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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研究生交不出论文题目烧炭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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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研究生交不出论文题目烧炭自杀

内心脆弱绝对是很重要的原因,现在这个社会对年轻人的压力确实很大,而心里承受能力却很差,这就容易出现过激行为。

浙大女博士寝室内烧炭自杀,究竟是怎么回事?

该事件发生于2020年9月,发生于浙江大学动物科学院的寝室内,期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该女生家庭较为贫困,缺少父母的关爱,且被抑郁症所困扰,其次该女生在博士期间也受到了导师的压榨,甚至在该女生抑郁症加重期间依然被派发了线上任务,女生最终难以接受,在宿舍内烧炭自杀。

看到这条新闻的评论大部分在说学生脆弱,不太认同,学校应该首先调查清楚这个导师有没有给学生明确研究方向,如果和社科类很多老师一样就是放任管理而在学生自谋出路后又没尽量指导学生本身就是失职,不管学生的多,像这种这么缺乏气量和学生计较的实属罕见,对学生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学校在给导师权利同时能制定导师监管机制,师德师风管理要落到实处。

如果真是如是说!那为人师者实在不配!还是等调查结果吧!但愿这不是真的原因!无论怎样,还是可惜了这位同学!如果是位恶师,她也只是你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坎而已,人生路上坎坎坷坷,没有一帆风顺的!要学会承受各种压力!这样的人,才能前行!满腹经纶而无力撑社会之压力者,结果往往是比较悲剧!我们社会要传授给年轻人如何坚强,自立自强不息!不要因为毅力不坚而妄学经纶!不仅自己受害,家庭也同样受损!父母如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呢!

不合格的论文,被导师通过,被学校通过,就是对的?硕士论文,从开题到中期检查,到论文评阅到答辩,整个培养环节是严肃的,如果是导师没有尽责,是导师的问题,如果是学生的问题,就不要难为学校和导师了。逼着学校和导师放水,只会害了国家的人才培养体系。

导师了刁难研究生的事情,这不是第一个,我希望是最后一个。作为导师,应该像学生家长一样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帮助研究生顺利毕业,这是导师的职责,也是导师的义务。不知道为什么有个别导师就喜欢专权,危害研究生,我看这是导师的道德问题。

导师与你孩子有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有什么根据说导师故意跟你孩子过不去?现在越来越怪了,上千年来师生(师徒)之间如同父子的关系变成了如今的仇敌关系!导师为什么阻止送审你女儿的论文目前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你女儿的死与导师的做法没有因果关系。

学校应该有一个学术委员会,对各导师手下需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进行评估、讨论,分析这些研究生不能按时毕业的原因,对其论文进行打分,再拿出一个解决的方案,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导师卡学生的行为。看见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我的心深深的刺疼,我也是家长,曾经我的孩子经历过和黄静怡相同的遭遇,痛苦无助,快要精神失常,导师给他的毕文论文课题,就连同门的博士生都说做不下去,导师不管不问,每一次见导师,导师给他说的论文的导向前后矛盾,无法理解,还得挨一顿臭骂,孩子有错可以管,但做为老师你把学生拉黑,也确实有错。

这个学生论文开题的时候是绕过导师的。也就是说她的论文从选题开始就没得到导师的认可,而且绕开导师开题这个操作就已经彻底割裂了师生关系。如果是我的研究生这么做,我就让他换导师,谁帮他绕开我,就去谁那儿读。我学院的研究生秘书熟悉每个老师的签字,收到开题材料后还会再和导师确认一次。传媒大学研究生工作体系的漏洞很大。

令人惋惜。为什么一个并不算很严重的问题,就能让人精神崩溃?人们已经不再相信公理。过去那种有理走遍天下的自信也没有了。社会在依靠什么维持运转?否极泰来。其实这个社会已经在逐步地回归理性了。要有点耐心。

作为文科行内人,只能说,绝大部分导师即便不太尽责,但也绝不敢随便为难学生。外行是不知道,现在导师有多么怕学生想不开。现在硕士论文越来越水,你们以为只是导师的问题?现在好多学生都娇嫩得很,说不得。

小学生老师不敢管,本科生不敢管,这事过后研究生导师也不敢管,结果会怎么样?网友们自己想去。依我看,导师严格要求,没有错,不能忍受那段辛苦的历程,就不要去选择考研那条路。不能按时毕业,毕业延期,历来年年都有,有的人延期了好几年,这种现象不是现在才有的。自寻短见更多责任是她自己选择,网友不应该过多聚焦在老师身上,这样会对中国教育产生非常不好的影响。

