

1、 合理情绪行为疗法。

该疗法认为:使人们难过和痛苦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对事情的不正确解释和评价。事情本身无所谓好和坏,但当人们赋予它自己的偏好、欲望和评价时,便有可能产生各种无谓的烦恼和 困扰。如果某人有正确的观念,他就可能愉快的生活,否则,错误的思想及与现实不符的看法就容易使人产生情绪困扰。因此只有通过理性分析和逻辑思辨,改变造成求助者情绪困扰的非理性观念,并建立起合理的、正确的理性观念,才能帮助求助者克服自身的情绪问题,以合理的人生观来创造生活,并以此来维护心理健康,促进人格的全面发展。具体方法是:通过与求助者交谈,找出情绪困扰和行为不适的具体表现(C),以及与这些反应相对应的诱发性事件(A),并对两者之间的不合理信念(B)进行分析,使求助者领悟自己的问题及其与自身的非理性观念的关系。咨询师运用多种技术,帮助求助者修正或放弃原由的非理性观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从而消除不良情绪和不适行为。[3]

2、认知行为疗法

此疗法具有以下特点:求助者和咨询师是合作关系;假设心理痛苦在很大程度上是认知过程发生障碍的结果;强调改变认知,从而产生情感和行为方面的改变;通常是一种针对具体的和结构性的目标问题的短期和 教育 性治疗。这种疗法建立在一种结构性的心理教育模式之上,强调家庭作业的作用,赋予求助者更多的责任,让他们在治疗之中和治疗之外都承担一种主动的角色,同时都注意吸收各种认知和行为策略来达到改变的目的。具体方法是:咨询师教给求助者如何通过一种评价过程来确认这些歪曲的和功能失调的认知,使求助者学会把他们的想法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区分开来,了解到认知对求助者自己的情感和行为的影响,使求助者学会识别、观察和监督自己的想法与假设,尤其是那些消极的自动想法。

(二)说明、确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商定咨询时间、费用

每周一次,每次50分钟左右,预计进行6-7次咨询。免费。

八、咨询过程

(一)咨询关系建立和诊断阶段(第1-2次咨询)

1.第1次咨询:

采用摄入性会谈收集求助者的有关资料,了解求助者的基本情况、精神状态、行为特点以及求助动机,咨询师通过共情、理解、关注等技术与求助者初步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使其感到被尊重、被接纳。指导她作相关的心理测验EPQ 、SCL-90、SDS、SAS,做出评估和诊断,介绍心理咨询的性质和限制及咨询过程中有关事项与规则。

2.第2 次咨询:

巩固咨询关系,与求助者共同确定咨询目标,制定 实施方案 ,介绍咨询方法、原理及过程,签订书面协议。举例说明认知行为疗法,ABC 理论,使求助者认识到A、B、C 三者之间的关系。并结合自己的情绪和行为问题去思考自身存在的不合理信念和错误认知模式。

(二)实施心理帮助的咨询阶段(第3-5次咨询)

1.第3 次咨询

根据合理情绪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对求助者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和诊断。通过提问、引导求助者回忆幼儿园、小学时代被周围亲人长辈、邻里朋友夸赞

以及与这些反应相对应的诱发事件(A),并对两者之间的不合理信念(B)进行 辩论 。使求助者领悟到:是信念引起了情绪和行为后果而不是诱发事件本身;自己应该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反应负责;只有改变了不合理信念,才能减轻或消除自身存在的各种症状。要求求助者回去以后完成三道家庭作业。一是继续思考咨询师本次咨询所说的话,分析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作好记录。二是让她从自己身边的同学朋友中挑选几个有代表的人物做一次小调查,让他们把对自己的印象写下来,要求在50 个字以上。三是去医院询问一些有 经验 的医生,自己胸口的瘢痕会不会一直象现在这样?如有可能,去访问一些手术后时间比较长的人,看看他们现在的瘢痕情况。下次咨询时带给咨询师看。

2.第4 次咨询:

检查评估求助者的家庭作业。实际反馈的结果是:求助者对自己心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比较到位,领悟得比较好。求助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周围人对她的印象很好,大多对她的品行、学习成绩等方面评价

高,喜欢和她交往,在体象印象方面周围人写了很多这样的内容: “清秀”“健美”、 “身材匀称”、“漂亮”、“可爱”、“气质好”等。求助者对实际验证的这个结果感到高兴,脸上有了灿烂的笑容,她发现大家并没有嫌弃讨厌她的意思。此外,通过去医院咨询医生和访问手术后时间比较长的人,得到的答复也很让她满意,发现事情不象自己想像的那么夸张和糟糕。咨询师和求助者一起分析作业,通过进一步辩论,使求助者修正或放弃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并代之以合理的信念。从而使症状得以缓解。继续布置家庭作业:让求助者记录自己一周中每天的主要情绪和行为,并进行自我分析,找出其支撑的信念,并与不合理信念辩论,学习以合理信念代替不合理的信念。并建议下次咨询邀请母亲同来。

3. 第5次咨询:

在咨询师指导下,求助者和母亲进行了良好的沟通。求助者向母亲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如果我真变胖,变丑了,您还喜欢我么?如果我放弃了游泳和舞蹈,真的会让您失望吗?” 得到母亲真诚的肯定回答后求助者落下了喜悦的泪珠。“那您为什么那样说我?”母亲动情的回答:“我从小要强,你外婆也总是对我要

求的非常严格,我和你爸爸现在已经意识到了我们的教养方式对你的影响,我们会尽力改变我的不合理信念,多和你交流。原谅妈妈,让我们共同努力吧!”求助者发自内心的愉快的笑了。

(三):巩固与结束阶段(第6-7 次咨询)

这个阶段咨询的目的主要是 总结 、巩固、提高。

1. 第6 次咨询:

分析家庭作业,巩固前几个阶段所取得的结果,帮助求助者进一步摆脱原有的不合理信念和思维方式,使新的观念得以强化,并对求助者的沟通技巧予以指导,从而使求助者在咨询结束后能利用学到的心理知识、方法技术应对今后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能更好地适应现实生活,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2.第7 次咨询:求助者反映与同学交往轻松些了,能坚持去上体育课。重新加入了校游泳队,并重新开始学习舞蹈。认识到原来的一些想法的确不合理、不现实,对自我的认识有偏差,有歪曲,自述近来情绪好多了。咨询师和求助者全面回顾和总结整个咨询过程,帮助求助者实现知识与能力的迁移,把咨询中获得的方法,体验运用到日常生活中。进行心理测验,对照咨询开始时的测验情况,评估咨询效果。结束咨询。

八、咨询效果评估

(一)咨询师评估:

咨询的具体目标和近期目标基本实现,求助者基本消除或缓解了抑郁、烦恼、焦燥的情绪。求助者在认知、情绪、行为模式上出现了积极变化,人际关系改善,自我认识趋于合理,能适当地评价自己。

(二)求助者的自我评估:

自述心情好转很多,与母亲关系明显改善。与同学打交道或出现在公众面前不再觉得尴尬。认为以前的许多想法是自寻烦恼,现在感觉轻松了很多。

(三)心理测验结果:

SCL-90 总分129 分,总分下降了20分,各因子分均小于2,属于正常范围 SDS 标准分36分属于正常范围,说明求助者的抑郁情绪已缓解。

SAS 标准分42分属于正常范围,说明求助者的焦虑情绪已经明显缓解。         参考文献:

(1)郭念峰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基础知识)[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249-323。

(2)许又新.神经症[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76.

