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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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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职业道德论文

法官应具备怎样的素质——学习时代先锋宋鱼水事迹有感公正司法是党的先进性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宋鱼水被中央确定为保先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这段时间,我根据中院及本院要求,认真学习了宋如水的先进事迹,深深地为她所折服。我觉得她就是我们希望并努力培养造就的职业法官。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队伍从量的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有大局观念、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紧迫任务。宋鱼水身上有多种看似普遍其实难得的素质与能力的综合体现,她的成功表明一名高素质的法官应当具有较高的司法品性和较强的职业能力。能游刃有余地“辨法析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法官,最起码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一、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官必须有坚定的法律信仰,要从内心崇尚法律。正如伯尔曼所指出的,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深埋于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自己思维和行为的法治观、正义观、人权观,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一种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宋如水能够在一架公正的天平上,始终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忠于法律,公正办案,应该说这与她坚定的法律信仰分不开。不仅如此,一名称职的法官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法律规范,这是法官的基本专业要求。在大多数国家,法官被尊为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具有崇高地位和极具智慧的人,而且很多法官本身就是知名的法学家,著述颇丰。没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法官很难领悟适用法律的立法意图,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也难以对判断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宋鱼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四年较为系统的学习,为她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己,1996年她再次走进人民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她又被派往荷兰进修。这使得她能够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工作中她同样好学不倦。为了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她拿着案件材料到处请教:院里的资深法官、过去的同学、法律系的老师,还有图书馆。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能不能进入有围墙的大学学习,有诸多因素,有时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但一个人想不想学习是至关重要的。在我院的一些同事中,象丁林彬、顾凤琪、邵伯新、徐宏林等,年轻时并没有机会上大学,但在法院业务很出色,原因就在于他们好学肯钻。年轻的一代法官如果没有精湛的法学功底,日后是很难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的。中央推出宋鱼水这样的典型,无疑在召示我们:时代需要像她这样的知识型、专家型、学者型的法官。二、一定的职业积累和较强的司法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是形成法官特定职业传统的重要特征。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一定的司法经验。正象人不能生而走路一样,谁也不能一进入工作岗位就十分出色,当然悟性好的进入角色要快一些。宋鱼水独立办案11年,先在经济庭工作,后到知识产权庭,做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这些审判经历对一名职业法官来说是必要的。不仅要经历实践,还必须“用心”做事。要善于总结,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努力实现自身的飞跃和突破,我认为这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个人必须凝心聚力,坚持不懈。对于决策者而言,要重视并善于培养职业法官,把年轻同志放在审判一线甚至多岗位锻炼,始终关注他们,为他们的成长浇灌、补充养分、防病治病。司法实践是职业法官的真正摇篮,我们要在审判实践中造就和培养人才。法官的司法水平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宋鱼水的庭审水平、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和能力是业内人士公认的,这是法官的基本功。但对我来说,我最欣赏的还是她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和她的调解水平。她总是有这个本事,让本来怒目而视、火药味十足的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她在调解时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总能深深地打动当事人,就像春风拂面而来,如清泉流淌在心间。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是一门艺术,调解的技巧和学问甚至比判决更难掌握。我认为调解水平是法官综合素质的体现。宋鱼水重视并善于调解,经过她的调解,法院和当事人付出最小的成本,社会和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这是她事业的一种境界。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的国家审判机关,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向宋鱼水学习,在审判工作尤其是民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公正和廉洁的司法品行在法官的职业生涯中,什么样的品质最重要?毫无疑问,是公正,是实现公正的勇气和决心。英国丹宁勋爵在其法官生涯中曾一再阐明自己的立场: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法官职业道德品行的核心,首先是公正。“理想的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法官要有追求正义的理想和良知,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憎恶、偏见带入职务过程。宋鱼水说“作为法官,我非常在意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在意他们对审判工作的评价。我常常反思,当事人从见到我第一面,直到拿到判决书离开法院时,他们是否感觉到了公正?这个问题常常令我辗转反侧”,从她这句朴实而道地的话语中,我感受到她对公正的追求,这种追求执著而热烈。有关她的事迹报道中我也看到了这一点,她不是不重感情,但在法律面前,无论是亲戚还是乡亲,该沉默的沉默,不说情打招呼,不影响司法公正。她说:“我必须对自己要求更严一点,因为背后有亿万群众审视的目光”。正因此,她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者被举报。宋鱼水的事迹表明:党的先进性在司法领域首先表现为公正司法。作为党员法官更应在司法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如一地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之二。古人云“不受日廉,不污日洁。”(《楚辞。招魂》,王逸注)不受就是不受贿赂,不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污就是不贪不图,不沾不染。作为一名法官还必须“省已”、“戒贪”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做到清白无瑕、两袖清风、刚正不阿。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廉洁。如果不能抵制金钱和利益诱惑,就无法保证公正履行司法职责,必然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与正义。宋鱼水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坚定地坚持廉洁自律,这使她能够在审判工作中一碗水端平,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公正的法官必然是一 名廉洁的法官。四、宽厚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法官应有宽厚的人文素养,成为法律领域的“大家”。一个人的人文素养是其知识和能力的宽厚基础,它制约着个人的发展潜力、综合素质、能力提高的程度。没有宽厚的人文素养,很难娴熟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社会公众也难以对其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依赖,最多只能是工匠型、技能型“操作手”。审判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理论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证据的判断和运用、事实的认定、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以及贯穿其中的法的理念、规则、和方法论,都应有一定的文化修养为基础。法官应当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当多种信息扑面而来党建资讯网时,能够比较自如地进行选择、分析、判断,做到熟练驾驭、游刃有余。法官要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包括洞察力、分析判断力、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研究总结能力等。这些能力是天赋、学习和实践等三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职业法官事业成就和影响力大小的决定因素。只有具有高尚品格的法官,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专业素质的培养,是法律的公正本质和运用法律维护公正的技术的要求;而道德素质,是作为技术的法律的正当运作的保证。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自行。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法官的职业是特殊的,长期从事这个职业,在心理、性格、和行为方式上都具有不同于一般人员的个性特质。宋鱼水的人生告诉我们,诚信、仁爱、善良这些人类推崇的美德,可使法律更有力量,依法办案与提高道德水准是相辅相成党建资讯网的。法官应是诚信之人。中国宋代著名理学家周敦颐称诚信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法官应当平等待人,要注意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语言要文明、规范;法官要有耐心。倾听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尊重。宋鱼水对当事人的陈述总能耐心倾听,让当事人把话讲掉,把苦水倒掉,然后循循善诱,辨法析理;法官要耐得住寂寞。英国有句谚语“神与法官不可交友”,就是说法官要少有社会交往,应在社会交往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孤独性”,不能做公关人物,否则为人情所困扰,执法难免有失公正,损害法官形象。而且,“业精于勤荒于嬉”,在社交活动中浪费太多时间,很难有时间研习法律;法官要善良。正像宋鱼水所说,法官具备了善良这一基本品质,就会对公正有更深刻的理解;法官要谨慎。日常生活中慎言慎行,在审判活动中才会慎重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轻率表态,避免随意性和倾向性。总之,时代需要像宋鱼水这样的有着宽厚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党建资讯网职业素养的法官,这些同样影响着司法水平。我觉得宋鱼水的先进事迹,对从事审判事业的共产党员如何保持先进性有很大的启发。每一名法官都要向宋鱼水那样努力争当高素质的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职业能力,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我们要向宋鱼水学习,把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审判事业中去,让火热的青春在神圣的岗位上绽放,努力成为一名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共产党员。