没有具体细节,不评论谁是谁非,等待后续报道。支持导师在学术上严格要求学生,反对导师其他个人原因刁难学生。同时,提醒家长们加强孩子心理方面的教育和引导。也提醒大学生们,重视人生的选择,更要重视选择之后的持续努力,考上了大学也需要好好学习。

我既同情静怡及她的家人,也在反思这件事情,导师的素质各有不同,别人的孩子l只是导师的劳动工具,导师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大部分都是睁一眼,闭一只眼,有少数老师是不给你过,因为学生的礼没有到,身体没有奉献给他,所以难过关。

导师的错误由职能部门去查处,这个孩子可怜也可恨,委屈可以有很多解决方式,命都不要了,还怕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和父母亲友商量怎么办,,或者其它法律手段,但是遇到挫折,就选择死亡,父母怎么活下去? 这种懦弱又自私的行为,太不可取,希望家长能教育孩子,如何面对挫折,这比学习成绩更重要,因为生命才是第一重要的! 哎,可惜了花季的年华。

研究生想不出论文题目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的题目是啥?

结合自己所学,选择最熟悉的领域

方法如下:

1、先认真思考,找好选题方向与大致的框架,与导师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框架并尽早确定题目方向。

2、多翻资料,查找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方面的材料,扩大文献范围,更好地确保自己的硕士毕业论文的真实性以及论证时候的理论性。

3、抓好论文核心部分。进一步地调整、扩充,组建属于自己的体系框架,调整好表达调整结构。作为整篇论文的点睛之处,不要草草了事,最好能够凸显出论文的整体品质,对文章的总体结构再次进行斟酌,以防出现虎头蛇尾的问题。

4、做好脚注。一定要一边写论文一边加脚注,不然先引用,最后等论文写完再加,要么事先做好参考的笔记,不然到最后很容易找不到脚注的来源。

5、如果是工科或基于试验数据基础的论文,则需要有真实实验数据基础,切不可照搬他人或臆造数据而使论文丧失真实性。

6、写论文的过程中多与导师交流,及时纠偏并找寻研究灵感。要知道,研究工作其实是一件可以让人有所发现而感觉快乐并愿意为之不断付出以期获得成功的事情。

写不出来论文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动力不足。写论文主要靠自己的自主自觉,如果没有几分好奇心和解决问题的魄力,论文是难以完成的。

2、情绪不对。如果带着一种“不想写”的心理,有空闲的时候刷微博、刷抖音、逛淘宝、追剧、聊完qq聊微信,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师催的时候带着一种负罪感赶紧看文献,过一段时间后“不想写”的情绪又会出现。

3、方法缺失。

4、定力不足。

5、完美主义作祟。因为苛求完美,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最好,因此迟迟没法完成。

实在想不出导师会给

研究生论文被卡自杀舆情

佛罗里达大学的警察于周五表示,该校的一名博士研究生在他工作的校园大楼的办公室里上吊自杀。 校方发言人史蒂芬·布鲁姆表示,调查者已经找了一张纸条和电脑搜索记录表明陈曾经有过伤害自己的念头。陈的领英个人介绍上说自己是弗罗里达大学的 IDEAL的助理研究员。

6月13日,家人朋友发现陈慧祥(Huixiang Chen 音译)失踪并报案,6月14日,陈就被确认死亡。

短短1天时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永远离开了世界。

更让人诧异的是,他的论文即将在6月底的国际会议 ISAC 2019(计算机体系结构国际研讨会)上发表。

而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越多越多的迹象表明陈慧祥的自杀和导师脱不了干系。

6月29日,也就是两天前,一个发布博客的平台 Medium 就详细地报道了陈慧祥死亡前不为人知的故事。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出现,我们发现陈慧祥选择自杀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故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可能就是他一直因为学术不端而苦苦挣扎。 这封遗书发送给了他的朋友、实验室同事、尤其是他的导师李涛(音译)博士,他是电气和计算机工程系的教授,也是陈慧祥遗书中所提及的那份论文的第三作者。

而在这份遗书中,陈直接说明了自己向 ISCA 投递并挑中的那篇论文很有问题,和导师沟通之后,发现 Dr. Li 默许他伪造实验数据,但发现还是无法自圆其说。

最终,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陈慧祥选择自杀,弥补过失,从而告诫大家论文中千万不要大跃进。而在陈和朋友的聊天记录中,更是赤裸裸的控诉了他的导师对自己的逼迫。