(3)郭念峰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三级)[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114-129。

(4)郭念峰主编.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心理咨询师(二级)[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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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深度解析精神病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了解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情况,探讨实施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依从性的影响方法 对124例精神障碍病人在住院期间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采用电话回访出院后服药情况。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服药依从性最低。 结论 加强健康教育对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维持治疗中应重视家属的监护作用,以便有利于进行科学的家庭管理,保持维持治疗的有效性。 健康教育;服药依从性;电话回访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生活节奏加快,人们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与各挑战,社会心理因素与生活方式相关疾病明显增,精神疾病已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而且也是社会问题。许多精神疾病由于病因未明,没有特效治疗方法,只能依靠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因病程迁延,易复发、致残率高,病人及家属往往对治疗失去信心,在出院后形成停药、复发、再治疗又停药的恶性循环,给人、家庭、社会造成了巨的经济负担。因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精神障碍病人出院后服药的依从性,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防止残疾、促进康复的有效方法。本文对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对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出院病人服药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现将结果报告如下。1 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2008年10月-2009年10月出院的本市户籍病人124例,男59例,女65例;年龄14~86岁,平均(±)岁。根据CCMD-3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89 例,心境障碍9例,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5例,其他精神障碍21 例。经治疗后临床出院治愈18例,显效59 例,进步41 例,无变化6例。文化程度:大学5 例,高中及大专14例,初中48 例,小学及以下39例,文盲28 例。住院次:首次14例,2次38 例,3次34例,4次及以上38例。 方法 在住院期间对病人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包括抗精神疾病药物名称、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等内容,采用口头宣教、黑板报、健康园地等形式,出院时对家属进行服药重要性与必要性强化宣教。在出院后1月末对受试对象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服药情况。2 结果 首次与4次及以上住院病人出院后服药比例显著低于2、3次住院病人 见表1。表1 精神障碍病人住院次数与出院后服药情况 病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对服药情况无明显的影响 见表2。表2 文化程度与服药情况 相比其他病种,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出院后近个月的停药比例并不高 见表3。表3 病种与服药情况3 讨论 把服药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作提高依从性健康宣教的主要内容 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本调查显示首次住院病人出院后停服药物比例较高。首发病人一般年纪较轻、病程较短、社会功能缺陷程度相对较轻,维持治疗对病人的预后有着深远的影响。在住院期间重点将抗精神疾病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其处理,维持治疗的目的、方法对病人及家属进行讲解,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坚持维持治疗。在电话回访时耐心解答病人与家属的提问,提供心理支持。药物治疗依从性在精神疾病治疗中一直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随着住院次数的增加,患病时间的延长,许多病人及家属逐渐失去信心,本调查显示,4次及以上住院者出院后近一个月停药比例较高。与张数深在2005年的调查一致[1]。目病人出院后大多以家庭管理为主,家庭监护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病人依从性是否有效。除了呼吁社会多关注这些弱势群体外,在住院期间向病人及家属定期讲授精神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宜的环境,帮助家庭成员面对现实,端正对疾病的态度,消除影响康复的不良因素,增加患者、家属、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改善家庭关系与医患关系,促进患者家庭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与重建。 健康宣教对刚出院后依从性有促进作用,但需加强出院后的继续健康宣教 刚出院的病人服药的依从性是,明显高于2005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在册精神病人调查未维持治疗率[2]。表明住院期间的健康教育能使病人与家属认识到出院期间服药的重要性。但随着病人出院时间的延长,病人对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逐渐降低。同时病人的就医条件、监护人状况等都可能影响药物依从性,从而导致出院期间依从性不良。据统计,有82%的病人在5年内复发,而坚持治疗的病人复发率仅16%[3]。因此,积极开展各种出院后的继续治疗健康宣教,促进病人维持治疗,降低复发率有一定作用。通过健康宣教,使病人及家属在得到科学指导的同时也得到人性化的理解、关怀与尊重,尤其对病人家属,减少病耻感,增加防病治病知识,提高病人在出院期间维持治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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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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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精神病维度普系论文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浅谈精神疾病护理健康与服药依从性之间的关系

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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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沈鱼.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第1028页-第1029页.

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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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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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抗精神病药血药浓度论文

临床药学是医院药学的核心工作,是世界药学发展的趋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大药学 毕业 论文 范文 ,供大家参考。

《 浅谈“越鞠丸”名方 》

摘要:本文浅谈“越鞠丸”名方创制,方名来由,方歌,组成,功用及临床应用。

关键词:越鞠丸 六郁病

元代朱震亨提出:“气郁、血郁、火郁、食郁、湿郁、痰郁”六郁之说,认为“气血冲和,万病不生,一有怫郁,诸病生焉。故人身诸病多生于郁。”(《丹溪心法·六郁》),而创制越鞠丸这一名方。“越鞠丸治六郁侵,气血痰火湿食因;芎苍香附加栀曲,气畅郁舒痛闷平”。全方由香附、川芎、苍术、神曲、栀子,五味药各等分为末成水丸,现临床学按原方量比例酌定作汤剂煎服。主治气郁所致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嗳腐吞酸,恶心呕吐,饮食不消等症。六郁之中,以气郁为主,故方之功用以行气解郁为主,使气机流畅,则痰、火、湿、血、食诸郁自解,痛闷呕恶诸症可除。郁病多由精神因素所引起,以气机郁滞为基本病变,是内科病证中最为常见的一种。临证时气郁常见精神抑郁,情绪不宁,胸胁胀满疼痛等,为郁病的各种证型所共有,血郁:兼见胸胁胀痛,或呈刺痛,部位固定,舌质有瘀点、瘀斑,或舌质紫暗;火郁:兼见性情急躁易怒,胸闷胁痛,嘈杂吞酸,口干而口舌苦,便秘,舌质红,苔黄,脉弦数;食郁:兼见胃脘胀满,嗳气酸腐,不思饮食;湿郁:兼见身重,脘腹胀满,嗳气,口腻,便溏腹泻;痰郁:兼见脘腹胀满,咽中如物梗塞,苔腻。见上述证候者,用越鞠丸无不见效。笔者临床应用本方治疗胃肠神经官能症,加木香、枳壳、白蔻、厚朴;治疗慢性胃炎加苏梗、枳实、木香、炒莱菔子、砂仁、半夏、蒲公英;治疗消化性溃疡加白及、白术、海螵蛸、元胡、三七粉;治疗传染性肝炎加重栀子的用量,再加郁金、生大黄、绵茵陈、板蓝根、虎杖;胆石症再加金钱草、鸡内金、生大黄;治疗肋间神经痛加元胡、丹参、川楝子、乳香、没药;治疗精神抑郁症加石菖蒲、郁金、八月札、丹参、龙骨、牡蛎;治疗痛经加当归、元胡、郁金、细辛、益母草、红花、山楂。诸凡杂病有六郁见证者,投本方随症加味治之,常常会收到较好疗效。

越鞠丸出自朱震亨《丹溪心法·六郁》一书,此方为何取名越鞠丸?令人费解,笔者查阅文献,心中方为之一亮。

考方中栀子一味,《神农本草经》名木丹,《名医别录》称作越桃,至《药性论》始称山栀子,《唐本草》又名枝子。川芎一味,《神农本草经》原名为芎藭,别名抚芎,而在《左传》中,川芎名为鞠穷。丹溪翁从“越桃”与“鞠穷”中各摘取一字而名越鞠丸。丹溪翁创制的另一方剂越桃散,即栀子一味,亦是取自《名医别录》。

戴思恭承丹溪之学云:“郁者,结聚而不得发越,当升者不得升,当降者不得降,当变化者不得变化也;此为传化失常,六郁之病见矣。”郁症多缘于思虑不伸,而气先受病,故用越鞠丸总解诸郁。方中用香附行气解郁,以治气郁为主要药物,川芎活血祛瘀,以治血郁;栀子清热泻火,以治火郁;苍术燥湿运脾,以治湿郁;神曲消食导滞,以治食郁;均为辅助药物,气郁则湿聚痰生,若气机流畅,五郁得解,则痰郁随之而解,故方中不另加药。丹溪翁认为,凡郁在中焦,以苍术、川芎升提其气以升散之,并随症加入诸药。又认为,栀子“泻三焦火,清胃脘血,治热厥心痛,解郁热,行气结”。由此可见,川芎、栀子在本方中有很重要作用,这亦是丹溪翁用“越鞠”命名本方的用意所在。气不郁则痰不生,用越鞠丸以开胃肠三焦之郁,从而使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嗳腐吞酸,恶心呕吐,饮食不消等症消失,继而命名气、湿、痰、火、食、血“六郁”得到宣发,促进机体的新陈代谢,改善全身的病理状态。

近贤冉雪峰指出:“查此方集香燥之品为剂,而能宣发脾气,又佐栀子以调之,在时方中颇有法度。……香能行气,燥可胜湿,湿郁夹秽,颇有可取。”当然,本方所治诸郁均为实证,若是虚证郁滞,宜选他方治之。正如《蒲辅周医疗 经验 ·方药杂谈》所说:“郁之为病,人多忽视,多以郁为虚,唯丹溪首创五郁六郁之治,越鞠丸最好。”

越鞠丸自创制以来,于今六百余年,众多医家名贤多有论述,可谓汗牛充栋,笔者浅谈于此,以起抛砖引玉之用,仅此而已!