从胡总书记这句话中能够看出,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如何加强人民法官这个特殊群体的道德修养,应该是认真思考的一个命题。本文拟对新时期如何加强人民法官的道德建设进行初浅的探讨。一、加强法官道德修养的重要意义实践中,一名法官所办案件在程序方面和实体方面均合法,但当事人为何却来信、来访不断。究其原因,与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有很大的关系。个别法官的效率意识、办案作风、服务意识以及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现象的存在,很容易让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因为在当事人眼里,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庭审中,法官的一种审判风格,一种表情,一种着装,甚至是一种坐姿,都会影向到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理解。可以说,法官的职业道德就是在这种看得见的正义 中得以体现的。正象西方有位哲人这样要求法官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应该是完人。我国公众也呼吁法官不是大众化的职业,而应当是社会的精英。这就使我们认识到,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有高尚的道德修养,也决定了社会对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较其他职业更高、更严格。厚德才能载法。法官能否公正司法,与学历高低虽有一定联系,但主要是法官的责任感和道德素质使然。一个厚德的法官,会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宗旨意识,会以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维护法官的形象,会对公正司法执着地加以追求。如果这个法官的道德品行不好,只是把法官职业当作养家糊口的一个渠道,即使其业务素质再高,在利益和人情的驱动下,他也有可能钻法律和制度的空子,作出一些有悖于法官道德的事情来,甚至于以权谋私,枉法裁判。因此,加强法官公共道德建设,提高法官道德修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法官的道德标准一是忠诚。首先,法官应当忠实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有损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言行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斗争,并在司法中依法予以严惩。其次,法官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这是法制国家对法官的必然要求。法官的眼里只有法律。法官的审判只有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法治的秩序才能得到维护,人民才能信赖司法,判决的正当性才能得到保障。法官应当坚决维护审判独立和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无私无畏的品德,坚决抵制各种不当干扰,有为忠于法律不惜牺牲个人名利甚至生命的勇气,不得在公开场合对司法中可能适用的法律进行负面评价,避免公众对法官公正性的怀疑。三是法官应当忠于职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忠于职守,要求法官必须热爱审判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在合议案件时应当独立发表意见,不得对事实和法律问题做出模棱两可的判断,不得将应由自已认定、判断的事项推诿至审判委员会。对其所承办的案件不得随意中止或终结审判,在诉讼程序终结后应当及时作出判决,不得久拖不决。二是公正。法院作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要求法官严格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双方当事人面前必须公正无偏。否则,法官作为公民权利守护神的地位便不复存在,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便会荡然无存。可以说,法官的全部道德规范都是围绕公正这一基本要求展开的。要实现公正,法官首先必须具有司法良知。法官是一个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职业,主持公道是法官神圣的职责。法官必须对他人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弱势力群体的利益抱以最大的关注,正确把握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运用裁判手段维护社会公理。良知可以使法官把握住公平与正义这一基本价值取向,在法律运作中体现法官的人文情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其次,法官必须维护程序正义,这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外在表现。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最大限度地追求司法公开。同时,在价值多元化时代,法律具有中立性。西方法学家认为,与自身有关的人不应该是法官,结果中不应含有纠纷解决者个人的利益,纠纷解决者不应有支持或反对某一方的偏见。打个比方,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好比是一个等腰三角形,法官就处于等腰三角形的顶点,应当与处于两个底角点的当事人保持等距离。三是必须实现实体公正。法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审判案件时,应当兼听双方当事人的申辩,不得先人为主,主观断案。四是必须避免司法拖延,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效率低下,不仅给当事人增加了不必要的诉讼负担和诉讼投入,而且会削弱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心。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在法定审限内结案,非法定事由不得拖延审理期限、拖延裁判文书的起草与送达、拖延上诉材料的移送。加强法官的公正意识教育,必须教育法官牢固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使我们只有百分之一的错案,但对当事人而言却是百分之百。如果造成当事人对法律、对司法哀莫大于心死,法官将无颜于法律,无颜于人民。唯于此,才能使法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公正的心态,永远追求公正。三是廉洁。公生明,廉生威。公正与廉洁从来就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廉洁就没有公正。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必须清正廉洁。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可以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职责有效、便捷地履行,提高公众对司法乃至政府的信任,保持法官的内心高尚与自重。因此,法官必须具备廉洁的品质,应当耐得住寂寞和清贫。