在这一长段的聊天记录中,不难发现陈慧祥的导师一再逼迫当事人修改实验数据。

面对陈提出的撤稿要求,导师坚决拒绝,并且威胁陈不允许毁坏他的声誉。

第一点导师的身份信息。第二点导师过往造假论文的题目。第三点留美博士的亲人情绪状态。第四点导师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惩罚。第五点导师用什么手段逼迫学生造假。

关注的焦点是因病请假,导师不批准,还把各种工作,杂事推给学生做,使学生没有时间休息,压力大。死前还帮导师处理事情

4月22号凌晨,中南大学粉冶院一名研二的研究生坠亡,而黄同学的催命符,是一篇即将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论文。黄同学的聊天记录显示,他在国际期刊上投稿了一篇论文并且被录用,但也正是这篇论文,把他一步步推向了自杀的深渊。

黄同学的论文在3月22日就已经被期刊接收,但是他在两天后,发现自己投稿的论文存在很严重的问题,于是就向老师表达了撤稿的想法,但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依旧没有撤回。之后的几天里,黄同学的情绪开始变得焦虑。他担心这一事件会导致自己被扣上学术不端的罪名,甚至有可能拿不到学位证。

同时,由于论文加上了导师和院长的名字,黄同学担心论文事件被发现后连累他们,于是焦虑的情绪愈发严重。而且由于论文被国际期刊收录非常难得,黄同学也曾公开表示自己的喜悦。

但同时,也由于焦虑和同学说过论文存在错误的事情,担心被有心之人利用,举报他学术不端。慢慢地,黄同学开始觉得可能整个学院都知道了自己论文出错的事情。

在这样的多重心理焦虑下,黄同学的压力陡增。4月20号,黄同学的朋友打电话问他情况,黄同学表示和导师说了,并且自己也想通了。但是,他和导师之间的对话并没有向朋友提及。但就在那之后,黄同学却跳楼坠亡了。

中南大学发布情况说明

中南大学4月22日发布情况说明称,4月21日早晨6时许,我校粉末冶金研究院2019级专业硕士生黄某某坠楼身亡,警方初步判定为高空坠落(排除他杀)。

学校对于黄某某同学的不幸离世深感悲痛和惋惜,对该生家属及其亲朋表示深切慰问。学校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学生自杀的原因研究论文

自杀由死者本人完成的某种积极或消极的行动,其本人清楚地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后果,由此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死亡本文认为自杀是指采取各种手段结束生命的行为主要是个体行为。当代大学生的自杀原因分析轻盈大学生的作为自杀群体异种下面分级导入大学生形成的原因。一不可忽视的客观因素。忽视素质教育的教育体制。救济途径和心理咨询措施不完善。二心理障碍的三个方面乙抑郁倾向。人格问题。情感敏感。大学生培养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的建议完善自身性格。加强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心理疏导及心理治疗。提供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减少挫折。

一、当代大学生的自杀原因分析青年大学生作为自杀群体的一种,下面分析导致大学生的轻生行为的原因。(一)不可忽视的客观因素1.忽视素质教育的教育体制。在高考之前,很多老师、家长给学生们灌输的观念就是“只要考上大学,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在“一切为了高考”的指挥棒下,素质教育显得苍白无力,因而学生成了满负荷运转的考试机器。所以家长、老师、学校、社会往往会忽视平时学生的心理需求、思想动态等。对学生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也未能及时去引导和疏通,这种性格缺陷一直延续到大学。再加上绝大多数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多少都存在一些孤僻、以自我为中心的倾向,一般都不愿意主动与他人交流,长期下去,更容易诱发心理疾病。2.(二)心理障碍的三个方面1.抑郁倾向。较早就已经出现了抑郁、焦虑等神经症性问题有的可能还是精神病性问题,这些问题到了高校后不仅没有缓解,反而随着学业繁重、学生社团等学生工作繁忙、个人感情波动等客观因素变得可能更严重。2.人格问题。这些大学生比较内向自抑,追求的理想较大,或者自我意识特别强等,比如,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社会竞争愈来愈激烈,自己又达不到自己所期待的理想值,即一旦在现实中遭遇冲突如就业困难、考试失利受到处分等等,自己的主体性能动性很快退缩,自我封闭起来,不善于求助,因此很难获得来自周围的支持,便容易产生恶性心境障碍导致自杀现象的出现。3.情感敏感。往往在与他人的亲密关系破裂之时,引起较大的情绪波动这种自杀现象容易发生在男女关系或同性恋关系破裂,或者与亲人关系出现裂痕之后。自己的精神支柱或者内在动力丧失就很容易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二、大学生培养良好心态,珍爱生命的建议(一)完善自身性格,加强承受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比如和一些正能量的人交往、接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他们的感染,来完善自己的性格。也可以出去旅游,换换环境,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来提升自身面对逆境的能力。还可以去做一名志愿者,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听听他人的故事,感受奉献他人的欢乐。总之,消除自杀行为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加强自身性格优化。在遇到挫折和考验时,要学会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来面对。(二)心理疏导及心理治疗。很多自杀行为都是有预兆的,比如自杀者在自杀前会选择沉默,把自己一个人关在狭小空间里,要么会选择自己之前不敢做的事情、一直想做却没有做的事,或者问一些“我死了会怎么样啊?”,“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这个世界依旧不会变。”等相似的话语。这个时候,在有自杀动机者旁边的人要有所觉察,给予他们社会的迅速发展使人们产生更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问题,从而也导致了更多的自杀现象。特别是对于广大青年大学生来说,他们很容易在快节奏的生活中迷失自我,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客观环境与内在自我的矛盾等等,往往会选择逃避,多用自杀来群求解脱。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讲只有一次,自杀的后果往往会是巨大的痛楚及惋惜。所以青年大学生要培养自身的良好心态,养成健全人格,热爱生活,珍爱生命。