参考文献

[1]许济群. 方剂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 1985: 137

[2]张伯臾. 中医内科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发行. 1985:121

[3]王永炎. 中医内科学.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发行. : 274

《 中药凝胶剂研究近况 》

[摘要]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中药外用制剂。本文从中药凝胶剂基质的选择、释药机制研究、渗透促进剂的应用、质量控制等方面阐述中药凝胶剂的研究近况,并对中药凝胶剂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中药凝胶剂;释药机制;渗透促进剂;质量控制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中药外用制剂,具有涂展性好,无油腻感,易于清洗,透皮吸收好等特点。凝胶剂系指药材提取物与适宜基质制成的、具有凝胶特性的半固体或稠厚液体制剂[1]。中药凝胶剂常用于皮肤或黏膜给药,用于抗炎镇痛、抗菌抗病毒、局部止血等[2-3]。目前,中药凝胶剂研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医院制剂中广为应用。本文对中药凝胶剂近年的研究进展概述如下职称论文:

1 基质材料

中药凝胶的基质材料根据其性能不同,可分为水性凝胶基质与油性凝胶基质。水性凝胶基质的构成一般为水、甘油或丙二醇与纤维素衍生物、卡波姆和海藻酸盐、西黄蓍胶、明胶、淀粉等;油性凝胶基质则由液状石蜡与聚氧乙烯或脂肪油与胶体硅或铝皂、锌皂构成。必要时可加入保湿剂、防腐剂、抗氧剂、透皮促进剂等附加剂[1]。不同的基质材料的释药特性和临床应用不同,因此,需结合药物特性和临床应用选择合适的基质材料。目前,水溶性凝胶基质应用较多,主要代表为卡波姆及纤维素类。

李秀青等[4]以卡波姆940、PEG4000、甘油为基质制,以辣椒碱,苦参碱为主药,研制了瘢痕止痒凝胶,药效学实验表明其烧伤烫伤愈后瘢痕止痒及各种皮肤瘙痒症具有较好的效果。王芊等[5]制备丹参酮凝胶,以羟丙基纤维素、卡波姆、聚乙烯吡咯烷酮(PVP)为混合基质,不仅使凝胶剂的黏附力得到了提高,还可对丹参酮的释药速率在一定范围之内进行调节。张小军等[6]以卡波姆940为基质制备了复方芦荟凝胶剂,涂展性好,无油腻感,易于清洗,透皮吸收好,治疗痤疮效果良好。王雷等[7]以壳聚糖和卡波姆为基质制备黄芩苷凝胶,以达到局部迅速给药、避免胃肠道对药物的降解及肝脏的首过效应的目的并起到长效、缓释的作用。张蜀艳等[8]用正交实验对麻疯树酚凝胶的最佳配方进行了筛选,以卡波姆为基质制备的凝胶剂,光滑细腻,释药快且稳定。

基质材料的选择对于制剂中药物的释放有着重要的影响。陈秋红等[9]以离体鼠皮为屏障,采用改良的Franz扩散池法,以秋水仙碱为检测指标比较了3 种基质对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速率的影响,结果为以Carbomer为基质的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速率最高,其次为HPMC基质凝胶,CMC-Na基质凝胶体外透皮速率最低。

2 释药机制

中药凝胶剂释药机制复杂,受较多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亲水凝胶骨架中药物的释放符合Fick定律,可以用Higuchi动力学方程描述其动力学过程。张蜀艳等[8]为比较不同浓度各基质对麻疯树酚释药的影响,采用透析膜扩散法进行体外释药实验,结果发现麻疯树酚凝胶剂释药过程符合Higuchi方程。梁学政等[10]采用Franz扩散池,以离体小鼠皮肤为透皮屏障,进行双柏凝胶剂中大黄素体外透皮吸收的实验,结果表明大黄素体外经皮吸收符合Higuchi动力学过程。有时凝胶剂中的药物具有溶出控制的特征,呈恒速释放,或符合其他模式,用Fick扩散机制无法解释。这种非Fick扩散模式可能是由于凝胶溶胀前沿移动后,聚合物松弛产生的。如以卡波姆为基质材料时,可以零级动力学释放药物。付毅华等[11]采用改良Franz扩散池,以离体小鼠皮肤为透皮屏障,以青藤碱为指标性成分,研究祛风止痹凝胶剂体外渗透性,结果表明青藤碱经皮吸收过程为零级动力学过程。

3 渗透促进剂的研究应用

经皮给药制剂研究必须首先解决药物对皮肤的穿透性和透皮速率的问题。除少数剂量小且具有适宜溶解性的小分子药物外,大多数药物的透皮速率都无法满足治疗需要。因而提高药物的透皮速率是开发经皮给药系统的关键[12]。经皮吸收促进剂能加速药物穿过皮肤。常用经皮吸收促进剂主要有有机酸、脂肪醇类、表面活性剂、氮酮、醇类化合物、角质层保湿剂、精油等。方世平等[13]以离体小鼠鼠皮为透皮屏障,采用改进Franz扩散池装置,对不同浓度的薄荷脑和氮酮对姜赤凝胶剂体外透皮作用的影响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浓度薄荷脑和氮酮均有促进姜赤凝胶剂中芍药苷透皮的作用,其促渗透作用强弱顺序为:10%薄荷脑>7%薄荷脑>13%薄荷脑>4%薄荷脑>1%薄荷脑,9%氮酮>7%氮酮>5%氮酮>3%氮酮>1%氮酮。薄荷脑浓度在1%~10%之间时,对芍药苷的促渗透作用与薄荷脑浓度呈正相关,但薄荷脑浓度超过10%后其促渗作用反而下降。陈秋红等[9]以离体昆明小鼠皮为屏障,采用改良的Franz扩散池法,对加入了不同透皮促进剂的秋水仙碱凝胶的体外透皮速率进行了考察,结果表明透皮促进剂促进秋水仙碱体外透皮的强弱顺序为:丙二醇>冰片>氮酮>薄荷油,并且秋水仙碱凝胶体外透皮释药符合Higuchi动力学过程。

4 质量控制研究

中药凝胶剂的质量控制项目主要有性状、鉴别、pH值、含量测量、刺激性、稳定性及微生物限度检查等。目前多采用HPLC法进行含量测定,而稳定性检查则主要包括离心、耐热耐寒实验及室温留样观察等。罗毅等[14]以卡波姆940为凝胶基质制备柏竹凝胶,建立了质量标准。不但对柏竹凝胶的性状、鉴别进行了研究,并对其进行了稳定性考察。分别将柏竹凝胶进行了离心,在55℃和-4℃进行耐热耐寒实验,结果未出现分层、沉淀、变色等现象,并将柏竹凝胶室温保存6个月,其质量无变化,表明其所制备的柏竹凝胶稳定。王芊等[5]制备了丹参酮凝胶,并对其质量进行了全面考察,应用HPLC建立了丹参酮ⅡA的含量测定 方法 ,通过离心、耐热耐寒实验及室温留样观察等考察了凝胶的稳定性,结果表明丹参酮凝胶稳定。孙栋梁等[15]通过薄层色谱法对盆炎净凝胶剂处方中赤芍、丹参、延胡索进行了鉴别,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了盆炎净凝胶剂中芍药苷的含量,建立盆炎净凝胶剂的质量标准。

5 展望

中药凝胶剂是一种新型的外用制剂,同时具有使用方便、舒适、生物相容性好等多种优点,适用于皮肤及黏膜给药,不仅可避免首过效应对口服给药的影响,还可减轻药物的不良反应,符合中医的“内病外治”的理念。中药凝胶剂制备工艺简单,可容纳中药复方的极细药粉、提取物等,便于推广应用,可作为改进中药传统外用制剂的一种选择。但目前由于中药凝胶剂基础研究薄弱,尚存在较多问题,如中药凝胶可选用的基质材料少,尚满足不了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另外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其成分复杂、含量低,且相互干扰,不便于分析检测。这些都要求加强中药的基础研究,尽可能明确中药的有效成分和作用机制,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对中药进行提取、分离、纯化,提高制剂的质量,使中药凝胶剂发挥更大的防病治病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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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胺氧化酶的研究进展 》

【摘要】近年来,关于单胺氧化酶在临床上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将对其理化性质、检测方法及临床应用作一综述。

【关键词】单胺氧化酶;研究进展

1MAO理化性质单胺氧化酶(Monoamine oxidase,MAO)的分类名为单胺:氧氧化还原酶,是含Fe2+、Cu2+和磷脂的结合酶,主要作用-CH2NH2基团催化各种单胺类脱胺生成相应的醛,然后进一步氧化成酸;或使醛转化为醇再进一步代谢。MAO是一种上具多个结合部位的单一分子酶,故对底物的特异性不高,可使多种胺类氧化脱氨。MAO广布于体内各组织器官,尤以肝、肾、胃和小肠含量最多,主要位于线粒体膜外表面,并与膜紧密结合,以黄素腺嘌呤二核苷酸为辅酶;另一类存在于结缔组织,不含FAD,以磷酸吡哆醛为辅酶。