包括不收贿纳礼,不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及亲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要求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和不接受当事人提供的各种吃请享乐活动,不允许亲朋或其他社会关系对其裁判行为产生影响以及远离商业活动,不从事营利性的兼职活动等。虽然法官尚没有过于丰厚的物质保障,但法官的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必须和其他社会群体保持一定的距离,包括不发生不当的利益关系。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河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名言的作者-英国17世纪的哲学家、大法官培根,在他步人事业顶锋时却涉嫌受贿被起诉。培根的名言以及他的受贿丑闻,为今天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教材。作为我们执法者,只有从严做起,廉洁清正,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四是文明。法官文明的言行举止能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产生一种信赖感。因此,法官群体应该是文明之师。当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官不文明的言行反映强烈。经调查分析,有损法官和法院形象的言行举止主要发生在执行公务中和八小时以外。因此,使用文明用语,禁用忌语,以规范法官的言辞,树立法官文明的形象非常重要。具体说来,应该做到:在执行公务时言行举止应当得体,不得出现有损法官形象的言行;不得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饮酒;对待当事人要文明,心态平和,以法服人,不得对当事人有冷淡、蛮横、生硬等态度,不得训斥、推搡甚至打骂当事人,等等。同时,在8小时之外也要严格要求。一名法官如果在八小时之外生活情趣低下,在邻里和社区生活中不讲文明,甚至横行霸道,那么,社会公众对这位法官公正司法的信心就会动摇甚至丧失。五是严谨。有人这样说过,一个谨慎的人未必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但一个完全不谨慎的人将是一个极不负责任的人,从而不适于担任任何信赖的职位。作为一名法官更应当严谨。因为法官的形象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如果一名法官能够做到谨言慎行,保守秘密,使其一言一行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仅能使当事人和公众对其产生信任感,也能使当事人和公众对法律、对社会的正义性充满依赖,就能在公众中树立起一种权威,从而使法官所代表的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否则,就会损害法律的尊严。三、努力加强法官的道德修养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法官素质,而加强法官道德修养又是提高法官素质的有效手段。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是因教成德、通过教育逐步形成的。法官加强道德修养的途径和方法,我认为主要包括提高法官道德认识、确立法官道德信念、陶冶法官道德情感、锻炼法官道德意志、养成法官道德习惯五个方面。1、提高法官道德认识。这是法官加强道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础。道德认识是道德品质的先导。没有正确高尚的道德认识,就不会有高尚的道德行为,也就不可能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道德认识也就是道德意识,或者称道德感。作为法官,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是其天职,但也要学会从道德、良心上去检点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道德感。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系统学习掌握国家要求的社会道德和法官道德观念,深刻认识和领会社会道德和法官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的内容、意义,自觉规范职务言行。这样,才能不断地矫正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保持良好的品行操守。2、陶冶法官道德情感。这是法官加强道德修养的必要环节。所谓法官道德情感,是人们依据一定的法官道德观念,在处理法官道德关系、评价法官道德行为时,所产生的一种好恶、爱憎的感情。法官道德情感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左右着人们对某种思想、观念、行为的接受与拒绝。陶冶法官道德情感就是把抽象的、外在的法官道德知识,变为个人内在的心理要求,这是树立道德信念、形成道德品质的必要因素。3、锻炼法官道德意志。这是法官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保证。道德意志是指一个人坚持道德原则、提高道德修养时,克服困难、排除干扰的毅力和能力。每一名法官在履行法官道德义务时,有时要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预,如舆论的非难、亲友的责备、当事人的纠缠、邪恶势力的阻挠、行政权力的压制等等,面对这种种情况,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出现动摇、妥协、退让,放弃自己的职责;而意志坚强的人,则能够坚定地履行自己的道德责任。一个人的意志是否经得起考验,是其道德水准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4、确立法官道德信念。这是法官加强道德修养的核心。法官道德信念是指法官在审判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乐于履行、锲而不舍、一往无前的道德认识上的明确性,道德义务履行的自觉性,道德理想追求的坚定性。法官道德信念是在一定人生观、世界观的基础上,在道德情感的陶冶和道德意志的锻炼中,使已有的道德深化和升华,内化为个人内在的坚定不移的道德追求。5、养成法官道德习惯。这是法官道德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道德习惯是一个人内在道德要求的自然流露和表现,它是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道德品质好坏的重要标准。良好的道德习惯,是在长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中形成的,是一种从有意识的、经过意志努力和监督而养成的。6、加强文化修养。这是法官法官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有厚实的文化底蕴,广泛的知识积累。渊博的知识既可以提高一个人的内涵和修养,又是胜任法官工作的重要基础。一名法官如果仅有满腔热情,而没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就难以保证案件的质量,就会出现差错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因此,法官应当勤奋学习法律及相关知识,掌握和提高作为法官应具备的渊博知识、娴熟技能、高尚的人格魅力、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只有这样,才能带动法官内心严格的自律理性,从而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在这种动力的推动下,法官才会孜孜不倦地去从事这一职业,在案件的处理中获得职业崇高感和成就感。

