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问题一:精神病是怎么形成的? 您好,您的情况如果心里压力逐渐增大,出现忧郁情绪,就可能得精神病,但是不会得神经病。 指导意见:神经病是脑组织中枢神经系统或者四肢周围神经系统的疾病,是实质性的,而精神病是思想上的,是情绪不良导致的,要因势利导,自己想办法从不利环境脱离开来,开开心心,才会远离精神病。 问题二:精神病是怎么怎么引起的 精神病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精神疾病,很多男性迫于工作的要求下,常常有应酬。很多男性出现精神病是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那么精神病是怎么引起的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精神病的原因。第一、遗传因素:遗传是常见的,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之一。临床遗传学研究,证明遗传因素在,本病的发生中起一定的作用。国内外的家系调查发现,本病患者近亲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数倍。与患者血缘关系越近,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越高。第二、内分泌因素: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与内分泌有关。研究发现本病大多在,青春期前后性成熟期发病,部分病人在分娩后急性起病。此外,本病发病率在绝经阶段也较高。以上临床事实说明内分泌在,发病中具有一定作用。甲状腺、性腺、肾上腺皮质和垂体功能障碍,也曾被不少学者疑为本病的病因,但有关这些方面的研究,未能作出肯定的结论。第三、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青年患精神病的重要原因。在母孕期受到病毒感染的胎儿,其成年后发生精神分裂的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孕期及围产期的合并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患病的几率。第四、社会心理因素:精神病的发生多是在幼年至,成年生活中的困难遭遇所造成的,其中与精神分裂症亲属的接触,是致病的主要因素。社会心理因素在,精神分裂症发生中起决定性作用,国内12个地区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经济水平高与,经济水平低的人群患病率不同,差别有显著性,在业人群与不在业人群的患病率,也有显著性差异,这可能与生活的物质环境差、经济贫困所造成的心理压力大、社会心理应激多有关。以上是介绍的精神病的原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及时治疗,加上自身调养,多半是能治愈的。祝患者早日康复。 问题三:精神病是有什么造成的? 正所谓有因必有果。对于精神病,同样也适用,精神病的造成是因为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例如患者自己的性格和他周围的环境因素,那么精神病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精神病的原因一 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缺乏自知力,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配合治疗。还有不少人爱把神经病与心理疾病特别是精神病等同起来,总爱用嘲笑的口吻说:你有神经病。其实神经病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器质性病变,并可以通过医疗仪器找到病变的位置。常见的神经病有:脑炎、脑膜炎、脑囊虫病、脑出血、脑梗塞、颠痫、脑肿瘤、重症肌无力等。患者应去神经科寻求诊治。 精神病的原因二 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异常的病。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精神病的具体原因 孤僻、敏感、害羞、好幻想、逻辑性思维差等特殊的病前个性特征导致精神病的人是精神病患者的50%~60%,国内资料分析发现,病前具有胆小、犹豫、主动性差、依赖性强等性格的占40%。比对照组高7倍。认识精神病原因是十分重要的,可以早发现及早治疗。急性起病者病前很难发现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早期原因。大部分患者是在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仔佃观察分析一般都能发现有如下一些精神病原因: 1)遗传因素:较多的证据表明精神病具有遗传性,而且血缘越亲,潜在罹发率越高。 2)生理原因:多巴胺假说是最被广泛接受的精神病病因假说。抗精神病药物对多巴胺(DA)神经递质的作用得以改善精神病症状支持这一假说。 3)精神 *** : *** 性生活事件在疾病发生中究竟起了些什么作用,有的学者认为 *** 性生活事件触发具备精神病患病素质者的症状并使其出现得更为明朗。 4)环境因素:通常在生命早期发生的一些环境因素似乎增加了患精神病的危险。这些精神病病因因素包括母体严重营养不良、妊娠期内的病毒感染和围产期的脑损伤等。 5)体质因素:精神病病因与体质、神经类型有很大关联。临床发现精神病多发生于内向型、弱而不均衡型或弱型+艺术型,或瘦长型,这就是所谓的分裂性气质。 精神病的原因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随着现在社会的压力增大,给人们产生了很大的精神困惑,很容易造成精神病的形成。所以越是现代社会越应该预防精神病的发作。 精神病的原因一 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缺乏自知力,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配合治疗。还有不少人爱把神经病与心理疾病特别是精神病等同起来,总爱用嘲笑的口吻说:你有神经病。其实神经病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器质性病变,并可以通过医疗仪器找到病变的位置。常见的神经病有:脑炎、脑膜炎、脑囊虫病、脑出血、脑梗塞、颠痫、脑肿瘤、重症肌无力等。患者应去神经科寻求诊治。 精神病的原因二 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 问题四:精神病是如何形成的,基因吗 遗传精神病 遗传与精神病有一定的关系。分子遗传学研究表明,先天性遗传代谢障碍可引起多种多样的精神发育不全。 细胞遗传学发现,当细胞染色体在数量上或结构上发生异常时,便会引起精神障碍(如先天愚型)。临床遗传学研究表明,与精神病病人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专家们发现如果父母一方为精神分裂症,其子女发病机率为15%左右,父母双方都是精神分裂症,则子女发病机率在40%左右。总而言之,精神病有遗传倾向。 现代遗传学认为,精神病遗传是多基因遗传,不是由一对而是由几对致病基因和环境影响共同作用而引起的。遗传因素在发病上所起的作用大小叫遗传度,凡遗传因素在精神病发病上起重要作用,但它往往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起作用,所以控制环境因素,使内在遗传因素不起作用,可以防止精神病发生。 问题五:精神病是怎么引起的? 自身性格原因,外界的 *** 等都会引起。 问题六:神经病是怎样形成的? 压力 *** 问题七:精神病是怎样造成的呢? 出现精神病的原因有: 遗传:家系调查及孪生子研究表明,患者亲属中的本症患病率高于一般人群,且与患者血缘越近者,患病的机率越高,单卵孪生子的同病率一般较双卵孪生子高4~6倍。发病年龄越小,遗传因素作用越明显,报道显示儿童精神病72例中,36%有阳性家族史;上海调查75例儿童精神病,随访14~25年,阳性家族史者占64%。而成人精神病资料,以上两地为22%左右。 环境因素对本病的起病有一定影响。多数患儿是在精神 *** 的影响下诱发起病,如父母责骂或受惊,遭老师批评及与同学争吵等。这类儿童的病前性格大多为内倾,性情孤独、寡言、胆小和不喜交往。发病机制目前尚不清楚。近年来不少工作者从生化代谢方面进行大量工作,推测可能因代谢异常产生有毒的代谢中间产物,影响大脑功能而致病。但尚未证实。 自身:在同样的环境中,承受同样的精神 *** ,那些心理素质差、对精神 *** 耐受力低的人易发病,是常见的精神病的病因。通常情况下,性格内向、心胸狭窄、过分自尊的人,不与人交往、孤僻懒散的人受挫折后容易出现精神异常。
社会因素,现在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人口密度越来越大,加上环境污染,导致我们生活成本增加,经济压力增大,如人口密集导致房价升高。国家大力发展经济造成的竞争日渐剧烈,竞争对人的直接影响就是造成了不安全感。人面对许多直接间接的压力会导致心理失调或精神紊乱的情况。身体因素:以前的人认为精神疾病都是单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但在大量的研究证明精神疾病的发生和人大脑分泌的激素失调有关,特别是抑郁症,虽然病因还不是很明确,但现在公认它是一种神经生化的失调,最主要的就是大脑里面的五羟色胺或去甲肾上腺素分泌失调,造成人行为、情绪、意志方面出现问题。心理因素:同样有压力,同样激烈的竞争,为何有些人没有精神心理的异常,而有些人就有精神疾病呢?这和个性有很大关系。人是没有完美的,在人的成长过程中,特别是幼年期,和父母、师长、朋友的互动会影响其个性的形成,如果个性成长不足,就有可能出现病理或病态的人格。在以上社会因素、身体因素、心理因素的影响下,所以现在精神疾病的患病度越来越高。
因为真正的精神病人都出院了``而我们却在胡思乱想。不去好好工作为了以前能有更好的未来而努力/