脑组织中的MAO随年龄增加、神经胶质细胞的增多其活性增强。MAO能分解儿茶酚胺类激素,可间接反映心脏交感神经结功能。现已证实,不同来源的MAO的相对分子质量相差很大,小者约100,000,大者可达1,000,000以上,是由于同一亚基的聚合程度不同所致。

2MAO实验室检测方法

最早检测MAO是用荧光测定法[1]和醛偶氮萘酚法[2],目前常用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醛苯腙比色法该方法通过MAO氧化苄胺,再与2,4二硝基苯肼作用生成的醛苯腙在碱性条件下产生棕红色,于470nm比色测定,计算MAO的浓度。

比色法该法是通过MAO氧化苄胺产生过氧化氢,过氧化氢在过氧化物酶存在下与MCDP作用生成有色的甲烯蓝,于660nm处比色测定,计算MAO的浓度。此法需要加入终止液后测定,不宜于大批量标本的检测,而且MCDP见光易分解。

连速监测法该方法是通过MAO催化苄胺生成氨,氨在α-酮戊二酸、NADPH和GLDH的存在下生成谷氨酸,同时NADPH还原成NADP+,引起340nm处吸光度的下降,通过监测其下降的速率即可得出样本中MAO的活性。此方法快捷、操作简单、适合自动化分析,可减少人为误差,具有良好的准确度与精密度,适合大多数临床实验室应用。

3MAO测定的临床应用

血清单胺氧化酶活性高低能反映肝纤维化的程度,是诊断肝硬化的重要指标。肝硬化病人MAO活性升高的阳性率在80%以上,最高值可达对照值的倍(n=30)。酶活性与腹腔镜所见肝表面的结节变化,以及与活组织镜检所见的纤维化程度相平行。纤维变仅限于汇管区或小叶中心者,其MAO活性大致正常;纤维变侵入肝实质内时,MAO升高率为30%;汇管和汇管区之间有架桥性纤维化时,则有83%升高;如在假小叶周围有广泛纤维化形成时,则几乎全部均升高,且升高幅度最大。国内报道阳性率均在85%(天津公安医院:17例,88%,高玑山等:32例,;薛德义等:71例,;黄泽伦:20例,85%;刘览等:30例,),其升高幅度及阳性率均超过急性或慢性肝炎。同工酶分离证实,慢性肝病SMAO-III有增高趋势;肝硬化代偿组MAO-III占总活性的()%,其阳性率为(13/18);肝硬化失代偿组MAO-III占总活性的()%,其阳性率为,故检测MAO同工酶有助于肝硬化的早期诊断(陈道宏等)。

虽然肝硬化时,结缔组织纤维释放MAO增多,但在纤维化甚为明显的血吸虫肝病,患者SMAO并不一定升高,故纤维化并非MAO活性升高的唯一原因。现已知大动脉和肺组织内MAO的浓度比血清高100-150倍,血中MAO可能部分来自血管内皮细胞。肝硬化时,病人体内的水分增加,末梢扩张和高动力型循环等有可能促使血管壁内MAO释放人血。由于胃肠组织也含有丰富的MAO,因此门-体静脉短路时,肠内MAO可经短路进入体循环。

各型肝炎:各型肝炎急性期患者的MAO活性多数不升高,但在暴发型重症肝炎时,因肝细胞坏死,线粒体释放大量的MAO,可致MAO活性升高,阳性率可达,其升高幅度与病情轻重程度成正相关;急性肝炎经久不愈,病程超过3个月者,MAO活性亦可升高;活动型慢性肝炎有半数左右病例MAO活性升高。肝炎与肝硬化病人MAO活性差别显著,而各型肝炎之间的MAO活性无显著差异。

糖尿病可因合并脂肪肝,充血性心力衰竭可因肝郁而继发肝纤维化,以至人MAO活性增高;甲状腺功能亢进可因纤维组织分解与合成旺盛,肢端肥大症可因纤维过度合成等原因,从而引起MAO活性不同程度的升高。有些无纤维增生的结缔组织疾病的病人MAO活性不升高。原发性肝癌、继发性肝癌、畸胎瘤、胆汁性肝硬化、血吸虫性肝硬化、慢性胆汁郁积型肝炎等患者的SMAO活性不变。

测定血小板MAO活性发现,正常对照组女性大于男性。

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小板MAO活性明显低于正常组,而急性精神分裂症与对照组无明显差别,但抗精神病药物能引起MAO活性升高。双向情感性障碍患者,血小板MAO活性显著低于对照组,且男性低于女性;躁狂型患者显著低于抑郁型患者患者,单相抑郁症患者显著公共开支对照组。但美国学者最近研究认为,血小板MAO活性与精神病学检查结果没有明显关系。酒精中毒者男性血小板MAO与女性有明显差异。

此外,测定肿瘤组织匀浆MAO和二胺氧化酶的活性,有助于区别前肠和中肠的类癌瘤肿瘤,前肠类癌肿组织中MAO活性[(1850+342)mol/,n=16]明显高于中肠类癌肿瘤[(407+43)mol/]。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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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长效抗精神病药:长效抗精神病药的疗效与不良反应与其母体药基本相同,但由于其半衰期长,剂量改变后大约需要3个月才产生血药浓度的症变,加药速度不能太快,因此一般不用于急性期治疗,而主要用于维持治疗,但也可用于服药依从性差的非住院急性期病人。第一次注射的剂量宜小;目的是试验病人使用全量时是否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以后根据病情及不良反应词整剂量或注射间隔时间;在调整期间为迅速控制病情波动,可短期加用口服抗精神病药。注射长效抗精神病药后约半数以上出现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常在注射后2~4天最重,以后逐渐减轻。