公正司法是党的先进性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宋鱼水被中央确定为保先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这段时间,我根据中院及本院要求,认真学习了宋如水的先进事迹,深深地为她所折服。我觉得她就是我们希望并努力培养造就的职业法官。大力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实现法官队伍从量的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的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支有大局观念、思想作风过硬、职业道德操守良好和专业技能精深的高素质职业法官队伍,是人民法院深层次改革所面临的紧迫任务。宋鱼水身上有多种看似普遍其实难得的素质与能力的综合体现,她的成功表明一名高素质的法官应当具有较高的司法品性和较强的职业能力。能游刃有余地“辨法析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法官,最起码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一、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官必须有坚定的法律信仰,要从内心崇尚法律。正如伯尔曼所指出的,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深埋于内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自己思维和行为的法治观、正义观、人权观,对一名法官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一种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宋如水能够在一架公正的天平上,始终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忠于法律,公正办案,应该说这与她坚定的法律信仰分不开。不仅如此,一名称职的法官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法官应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熟悉法律规范,这是法官的基本专业要求。在大多数国家,法官被尊为在法律和法学领域具有崇高地位和极具智慧的人,而且很多法官本身就是知名的法学家,著述颇丰。没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基础,法官很难领悟适用法律的立法意图,对案件作出正确的判断,也难以对判断作出符合法理的解释。宋鱼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四年较为系统的学习,为她日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己,1996年她再次走进人民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她又被派往荷兰进修。这使得她能够站在学术前沿思考各种法律问题。工作中她同样好学不倦。为了妥善处理疑难案件,她拿着案件材料到处请教:院里的资深法官、过去的同学、法律系的老师,还有图书馆。我一直认为,一个人能不能进入有围墙的大学学习,有诸多因素,有时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但一个人想不想学习是至关重要的。在我院的一些同事中,象丁林彬、顾凤琪、邵伯新、徐宏林等,年轻时并没有机会上大学,但在法院业务很出色,原因就在于他们好学肯钻。年轻的一代法官如果没有精湛的法学功底,日后是很难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的。中央推出宋鱼水这样的典型,无疑在召示我们:时代需要像她这样的知识型、专家型、学者型的法官。二、一定的职业积累和较强的司法水平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经验,是形成法官特定职业传统的重要特征。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一定的司法经验。正象人不能生而走路一样,谁也不能一进入工作岗位就十分出色,当然悟性好的进入角色要快一些。宋鱼水独立办案11年,先在经济庭工作,后到知识产权庭,做过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这些审判经历对一名职业法官来说是必要的。不仅要经历实践,还必须“用心”做事。要善于总结,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努力实现自身的飞跃和突破,我认为这也是十分重要的。要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个人必须凝心聚力,坚持不懈。对于决策者而言,要重视并善于培养职业法官,把年轻同志放在审判一线甚至多岗位锻炼,始终关注他们,为他们的成长浇灌、补充养分、防病治病。司法实践是职业法官的真正摇篮,我们要在审判实践中造就和培养人才。法官的司法水平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宋鱼水的庭审水平、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和能力是业内人士公认的,这是法官的基本功。但对我来说,我最欣赏的还是她对调解工作的重视和她的调解水平。她总是有这个本事,让本来怒目而视、火药味十足的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协议。她在调解时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总能深深地打动当事人,就像春风拂面而来,如清泉流淌在心间。调解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是一门艺术,调解的技巧和学问甚至比判决更难掌握。我认为调解水平是法官综合素质的体现。宋鱼水重视并善于调解,经过她的调解,法院和当事人付出最小的成本,社会和当事人的利益达到最大化,这是她事业的一种境界。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的国家审判机关,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向宋鱼水学习,在审判工作尤其是民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三、公正和廉洁的司法品行在法官的职业生涯中,什么样的品质最重要?毫无疑问,是公正,是实现公正的勇气和决心。英国丹宁勋爵在其法官生涯中曾一再阐明自己的立场:实现公正,即使天塌下来。法官职业道德品行的核心,首先是公正。“理想的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法官要有追求正义的理想和良知,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憎恶、偏见带入职务过程。宋鱼水说“作为法官,我非常在意当事人的喜怒哀乐,在意他们对审判工作的评价。我常常反思,当事人从见到我第一面,直到拿到判决书离开法院时,他们是否感觉到了公正?这个问题常常令我辗转反侧”,从她这句朴实而道地的话语中,我感受到她对公正的追求,这种追求执著而热烈。有关她的事迹报道中我也看到了这一点,她不是不重感情,但在法律面前,无论是亲戚还是乡亲,该沉默的沉默,不说情打招呼,不影响司法公正。她说:“我必须对自己要求更严一点,因为背后有亿万群众审视的目光”。正因此,她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没有一件裁判不公,没有一件被投诉或者被举报。宋鱼水的事迹表明:党的先进性在司法领域首先表现为公正司法。作为党员法官更应在司法工作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如一地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是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之二。古人云“不受日廉,不污日洁。”(《楚辞。招魂》,王逸注)不受就是不受贿赂,不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污就是不贪不图,不沾不染。作为一名法官还必须“省已”、“戒贪”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做到清白无瑕、两袖清风、刚正不阿。法官的公正、权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廉洁。如果不能抵制金钱和利益诱惑,就无法保证公正履行司法职责,必然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损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公平与正义。宋鱼水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坚定地坚持廉洁自律,这使她能够在审判工作中一碗水端平,让当事人“胜败皆服”,公正的法官必然是一名廉洁的法官。四、宽厚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职业素养法官应有宽厚的人文素养,成为法律领域的“大家”。一个人的人文素养是其知识和能力的宽厚基础,它制约着个人的发展潜力、综合素质、能力提高的程度。没有宽厚的人文素养,很难娴熟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社会公众也难以对其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依赖,最多只能是工匠型、技能型“操作手”。审判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理论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证据的判断和运用、事实的认定、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以及贯穿其中的法的理念、规则、和方法论,都应有一定的文化修养为基础。法官应当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当多种信息扑面而来时,能够比较自如地进行选择、分析、判断,做到熟练驾驭、游刃有余。法官要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包括洞察力、分析判断力、逻辑思维能力、写作能力、研究总结能力等。这些能力是天赋、学习和实践等三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职业法官事业成就和影响力大小的决定因素。只有具有高尚品格的法官,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专业素质的培养,是法律的公正本质和运用法律维护公正的技术的要求;而道德素质,是作为技术的法律的正当运作的保证。孟子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自行。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法官的职业是特殊的,长期从事这个职业,在心理、性格、和行为方式上都具有不同于一般人员的个性特质。宋鱼水的人生告诉我们,诚信、仁爱、善良这些人类推崇的美德,可使法律更有力量,依法办案与提高道德水准是相辅相成的。法官应是诚信之人。中国宋代著名理学家周敦颐称诚信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法官应当平等待人,要注意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语言要文明、规范;法官要有耐心。倾听是对当事人的一种尊重。宋鱼水对当事人的陈述总能耐心倾听,让当事人把话讲掉,把苦水倒掉,然后循循善诱,辨法析理;法官要耐得住寂寞。英国有句谚语“神与法官不可交友”,就是说法官要少有社会交往,应在社会交往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孤独性”,不能做公关人物,否则为人情所困扰,执法难免有失公正,损害法官形象。而且,“业精于勤荒于嬉”,在社交活动中浪费太多时间,很难有时间研习法律;法官要善良。正像宋鱼水所说,法官具备了善良这一基本品质,就会对公正有更深刻的理解;法官要谨慎。日常生活中慎言慎行,在审判活动中才会慎重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语言,不轻率表态,避免随意性和倾向性。总之,时代需要像宋鱼水这样的有着宽厚的人文素养和较高的职业素养的法官,这些同样影响着司法水平。我觉得宋鱼水的先进事迹,对从事审判事业的共产党员如何保持先进性有很大的启发。每一名法官都要向宋鱼水那样努力争当高素质的法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职业能力,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同时,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我们要向宋鱼水学习,把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审判事业中去,让火热的青春在神圣的岗位上绽放,努力成为一名无愧于伟大时代的优秀共产党员。