精神病学术论文篇三:《精神病人的犯罪分析》 摘要近年来,精神病人犯罪的比率不小,对其周围的人的生命和安全造成了威胁。因此本文通过对精神病人犯罪的分析,以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精神病 精神病人 预防和对策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已经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精神病人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个个惨案的发生,使很多人对刑法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产生了严重的不满,认为刑法应该与时俱进,平等对待精神病人,包括与常人同等的刑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现状 2004年4月29日上午,宕昌县秦峪乡羊骨堆村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一名成年男子双手各持一把菜刀冲进教室,将15名学生及两名农民砍成重伤,行凶者袁某后被诊断患有精神病;2004年7月26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发生了一起劫机事件,事后证实劫机者杨劲松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并有精神病史;同年7月27日,长春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犯罪嫌疑人崔显海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1岁的门卫徐和平持菜刀将15名 儿童 和3名老师砍伤,事后查明,徐患有严重的偏执型精神分裂症;而就在同一天,四川崇州发生了“犯病孙儿手刃祖母”的惨剧: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村民沈奇龙将85岁的奶奶杀死。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曾到某县调研,听说该县今年以来共发生16起杀人案件,其中30%为精神病人所为。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的一份调查显示,我国各类精神障碍患者已超过8300万人。专家预测,进入21世纪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当一些人面临前所未有的就业、婚姻、子女、养老等生存压力时,他们的无助和挫折,往往都成为一触即发的“引子”。一个“导火索”的不期而至,就会在瞬间点燃这个“炸药包”。无论我们愿意与否,我们正进入到无情的“精神疾病时代”,正面临着精神卫生问题的严峻挑战。在这种背景下,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的现象必然有增无减。 二、问题的提出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重大恶性杀人案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不仅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也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思想。面对一个个鲜活无辜的生命被无缘无故的剥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是精神病?精神病人犯罪的原因是什么?对于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不适用刑罚,刑罚的报应和预防目的如何实现?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有效的控制和预防? 三、精神病及其病理 精神病是大脑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影响下产生机能紊乱,并表现为精神活动障碍。具体包括认知障碍、情绪障碍、意志障碍、智能障碍、行为障碍等不同表征。人类精神活动的正常标志是精神活动的完整性,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统一性。如果这种完整性和统一性被不同程度地阻隔和破坏,个体的精神活动就会存在缺陷,进而出现精神病态的反映,也就是个体的正常心理活动不能顺利地进行。在这种状态下,受心理指导的行为必然会出项异常。 (一)精神医学中的“精神病”概念 1.广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精神医学中,人们曾广义地将“精神病”一词用以泛指各种以精神活动障碍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即把各种精神活动障碍均称为“精神病”,在涵义上等同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只是从程度上将精神分裂症、偏执狂等这类严重的精神障碍称为“重性精神病”,而把神经症、人格障碍等较轻的精神障碍称为“轻性精神病”。 2.狭义的精神病概念 在现代精神医学中,“精神病”与“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是不同的概念。“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碍”为总类概念,是各种由于大脑功能失调而产生的以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按其性质和程度,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组疾病:(1)精神病(包括器质性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2)神经症性障碍、人格障碍及其他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3)精神发育不全。而“精神病”则为属类概念,属于精神疾病中的一组疾病,即具有特定的病理基础,精神活动异常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并且持续达一定时间的精神障碍。 (二)刑法中的“精神病”概念 我国司法精神病学界的通行证观点认为,精神障碍又称为精神疾病、精神疾患,它包括两大类疾病:一是精神病,包括以下几种严重的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这些明确诊断的精神病;严重智力欠缺,或者精神发育不全达到中度(痴愚)或者更为严重程度(如白痴);精神病系统状态,其中包括癔症性精神错乱和病理性半醒状态、病理性激情、一过性精神模糊这四种罕见的例外状态。二是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人格障碍、性变态等。 精神病的形成一般与个体的经历、生活处境、遭遇以及遗传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有一定的关系。精神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其行为有时会给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社会造成伤害,甚至违法犯罪。实际上就是个体与社会环境适应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割裂。精神病人在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幻觉和妄想等精神病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且多数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精神病人犯罪的基本原因 (一)社会环境的原因 社会环境包括宏观的社会环境和微观的社会环境中的各种消极因素,如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传统的和外来的低级文化、不良的社会风气、传媒的误导、他人的落后言行,都可与精神病人的犯罪发生密切的联系。首先,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对精神病人造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形成易于犯罪的素质。其次,这些消极因素可以培养、早就精神病人的犯罪意识,成为精神病人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经济条件的原因 有的精神病人工作能力差,不容易找到职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微薄,也有些本身有工作的精神病人因精神疾病而失去工作。其中有些人为生活所迫,可能会发生盗窃、抢劫。经济地位的低下还可能使一些精神病人产生不满情绪和反社会意识。有些人形成较强的逆反心理,蔑视社会秩序,常常寻衅滋事。还有些人为人冷酷,情感淡漠,遇到激惹容易发怒,经常使用暴力,而且手段凶狠。 (三)文化程度的原因 一些研究报告发现,精神病犯罪者中有相当多的人文化程度比较低。精神病人由于学习机会少,或者天生智力低下,没有文化或者文化程度低的情况比常人多见。而文化程度低必然使精神病人的辨别是非、利弊的能力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容易在社会上不良因素的熏染下失足堕落。文化程度低也使精神病人难以形成较高层次的趣味,偏好感官刺激和物质利益,而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们往往采取非法的、不道德的方法实现自己的欲望。 五、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主要特点和深层原因 (一)主要特点 第一,侵害目标随意:精神病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对象非常随意,经常是见谁打谁,受害人往往猝不及防,突遭横祸。 第二,报复心理极强:精神病人由于疾病的原因,对与自己稍有矛盾的人都可能进行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的报复,而且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第三,人身危险性大:有关人士曾对精神病人犯罪进行过统计,发现杀人的占91%,平均每名被监管的精神病患者杀人,最多的杀死7人。 第四,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多:众多的精神病患者在犯罪后,依照刑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并没有被送到指定的医院强制治疗,而是重新回到社会上,致使精神病人再次危害社会的现象日益增多。 (二)深层原因 第一,监护人的监护不到位。