一方面,社会化的要求和自我意识的发展促使个体与社会不断发生冲撞,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如学习、工作与恋爱之间的矛盾,理想自我与现实自我之间的矛盾等等。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决定了个体能否顺利地实现人格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性成熟需要的日益强烈使青年期个体处于“疾风怒涛”的状态。日本心理学家依田新指出:“青年处于儿童和成人之间的中间世界,所以内心动摇大,情绪的紧张程度一般较高,对很小的刺激也容易引起强烈的情绪反应:一时陷入被打败似的悲痛里,一时又由于有希望而昂首挺胸;一时又由于失意而俯首顿足。情绪如此不稳定,是青年期心理的一个特征。”能否调控这种具有两极性的情绪也是个体能否顺利度过青年期的条件之一。几乎每位自杀者都有程度不等的人格障碍和情绪失调,这两个因素在导致他们自杀的原因中起着首要的作用。要指出的是,与一般个体青年相比,大学生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富有理想和抱负,憧憬未来。心理上的需求也相对较多,包括实现自身价值、受人尊重、爱情和审美等等。除生理上的发育成熟与文化知识技能的提高以外,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完成的是个体角色的定位以及独立性的形成。他们最关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目前的状况与将来的角色协调起来。同时,当今的大学生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是社会变革及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生的自我期望也不时地受到这种变化的影响,加上自身生理和心理不成熟,使得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面临巨大的挑战。这些心理特点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容易产生各种心理上的反差,导致各种心理挫折,因而更易于形成自杀机制。

近年来,大学生自杀的新闻屡见不鲜,对社会也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下面我就说一下大学生自杀的几个原因:

一、抑郁症

引发自杀的第一诱因就是严重的抑郁症,而我国年轻人,尤其是拥有大学学位的人在抑郁症患者中占有比较高的比例。大学生缺乏应对困难的经验,容易患抑郁症并由此引发更严重的心理危机。有专家表示,高校自杀身亡的学生中,有60%都与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有关,抑郁症显然已经成为校园一大杀手。我们能做的就只有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才能阻止他们因为抑郁症而自杀。

二、压力过大

这里的压力主要有两方面的压力,一个是学业的压力,另一个就是社会的压力。学业压力是每个学生都会有的,但是如果压力过大,太过焦虑,就会导致精神崩溃,最后选择离开这个世界。因为大学生数量的增多,社会对大学生的待遇、地位都有所下降,加上市场经济带来的竞争压力,让大学生对找工作深感焦虑,并开始否定自己,产生自卑心理。据称我国今后都以每年300万的大学毕业生进入社会,不仅仅是学历、技术的竞争、人事关系的竞争,甚至是外貌的竞争,这一残酷的事实难免跟大学生之前幻想的有所出入,最终不堪压力,造成惨祸。

三、恋爱失败

据某危机干预中心的调查显示,恋爱失败占大学生自杀原因的。这占比如此之高,也说明了大学生容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把爱情看成自己的全部,可一旦分手了,就会觉得自己一无所有,怅然若失,不再对世界有所留恋,所以决定一死了之。