基层法官人生感悟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以下是我精心准备的基层法官人生感悟,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

你无法想象到在寂静的只有庄家和羊群伴随的童年是多么的孤独,你更是无法体会到眺望着巍巍贺兰山是怎么成就一个少女对人生的设想。我大口大口吃着奶奶凉拌的苦苦菜,奶奶说走吧,转过身憋回眼泪,走出那个院子,我将所有亲人的爱和家庭责任装进还年幼的生命行囊中,走上一条只能靠自己奋斗和努力的人生路。那年我大学还没有毕业,奶奶就走了,我曾经承诺我赚取的第一笔钱是给奶奶花的,承诺早已被风吹散了,在空气中,在黄土里,在远远贺兰山顶漂浮的白云里,多年后,我成长为一名人民法官,工作在最基层,每天都接触着和我的奶奶、我的双亲一样的老百姓。有一种情怀是生命固有的,有一种责任是命运注定的,这苦苦菜吃得太多太多,积淀到了生命中,让你无法掩饰,又无法丢弃,在基层的这六年工作中,时间和琐碎磨去了我太多脆弱和抱怨,我终是回归了这个人群。

第一次收到当事人送得“礼”是一塑料袋苦苦菜,老姨妈说谢谢丫头了,谢谢丫头把我女儿离婚的事情给办好了,我夜夜睡不安稳,夜夜淌眼泪啊,生怕孩子出个什么事情,谢谢啊!第二次收到得“礼”是一大袋子苦苦菜……,也许有人会取笑我,也许有人会说我给自己脸上贴金,无论大家说什么,我似乎从来都不介意,苦苦菜我是要吃的,因为这是我与这些最朴实老百姓之间的约定,冥冥中,我可能不是一名法官,他们也不是法官对面坐着的当事人,我就是一个孩子,一个从田间地头走来的头上裹着围巾,肩膀上挑着锄头的农民,他们或她们是我的父辈,我的兄弟姐妹们……

苦苦菜真得很苦,我们村哪个渠拝上,哪个沙地上,哪片园子边向阳的空地上,长满苦苦菜,我和我姐姐很清楚,我们家每顿饭都有下饭的“凉菜”,我奶奶就是用我和我姐姐挑回来的苦苦菜把我们的童年和少年生活装扮的多姿多彩,生命因此而积淀,生活因此而厚重,有谁的梦里时常出现儿时的场景,有谁会像我今天一样,像个孩子一样感言人生呢?