从笔者了解的情况:一个家庭中出现精神病人,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都将背负沉重的包袱象掉进深渊一样,生活质量和心理的痛苦不必说了,经济和人身的安全都难以得到保障。精神病治疗费用的庞大也不是一般家庭能承受的。治疗后病情稍微控制便停药会引起病情的反复发作,再治疗起来更难时间更长。还有病人的不配合,几乎所有精神病的病人不会承认自己有病,一旦脱离医院的强制治疗和吃药,要让他们自觉的吃药很甚至会对给予他治疗的亲人有报复行为,使亲人产生恐惧心理,惧怕再次治疗后病情复发对他们人身的伤害。精神病人拒绝治疗,犯病会越来越频繁。此时出现了两种困境:精神病人去医院治疗没有钱,在家治疗病人不配合。从而形成了种种隐患。 现在的精神病人并不像人们所想象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他们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甚至有的还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混杂在我们正常人中,如果不出现比较明显的侵害行为,人们是很难分辨出来的。往往等到结果出现时悲剧已经发生。 第二,政府的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没有对精神病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给予足够的重视;财力不足也使许多地方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给精神病人提供足够的治疗费用。 第三,我国对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保护的相关法律不完善,缺少实施细则。因为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措施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问题,还有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条件、程序的启动、案件的审理机关等等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各级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处理精神病人违法犯罪问题时往往面临着制度性的困境。 六、关于精神病人犯罪刑罚和预防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因为自由意志不能行使,精神迷乱状态下的行为非但不是犯罪,根本不算一种理性意义的行为,因而精神病与犯罪是严格区分的,处置手段也不同。在他们看来,危害行为的实施者要么是一个精神病人,要么是一个罪犯。如果他是一个精神病人,就不能再把他当作罪犯,对他的处置便与刑事司法无关,不应强制他们进精神病院;如果他是一个罪犯,那么对他的处置就与精神病院无关,他应当进监狱。 (二)刑事实证学派的观点 刑事实证学派则认为,精神病人和其他人一样,行为受到生理状况、自然现象和社会环境的支配。他的行为完全是由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因而犯了罪的精神病人应该属于罪犯的一部分。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和菲利。 1.龙勃罗梭 通过实证研究,龙勃罗梭认为尽管部分精神病犯在犯罪前后可能了解自己行为的犯罪性质,甚至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所处的特殊地位,但那些在精神病发作时受病变因素的刺激而犯罪的精神病犯是缺乏或部分缺乏责任能力的。他认为在犯罪人和那些被认为犯了罪的人当中,有许多人是精神失常者,对于这些人,监禁是不正当的,释放又是危险的,而采取的一些有损于道德和安全的中间措施都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龙勃罗梭认为只有建立刑事精神病院才能克服审判与正义以及与社会安全之间的不断冲突。通过刑事精神病院中的永久监禁,可以制止犯罪的遗传、犯罪结伙,防止匪帮的形成;可以防止累犯,减少诉讼开支,从而减少那些经常产生于模仿的新犯罪;可以使那些想假装精神病人的罪犯打消装假的念头,也不让那些辩护律师有机可乘。龙勃罗梭建议:“当出现精神失常的嫌疑时,陪审团应当由公民、法官和精神病医生共同组成”。龙勃罗梭这样构建改革措施:“应当根据法律尽快建立两个至少能容纳300个床位的刑事精神病院,并且在我国主要地区的监狱设立7个关押精神病人的区域。” 2.菲利 菲利认为,尽管法律认为精神病犯没有道义责任,但仍然建立监管精神病犯的精神病院。在对防范具有犯罪倾向的精神病人没有任何保证的现行制度之下,对其予以管理的费用比这些人造成的损失要大的多。菲利在对有些人针对残暴情景提出的其他批评置之不理,经验已经表明,在精神病院中,在具有专业知识并能够防止残暴行为爆发的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罪犯的倾向性对其进行分类,所以认为犯罪精神病院难以避免犯人暴行的预言是没有根据的。菲利的社会防卫受到了高度重视,以至于绝大多数古典派犯罪学家现在都接受了设置犯罪精神病院的提议。 两派的争论以刑事实证学派的胜利而告结束。随后更多的国家设置了犯罪精神病院。到20世纪初,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强制收容进犯罪精神病院已经成为保安处分制度的重要内容。在20世纪下半叶,随着精神医学的发展,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犯罪人的处遇中,更强调对精神障碍的治疗和医学控制。在一些国家的保安处分制度中,强制收容的概念已经被强制医疗这个更具有人道主义色彩的概念所取代。 七、我国精神病人犯罪的预防和对策 (一)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第一,在我国已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国家应当投入较大的财力和人力,建设一批具有较好软件和硬件设施的精神医疗场所,凡收进此类场所的精神病人,一律实行国家免费治疗,并要在专门的心理、生理医生专家小组给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评估结果后方可准许其出院。这种投入时完全值得的,是收益大于支出的。 第二,虽然此类医疗场所是高度人道化的,但毕竟由于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原则上应以精神病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的。对于那些有严重肇事倾向和苗头的,应责令其家人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如其家人或监护人做不到这一点,或者此类精神病人没有家人或适当的监护人,流落街头,则应考虑将其收进此类场所加以治疗。 第三,决定某个精神病人是否进入此类场所,或者可否离开此类场所,应由专门的心理、生理专家小组提出意见,经法院司法裁决。 第四,对于监狱等其他场所发现的精神病人,应及时转入此类场所,对其进行治疗。 (二)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一法律条款明确了政府对精神病人在危害社会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但在实践中,可操作性并不强。因为在政府性质的卫生防治机制中,并不包含对精神病人的调查统计,实质上政府本身也没有具体职能部门管理精神病人,更说不上治疗了。所以,法律的这一规定只是流于形式,实际上意义并不大。要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病人问题,就需要政府做到: 1.加快立法进程,保障病人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不意味着精神病人犯罪在法律上不被认定为犯罪,而只是表明由于精神病人不具有责任能力从而不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由于意识及意志方面的缺陷,法律对其进行保护,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也符合刑法罪责相适应的原则。但是,一概将行为人放回社会,不仅被害人的心理得不到慰藉,更重要的是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其他成员的利益,这种作法的缺陷可见一斑。首先,精神病人犯罪多为凶杀等暴力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都很大,法律采取一味的"放任"态度将不利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次,法律对精神病人的保护仅仅停留在事后不承担责任的程度,是无法根本保护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的,使得精神病人犯罪的严峻性问题的解决失去了有力的保障机制;最后,法律的规定过于抽象,实践中很难把握,缺乏操作性。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把对精神病的立法提上议事日程,加快精神卫生立法进程,以法律的形式对精神病人的政治权利、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方面加以保护,同时,对政府医疗措施、费用等相关方面,以及法律责任加以规定,切实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2.健全保障体系,提供良好治疗条件 精神病人病情的性质决定了患者必须坚持长期治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给病人治疗,而且法律规定的政府"强制"医疗,由谁出钱?到哪里治?这些问题不解决,精神病人得不到彻底治疗,就很难防止伤人事件再次发生,悲剧再次重演。因此,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障机制上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治疗条件和治疗环境,保证患者能够及时和长期治疗,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很大,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家庭无法承担,而医院也不可能全部支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经费投入,或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患者救助基金,解决治疗的经费。 (三)社会应大力帮扶,开展爱心救助行动 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高、时间长,单靠家庭和政府的力量进行全面康复治疗难度很大,社会也应发挥其囊括范围广、组织发动易获支持的优势,开展爱心救助行动,通过发展公益事业或者组织公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来支持精神病患者康复,让精神病患者在得到治疗的同时,更感到社会的关爱,加快康复进程。 如此,则精神病人幸甚,社会幸甚,人民幸甚。 注释: 刘仁文.对有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一放了之.省略cn/zywn44/. 黄辛.我国应加强严重精神疾病的前沿研究.科学时报.2006(6). 魏健馨,张学林.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4页. 高铭喧.刑法总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21页. 刘白驹.精神障碍与犯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325页. 法正居士.犯罪精神病院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前景.http://blog.省略/fzhjsh/. [意]切萨雷・龙勃罗梭著.黄风译.犯罪人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14页,第376页,第392页. [意]恩里科・菲利著.郭建安译.犯罪社会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90页. 刘仁文.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猜你喜欢: 1. 精神病院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结业论文2000字 3. 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论文1500字 4. 精神病见习心得
现代人的普遍认知以及医疗水平提高,以前只能区分疯子和正常人,那些疯子也就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没人在乎,现在好多人会去医院做检查得出正确的证明有轻微或者严重的精神病。再加上现在是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比较快,比较广所以这些数据统计就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精确。
因为他神经有问题
你不要试图去了解精神病人,如果你理解了精神病人,那么你也就变成精神病了。
极度忍耐母亲的控制,终于爆发了
本着严谨的原则,我的这篇心理分析有一个假设前提,即:如果真是吴谢宇做的案,那么他的犯罪动机何来?这种犯罪的心理又是怎么形成的?在这起案件发生前不久,18岁的“史学天才”林嘉文在自己家里跳楼身亡。从社会道德评价的角度来看,这两件事情是大相径庭的:前者是犯罪,令人厌恶和唾弃;后者是自杀,令人惋惜和遗憾。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这两件事情则有很多相同点。首先,他们在学业上的表现都非常优异,却他们要么杀人要么自杀,巨大的反差让身边的每个人都难以接受。更重要的是,两件事情的本质是一致的,那就是对于生命本身的不尊重。只不过一个指向了外部的他人,而另一个指向了自身。一个人的人格成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作为社会的“我”而存在,要满足社会、人际关系中他人对自己的要求,这样有利于个体在社会上生存,建立人际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自身内心的“我”存在,了解自己的优点长处,也能够接纳自己的缺点不足,这样有利于个体提高自信和幸福感,情绪上也更加稳定,不容易做出冲动的事情。在个体身上,这两方面的发展则可能是很不平衡的。有的人社会的“我”发展得非常强大,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他们内心的“我”则可能是不幸福,甚至很痛苦的。所以即使像张国荣这样才华横溢的艺人,最后也因为抑郁而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相反来说,一个不踏入社会、不受名利拖累、没有别人牵挂的隐士,只要他对于自己是满意的,也可以很幸福、很快乐。我们在评判他人的时候,很难了解对方内心的“我”是怎么样的,更多是依靠这个人社会的“我”,也就是他们的外在表现来进行评判。如果这个人两方面发展得不平衡,那么我们的评判和实际情况就容易出现比较大的差别。这起案件发生以后,知乎上一位自称是吴谢宇“好兄弟”的人说过:“我认识的吴谢宇,是这个地球上我最后一个想到会犯罪的人。”为了解释他的这个判断,这位“Chasm The”列举了很多他和吴谢宇在一起时候的事例。其中有两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是:“任何人有问题问他,他都会非常耐心地解释到你懂为止。”“吴谢宇是能够无条件牺牲自己大量时间帮你的人,在你最需要的关键时候。”这位好兄弟列举这些事例的本意,是要说明吴谢宇是个多么好的人,但看到这些话,却让我感觉吴谢宇的心理健康状况严重堪忧。如果“Chasm The”列举的确是事实,吴谢宇为了帮助别人,可以不顾及自己的时间,而且还是完全无条件的付出,不懂得对某些事情说“不”,没有给自己设立底线。这样的人,他自我的人际界限是非常模糊的,可以随意地让其他同学“侵入”。一个自身内心的“我”发展比较好的人,会有自我的人际界限,他们也会帮助别人,但他们有底线,不会无条件的付出,他们总要给内心的自我留出时间和空间。基于“Chasm The”列举的情况,我认为吴谢宇的内心是非常压抑的,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我。无论他学习表现得多么出色,也不会很快乐,因为一个人是否快乐,是由内心的“我”是否成熟而决定的。吴谢宇这样的人际关系模式,不会是上了高中,认识了“Chasm The”才这样的。在个体的心理发展过程中,个体首先是和父母建立关系,然后按照和父母的关系模式,逐渐发展成和他人的交往模式。吴谢宇缺少自我的人际界限,自我很压抑,根源在于他和父母的关系当中(由于他的父亲早逝,主要是和母亲的关系),他的人际关系就是模糊的、缺少界限的。可以看出,吴谢宇是一个非常具有奉献精神的人,一方面他在学校里可以无条件地帮助同学,另一方面,他在2013年3月6日转发了这样一条微博:“如果拿你身上20斤肉换取母亲的十年长寿,你愿意么?愿意的请转发,不愿意的我告诉你,你一辈子不会幸福。”我不否认奉献精神的伟大,但一个人的奉献,如果是建立在让自己的内心没有空间、自我压抑的情况下,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是存在问题的。一个自我压抑的人,长期持续下去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个体的内心彻底麻木和压抑,也感受不到自我的存在,只知道去遵从社会、他人的评价标准;另一条,则是由于某个生活事件,激发了个体想要追求自我的渴望,但是,由于长期的压抑,他已经不知道内心的自我想要什么、追求什么,他唯一知道的,就是不想被社会的“我”完全束缚住。所以,他就会叛逆,做那些与社会道德相反的事情,来打破这种束缚。压抑得越久,叛逆时所爆发出来的情绪能量就越大,破坏力越强。吴谢宇的母亲,本案中的受害者,她的职业是一名教师。我想,她可能比其他的母亲更知道孩子应该如何学习,如何去取得成功。但是,如果她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只是不断用社会的标准去要求孩子,而没有让孩子学会如何设立人际界限、如何自爱、如何自我调节情绪等问题,这也许就是她的疏忽。
您好。渴的原因很多,除了体内缺水以外,口渴很可能是某些疾病的信号:我把引起口渴的原因以及建议归类如下:原因一:人体内缺水导致口渴当天气炎热、做重体力劳动、失血、烧伤、呕吐、腹泻、因高温(中暑)而大量出汗的时候,人们都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人体内严重缺水而导致的口渴。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往往会出现口干舌燥、面容憔悴、眼窝塌陷、皮肤干瘪而不能舒展等症状?褂腥嘶嵋蛭�碧斐缘氖逞喂�啵�佣��鹂诳手础?解决办法:因食盐摄入量过多而产生的口渴,如每天能吃一顿无盐饮食口渴症状即可消失。实际上,口渴是人体自身一种独特的?せ�疲��墒谷颂迕庥谕阉�R话憷此担�扇嗣刻齑笤夹枰?200毫升水,从食物中可获得1000毫升水,其他的1200毫升则要从饮水中补充,才能满足人体的生理需要。当体内水分一旦恢复平衡,这种“?ば浴笨诳始此嬷��А?原因二:因糖尿病引起的口渴激素的作用之一是协调人体内水、盐的代谢。一旦这种激素的平衡遭到破坏,它就会引起经常性口渴。很多糖尿病患者血糖过高,就会使其尿量猛增。这时,尽管大量饮水,仍会感到口渴难忍。解决办法:如果糖尿病患者在服用胰岛素或降糖药期间依旧觉得口渴,这就说明其病情在加剧。遇有这种情况,应前往医院查血糖,并立即开始服用降葡萄糖含量的药,同时要保证每天水的生理需要量。原因三:脑损伤引起的口渴有些人在脑损伤或神经外科手术后也会口渴?颊咄��谝惶欤�踔烈恍∈敝�诰湍苤旅��浅NO铡U馐保�虮乐⒓泳纭;颊呙刻煲�?0升,乃至20升水。这是因为患者体内缺少所谓“限制排尿激素”的缘故。解决办法:当家中有脑损伤或神经外科手术后的患者,家属就更应细心照顾。因为发病急,出现上述症状后应即刻前去看神经科医生。原因四:激素过剩引起的口渴患有甲状腺亢进的人经?岣械娇诳剩��に毓�M��不岬贾禄颊哐莱萃崖洹⒒肷砉峭诽邸⒖焖倨>搿⒓∪夥αΑ⒓本缦�荩�庸峭分辛魇У母粕踔聊芙�蛉境砂咨�?解决办法: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尽快请内分泌学家诊治。控制甲亢,平衡代谢才能缓解口渴症状。原因五:肾病引起的口渴患有肾病的人也会经常出现口渴的症状。这是因为肾已经丧失保持水分的能力,因此需要大量的水。肾病有多种,其中肾盂肾炎、血管球性肾炎、肾积水等都会引起口渴。在排尿量减少和出现浮肿时,患者仍然会感到口渴。解决办法: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口渴证明其肾功能不全。遗憾的是,这种极其危险的现象常常不能被及时发现。即使发现,已为时过晚,以至于患者只能借助于血液透析,或肾移植延续生命。所以,及时注意口渴,也就是使肾免遭进一步损害。一定要及早到肾病门诊进行对症治疗,不能用大量饮水来解决肾病引起的口渴。原因六:用药不当引起的口渴大家会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吃药后,就会感到口干舌燥,这是用药不当引起的口渴,因为有些药物使用不当可以导致机体水与电解质失衡。另外,就是某种特殊的药物引起的口渴。如:服用降压药就会引起口干,这是因为有些降压药减少口腔腺体的分泌的缘故。解决办法:有些患者采取大量饮水的方法,但是往往不能解决问题,且大量喝水对高血压患者还有害。这时应咨询医生,同时更换利尿药或减压药。原因七:不明原因的口渴另外还有一些不明原因导致的口渴现象,这是一种令人非常讨厌的疾病,令医生和患者都很挠头。而患有这些不明原因口渴的患者多半是女性。她们除了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口渴外,还会出现任性、动怒和好斗的现象。解决办法:这往往是一种神经精神性口渴。遇有这种情况,患者不妨一下自己的身体,如举起水杯,连续做几个吞咽动作。希望对有有所启发