抗精神病药物在缓解患者的精神病性症状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给身体带来或轻微或严重的不良反应。由于精神疾病的治疗周期长,通常需要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因此,不良反应的防治对患者的药物依从性、疗效及生活质量改善方面有重要意义。 Su Ling Young等人系统回顾了临床常见9大不良反应的相关研究及临床干预,包括EPS、镇静、性功能障碍、高泌乳素血症、代谢综合征、体重增加、Ⅱ型糖尿病、血脂异常和心血管影响。共有53项研究符合标准,揭示了以下情况: 1)抗精神病药物多药联用与不良反应增加有关; 2)治疗时间越长,严重程度越高(如BMI值越高); 3)与其他药物相比,氯氮平与较多的代谢异常有关;而奥氮平则与体重增加有关; 4)相比于男性患者,女性更容易出现高催乳素血症;但男性性功能障碍发生率(50%)要高于女性(20-50%); 5)尽管有临床指南建议,但在基线处监测脂类和葡萄糖的比率较低; 6)他汀类药物可以明显减少血脂异常。 不良反应的管理 共通的副作用: 由于可能存在潜在或显著的镇静作用,服用所有抗精神病的药物均避免开车,或从事高空作业等高危工作,用药期间禁止饮酒。 氟西汀、度洛西汀、舍曲林: 常见的是轻度恶心,腹泻。在服药第一周明显,后可自然缓解。如出现呕吐可服维生素B6,而且暂时减少药量,缓慢增量。 艾司西酞普兰: 和上述反应相似,个别人困倦,可半个月内逐渐减轻消失,如持续不缓解,可晚饭后服药。 帕罗西汀: 除了上述的轻度胃肠反应,可能有一定镇静作用,如果白天困倦,可以晚上服药,长期服用有可能体重增加,所以吃药期间需要监测体重,如发现增重倾向,及时控制饮食增加运动,如引起明显的体重增加应及时向医生汇报,看看有无必要换药。 文拉法辛: 除了早期的胃肠反应,可见多汗,如显著可找医生换药。对于高血压患者剂量超过150mg应监测血压是否轻度升高。 安非他酮: 可能轻微出汗,体重减轻,体重减轻的作用在抗抑郁药中独一无二,适合肥胖或服药后体重增加的患者。 米氮平: 食欲体重增加,对抑郁症食欲体重下降来说是好的作用,如体重有超出正常倾向应控制饮食增加运动量,如果体重增加显著应及时汇报。有些人会出现白天嗜睡,一般1-2周可减轻,如长期不缓解可换药。 喹硫平: 第一次服药不要超过25mg(1片),否则可能引起突然站立后的低血压晕厥,尤其对于老年患者容易摔伤骨折,服药期间尤其初次服药和每次加量后起床动作务必缓慢,要先在床边坐一会儿,再缓慢起身,对于意识不清晰,躁动的老人,务必小心突然起床引起晕倒、骨折,在患者床边应加护栏或其他障碍防止患者自己下地,夜间尤其须小心。缓慢加量一般可减少出现这一问题。长期服用可能增加体重,量越大越明显,对于25-50mg的量可能不明显。服药期间如体重增加应隔1-3个月检查血压血脂血糖。 奥氮平: 嗜睡和体重增加是常见的问题。嗜睡1-2周可逐渐减轻,但是奥氮平是体重增加最明显的药物,虽然不是一定会增加,但是频率较高。一定要每周监测体重,每个月监测血压血脂血糖,控制饮食,注意运动。合并应用褪黑素睡前1-2粒可以抑制一定体重增加。如仍然无效可配合降糖药二甲双胍,可以控制体重增长。除了体重的副作用,这是一个效果非常好的药,无论对于分裂症、躁狂、双相抑郁,还是作为抑郁症的增效剂。体重增加部分是由于它的抗组胺作用引起胃部松弛和促进睡眠造成的。奥氮平同样可以引起突然起身低血压晕厥,服药期间起床动作务必缓慢,要先在床边坐一会儿,再缓慢起身,对于意识不清晰、躁动的老人,务必小心突然起床引起晕倒、骨折,在患者床边应加护栏或其他障碍防止患者自己下地,夜间尤其须小心。 利培酮: 嗜睡和体重增加较上两个药少见,如出现也应该进行饮食和运动控制。对某些女性可引起闭经,或乳房泌乳,此时应停药,可很快消失,及时换其他药。每个月监测血压血脂血糖。体位性低血压也可能出现,处理方式见上述两种药物。 阿立哌唑: 副作用较小,不影响体重和血脂,极个别人于服药初期出现舌头硬,流口水,说话口齿不清,可将剂量减半缓慢加量或配合安坦一日二次一次一片口服,或静坐不能,坐立不安,可服心得安一日三次一次一片。对药物适应后这些反应都会消失。 坦度螺酮,丁螺环酮: 可能存在轻微头痛,头晕或恶心,几天后可消失。 碳酸锂缓释片: 初期可能有些胃肠反应。此药应每月监测血药浓度,防止超量或药效不够,同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 丙戊酸钠缓释片: 初期可能有轻微困倦,长期服用个别人体重增加,个别人可出现短暂的肝功异常,服药一个月后应监测肝功能,个别女性出现月经改变,如出现应联系医生换用其他药物此反应可消失。 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奥沙西泮,劳拉西泮,地西泮,氯硝西泮等: 这些都是安定类药物,存在镇静作用,服药期间要注意缓慢起床(尤其老年人)避免跌倒,避免驾车及高危操作,不可饮酒,此类药物只能短期(1-4周)用于治疗初期,不可长期服用,长期服(超过1个月)存在成瘾性,同时可能对注意力,判断力,记忆力有影响。如已长期服药,不可突然停药,需请医生处理。 右佐匹克隆,唑吡坦: 新型催眠药,服药后可能存在口苦,依赖性虽较安定类小,仍不建议应用超过一个月。 此外,他汀类药物治疗可降低甘油三酯和总胆固醇水平。非药物干预措施,包括身体锻炼、饮食计划和心理健康的团体治疗,可减轻体重、减少BMI指数。

精神病玄学角度分析论文

提起化解精神病风水方法,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精神病是犯了什么风水,另外,还有人想问请问换环境精神病可以恢复吗(只限懂风水的回答,不信勿答),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精神病是风水病吗!跪求,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精神病是犯了什么风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跟风水无关,跟自己的性格、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相关,遇事压抑自己,不会开解,承受能力不强就很容易得精神病,又叫精神症。

换一个阳气比较足的地方,换地方以后也根据患者的八字布置房间,那样会更好。

最少有两种,一种是身体机能方面的。

另一种就是与有关联的。

这个问题非常复杂,纯病理性的,会发呆发傻等……

另一种就是与有关,表现为诡诈,智力超常,力量超常……抑郁症几乎全是所致。

呢?有善有恶。

善的只有一位,就按着他自己形象而创造人类的上帝。

恶着就很多,这样说吧,人只有一位亲生,其余都是假的……精神病自愈土方法。

我劝你买一本经好好的查考一下,就有可能明白,还建议你到的教会去,一下。

人类有很多问题,是靠自己根本没法解决,也没白的,去教会看一看吧。抑郁症的真相是。

祝福你平安!!!化解孩子抑郁的风水。

不是的!去医院吧!什么可以精神病。

不是是累世的杀@生因@果导致的必须才好

不如抄不如礼拜忏力度是关键效果各不同家中有一物全消除。

为辅为主()极度自私是精神病的根源。

抄—–《》(部)《经》(部)品(不限多少)

任何纸笔都行的太多可以灰入干净流动水里即可

文是:愿以此给(名字)的历代宗亲,六亲眷属,历劫,错@杀@,误@杀@,故@杀@的一切,人,非人等,愿你们早日得乐,脱离,。往夕所造诸,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