离开那个院子很多年了,生活在钢筋水泥铸成的城市里,被紧张和琐碎的生活所累,淡漠了很多人和很多事,如同很多人一般,越发缺失了对周围人的信任和对社会的责任,有时候头脑会发热,对着当事人大吼,心情不好时也会很冷漠。我时常被父亲教育,言语不多,每次都会说老老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工作,平平安安回家。时常看到父亲一个人在地里劳作,那后背让我默默流泪,我知道他是在提醒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有幸能够成为一名法官,我终是一个平凡的人,无论在什么位置,在什么场合,都应该记得我的本分,做最普通的事情,理最简单的道理,尽最大的能力,实现最真实的自我,归回养我、爱我的人。

眼泪不时流下来,在金秋这个收获的季节里,有人收获了荣誉,有人收获了金钱,有人收获了生命,有人收获了奋斗后成功的喜悦,我如很多农民一般感慨庄家丰收了,我父亲一车一车往回拉玉米,我还从一袋袋苦苦菜中收获了越来越成熟、宽容、大度,越来越坚强、忍耐、淡定,但我最终收获了一份感情,一个基层法官对老百姓的那份感情,一种好像久违了,终于回归了的感情。

在共和国的法院系统内,从军官到法官的人不在少数。我,就是其中一员。31年前的初春,一个自卫反击战中尖刀连的指挥员,因在西线的高平线役中被炮弹炸了三个窟窿,而从前线紧急转送回国,送入豫北平原的野战医院,在战伤未愈的状态下涌入了转业大军的洪流。这个人就是我,一个有着14年军龄、刚跨入“而立”之年且评定为8级战残的正连职军官。

当我带着战火的硝烟踏进奉节法院的大门时,我成为了西部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当别人正忙着找关系从乡下调进城里工作时,我却拖着伤残之躯到法院的乡下法庭上了班,开始了我的法官生涯。直到2010年7月1日退休,在法院工作的29年中,我先后从事过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审判监督、审判调研等工作,先后担任过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民庭庭长、审监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顾问等职,从一个军官成长为法院的业务骨干、副处级干部,国家三级高级法官。由于学习刻苦,工作敬业,29年中我获得过诸多荣誉:曾10次评为先进工作者,7次年度考核为优秀,6次评为县直机关和全县优秀共产党员,5次评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优秀审判长、人民满意好法官,并获得全市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加上我在部队的8次师团嘉奖和两次立功,这些奖状、奖杯、功章、证书、授带等足可贴满一壁墙。诚然,这些在官位显赫的人眼里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个基层法院的法官来说,却来之不易,体现的是一个法官的人生价值,并引以自豪。这大概可喻之为敝帚自珍吧。

29年的法官生涯中,让我比较满意的,算起来大致六个方面:一是,我由一个初中文化经数年自学苦读实现了大学本科文凭,为我29年的审判工作、调研工作以及审判管理奠定了良好的文化基础。二是,作为法官,我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以及群众的肯定和信任。29年中,我没有收过当事人的钱物,没有接受过涉案人员的吃请,没有踏入过高消费体闭场所,严格自律,拒腐蚀永不站。三是,2010年2月12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法官等级变动审批表》上批准我由国家四级高级法官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在我院院领导副级以下的法官中,我是我院建院以来唯一获得“三高”级别的法官。四是,我自2004年担任研究室主任之后,勤于笔耕,坚持审判调研为审判服务的方向,先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论文、诗词、散文等,截止今年3月底,已达437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刊用47篇。去年,我和张林副院长合著的《论审判权运行中延长审限制度之改造》一文,刊入中国十佳法律核心期刊《法律适用》,成为我院建院以来论文进入国家法律核心期刊的第一篇,我本人也成为建院以来发表论文最多的法官(在全县也是第一人)。五是,29年中,我亲手办理的案件逾千件,无一发回重审,仅有4案局部改判调整(事实上这4案属于照顾上诉当事人的情绪而改判)。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29年我对得起法律,对得起民众,对得起法官的职业。我也因此成为全院法官的良师益友。六是,我是由军官过渡到法官的。正如我跨进法院时立下的誓言:“来自军人的法官,应当勇敢正直,来自农民的法官,应当忠厚朴实。我二者兼备,应当有所作为”。我确实做到了。我是奉节法院唯一获得全市10年一评的模范军队转业干部称号的法官。我的事迹被写入国务院军转办公室编写的、由总书记亲笔题词的中国转业军官风采集《延伸的长城》。

如果要问这29年来法官生涯有何感想,我的确感慨万端,有很多话想说。这29年,我个人的进步仅仅是一个侧面,正面所显示的是国家的发展和法治的进程,人民生活的巨变和人民法院的辉煌。基于个人的视觉,在我看来,法官既属于精英群体、更属于高危群体,有人把法官称之为“刀尖上的舞者,并不为过。因此,法官职业应当具有高出一般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我以为,凡为法官者,至少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清正廉洁:法官应坚守的职业底线

明朝清官山东巡府年富说得好:“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可欺,公生明,廉生威”。此论自明朝以来一直成为廉政司法官员和有识之士的座右铭,激励多少人为“清官”奋斗与献身。共和国的法官,作为执掌国家司法大权的精英群体,理所当然地应当将廉洁司法作为其司法职业的基础和底线,法官,应当首先是一个清官。在我的法官生涯中,我始终敬畏法律,敬畏职业,敬畏当事人,始终坚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公正办案、廉洁司法,坚守一个军人的正直品格和一个法官的职业操守。我曾因侄儿触犯刑法处以重刑而被长兄怒斥为“六亲不认”,曾因对老战友的亲属没能手下留情而被骂之为“四季豆不进油盐”,曾将他人送的礼物甩出当街弄得送礼者哭笑不得,曾因抵制某些领导人插手案件被大会小会训之为“九头牛拉不转的犟货。”我坚持一个理:司法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如果我们丧失了清正廉洁这一底线,就可能使司法蒙羞,让当事人遭殃。最高法院的副院长,成为共和国司法的最高级别的法官,就因为没能守住这一底线,贪脏枉法葬送了一生。重庆市高级法院副院长张弢,成为重庆地区司法最高级别的法官,就因为没能守住这一底线,以案谋私葬送了一生。《千字文》中记载有“墨悲丝染,诗赞羔羊”的典故。典故出自《墨子》,说有一次墨子路过染房,看到雪白的生丝被放在染缸里染成了颜色,无论怎样漂洗,再也无法恢复生丝的本色了。于是墨子悲叹道:“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不可不慎也”。而我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叫作《诗经》,其中《诗经召南》里有“羔羊”一篇,赞颂羔羊的素白,歌颂为官者当具羔羊般纯洁正直、不受污染的品德。希望我们全体法官以及法院工作人员,能从中领悟典故之真谛。请法官们记住北大教授朱苏力以下这段话:“法官的道德、品性以及人格魅力(统称为德性),对于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于司法公信力之建设和司能之实现,非常重要,至关重要”。请记住钱锋院长的以下这段话:“在法官的职业道德体系中,良心是本原、廉洁是底线。法官良知最根本、最重要的莫过于六个字:不贪脏,不枉法。”4月2曰,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共24条),对法官廉洁司法的要求非常严格,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处处严格要求自已,切不可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二,爱岗敬业:法官应具备的职业精神