原因一:人体内缺水导致口渴 当天气炎热、做重体力劳动、失血、烧伤、呕吐、腹泻、因高温(中暑)而大量出汗的时候,人们都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人体内严重缺水而导致的口渴。在这种状况下,人们往往会出现口干舌燥、面容憔悴、眼窝塌陷、皮肤干瘪而不能舒展等症状。还有人会因为当天吃的食盐过多,从而引起口渴症状。 解决办法:因食盐摄入量过多而产生的口渴,如每天能吃一顿无盐饮食口渴症状即可消失。实际上,口渴是人体自身一种独特的保护机制,它可使人体免于脱水。一般来说,成人每天大约需要2200毫升水,从食物中可获得1000毫升水,其他的1200毫升则要从饮水中补充,才能满足人体的生理需要。当体内水分一旦恢复平衡,这种“保护性”口渴即随之消失。 原因二:因糖尿病引起的口渴 激素的作用之一是协调人体内水、盐的代谢。一旦这种激素的平衡遭到破坏,它就会引起经常性口渴。很多糖尿病患者血糖过高,就会使其尿量猛增。这时,尽管大量饮水,仍会感到口渴难忍。 解决办法:如果糖尿病患者在服用胰岛素或降糖药期间依旧觉得口渴,这就说明其病情在加剧。遇有这种情况,应前往医院查血糖,并立即开始服用降葡萄糖含量的药,同时要保证每天水的生理需要量。 原因三:脑损伤引起的口渴 有些人在脑损伤或神经外科手术后也会口渴。患者往往在一天,甚至一小时之内就能致命,非常危险。这时,尿崩症加剧。患者每天要喝10升,乃至20升水。这是因为患者体内缺少所谓“限制排尿激素”的缘故。 解决办法:当家中有脑损伤或神经外科手术后的患者,家属就更应细心照顾。因为发病急,出现上述症状后应即刻前去看神经科医生。 原因四:激素过剩引起的口渴 患有甲状腺亢进的人经常会感到口渴,而激素过剩往往也会导致患者牙齿脱落、浑身骨头疼、快速疲倦、肌肉乏力、急剧消瘦,从骨头中流失的钙甚至能将尿染成白色。 解决办法: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尽快请内分泌学家诊治。控制甲亢,平衡代谢才能缓解口渴症状。 原因五:肾病引起的口渴 患有肾病的人也会经常出现口渴的症状。这是因为肾已经丧失保持水分的能力,因此需要大量的水。肾病有多种,其中肾盂肾炎、血管球性肾炎、肾积水等都会引起口渴。在排尿量减少和出现浮肿时,患者仍然会感到口渴。 解决办法: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口渴证明其肾功能不全。遗憾的是,这种极其危险的现象常常不能被及时发现。即使发现,已为时过晚,以至于患者只能借助于血液透析,或肾移植延续生命。所以,及时注意口渴,也就是使肾免遭进一步损害。一定要及早到肾病门诊进行对症治疗,不能用大量饮水来解决肾病引起的口渴。 原因六:用药不当引起的口渴 大家会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吃药后,就会感到口干舌燥,这是用药不当引起的口渴,因为有些药物使用不当可以导致机体水与电解质失衡。另外,就是某种特殊的药物引起的口渴。如:服用降压药就会引起口干,这是因为有些降压药减 少口腔腺体的分泌的缘故。 解决办法:有些患者采取大量饮水的方法,但是往往不能解决问题,且大量喝水对高血压患者还有害。这时应咨询医生,同时更换利尿药或减压药。 原因七:不明原因的口渴 另外还有一些不明原因导致的口渴现象,这是一种令人非常讨厌的疾病,令医生和患者都很挠头。而患有这些不明原因口渴的患者多半是女性。她们除了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口渴外,还会出现任性、动怒和好斗的现象。 解决办法:这往往是一种神经精神性口渴。遇有这种情况,患者不妨一下自己的身体,如举起水杯,连续做几个吞咽动作。还可用水湿润一下嘴唇,有时可产生消渴的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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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文艺心理学论文 学 院 文学院 专 业 汉语言 年 级 姓 名 论文(设计)题目 浅析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指导教师 职称 2011 年 5月20日 浅析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摘 要: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名字是精神分析学说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这不仅在于弗洛德创建了精神分析学说, 而且还在于他穷毕生的精力去阐述、传播、运用精神分析学说。“精神分析”一词是弗洛伊德于一八九六年三月在其发表的法文论文中首先提出来的。 关键词: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 一、精神分析的主要观点 (一) 潜意识论 弗洛伊德早期通过对精神病人的分析, 发现有一个在人的意识之外的精神现象。他把人的精神分为意识 前意识和下意识意识是与直接感知有关的心理部分, 包括个人此刻意识到的, 以及此刻虽然意识不到,但可以忆起的可复现的部分。 前意识, 是没有浮出意识表面的精神, 是后天形成的。如人一边打电话一边买东西, 但是他不会挑错东西, 这时买东西是由前意识支配的。下意识, 又称潜意识, 是深藏在意识下面 不为人所知觉 不会通过回忆记忆起来的精神内容,它是精神分析的核心部分,是弗洛伊德的理论基础。下意识这部分往往是不能为风俗 习惯 道德法律所见容的, 但它不会因此而消灭。弗洛伊德认为下意识的内容充满本能的色彩, 通常被压抑隐藏着, 只有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才会表现出来。 (二) 泛性论 弗洛伊德是泛性论者, 泛性论即是用性欲来说明心理病因或动因。但弗洛伊德对性的解释是广义的。通常人们一般把性和生殖联系在一起, 而弗洛伊德认为生殖固然是性的重要表现形式, 但性还有其它表现形式, 他用性来解释人的各种行为, 他认为所谓的儿童“性” 生活, 既包括两性关系, 也包括使身体产生舒适 快乐的情感, 像幼儿的求人爱抚、喜欢偎傍人和母亲的抚摸甚至文艺创作等举止心态都可视为性欲的表现。弗洛伊德认为有些正常人, 尤其是天赋甚高的人, 会在高尚的文化活动中使自己幼年那种被压抑的欲望得到满足, 而且弗洛伊德把人类的文艺创作、宗教活动等都说成是性本能冲动升华的结果。 性的理论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中占有重要的位。对性的突出强调和独特 解释无疑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一个重要特点。关于性的理论, 发端于弗洛伊德对精神病理学的研究。以后, 关于梦的研究, 过失的研究都为建立他的性理论作了思想上和材料上的准备。弗洛伊德认为, 性本能冲动、欲望是无意识的基础和核心, 是无意识的最原始的欲望、动机, 这一欲望、动机由于受意识的控制, 往往不能得到满足而受到压抑,被压抑所生本能冲动即所谓奥狄浦斯情结成为无意识的又一个基本因素, 其他被压抑的经历都与这个被压抑的情结有关, 经过历史的沈淀组成一个无意识领域。弗洛伊德应用精神分析学于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原始人类和个体儿童都由于性本能冲动(原欲) 受压抑而形成奥狄浦斯清结(乱*倾向) , 如此原欲被定置于乱*阶段, 发挥(或开始发挥) 其对无意识生活的影响力。这种被压抑在无意识里的乱*欲求, 无论是在原始人类那里还是在现代人类那里, 无论是在儿童那里还是在成年人那里, 无论是在常态心理中还是在变态心理中, 均是无时不在的威胁。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 性本能冲动即所谓原欲, 确是无意识的最原始的基础和动力, 它被压抑成为奥狄浦斯情结即所谓乱*欲望, 包含着爱与恨的矛盾情感, 还包括与被压抑的性冲动有关的一切经验, 组成一个深广的无意识领域。离开性本能冲动(原欲) , 无意识的秘密就无从揭露, 也无从说明整个心理过程的动力根源, 这就是弗洛伊德所以重视性理论研究的原因。 (三)人格论 人格学说在精神分析学说也占有重要地位, 它在无意识理论的基础上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人格模式, 展现了个体的人如何以本能为基础和动力, 进而成为具有社会属性和文明标志的成长历程。弗洛伊德把人格学说看作是由无意识心理学推及到社会学乃到哲学的过渡环节。他说明了本我、自我、超我与生的本能、死的本能的关系过程, 尽可能的描述本我、自我、超我之间的复杂关系, 以便显示出人格结构的动力图式。在这个动力模式中, 本我始终是动力的源泉, 执行者唯乐原则和超唯乐原则, 求乐与求杀结合进行, 通过自我去实现自己。自我则借助知识系统按照现实世界的要求, 执行唯实原则去控制本我, 通过自居和升华作用使我隶属于自己。它面对外部世界和本我这第二个外部世界之间的冲突来确定自己的地位, 使本我受现实的检验, 以控制本我的能动性, 延缓本我冲动的释放。“自我从察觉到本能发展为控制它们, 从服从本能发展为阻止它们”,自我对本我并没有绝对权威, 只是为本我的实现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法, 以调解本 我与现实的冲突。自我控制性本能冲动, 意味着援助死的本能, 使自已也处于死的本能攻击的地位, 所以它又不得不从本我中提取性力,使自己也成为爱的本能的代表; 自我不但力图调解本我与现实的冲突, 而且调解本我中两种本能的冲突。 