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1、首先浏览器中搜索“(地区)小学报名系统”,以北京为例。
2、下面点击“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3、进入主界面后,我们看到左上角有“立刻开始办理”选项,点击进入。
4、会弹出区域选择,选择你所在的地区。
5、接下里,找到“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6、登入你的账号,如果你没有账号,就点击下面的“注册”选项。
7、最后按指示,依次填好对应的信息,在右上角会有“信息待或已验证”的提示,提交过后,出现“信息已验证”的字样就可以了。
报名流程简介
1、点开浏览器里边所在地区的网上报名网址。
2、进入后选择右边的小学报名,这时会进入招生指引页面,勾选进入下一步。
3、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后,选择右上方的保存查询即报名成功。
入学所需材料
完成网上登记且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报名时,家长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市区户籍儿童: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
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市区户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小学的招生公告。
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除提供家庭户口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外,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家长在相应期间,登录登记系统查询相关部门反馈的证明信息无异议的,报名时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3、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适龄儿童本人暂未持有居住证,预计截止日期前能取得的,可暂不提供居住证,待取得居住证后,最迟于截止日期前补交。
以上海市为例见图:
在完成孩子的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入学报名系统”为孩子进行在线报名,完成“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
家长可以访问入学报名系统“各区招生政策”模块,找到孩子就读意愿所在区政策中的《2022年XX区幼升小民办招生学校一览》,查看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在报名过程中,家长也可以在“幼升小报名(公办、民办)”模块中点击页面右上方的“政策说明”,打开“2022年上海市幼升小民办招生学校一览”,查看各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
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官网入口地址: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1、请点击系统首页“点击进入系统”按钮操作。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2、在登陆页面输入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再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下一步”按钮。 注意:身份证号一旦注册将不能修改!请务必正确输入报名适龄儿童本人身份证号,不要带有空格。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3、若您是第一次登陆本系统,系统自动转入阅读“成都市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使用须知”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然后点击按钮“开始报名”。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如果您不是第一次登陆,系统将提示您输入登陆密码进入系统查看已经操作的报名情况。 4、开始填报后,首先进行“适龄儿童基本信息”的填写,您需要先设置登陆密码,然后依次据实填写。 带“ * ”符号的为必填项。 注意:请再次确认登陆身份证号(同时也是报名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是否正确!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5、继续填写适龄儿童姓名、性别、民族信息。系统将适龄儿童出生日期直接由身份证号中导出。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6、继续填写法定监护人姓名、与适龄儿童关系、联系手机号相关信息。 法定监护人1的相关信息必须填写!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7、填写完毕后点击按钮进入下一步"适龄儿童户籍信息"的填写。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填写说明 1、请依次填写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户主与儿童关系、户籍所在区、户籍所属派出所、户籍首页详细地址。 带“ * ”符号的为必填项。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2、填写完毕后点击按钮进入下一步"适龄儿童居住信息"的填写。 "适龄儿童居住信息"填写说明 1、请依次填写适龄儿童居住信息:住房性质、购房人或承租人与儿童关系、实际居住地详址。 带“*”符号的为必填项。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2、填写完毕后点击“填写完毕,下一步!”按钮进入系统主页面。 2018成都各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公告汇总(时间 网址)
操作方法
1、首先浏览器中搜索“(地区)小学报名系统”,以北京为例。
2、下面点击“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3、进入主界面后,我们看到左上角有“立刻开始办理”选项,点击进入。
4、会弹出区域选择,选择你所在的地区。
5、接下里,找到“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点击进入。
6、登入你的账号,如果你没有账号,就点击下面的“注册”选项。
7、最后按指示,依次填好对应的信息,在右上角会有“信息待或已验证”的提示,提交过后,出现“信息已验证”的字样就可以了。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官网: 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发展区的创建要求,对本地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严禁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严禁将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入学信息登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儿童在读幼儿园提供的姓名、证件号码、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活动(以下简称“面谈”)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公办小学,以安排进入公办小学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三)统筹居住地入学。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5日,各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五)公办小学验证。5月18日-5月19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6月15日-6月16日。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2日-4月13日,各区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三)小升初入学方式。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本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含寄宿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实施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于4月14日-4月15日,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小升初艺体特长生报名”栏目在线报名,限报名就读意愿区一所初中的一个项目,并于4月18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项目名称。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示。体育、艺术特长生全市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20日-4月21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4月28日完成。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8月1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公布招生简章。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民办学校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学校依法自主招生的简章及公告,须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民办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的招生宣讲或变相遴选学生。 (二)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3所民办初中。完成民办初中报名后,家长必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三)规范面谈程序。5月17日前,民办中小学要将面谈方案(包括面谈方式、面谈题目等)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封存后,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查。民办学校仅组织一轮面谈,严禁组织两轮及以上的面谈。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应安排面谈全程录音录像,作为履行规范招生的证据。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严禁对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学校面谈。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民办小学校、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18日-5月19日。 (四)分批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新生。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20日-5月21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2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限初中)。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小学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初中就读;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招生政策问答。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1.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关于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本辖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 3.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 4.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5.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6.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7.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招生承诺等。 8.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3月9日-3月3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4月13日-4月21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余时间不得安排面向非本校学生及其家长的校园开放活动。“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张贴通告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维护安全、有序的活动秩序。民办学校要将“三个承诺”放在“校园开放日”活动通告(通知)、招生简章的显著位置,“校园开放日”期间将“三个承诺”通过书面形式发到每一位参与的学生和家长手中。 (二)发放入学通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进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区相关部门,积极做好辖区内“校园开放日”活动和民办学校面谈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资料。 (五)开展教育督导。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市级层面适时开展巡查,进一步督促区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六)完善监察机制。各区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民办学校招生“三个承诺”监管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市教委将民办学校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区政府教育工作考核。 (八)实施“双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活动的,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核减该校3年的招生计划数,取消3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仍由市教委统一规定,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
小学报名成功了会有短信通知,可以直接去学校咨询,或者上填报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可以去教育网,然后往下拉,中间部分有专题服务中心,小学报名系统,进去就会看到报名入口,输入小孩身份证就可以查。
以2020年重庆沙坪坝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为例,查询方法如下:
1、在百度搜索框中搜索【沙坪坝区小学报名系统】,点击第一个链接,如下图所示。
2、在网站的首页顶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密码默认为报名学生身份证的后六位,如下图所示。
3、接下来需要输入相应的【验证码】,输入后点击登录,,如下图所示。
4、进入系统后,在学生登记信息中可以看到录取状态,录取后显示【录取】,如下图所示。
5、点击栏目的上方【审核过程】,可以显示是被什么小学录取的,如下图所示。
首先,百度搜索对应省的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并进入点击小学招生项目“学生信息采集入口”用户登录账号,密码及身份证号登录进入服务平台界面
点击“录取查询”在此界面可以看到具体录取信息,如果通过显示录取信息及结果
“小学入学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1日-13日(每日9:00—21:00)。在系统开放的任意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即可,完成操作的具体时间不影响招生录取顺序和入学结果。通常系统开放第一天(7月11日)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适当错峰。
小学网上报名时,如果出现了社保信息的情况,那是要求小学生的家长,也就是小学生的监护人的社保证明。家长只要把自己的社保信息打印出来,然后上传到网上,这样就可以给小学生网上报名了
你好!这有多种原因1、可能是系统正在修整2、可能是你的网络有问题。3、你可以换台电脑或是地方登录下4、再者就是可以重新注册一个帐户试试5、还有就是换个浏览器
1.小学入学报名,显示正在加载中,这说明网络不好,或者登录的人过多,导致网站真的瘫痪。2.你可以换你的4g网或者不断的刷新电脑。可以在晚上去登录。
可以在重新上网查询一下结果应该就知道了,而且我们已经网上报名过了,那应该就没有问题了。
以2020年重庆沙坪坝小学入学,查询方法如下:
1、在百度搜索框中搜索【沙坪坝区小学报名系统】,点击第一个链接,如下图所示;
2、在网站的首页顶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密码默认为报名学生身份证的后六位,如下图所示;
3、接下来需要输入相应的【验证码】,输入后点击登录,,如下图所示;
4、进入系统后,在学生登记信息中可以看到录取状态,录取后显示【录取】,如下图所示;
5、点击栏目的上方【审核过程】,可以显示是被什么小学录取的,如下图所示;
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入口: 关于居住证的问题 居住证新规: 2018年1月1日起居住证需在公安局登记满180天后才能办理。 这个居住证到底有啥用?举个例子,您家是外地户口,长春还没有房子,您和孩子办理了居住证就可以在长春入学。不过想凭借居住证在长春上个好的公办学校基本是不大可能的哟。 想办居住证的别拖着了,居住证要过期的赶紧续办,不然孩子在长春可就挺费劲了。随时关注着政策变化啊。 关于网上报名的问题 很多家长都来问我,第一次报名没啥经验,网上报名究竟什么样的?都需要什么信息啊? 长春市中小学生网上报名大概在每年的5月3日左右上午8:00开始,我搜罗了去年网上报名的几张图,您先了解下。 2019“幼升小”时间表(推测版) 3月 招生方案制定 :长春教育局开始制定当年的招生工作方案。制定长春幼升小招生时间表,以及一些相关事宜的提出,要经过多次会议才能确定长春幼升小的具体政策。 4月 招生方案 :长春市教育局开始进行幼升小工作的启动。其实到了这个时候每个学校才知道自己的招生额度是多少,以往说的今年的招生人数都是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历年情况进行的预估。 招生政策:4月份招生政策会进行公布,2018年是4月26日公布的,这个时候家长就可以知道当年的幼升小政策,应该提前准备哪些材料,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入学,还有当年幼升小的时间节点。 学区划分:学区划分方案会在4月底公布,家长们及时关注各区的教育局官网,在公布后第一时间进行查询。 5月 5月3日9:00—13日17:00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2017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月14日9:00—17:00或5月15日9:00—17:00,持户口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开发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由各城区、开发区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 未按规定时限(5月15日17:00前)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5月16日—18日 户籍验证 5月21日—22日 学位派送 5月23日—30日 信息审核 5月31—6月4日 各公办中小学校为派送到本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无论入读公办学校还是选择民办学校,均须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月3日—6月20日 ➤ 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6月(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6月7日前,对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情况进行审核,确认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 6月8日 公布信息 6月13日9:00—14日17:00 网上报名 6月15日—19日 优质公办空余进行数据汇总 6月20日 公办学校空余学位进行电脑派位 6月20日15:00-21日17:00,公布结果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优质公办学校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 7月 7月基本幼升小尘埃落定了 ★家长们要开始为孩子升入小学做准备了,提前准备好入学物品。 (注:以上部分数据是根据2018年时间节点整理,以供参考) ;
长春教育网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 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 2、具有本市区户籍;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符合相应规定也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入学材料 市区户籍: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就读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 外来人员: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