英国思想家、现代实验科学的先驱者培根指出:“作为法官,应当具有高度的修养。他们应当富有知识而不是机敏多变,应当持重庄严而不是热情奔放,应当谨慎小心而不是刚复自用。法官应当为作出公平的裁判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犹如上帝为人间所作的那样:削平山岗,填满崎岖,以铺平一条正直之路。每一位法官首先应当牢记罗马十二铜表法结尾的那个警句:‘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司法的重大错误,有的可以引起政治变乱甚至国家颠覆之危”。这是关于法官职业的最佳论述。法官是崇高的职业,比之为上帝;法官的职业是神圣的,比之为使人民幸福;法官的职业是高危职业,可以引起政治变乱和国家颠覆之危。正是基于此,所以马歇尔首席大法官说:“司法机关的工作遍及于每家每户的床头灶边。它影响着人们的财产、名誉、生命和其他一切”。也正是基于此,所以法官的职业担当者,必须是国家公务员中的优秀分子,绝非一般人所能胜任。而且,凡为法官的,必须爱岗敬业,绝非一般工作态度者所能胜任。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以精湛的审判艺术实现审判公正,体现的是当事人“胜败皆服”的职业精神;“中国法官十杰”的获得者金桂兰,她“成功的背后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艰辛。死神无奈,空谷幽兰,肩担正义认真办案。情操塑成了人民口碑,生命定格百姓利益”(“中国法官十杰”颁奖词),体现的是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的职业精神;全国优秀人民法庭湖北洪湖市大同湖法庭女庭长张红,拖着癌症晚期的身子走千家串万户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喊出了“一桩案子就是老百姓的一片天”的司法最强音。当地群众得知她身患癌症后,自发地到大庙上为她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好庭长早日康复,此举震撼了中国司法界,体现的是法官用生命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这些典型,是我们全体法官爱岗敬业的精神动力和时代楷模。

我29年的法官生涯,虽不能与上列英模相比,但就个人来说,我确信自己是一个爱岗敬业的法官。在法庭工作时,我成天翻山越岭行走在巡回办案之中,一年穿烂三双运动鞋,忍着战伤复发的剧痛为老百姓排难解纷,半个月回一次法庭,几个月不回一次家;在机关工作时,我从来没有节假日和星期天,几乎365天都在工作,而且,我是每天上班最早的第一人,每天下班最迟的第一人,我始终觉得我的时间是很不够用的:当庭长时,我要加班加点批改全庭重要案件的裁判文书,我所在的庭每年没有发回重审的,改判的也微乎其微;当审委会委员时,我必须挤出时间审阅每件案件的审理报告,分析焦点,寻找法律根据,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为委员们提供思路,为主持人提供决策根据,我的意见往往成为各个委员和主持人十分看重的意见;从事审判调研工作时,我的时间分配实行“三三制”,即三分之一时间学习,细读每天的各种报纸和每月的10多种法学杂志,从中了解司法动态,理论动向及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积累写作素材;三分之一时间解答院内院外找上门来请求解答的疑难案例、法律咨询及政策探讨,三分之一时间从事调研写作,每周完成一至二篇调研论文或课题,最高的一年可以完成近百篇论文写作。基层法院的法官,其工作环境很不尽人意,远不如中高级法院,全靠自己凭着敬业精神开展工作,全靠吃苦耐劳的常态心理和持之以恒的拼搏精神去推动工作,除此别无良策。所喜的是,尽管基层法院艰苦,年轻法官们却选择了这个单位,而且很多人爱上了这一职业并且矢志不移,令我十分欣慰。女法官严凌,是第一个来到奉节法院的法学硕士研究生,自来以后,虚心好学,一直为人低调,工作高标准,调她到研究室专职司法统计,她兢兢业业,让她下庭办案,她任劳任怨。而且,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了解到她的表现后,几次征求意见,如果认为法院工作不适合她,组织部将在县委机关给她重新调整工作,但她始终坚持就在法院工作。我以为,严凌的表现就可以归纳为四个字,叫岗敬业,而且她的爱人小田,已考入万州区公安局,但又主动放弃,夫妻俩决定扎根奉节,我为之感动。现在,奉节法院已有一大批新人为人低调,敬业向上,工作高标准,比如江明蓉、吴琳、来先龙、关超、吴丹、吴辉、樊行文、唐果等等,都很不错,希望大家比学赶帮,共同前进进步。