二、对精神分析学说的评价 (一) 积极方面 首先精神分析学说扩大了心理学的研究领域无意识这个精神世界的重要领域, 一直被正统心理学所忽视, 而弗洛伊德孜孜不倦地在这片处女地开垦, 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 其次, 弗洛伊德在研究人格发展的过程中, 注意到了心理发展的阶段性 每个阶段的生理基础以及教育和训练在各发展阶段中的作用。他对心理发展的五个阶段的划分也与心理年龄阶段的科学划分有着一致性。这可说是弗洛伊德对心理发展阶段理论的贡献。 再次,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也具有积极的意义。管晓刚在《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科学价值》一文中指出,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是唯物主义的, 他还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的哲学价值归纳为“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决定论的方法论原则”和“科学人道主义的先驱”三个方面, 并总结道“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科学知识和社会文化环境影响下的产物。他开拓了一个全新的人类认识领域, 并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这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整个人类科学文化史都有积极的作用”。 最后, 精神分析学说的积极方面还表现在应用上, 精神分析学说产生于心理治疗又运用于心理治疗, 实践证明精神分析理论指导下的心理治疗是卓有成效的。正因为如此, 几十年来, 精神分析理论一直指导着西方心理治疗的实践。另外, 精神分析学说对于精神病学、病理心理学的研究也是有重要贡献的。 (二) 消极方面 弗洛依德学说也有许多重大缺陷。 首先, 精神分析学说的基本思想是从生物本能的观点出发来解释人的心理现象。弗洛伊德无限扩大人的生物本能的作用, 否定人的社会性, 这是唯物主义的, 有很大的腐蚀作用。 其次, 弗洛伊德认为人出生时就有性欲, 性欲是人格发展的动力, 梦也受 性欲支配的, 甚至文学艺术创作也是性欲象征性地满足, 这些说法基本是荒谬的。正是这种接近荒谬的观点, 使得他的大部分学生最后都和他分道扬镶, 使得许多人认为他的学说纯粹是一派胡言, 不值得理睬, 从而对其整个学说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 最后, 弗洛伊德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年龄阶段划分的依据或标准和对儿童心理发展各阶段特点的分析都是不科学的, 尤其是对恋母情结的阐述,因为他仅仅是将个别的极少数儿童身上出现的一些现象错误地上升为代表儿童心理发展普遍而本质的东西。人类学家对弗洛伊德理论中的恋母情结, 也提出了异议。马列洛斯基等人指出, 恋母情结远不是弗洛伊德想象得那么普遍, 而且并不是在所有文化中都出现以恋母情结为依据的家庭。 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虽然有不合理的一面, 但是却蕴含着丰富的教育思想, 对儿童教育的启示有着积极的意义, 有利于开发儿童的心理潜能, 倡导创造性学习, 提高儿童的精神生活的质量, 把儿童培养得更有人性, 这也是未来教育的重要特征。总之, 我们应该对这一理论进行更深入的挖掘, 更好地指导儿童的教育, 帮助儿童获得更加健全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童庆炳 程正民《文艺心理学教程》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年 [2] 万菲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 武钢职工大学学报 2000年
精神分析心理学在了解人心、人性真相方面有其特长。而精神分析对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不同的精神分析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通过挖掘人的潜意识来研究并治疗心理病态的观点却普遍保持一致。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精神分析心理学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精神分析理论中的积极心理学思想》
摘要: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在理论上看似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心理学理论,但是仔细比对其中的观点,不难发现,在精神分析理论中同样蕴含着积极心理学的观点。
关键词:精神分析;积极心理学;比较分析
在20世纪末,塞里格曼在指出了心理学发展的不足之处的同时,首次提出了“积极心理学”的概念。同时,蒂纳等人共同提出了有关积极心理学的三大主要研究内容:积极情感体验、积极个人品质、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从此,积极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积极品质的一门学科以其强劲的发展趋势对社会上的各个学科产生影响,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的关注。
在积极心理学产生之前,在社会上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理论是精神分析理论,它作为当时心理学理论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流派,对当时乃至现在的心理学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不光对20世纪的心理学,甚至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精神分析对其主要的研究方向和方法,不同的精神分析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是对通过挖掘人的潜意识来研究并治疗心理病态的观点却普遍保持一致。因为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大部分是精神类疾病或者神经症的患者,故而曾有人戏称精神分析是“研究病态的心理学理论”。表面上看,似乎精神分析的观点与积极心理学的理念没有交接之处,但是通过梳理两种理论的内涵,发现二者之间的相同之处。
一、阿德勒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情绪是一种具有正向价值的情绪,它能激发人们产生接近或者接近倾向的行为的情绪。如人在高兴的时候,是很愿意多做事情或者帮助别人做一些事情的,反之,如果人在悲伤或者气愤的时候,可能不愿意做事情和不愿意帮助他人。由此可见,高兴是一种积极的情绪,而悲伤或者气氛则是一种消极情绪。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积极情绪具有缓解心理紧张状态的效果,积极的情绪体验可以控制生理状态的平衡。
精神分析学家阿德勒最广为人知的作品就是著名的《自卑与超越》,在书中他阐述了自卑是人生之具有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这种自卑感来自于儿童与成年人对别之后产生的无助感,个体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便会想尽办法去追求补偿,按照自己能接受的方式来实现人生的价值。如果个体可以一直持续状态,便会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合理的办法来摆脱这种感觉。无论谁都不会长时间地遭受自卑的“光顾”,同样,自卑也一定会使个体采取某种行动,来缓解个体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见,阿德勒的思想关于自卑的论述和积极情绪中的功能是很相识的,根本都是消除人的紧张状态。作为内驱动力的自卑情结,能激励人积极的克服前进中的障碍,不断超越,赢得自信。所以可见自卑在这里也可看做是一种积极的情绪,是在精神分析中具有消除紧张状态的积极思想。
二、埃里克森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人格是积极心理学的另一个研究对象。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研究积极人格特质和在其形成过程中各种因素的交互中用产生的影响。积极心理学的观点认为,对于人格的研究既要消除人格问题,同时也要能促进良好人格的发展。积极心理学认为是在人的生理机制、外部行为和社会文化因素三者共同的作用下而形成的积极人格品质,但是更加的强调社会因素对人的影响。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格是外在活动的结果,在一定的生理机制作用下内化成为个体稳定的心理特质。埃里克森给人格定义了许多积极方面的特性,如希望、爱、诚信等,艾瑞克森认为凡是人格特质中具有这些特征的都是健康的人格,健康的人格会对人生发展中产生的问题以建设性的方式加以解决。艾瑞克森认为,积极人格品质的形成是在遗传和社会因素双重作用下形成的。他在人格发展的八个阶段理论中,提出在人生不同的发展阶段因为受到遗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会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冲突,而这些不同阶段的冲突逐渐形成了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人格品质的任务,而人格积极品质的形成就是冲突积极解决的结果,反之就会形成消极的人格品质。如,人格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0-1岁的时期,在这个阶段儿童对父母的依赖性很大,如果父母可以满足婴儿的基本需要,便可以使婴儿产生基本的信任感,这种信任感有利于婴儿形成希望这一积极的人格品质;反之,如果婴儿在此阶段没有得到应有的信任感,婴儿就有可能形成多疑这一消极的人格品质。而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关于积极人格的特征和人格形成同艾瑞克森有很大的一致性,可见在艾瑞克森的理论中是蕴含着积极心理学思想的。