我们可以聊聊什么样的祖坟出精神病人。

一般都是四周房子有高压,即自住的房子矮,四周的房子是高楼。

1、信命相是解释正报的,风水是解释依报的。风水是观察阳宅和阴宅的吉凶祸福的。认为依报随正报转,正报有富,依报必然会好,正报无福,依报必定坏。所以风水家常说,吉人居吉地和求阴地不如就心地,这吉人、心地就是指的正报,说明依报随正报转,正报是主要的,依报是次要的。对于不信的人来说,命相和风水是信息同步的,都受前世业力的牵引,有什么样的命相,就住(葬)什么样的风水。当行好运时,就住好风水,当行坏运时,就住到坏风水或当地的风水变坏了。信可以改变正报,住在再坏的风水地方,也不起作用了。2、如果不信,如何化解风水存在问题呢?目前风水先生化解方法大多对风水先生及其家人是不利,因为他们的化解方法大多得罪了住家的,冤仇越积越深,虽然短时间内有效,但时间长了就没有用,因为所欠的债务没有通过去还,通过风水先生强制性的驱赶,是不的。那么如何运用化解呢?对住家无害又对风水先生无害呢?阳宅:可以运用挂阳宅的最外面的墙角或埋在墙角下即可。阴宅:如果亡者在三,阴宅风水是起作用的,如果在善道或,阴宅风水就没有用了。化解方法,把在三的亡者到善道即可。实例:我们这里有个信,家族都有肝癌病史,我去看他家的祖坟,从祖坟上看,后代就因该得肝癌而亡,她的家族不信风水也不信,后来我们替他们的祖宗做了一场,把有风水问题三个祖宗分别从道到,当时她家族又有一个查出肝癌,5cm5cm大小,我说,风水不起作用了,癌瘤会缩小,过一段时间后,又查,癌瘤缩小到3cm3cm,过年后查癌瘤已经全部消失。如何运用宿业病?什么叫宿业病?前世多多,今世必得的而生病,身上没亲,目前医药无法的病,如糖尿病、支气管炎、乙型肝炎、癌症等疑难杂症,都属宿业病。如何呢?首先要查出该病的前世宿因,然后运用消除前世的,主要是、、念、、念来消除,病会的好起来,直至痊愈。注意:宿业病的,必须结合现代医药,用药量遵照医生嘱托逐渐减少用药量.返回首页如何运用冤业病?冤业病俗称病,其特点在家有病,到医院查不出病。病因有三:1、由于患者今世或前世伤害,被伤害的前来;2、患者的已死进入道的亲戚,为了某种要求,叫人生病;3、请没有的就供香,灵附在象上,原因有的灵以香火为食,一旦烧香,灵有得吃了,就来接受香火。如果主人得罪他,叫人生病;如何呢?种情况,比较难,如果被患者伤害的不接受调解,一定要,就不好治,如果放弃,就好治,患者必须、念、等给他们来还债,患者的病会逐渐好起来了。第二种情况,和道的亲戚对话,看有什么要求,答应他,病就好了。第三种情况,如果附在象上的灵和主人仇,必须用种方法,如果没仇,那就好治了,和灵谈判,送灵到院去(必须把灵俯着的像送到院),病就好了.注意:施治者必须德行高,要能看到灵及和灵对话的能力,还要能查出灵的的深浅.如何运用治癌症?如何运用治癌症?在我这里运用和现代医学相结合,癌症的治愈率达50%,就是患者死了,绝大部分可以减轻痛苦或不疼,不用,寿命.如何运用癌症的呢?前提条件患者必须信,知道患癌症的真正病因.从来看,绝大部分的癌症患者是属于宿业病,也有一小部分是冤业病(请参考疾病观),这要查出患者前世作什么业,导致今世患癌症,运用消除前世的,在配合现代科技,就有可能把癌症治好.切记不能,特别是黄鳝和甲鱼不能吃,因为癌症患者绝大部分是前世杀业造成的!要多还前世的命债!如何运用冤业病?冤业病俗称病,其特点在家有病,到医院查不出病。病因有三:1、由于患者今世或前世伤害,被伤害的前来;2、患者的已死进入道的亲戚,为了某种要求,叫人生病;3、请没有的就供香,灵附在象上,原因有的灵以香火为食,一旦烧香,灵有得吃了,就来接受香火。如果主人得罪他,叫人生病;如何呢?种情况,比较难,如果被患者伤害的不接受调解,一定要,就不好治,如果放弃,就好治,患者必须、念、等给他们来还债,患者的病会逐渐好起来了。第二种情况,和道的亲戚对话,看有什么要求,答应他,病就好了。第三种情况,如果附在象上的灵和主人仇,必须用种方法,如果没仇,那就好治了,和灵谈判,送灵到院去(必须把灵俯着的像送到院),病就好了.注意:施治者必须德行高,要能看到灵及和灵对话的能力,还要能查出灵的的深浅.疾病观人生在世,似乎没有不生病的。一提起得病,那些对一知半解的者大多会说病者是受了“报应”,必定是因为做了许多缺德的事,才导致贵体欠安。中的一些论典将人体的疾病分为四类,对应为四种起因和的重点,并非每种疾病都是缺德所致,都要去烧香磕头才能解决问题。类的疾病是由于“不调”所致。所谓“不调”,是对世上的一切物质的形象比喻。中国古代将世上的一切归为五行:金、木、水、火、土,而则可分为地、水、火、风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可用此概念说明,如“地”可以指一切坚实的固态之物,好似五行之中的“金”和“土”;“水”为一切液体的总称;“火”为一切热源的标志;“风”为一切流动的气态物质。东方哲学思想中的思维方式与的思维方式有许多近似之处,它是抽象的,也是的,无所不在的。要研究东方哲学、文化、就必须要用这种概念理解事物,它虽然没有现代科学那些分类精细、定量性的,但“五行”与“学说”都有着自己定性的科学体系和极高的研究价值与实用价值。它也可用于对世上万象乃至人体的分析。“地”可以指人体内的骨、筋、肉、脂肪、等固体物质。这一“大”不调,会产生的器质性、功能变及骨折、肿瘤等。“水”可以指人体内的血、尿、唾、、汗、等流体物质。具体可指循环系统、、。“火”可指人体内的热度,指维持正常体温的系统。此系统一旦紊乱,体温即会不正常。“风”可指人体内的呼吸系统。若此系统不调,人体就会缺氧,就会出大问题。这有先天不调者,也有后天失养者。四者之间亦有联系,如在一定环境中“风”,即可能引起“火”大不调,体温上升,怕冷身痛,这时人即患了“感冒”。如不加,有时会引起咳嗽、气喘或肺炎,这时又会引起“风大”的不调。最为简单的小病也多为不调引起,如中医认为“火”与“水”不调,则会“上火”或“内寒”,“火”与“寒”都会引起疾病。西医的思维方式只承认表象,不承认“火”与“寒”是“病”,这就是东文化的差异。不调与外界的五运六气的不同影响有关,外界气候与精神都可引起不调,这一点是中国古代医学所承认的。如长期的精神压抑与营养缺乏、工作条件恶劣,都必然会导致不调。因为人体是一个自身需要不断调节平衡的小宇宙,它也会受外界的大宇宙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任何一种打破平衡的条件都可以便人致病。不论是谁,这种不调性的疾病都是不可避免的。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疾病都是可以治愈的,都不会酿成大灾大难,虽然有些是因一些小造成的,但也不会有大碍。而在严重的不调的情况下,也可危及生命,但这种现象的背后,定会有定数在起支配作用。第致病的原因是由于“饮食不周”。大多指因吃喝不适造成的消化道系统的问题。此病多从口入,引起痢疾、肠炎、饮酒过量、胃病、肥胖、缺乏某种营养、急慢性食物中及对某些食物过敏而引起的肠胃不适,这也是致病的一个常见因素。第三类致病的因超三维空间的致病因:“神做乱”(也可称为“信息扰乱”)。这种成因多让人理解为“”,使现代医学根本无法解释,更很难医治。如许多精神病;死人的“撞克”;练外道者常练的“自发动功”,招致神缠绕,导致的“出偏”发狂;更有一些西医无法查清的莫名其妙的病症。如有一病人每天晚上9点准时犯气喘直到深夜,天亮时自然就好,不论服什么药都不灵。还有人每隔一个月就突然喘不上气来,而送到医院时,立即就莫名其妙地好了,回到家就立即犯病,来回折腾。又有人每天晚上都做梦,见有神来缠,说这说那,要这要那,甚至要与人,吸盗人之精气,病人痛苦不堪,不敢入眠,有的甚至想。神为何要“作乱”?这个问题值得分析。所谓“神”,是指尚未证悟成的,将此类划入“”与“”,那些层次高的、有悲心的神还好一些,他们自己,亦修善,或为人治病,为自己积德,以备资粮成。而有些层次低的好打好杀,这些恶神就很复杂,他们有时也可能会为人治病,教人练自己的功,但多打着的旗号,行人的伎俩。如他们多为了要者入他们的道,收者的和“”,稍不满意就发威,“惩罚”的不忠。这些不悟,拼命崇拜,当心识破迷惑,气机就搞乱之后,发病出偏就是理所当然的了,而轻者也是会常常莫名其妙、迷迷糊糊地办错事或失去理智。这类的神多毫无悲心、无比,与人间的没有什么两样。你若惹了他,碰了他,或是骂了他,甚至哪怕是无意之中伤害了他们,就要大祸临头了,轻者灾难重重,重者就会搅得你寝食难安,甚至家破人亡。我曾遇到过出偏者,什么“柳(蛇精)”者;“胡(狐狸精)”者。发起“功”来,将家具砸得一点儿不剩,打爹揍娘,有的竟要将家中点火。有时念念有词,说你前世欠我的,我要将你家搞得家破人亡!否则决不干休!可叹老父又欠他们什么?为何要牵连一家人?老父地上磕头告求,那些“”也不饶恕。还有的人练了某家,后又改弦更张另投他门,于是“”不干了,不许“背叛”,于是乎每天麻烦不断,那只要不练原先的功,就会头疼、心疼、背疼……。某说你若不练我的功,胡就会发功惩罚你,要你,听起来真是吓!不论“”如何告饶都不行。真是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容易难呐!第四类疾病为业力牵引所致:认为世上有几大不可思议的事,也就是说这几种事情很难用世俗的定理思维来理解,这些现象又是存在的,明白无误地显现在生活之中。峨眉山的通孝上师告诉我说,这几大不可思议的事是:一、不可思议:不论道、外道,只要人通过苦修,积攒大量的能量,就会有、出、有大特异功能。打坐、参、练气、就会有,甚至移山填海、虹化放光,皆可作到,一般人见不到,故不信,见到者也觉得不可思议。科学家们见到特异功能后,由不信到信,但又无法解释得通。它是怎么来的?理论上如何解释?怎么可能人一发功就可使物质的内部粒子发生变化?特异功能的人怎么可能会穿墙?可事实上它确实存在,能发生。二、药力不可思议:谁都能理解一个人吃下一包,或吃下一包后会是什么结果。有些训戒,如不要吃柿子时喝酒。说这样会有“”,会产生食物凝聚的副作用。为什么某些药吃下去会使细胞发生变化?中医说是药的“性味”在起作用,西医说是生物化学作用,而人的细胞一遇性味或化学作用,为什么就会产生变化?为什么仅仅几毫克的就能使人呢?尽管现代科学已对这种现象做了充分的揭示,但人们在理解了这些科学道理之后,仍然会发出“真是不可思议”的感叹,那么小小的一点,竟能使一二百斤重的人——这种万物之灵的身体发生巨大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三、业力不可思议:而最难让人相信,但在一切重大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业力”,这是最最不可思议的事,十个人有九个人不信!那句“善有善报,恶有;不是,时刻未到;时刻一到,一切全报”的话是中国人用来诅哭别人用的,从来不会用来衡量自己的言行,多不吉利!自己是自己命运的主人,一朝有权,放火,行,谁人敢惹!?至于下一世受报,谁人看得见?谁人相信?不论你如何苦口婆心地告诫他们不要干坏事,不要造,密告说干坏事这是会受报的!他们就是不听!“业在哪儿?你能拿给我看看吗?了坏事,我不还是好好的吗?他人干好事的不照样是生活苦难重重吗?良心是什么?值多少钱一斤?”这是许多人心中的潜台词。业力受报的病是一种由因缘产生的异熟果。说得好懂一点儿,就是谁在造了的因之后,可能有的要等若干年、若干世以后,这个因此事而熟的果“熟”了,机缘到了,在自然界中无形的由业因造成的引力推动下,不可思议地产生了,反应在疾病上就多是恶疾与绝症,而从根子上说,这就是“业力病”。经中列举了杀、盗、、妄、酒五恶的报应:“者,(下一世)一者多病,二者。”那些今生在朝气蓬勃的青春年华中不幸得了绝症或遇其它灾祸早逝的善良的好人们,可曾想过这是由于自己久往劫来所造的,结的怨。欠债岂有不还之理,不想还也得还;那些冤死的神躲在暗处咬牙切齿地向人间的仇家洒汁,设圈套,意置仇者于死地而后快,它们是十分懂得“血债要用血来偿”这个道理的。这时候,往往那些得了绝症的人吃什么药也不会有效,会遭受到巨大的痛苦与折磨,甚至倾家荡产,求天不应,唤地不灵,这种病就是“业力病”。有些的定数非神做乱而成,有的是在你干了坏事之后,已成定数,势在必行的了,用不着谁去推动,有些算命的鼓动如簧之舌,为了显示自己算得灵,竟能用五行八封推算出某人在某一年龄内的某一得病,甚至连某人死于某种疾病也能算出来,可因何一定要得这种疾病死就无法得知了,没有因又哪来的果?种瓜哪能得豆?定业机缘到时,业报势如洪水,非大的、大福德者不能使其改变,师们发什么气也是枉然!有几个癌症晚期的病人可以用人的气治好?谁若拼命为人去治,只有自己自觉或不自觉地去为病人背业受报,并将自己的用来填补这个大黑坑,才能使病人转危为安,否则,仅凭一点什么气或什么功是绝不可能使绝症病人起死回生的。即使此气可灭癌,可你治一个小时后,另外23小时都有汁洒向患处,你能24小时不间断地发气吗?这23比1的结果是怎样的,不是明摆着的吗?外道师不懂,想作善事是好,可之报岂是凡夫俗子能够改得了的?!当然,早期癌症还是可以治愈的,而挽救晚期癌症这种绝症不用去改是不可能奏效的。《万城》上有过这样一则报道:马来西亚的富商吴先生与夫人来到美国万城求拜,言自己已患晚期癌症,被西医宣布为不治之症,求助于,以慧眼见其心识中有许多恶,纷纷向其洒汁。说,这是吴先生前世遭的报,今生他又喜打猎捕鱼,故而欠债太多。除非下大决心,发度这些,才能解决。吴先生深信不已,每日在像前,请降下甘露,解痛,并由施治。两个月后,癌症不药而愈,满面红光地返回,被称为奇迹。,留下了专治恶疾的手印与语,并,为转可转的定业,这是惟一的希望,其余神很难有这么大的能力和。业力致病不是无缘无故的突然发生,总会有客观上的诱因,但在同样的诱因作用下,业力小大者,往往可以躲过,而福薄业重者则很难逃脱。前世,今生必然受报,故而家首倡。四种主要致病之因中的前两种容易被世人承认,而后两种则十分难于被人接受。但是被大彻大悟的发现了,这是自然界中不可思议的一种力量,并没有谁专门在推动它或故意阻止它,它有着自己的发展趋向和力度,的专门名词把它称为“定数”。改起来很难,需要大量的和能量。就犹如有巨大的冲击力向我们袭来,欲置我们于死地,要化掉这个力是很难的,要有方法、有技巧和把握住机遇,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有的者认为,老天和神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故而病愈重,就愈,不,不做,而只是拜求神,实为愚蠢之极。而诸帮助这些人时不是仅仅拿掉病灶,而多是提供一些好因缘,使病人能找到好医生,吃到对症的好药,得到及时的,不致延误病情。如果世人愚昧地不去治病,则等于放弃了机会。有的师为人治病时不知好歹,狂傲地让病人自己的能力,不准病人,因而延误病情,人命,特别是在农村的那些们为了钱,常演出这种悲剧,已是屡见不鲜了。了解了四种病的原因,就应对自己的一生有个,特别是力求避免后两种致病因素出现。如果前世的导致出现无法治愈的病情出现,一方面要积极,另一方面主动在前自己的过失,修善行,请诸,尽快治愈。同时,也要将生死看开,心情豁达开朗,不可怨天尤人,否则,就是自欺欺人,于事无补。谁都不想得病,但人生就有灾,病苦是八苦之一,人生怎能全躲过。使病苦少发生的办法不仅是锻炼身体,有很好的免疫力;同时也要业力小,大,这样在疾病来了,也会大病化小,小病化了。而无福的人往往小病化大,大病化重,延误机会,造成无可挽回的灾难。生命是运动的,命运和业力也是可以改变的,在没有遭受业报时如修有所成,积有大,并业力将其减至最小时,因业力而生的病是可以避免的,何况还有上师与保护呢?如果平时尽情享乐造业,到了危急之时,临时去要烧香抱脚,多是难以奏效的。在同样的条件下,大的人比小的人更容易躲避病灾,即使有病,也很容易治愈。可见是人生命运中不可轻视的重要因素。多积福,少造业,不造业,才是避免不治之症的根本方法。病因是感染、外伤等原故,而根子却是以往的业力。不解决这个根子的话,只治了标难以治本,即使这一劫逃过,下一个劫也会难躲的。故而诸诸都从利益的角度劝行善积德不造,这不仅仅使当世祥和幸福,也对每个人来生有着积极的意义。客观上对于的安定、人类的和平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于人来说,身体虽是臭皮囊,可又是之本。一个有病之躯,如何可以正常?风一吹就倒的人怎么可以坚持苦修?若是在还没之时就过早地病逝了,岂不可惜!对宇宙中的一切都有过精辟的分析。不离世间法,对于在生、老、病、死中的苦痛,十分怜悯,分析了这四种致病的因缘,告诫,应该明了自身疾病束缚的方法,而能趋吉避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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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医学毕业论文