朋友啊,人生的路很长,抑郁症、学习、恋爱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不能因为一时的失败就否定自己的存在。自杀会那些真正在乎自己的人带去巨大的痛苦。如果觉得想不开可以多找朋友聊一聊天,寻求安慰,或者去心理咨询师做心理疏导,只有学会自救才能真正的获得重生。

监狱自杀问题研究论文

三、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基本途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监狱系统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的原则,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层次建设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从宏观上指导全国监狱系统建设现代化文明的原则,也从微观上为每一个监狱指出了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方向。我个人认为,就每个监狱来讲,远近结合、统筹规划、软硬并举、注重软件是进行“建设”工作的基本途径。每个监狱,都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不能畏难不前无所作为,也不能好高鹜远,不切实际,纸上谈兵,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远规划和近期安排,滚动发展,每年办成几件事,这样就能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向着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目标迈进。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从总体上讲包括两个方面,即以监狱设施、技术装备、管理教育设施、生活卫生设施以及生产方面的技术、设备、工艺为内容的硬件建设(物质文明建设),以及监狱人民警察素质、执法水平、管理制度、教育方法、劳动手段、改造效果为内容的软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二者缺一不可。做为监狱领导,必须认识到硬件与软件是辩正统一的,硬件建设搞好了,有利于软件建设;软件建设搞好了可以促进硬件建设二者相辅相成。在指导思想上必须确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思想。如果只抓硬件的物质文明建设显然不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而只抓软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达不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要求,二者是辩正统一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得软硬并举。当然硬件建设是要花钱的,在当前财政和投资保障不能很快到位,多数监狱经济还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具体实施上,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分清轻重缓急,做出规划逐项分步进行。而且这些建设项目与当地的现代化建设发展水平应当相适应,争取一次建成达标避免时过不久又得更新改造,造成二次投资或浪费。软件建设,主要强调监狱人民警察素质、严格执法、科学管理、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改造效果等。从经济角度讲,这些可不花钱或少花钱,在条件尚不具备的单位,可以软件先行,但这决不是说软件好搞,容易达标。从某种意义上讲,软件建设比硬件建设更重要,难度更大。司法部提出:“要注重软件建设”、“软件要强”,这不仅说明中国监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软件建设上,同时也有利于克服我们一些同志一味强调物化建设的误解,从而推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进程。软件需要硬功夫,当前在软件上,要结合贯彻《监狱法》,一条一条地检查自己监狱的工作,凡与《监狱法》相抵触的,应当立即停止;凡不符合《监狱法》的规定的监规制度等,应当及时修改调整。同时要继续发展十多年来我国监管改造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坚持对罪犯实行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继续抓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计分考核、依法奖罚的制度。全面推行三分工作,把防逃、防重大恶性案件、防非正常死亡的各项安全防逃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造秩序的持续稳定。在教育改造工作方面,要加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办好特殊学校,建设丰富多彩,有益于改造的监区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辅助教育,进一步搞好社会帮教等。通过这些切实使监狱的软件强起来,上一个新水平。这就是现代化文明监狱软件建设实实在在的工作,也能促进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硬件建设,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实实在在的基础工作。参考文献 : 1.吴宗宪 《中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研究》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6年8月版2.张秀夫 《中国监狱现代化建设》 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论文摘要]:现代化文明监狱是以现代化的监管改造设施和健全的狱政制度为基础,依法对罪犯实施科学文明管理和改造的社会主义监狱。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应当遵循五个原则,即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尤其要注重软件建设的原则;分层次创建的原则;分类建设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讲求实效的原则。[1]我国的现代化文明监狱是社会主义的监狱。着意味着它要体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探索和发展起来的监狱工作经验,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关键词]:现代化 文明 监狱我国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担着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神圣职责,对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主义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文明监狱事在必行。一、正确认识、深刻理解贯彻《监狱法》和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关系,是增强现代化文明监狱紧迫感、提高自觉性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颁布施行,是全国监狱机关和全体监狱工作监狱人民警察盼望已久的盛事。《监狱法》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监狱工作法典,它的颁布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和法制建设工作的日趋完善,也反映了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大趋势,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狱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贯彻《监狱法》与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二者是相互联系互为要求,相辅相成的。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既是贯彻《监狱法》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监狱法》的必然结果,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尤其是“软件”建设的硬性标准集中体现在《监狱法》的概括规定中,用精练的法律语言表述出来,为监狱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提供良好的内部和外部条件。