三、霍尼理论中的积极思想
积极心理学理论中强调将注意力放在当下和积极的方面,强调培养人的积极力量,并提倡用积极的视角对个体的心态和行为作出解释,并通过激发个体的内在的潜力和积极品质来使个体发展成为心理健康的人。而经典精神分析中的理论强调关注过去的经历对现在的影响,强调对过去的回顾和反思。强调对过去的释怀而走出目前的状态而成为心态和行为正常的人。积极心理学强调现在,关注当下,精神分析强调过去,关注曾经。但是随着精神分析的发展,尤其是新精神分析理论的诞生,使很多理论与积极心理学的观点不谋而合。精神分析学家霍尼的神经症治疗理论同积极心理学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一致性。霍尼指出,神经症是因为人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因为社会文化中的各种冲突形成的,而造成的一种心理状态的失调。她认为人天生就有一种自我实现自我潜在能力的建设性力量,而神经症的患者是因为这种力量被压抑了,如果帮助病人发现并运用这种力量,就可以帮助其摆脱神经症的困扰,所以,霍尼提出神经症治疗的关键是发现和运用来访者身上的积极力量,通过自我“修复”完成对自身问题的处理,达到心理健康的状态。从这两种理论的阐述中,可以看到是有很大的一致性的,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在霍尼的精神分析理论中也是有体现的。
精神分析和积极心理学表面上看是观点及其不同的两种理论,但是经过比对可以发现,继弗洛伊德的经典精神分析理论之后,新精神分析学派等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和视角来研究人的心理现象,这其中包括积极视角。但是由于经典精神分析和弗洛伊德的影响,在某些方面抑制和压抑了在精神分析中找寻积极方面的观点,因此也就忽略了其中的一些积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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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是指一个人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着明显的障碍,从而表现出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行为。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精神病学术论文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摘 要:本文从精神病的症状表现中,以及从精神 分析 的角度列举了一个对精神病的 临床 心理 治疗 的个案,探讨了对精神病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同时分析了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如何来读破、拆散他的精神病性的逻辑的欲望世界。精神分析学家和精神病专家经常发现在妄想狂中存在在父性和父子关系的主题。拉康认为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性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此时主体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
关键词:精神病;精神分析;心理治疗
一、精神病症状和表现
精神病是指在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有明显障碍,致使患者歪曲地反映现实,不能适应正常的生活,具有危害自身和 社会 的行为者, 医学上又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一般不能正确认识疾病,缺乏现实批判能力。在国外一般医学字典上认为精神病应包括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综合症和“功能性”精神病,而功能性精神病又包括精神分裂、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病性抑郁等。精神活动是大脑生理功能的具体表现,当大脑功能异常时,临床上表现为异常的精神活动,精神症状是异常的精神活动。由于人的个体差异很大,至今还没有特异的实验室检查精神活动异常的生物学指标。通常判断精神活动是否正常,需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进行比较,同时还要分析是否由客观原因造成等各种愿意进行评估。因此临床上患者的精神症状常常是一症状群、综合征的形式出现。综合征是指一组症状或特征,可在疾病的某一阶段表现出来,是精神病临床 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常见的综合征有幻觉妄想综合征、情感综合征、紧张综合征、遗忘综合征、易人综合征、虚无妄想综合征和Ganser综合征等。症状是患者求助的主观体验,如心慌等;体征是客观存在的外在表现。综合征是疾病所特有的一组症状和体征的组合。发现精神症状后,应判断此精神症状是原发的还是继发的,而从心 理学 角度,原发症状直接与精神病理过程有关,继发的症状是对原发症状的一个反应。所以,在对精神病症状和表现进行评估之后,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在药物的治疗基础之上,对精神病心理分析工作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从而使患者可以在真实的世界里发现其缺失的意义,下面从一个个案来对精神病进行精神分析的可能性的探讨。
二、
弗洛伊德在阅读斯瑞伯《一个精神病的回忆》一文中,提出了力比多的投注和精神病的关系。并在《自恋 问题 引论》中,分析了自恋型力比多的投注和现实的问题。1942年,弗洛伊德在《精神官能症和精神错乱中的现实的丧失》中,指出问题不是现实的丧失,而是取代了现实的那个力量。但是,拉康却在弗洛伊德成就的宫殿里,对此提出了疑问,从而从结构和逻辑的层面上提出了《论精神错论的一切可能疗法的一个先决问题》。在那里,根本没有父亲的名字。弗洛伊德曾在许多场合指出,肯定存在一种偏执狂所特有的压抑和自我克制。拉康从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借用了一个术语来命名这种机制:排斥,它表明了对所涉及元素的彻底排斥。因此,这个元素就只能在真实中而不是在符号中返回了,例如,以幻觉的形式。拉康指出,在精神病中,存在在一种对父亲名字的排斥:它不是因为受到压制,而是完全抹杀了——某些能唤起主体的父姓观念的情况是导致精神病发作的催化剂。例如。当一个女人分娩之后从别人手里接过婴儿,还有一个男人成为父亲等,这些情况都会向父姓象征的领域发出呼唤,然而不幸的是那里一无所有,主题遇到的是一个空洞、一个空白。于是,精神病早期常有的“世界末日”之感也就随之产生了。主体面临的是能指的缺乏,即父亲名字的缺乏,随之而来的是意义的缺乏。按照拉康的说法,精神妄想症的患者试图在由于父亲名字的缺位而形成的空洞指出填补上丢失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给世界赋予意义。例如,精神病患者会认为“今天是阴天,是一个外星人密谋控制天气”,换句话说,妄想症患者认为世界之所以充满危险,恰恰是因为缺乏一些基础的意义来使之规范条理。分析 经验 的真理表明,向主体提出的问题并不是体现为他在自我中引起的焦虑,这是他的伴随物中的一个成分。这个问题是个表达清楚的问题:“我在那里是什么?”这个问题关系到他的性别以及他在存在中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他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他可以不失,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存在的问题包含了主体,支撑着主体,侵入了主体,甚至将主体撕碎,在分析中遇到的紧张、悬念、幻想等都表明这个情况,然而正是这些现象是 组织在这个话语中,它们才确定了症状,才可被解读,才能在被解读之后得到解决。三、对一个爱僵尸的精神病少女的精神 分析
患者是一个16岁的女孩,现在读高一, 学习 较好。精神病学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该女孩在初中开始就怀疑自己的心事自己没有说就被别人知道了。后来她发现身边的男性都在用恶毒的眼神在看她,并且要伤害她。在入院前一天,她早上骑车上学,发现街上的男性都在盯着她看,并知道了她的心事,要伤害她,她飞速骑到学校并且大哭,同学们都说她是疯子,所以她非常惊恐,父母决定入院 治疗 。其家庭 教育 严格,父母和睦,9岁前父亲在外地当兵。
在治疗中,我和她谈梦、幻想以及她的胶泥作品。在最初的谈话中,她喜欢做胶泥,她的作品里活跃着死亡、生殖以及暴力的元素:拿着镰刀的女性死神,俊美的黑衣僵尸,可爱的月老等人物。而这几个人物的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工具:手杖。在谈她的作品时,她说母亲是很暴力的,脾气很坏;自己爱僵尸,因为僵尸都对爱情很忠贞。在 工作过几次之后,她不再做这些泥人,但是她很焦虑地说她最近总是做恶梦。她 报告 了她的一个梦,在梦中:我去火车站接周杰伦,想让他签名,但是没有笔……我不知不觉又到了一个墓地,结过婚的人死了合葬在一起,不会变成恶鬼,而没结婚的人就是没有坟,是恶鬼。突然一个坟从中间裂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个恶鬼要吃她……”这个梦通过隐喻的形式,表达了主体的性化的焦虑,以及在生与死的象征关系的位置。她询问她在那里是什么,她的父母又是什么,她无法性化她已成熟的身体,因为从哪里来她又要回哪里去。但是,究竟是什么,让她的主体在被害妄想中给与这样一个不同的解释:那些男人要害她,因为他们知道了她是“狈”,所以那些男人要成为“狼”,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狼狈为奸。这个梦打开了她的幻想之门,在一次分析中,她突然停止言说,并且很惊恐地看着我。我问她“你突然停下了,你在想什么”,她停顿了一会说:“我想摸你。”在后面的言说中,她记得儿时的一次和同性的性接触,以及父母对待她的性方式……现在,她混乱了,一方面她对女性有了兴趣,另一方面,她渴望又害怕男性,如她不敢坐男生坐过的椅子,怕怀孕,另一方面又认为男生很暴力,就如她的父亲让她的母亲怀孕生出她,并说小的时候对粪便很有兴趣,有的时候在上厕所的时候,一边吃馒头,一边解手,有的时候要一个多小时。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想象到她对客体小a的享乐,而同样是生与死的拷问。在一次治疗结束的时候她说:“以前认为 心理医生之所以成为医生,是因为他们想 问题 想多了,现在自己发现是想问题想多了就成了疯子。”