你还在愁精神医学毕业论文吗?那么,精神医学毕业论文怎么写,你知道怎么写吗?如果不知道,就一起看看我整理的内容吧!

【摘要】 目的 探讨血浆D-二聚体(D-dimer, DD)含量与精神分裂症之间的关系。方法 运用乳胶颗粒法对31例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25名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的女性正常人(对照组)比较。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P<。以阳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以阴性症状为主的患者[(±)mg/L],P<;且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P<)。结论 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女性正常人,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

【关键词 】 精神分裂症; D-二聚体

已有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与高粘滞综合征(HVS)关系密切[1]。D-二聚体(D-dimer, DD)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2],是交联纤维蛋白D区降解的肽片断,主要由D区的D(α)、D(β)及D(γ)- D(γ)链组成,可影响红细胞的聚集功能及调节纤维蛋白原在肝脏的生物合成[3]。为了探讨两者的关系,我们对我院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40岁以上的31例女性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血浆DD含量进行检测并与正常人比较,现将结果报道于下。

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1.精神分裂症组:共31例,均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第2版修订本的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4],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38分。为排除年龄和性别对研究结果的'影响,31例均为≥40岁的女性。患者年龄40~76岁,平均(57±9)岁;病程3个月至17年;头颅CT或MRI未见脑血管病征象。31例中首次采血前未服用任何精神药物者12例,另19例均停用精神药物>7天;将31例再分为以阳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阳性,阳性症状量表(SAPS)≥28分,阴性症状量表(SANS)≤12分]和以阴性症状为主(以下简称阴性,SANS≥30分,SAPS≤10分)的两组,分别为11例和20例。

2.对照组:共25名,均系我院女职工,无精神疾病和脑血管病史,年龄42~78岁,平均(58±12)岁。采血前1个月内未服用过任何精神药物。

二、方法

所有对象均于早晨9时前空腹采血,枸橼酸钠抗凝,采用乳胶颗粒法、进口胶体金标准法试剂盒(南京弘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检测血浆DD含量,正常参考值为< mg/L。阳性组患者在精神症状消失后复查1次血浆DD含量。统计学处理采用t检验。

结果

精神分裂症组的血浆DD含量[(±)mg/L]高于对照组[(±)mg/L],t=,P<。阳性组血浆DD含量[(±)mg/L]高于阴性组[(±)mg/L],t=,P<;且前者治疗后血浆DD含量[(±)mg/L]较治疗前降低(t=,P<)。