这不仅使现代化文明监狱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利于保障和制约现代化文明建设在法制建设轨道上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要达到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就必须严格 贯彻执行《监狱法》,依法建设是前提,是基础,决不可偏废,这样才能保证准确正确地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另一方面,贯彻《监狱法》,严格依法治监,离不开与社会文明相适应的基本物质条件,较好的物质条件为基础是监狱依据《监狱法》,发挥刑罚执行机关的职能,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强化三大基本改造手段,完成惩罚和改造基本任务的必要条件和可靠保障,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加强监狱的现代化“硬件”建设。同时随着《监狱法》的贯彻落实,《监狱法》所要求的物质保障体系,尤其是监狱的财政经费、投资保障、资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必将逐步到位,这也为我们建设现代化文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认识到这些,才能克服盲目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紧迫感。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必须要有一支过硬的监狱干警队伍。不论是硬件建设,还是软件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通过干警的活动去实现。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是建设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有力保证。政治坚定是根本,全体监狱干警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各项建设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问题,保持清醒头脑,在错综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坚持坚定的思想立场,善于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创建工作实践;纪律严明是保证,作为准军事性的司法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没有严明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和保证完成,纪律是执行实践的保证;作风过硬是基础,勤政廉洁,遵纪守法,顾全大局,遇险不惊,沉着镇定,具有独立处理和应付复杂问题的能力,是对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最起码的要求;业务精通是前提,业务素质是监狱人民警察素质的基本素质,包括政治法律水平、职业道德水平和执法水平,只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把创建工作真正地做好,“犯人多数是可以改造好的,但是要经过一个艰苦的过程。在没有完成这个艰苦过程的情况下,这些人有许多都是‘饿老虎’,我们的监狱、劳教警察都是‘训虎人’,随时都有可能被他们咬死、咬伤。”[2]所以做为监狱、劳教警察一定要保证能够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这样才可以有效的避免被那些“饿老虎”咬死、咬伤。但是近年来,在少数监狱人民警察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还有不少干警法治观念不强,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必须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培训、从严要求,不断提高政策水平、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需要。 同时,还要看到,加强队伍建设也是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要加强全党全国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我们司法行政系统来说,要进一步把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推向前进。现代化文明监狱要靠有现代化知识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不可能设想用落后的监狱人民警察去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那是不可想象的。再从犯罪率和犯罪性质来看,现在关押的犯人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水平,再加上这几年的“严打”收押的犯人和过去也不一样,暴力犯多,团伙犯罪多,重新犯罪多,改造的难度、保障监狱安全难度也比过去大大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我们要想更好地完成我们所担负的任务,确保监狱的稳定,努力提高罪犯的改好率,降低重新犯罪率,为国家社会稳定做出我们的贡献,要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抓队伍、促业务,才能够保障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得到提高,才能够保障监狱的稳定,罪犯的改好率才能不断提高,重新犯罪率不断降低。我们才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障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顺利进行。要建设好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必须加强监狱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充分发挥监狱党委的核心作用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建立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严格考核体系,合理的竞争机制,良好的奖惩机制,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培养和选择一批优秀的青年干部进入监狱各级领导班子,增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总之,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组织保证,也是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内容。在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全过程中,只有紧紧抓住这一点,才能保证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明确回答,不允许。无论是法律上,还是伦理上,都是不可能允许的。对于监所(看守所、监狱等)而言,在押人员自杀就是事故,一定会追究责任。

1.掌握动态,及时排除风险。即,通过对有关情况的分析、民警平时观察、日常谈话、同押周边人员反映等渠道,发现思想、情绪不稳定的高风险人员,及时跟进教育、疏导、劝解工作,将危险化解于萌芽状态。

2.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制度,预防自杀。包括严格管控、及时清除可资自杀的危险物品(刀具、绳索等),尽可能避免在押人员独处等等。

3.对出现明显自杀迹象的对象危险对象实行重点盯防、夹护。

4.对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工作,包括民警劝导、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等等,尽可能让他放弃自杀念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罪犯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人;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第五十五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如果监狱有过错责任的,可根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同时指出犯人在监外执行服刑时死亡的若干问题:

第二十八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收监的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在收到亲属死讯后应当第一时间保留尸体,并要求验尸查明死因。死因查明后如果如监狱方所说的自杀,也应当要求监狱就自杀原因给个交代。并且要排除被殴打、威胁、迫害或者虐待等情形导致的死亡,否则监狱管理存在过错,你们可以要求监狱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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