在治疗的过程中,她恢复了一些 社会 功能,可以上街,见到男生也不会逃避,焦虑的情绪有所缓解。在这个个案中,充斥着悖论,这个患者有父亲,但是却没有经历父姓的阉割,有母亲却成为母亲的一个享乐的客体,从一出生便掉入到这个注定将来要疯狂的洞里,那里没有规范,但是她必须去建立一个规范,去面对青春期性化的问题,询问祖先的问题。这也许是为什么青春期是精神病的高发期。为了很好地分析这个个案,那么有必要回到俄底普斯情节当中去,在那里母亲给了父亲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在上面的个案中,那个女孩的梦中的鬼要吃掉她,和她在厕所里边吃边解手的习惯,使我们回到前俄底普斯阶段,那里的生殖 文化 和俄第普斯阶段的父亲的隐喻。所以,你不需要一个能指才能成为父亲,或才死去,但是如果没有能指,没人会知道这两个状态的事。恰如这个女孩,因为没有父姓的阉割,所以问题关系到她的性别以及她在存在种的偶然性,也就是说。一方面她是男的,或可能是女的;另一方面,她可以不是,两者演化其奥秘,把它系结在生殖和死亡的象征中,而她在青春期开始成熟的时候。用妄想的形式给世界一个解释:男孩要害她是有原因的,因为她是一个“狈”,所以男人才会成为“狼”。
当然,对精神病人的心理治疗的可能性一直是倍受争议的,但是在拉康那里,以及 临床的心理治疗的 经验中似乎都在说明这个可能性。
【摘要】自杀是有意或故意伤害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杀对于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破坏。精神病人的自杀是精神疾病病人常见的死亡原因,且精神病人自杀平均年龄较一般人群年轻并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更糟糕的是很多人都忽视了精神病人这个弱势群体,对他们的行为置之不理,这无疑给我们社会的发展埋下了巨大的隐患。为此我们将要对此走进精神病人的世界,去了解他们的心理,自杀原因,以及针对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 措施 。
【关键词】自杀;原因;防范措施
一、精神病的种类和表现
(一)精神疾病的种类
精神疾病分为多种类型:对于精神病分类各国的标准不同,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精神病的分类逐渐系统化,目前我国对精神疾病的习惯分为十三种:
1.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由于脑组织直接受到损害而造成的器质性精神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内肿瘤等因素所致。
2.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这是由于躯体疾病影响了大脑功能而造成的,如:心、肺、肝、肾发生疾病,导致脑供血、供氧不足。
3.酒依赖或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由于长期饮酒形成依赖(成瘾)后逐渐出现精神障碍,或在突然停饮后急剧发作。
4.鸦片类及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伴发的精神障碍。
5.中毒性精神障碍:某些非依赖物质(如苯中毒、铅中毒、一氧化碳、医学药物中毒等)短期大量或长期少量进入人体,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后,造成精神障碍。
6.精神分裂症:为较常见的重型精神病之一,多起病于青壮年,常见症状有:精神恍惚、狂躁不安、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打人毁物、抑郁多疑等。
7.偏执型精神病:以系统的妄想为主要症状。
8.情感障碍:为较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之-,以显著而持久的情绪改变为基本临床表现。
9.心因性精神障碍:由严重精神打击或强烈的精神刺激所致。
10.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常见症状有:恐缩症即害怕。
11.人格障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影响其社会和职业功能,本人精神上感到很痛苦。
12.性心理障碍:指两性行为在心理上偏离正常而导致活动行为上的异常。
13.精神发育迟滞:童年起即表现为全面智力低下和社会适应困难。
(二)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表现
1.性格改变:性格变得与平时不一样了。
2.行为异常:行为作派变化明显或者变得让人不可理解了。
3.语言异常:说话的方式 方法 变得不正常了。
总之,如果一个人现在与过去相比,像是变了一个人,与其他人相比,明显与众不同,那他可能患上了精神疾病。
二、精神病患者的自杀原因
(一)自杀与精神障碍
1.情感障碍:65%以上的自杀患者有情感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是最常见的自杀病因。
2.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自杀率约为5% ~10%。有研究提示自杀与精神病人的自知力有关,即认识到疾病性质,担心今后精神分裂症复发而自杀。
3.酒精中毒与药物滥用:酒精中毒自杀最危险的年龄为40-50岁,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自杀者多在年龄40岁以下,尤以30岁以下最常见。
4.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的住院病人自杀率增高,主要是因为病人有惊恐发作。可能由于受过心理打击,当记忆重现在脑海时,就会造成心理的巨大压力,打击再此重现,于是选择自杀。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与社会心理因素
精神病人由于长期疾病的原因,社会功能受损,许多病人存在人格缺损,不完整,并对社会、家庭均构成一定的危害,很难取得社会的理解与同情,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精神病人所面临的社会心理压力就更大,他们面临着来自家庭矛盾的压力,亲人的拒绝,社会的冷落,面临着经济问题,他们期待着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期待着社会的理解与接纳,由于这些社会心理因素所造成的精神病人自杀危险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精神病患者自杀的手段
(一)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法
精神病患者的自杀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1、服用大剂量抗精神病药或镇静安眠药或农药;2、自缢(上吊);3、触电;4、用尖锐物品自身伤害;5、撞头;6、溺水;7、跳楼;8、其他自杀方式。
(二)精神病人的自杀工具
精神病人精神失常,随时都可能发病,严重者随时可能做出一些预想不到的害人害己的事情。身边的物品随时都可能成为精神病人的作案和自杀的工具,如水果刀、棍子、锤子、斧头、电插头、绳子、电线等等。因此对日常不起眼的用品,严加看管。
四、精神病人自杀的防范措施
(一)非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措施
对有自杀企图的精神病人,家属要保证在24小时内不离人的照顾,要密切关注精神病人的一言一行,多与病人谈心,询问要自杀的原因及方法,好多时候精神病人的自杀主要来自于犯病、他人的歧视,因此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一定要加以重视,及早送病人住院治疗,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进一步遏制住病人病情地发展,使其尽早康复。
(二)住院精神病人的防范及护理措施
1.严格监测生命体征
护理人员应仔细观察,及时给医生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和产生自杀行为的先兆,及早干预,以便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控制病情。
2.做好心理护理
与病人建立良好的治疗性人际关系,主动接触,态度和蔼,加强与患者内心世界的交流,使其在心理上得到宣泄,缓解消极的情绪,淡化自杀意念。
3.对有自杀意图者的护理
应床头交接班,将病人放在重点病房,专人护理,形影不离,不让患者单独活动,可让家属陪伴。
4.加强服药监护
每次发药时,应要求患者当场服下并仔细检查口腔,确实咽下方可离开,严防藏药或蓄积后一次性吞服。
5.加强保护性医疗制度
不向外人泄露患者的病情,尊重患者的人格,对患者的合理要求要尽量给予满足,家属探视时不给患者带任何危险物品,并对物品进行认真检查,不得疏漏。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病人的床铺、室内物品,加强环境的安全检查。
7.做好恢复期的防范工作
相当一部分患者的自杀行为发生在恢复期,此时,护理人员应及时对患者加强自知力教育,及时观察患者的情绪变化,针对病情给患者精神上的支持、疏导和鼓励,帮助患者树立自信心,参加各种康复活动,培养生活的情趣,以减少自杀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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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晓航等:浅谈精神分裂症病人自杀相关因素中国医药卫生杂志,2004,7(5).
[3]王丹,施晓霞:《关于精神病患者自杀的相关因素》,2009年版,第9页.
[4]沈鱼.精神病学,第3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第1028页-第10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