讨论

DD是纤溶蛋白单体经活化因子XIII(FXIIIa)交联后,再经纤溶酶水解所产生的一种特异降解产物。DD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的分子标志物之一[2,5]。近年来对DD的大量基础与临床的研究结果显示,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的血浆DD含量增高,并随病情的好转而改善,检测血浆DD含量有助于血栓性疾病的诊断、疗效观察和预后的判断[5,6]。我们目前尚未见国内外有精神疾病与血浆DD含量之间关系的报道。本研究的精神分裂症组血浆DD含量高于对照组(P<)的结果提示,中老年女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体内存在高凝状态和纤溶功能亢进,支持精神分裂症患者伴有高粘滞综合征的观点[1],也符合我国传统医学认为的精神分裂症是由“内结血瘀”所致的观点[7,8]。

本结果还显示,阳性组患者血浆DD含量高于阴性组患者(P<),且随病情的好转较治疗前降低(P<),并趋于正常。关于精神分裂症与DD之间内在的生物学机制目前尚未明了。我们推测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1)机体存在着凝血-抗凝两大系统,正常时两系统保持动态平衡,发病时机体反馈性地使纤溶酶原激活因子的产生和释放增加;(2)发病时患者蛋白C系统活性增强而加速上述过程,导致自发性血栓溶解和继发性纤溶活性增高,表现为血浆DD水平增高。

由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血浆DD含量是否有可能作为判定精神分裂症复发、判断预后、观察病情演变和治疗效果的检测指标之一,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样本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黄诚,邵胜利,柳振清.血液流变学在精神分裂症治疗上的应用动态.四川精神卫生,1996,9:139-140.

2,Fisher M, Francis R. Altered coagulation in cerebral ischimia. Arch Neurol, 1990,47:1075-1081.

3,王建,李建章.DD与缺血性脑血管病.国外医学脑血管疾病分册,1996,4:74-77.

4,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学会,南京医科大学脑科医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MD-2-R).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5,黄慰国,王鸿利,张颖琪,等.血浆DD检测及其临床应用.中华医学检验杂志,1995,18:71-74.

6,张景,郭英华,赵慧元.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血浆DD和GMP-140含量的变化及临床意义.临床神经病学杂志,1996,9:202-205.

7,王松菊.精神分裂症血液流变初探.临床精神医学杂志,1997,7:103.

8,朱运斋.活血化瘀在神经精神科的应用体会.实用中医内科杂志, 1996,10:17-18.

绝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的智力都是平平的,智商高的极少。

人们对于各种心理疾病的认识有很多误区,比如精神病患者都是高智商,实际上,高智商并不是精神病患者的标志,而性格敏感多疑没有安全感,自卑焦虑,才是他们的共性。

精神病都是受惊吓形成的,不好的家庭环境,比如家长患有心理疾病,他们在家里就会表现的战战兢兢,患得患失,谨小慎微,瞻前顾后,疑神疑鬼等,这样会对身边的孩子造成影响,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再就是家长没有心理疾病,但是个性偏执,经常打击讽刺指责孩子,也会让孩子形成没有安全感的性格。

某专家说过,强迫症患者都是聪明人,爱思考,一天都不闲着,实际上,那时什么聪明,也不是爱思考,而是他们焦虑不安,担心发生不好的事情,而控制不住的乱想,想的一点意义都没有。

严格意义上的精神病是指精神病性障碍,例如精神分裂症、分裂 情感 性障碍、急性短暂性精神病性障碍、妄想障碍等等,在世界卫生组织2018年发布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中都归属于“精神分裂症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疾病单元。

精神病性障碍的发病机制比较复杂。

例如精神分裂症,这是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中患病率最高的一种,多起病于青壮年。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迄今未明,一般认为遗传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病因。但近期国外也有学者通过实验研究发现各种原因导致的基因突变,以及母亲在怀孕初期感染病毒可能使胎儿大脑神经细胞错位,也是精神分裂症的重要病因。

但并没有发现精神分裂症与智商有直接的关联。

实际上,大多数精神病患者的智商都属于中等智商。

人们之所以有智商高的人容易患精神病这样的感觉,可能的原因是智商高的人患精神病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智商高成就也高的人患精神病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

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与智商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存在因果关系。

还没有相关的科学证,据说智商高的人容易得精神病。

但是在普通人的思维里,会有这样的想法。所以我们经常说:天才和疯子一线之隔。

为什么会这样说?其实跟以下心理有关:

想想为什么我们会觉得有人是精神病?说不定在精神病眼里普通人才是“精神病”。原因就在于他和我们不一样,而智商高的人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

至少没那么高,所以就会相对迟钝。可是迟钝,有的时候是件好事儿,有一些危机,普通人可能觉察不到智商高的人,却容易觉察到,所以他的担忧恐惧比一般人高很多,也更容易出精神问题。

普通人一个问题,想不明白,可能就放下了。但智商高的人,不由自主就会把问题往深入了想,问题一深入就变得复杂,很多时候太复杂的问题,自己拔不出来就显得像患了精神病一样。

至于追求人生的意义,我相信是每个人都有的。谁不会在空闲时刻想一想:为啥要活着?只是普通人想不明白就算了,智商高的人可能就不断的想。但很多问题的答案是自己给的,没有绝对真理,追求绝对真理的标准答案,可能就把智商高的人逼成了精神病。你说呢?

没这种说法,有从哪看到的调研报告吗?不能拿个例说事

顺你问题所见:这一部分人追求个人人生意义,可能因情商不达标而智商又过标,导致在追求人生意义的某个时空点由此卡顿,情商神经元关闭,智商的神经元链接越演越烈,从而失去言行举止的常态,导到精神失常,如此,是有可能有这样的例子存在的!(个人观点,非科学实证)

谢谢你的邀请!

从造物规则的角度看,

其实精神病的罹患与智商高低是没有关系的,

与个人人生意义的追求也无关。

所谓精神病患者,

只是某些个体无法适应地球人类 社会 的

固有三维信念系统而已。

在过去,哥白尼说地球是圆的,

而人们普遍持有天圆地方的信念,

所以哥白尼成了精神病,

烧死掉。

在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地球是圆型的三维球体,

物质是万物的存在形式;

可是在高维度外星人(如天狼星人)看来,

地球只是个平面化的二维影像气泡,

地球人就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中。

——这是个外星人中广为流传的笑话。

那到底谁才是对的呢?

由于地球人打不过外星人,

我们无法将外星人归类为精神病,

并把他们统统枪毕,

所以我们只能承认,

地球人是落后的低维文明,

也就是外星人眼中的精神病。

其实,

在外星人眼中,

宇宙中根本没有精神病,

他们认为地球人只是在以自己的方式

经验着自己的存在。

他们尊重地球人的信念系统,

尊重地球人的存在的重要意义,

且不主动干涉地球人的生活,

他们相信一切都是造物的合理安排。

由此可见,

所谓精神病的称呼,

只是大多数人对少数异类进行分离的方式,

是人类缺乏宽容与博爱的展示,

其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若说精神病与高智商有关,

哪恰恰说明,持这种观点的人,

内心已认定自己智商很低了,

这实在是太高傲了:

他凭什么认为自己与别人不同呢?

题主这个问题不太准确!

据我观察大量精神病人,人得精神病,基本是遗传因素引起。这个和您个体追求什么,没多大关系。

要说有关系,是因为您身体早有精神缺陷,只不过诱发时间有早有晚。

当然,得精神病,并非都是情商高的人,这是大家认识的误区。

精神障碍一般分为精神疾病、心理疾病,通称精神障碍。有的医生还分类抑郁障碍、焦虑障碍、恐惧障碍,精分障碍……

假如像专业书籍或者专家的分析那样,那就太复杂了。

国内专家似乎不太自信,经常引用西方国家的论文、实践经验等,以及怎么治疗,其如何如何。

一个小医院,一百号人,谁和谁的病都有其个性。职业有军人、民警、教师、计算机程序员、老百姓、工人、商人等等,行业设计面很广,还不能说是因为情商高引起。

我前面说了,我的统计就是遗传因素居多。有隔代遗传,也有四代遗传的…

个体的精神思想状态由两个部分组成的。智商和情商。激发精神错乱的往往是个体自定义的规范准则和遭遇到的事物出现的状态发生差距太大,且不能调和平衡。引发的内在处理不能平衡导致的思维逻辑混乱和撕裂。外界的行为准则规范和内在的三观差距标杆越大,形成的扭曲就越大。智商高只代表了综合能力中的一部分。不是全部。

造物主随时随地都在用他智慧的双手,修正世间一切的不足和太过。

极别人性格偏直,固直,也钻牛角俏,有的理论在实践不能实现,非要立杆见影,时间长了,思想思维出现问题。从而精神患上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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