第三,司法能力:法官必须有的职业功底

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论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时强调:“坚定的政治方向是前提,严明的纪律作风是关键,良好的司法能力是核心,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可见,法官的司法能力,对于法官履行审判职责十分重要,是打造“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法官群体的重要体现。老百姓说得好:“如果一个法官的政治素质糟糕,那法律将成为其手中的魔鬼;如果一个法官的业务素质糟糕,那当事人将成为其手下的冤鬼。”2010年河南商丘的赵作海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该案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主要问题是刑讯逼供;公诉机关的主要问题是明知有疑,却径直提起公诉;在法院审判阶段的问题在于,疑罪从疑,照判不误。我在写《阵痛中反思:“赵作海案” 缘何一错再错》的论文中,仔细分析案件本身存在以下三大疑点:一是赵作海当庭否认杀人,并一再喊冤说公安刑讯逼供,这与他九次供认杀人的讯问笔录形成质的反差;二是作为杀人案件却未能查找到杀人工具,物证丧失;三是无名尸体四次DNA鉴定不能确定身份、与作为死者的赵振堂的身高形成差距。正是这些疑点无法排除,所以“死者”赵振堂却在2010年奇迹般回到家中,真相大白。法官一旦成为庸官,注定要草菅人命,也注定要受到撤职查办。今年3月29日,最高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活动中,重点搞好“两评查”活动(即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表明司法最高层看到了当前全国法官队伍的素质问题,这对我们全体法官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契机。一个法官的'办案能力,最主要的就是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希望大家在这两个能力上努力实践,获得提高。

我十分赞赏霍姆斯大法官“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这句司法格言。要做一个司法能力强的法官,不可能只满足于高深的法学理论,必定是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司法能力应当包括必需的法学理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博的社会知识三大方面,是三方面的综合运用。我从军队转业到法院,完全因为时局的要求而非本身自愿,当年30万转业军官全部充实到公检法部门,文化基础好的到法院,其次的到检察院,再其次的到公安部门。我十分清楚法官的责任与我本身的差距,“半路出家”的法官与来自法学院校的法官差距十分惊人。于是,我一面报考法律大学,一面扑身于司法实务,边学边用,边用边学,在数年时间里,白天办案,夜间读书和完成作业,每晚只能保证三个小时的睡眠,数年之后,我超越了自我,也超越了他人。在川东、渝东片区内,我经常被高中级法院指定为大型观摩审判的审判长和主审人,几乎所有观摩审判案件都做到了当庭解疑、当庭宣判。庭审驾驭,说得上游刃有余,每次庭审考评得分,我都高出本院法官和其他法院法官,从来没有把第一名让给别人,我所制作的判决书,曾刊入中国司法文书专刊《司法文书与公文写作》杂志,曾多次在市高院评比获得第一名或第二名。直到现在,不少中青年法官手上都保存有我制作的刑事、民事、再审等判决书,作为范本以供参阅。因此,我对王胜俊院长“良好的司法能力是核心”这句话,深有感触。但我也看到,就在我们法院里,有的法官办了一辈子案子,却没有办成几件漂亮称心的案件,也没有写出几份漂亮称心的判决书,恰恰搞烂事很上心用力。这样的人,老实说让人瞧不起。最近我接触到上级法院改判本院的两件刑事案件,审判长和主审人都是多年的刑事审判法官。两起案件的改判并不涉及复杂疑难问题,均属于常识性错误。三个村官虚列支出私分国家扶贫款、三个刚成年的男青年对一女青年的犯罪案件,一审中案件的帮助犯提出他二人系从犯的抗辩意见,村官中的村会计提出他是从犯的抗辩意见,均未被法官采纳,二审均予以采纳,对从犯改判为减轻处罚。显然二审的改判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我国刑法第26-29条对犯罪人的分类,实行的是作用标准为主、分工标准为铺的原则。从作用上看,有主犯、从犯,协从犯之分;从分工上看,有实行犯、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之分。那么,在三人案件中,直接实施奸淫的犯罪分子称作实行犯,其他二人仅协助实行犯完成犯罪,这叫帮助犯,主从关系已经很明显,为什么不区别对待呢?在村官犯罪中,村支书村主任属于行使管理决策权的罪犯,而村会计仅仅对帐务进行管理,本身没有管理决策权,且本案中的会计并没有直接参与虚列支出等实施活动,三人的主从关系已很明显,怎么可以都各判五年呢?一审的不慎导致二审的不必要改判,划算吗!这是值得很好的总结和认识的。4月3曰,河南高级法院出台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规定对造成错案发生的法官实行终身追责,已调离、辞职、退休的同样追究责任。希望同志们要有危机感,努力加强能力建设。

第四,善待群众:法官应坚持的职业方向

我们的法官必须清楚的意识到,我国在层面是以人民主权为基础,以代表制为制度框架,以融合主义为基本实现渠道,以人民利益为最后依归的民主模式,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我国司法的人民性,注定了为人民服务必须成为司法机关和人民法官的永恒不变的宗旨。人民法院本身就是一个经常与群众打交道的国家司法机关,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根本经验就是深入群众,到群众中去审案并接受群众监督。因此,善待当事人就是善待群众,善待人民,善待法官的衣食父母。中国的司法,本质上属于良善司法,江必新副院长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上专论良善司法时,提出了中国良善司法应当包含的九大内容,即公正司法、规则司法、廉洁司法、廉价司法、和谐司法、人本司法、民主司法、修复性司法和权威司法。其论高层建瓴,精辟透彻。良善司法作为中国司法之本,必然要求一切司法工作者都必经建立在善待当事人、善待群众的基础之上。重庆高院钱锋院长提出善待当事人的“四心工作法”,即对当事人有恻隐之心——同情弱者,对人民群众实心实意,不忍心做损害当事人的事;有羞耻之心——懂“礼义廉耻信”,不向群众伸手,勿以恶小而为之;有恭敬之心——恭敬法律,尊重民意,体恤民情,恭敬职责,珍惜司法职业,恪守司法操守;有是非之心——在廉洁、公正等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崇尚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向法律负责,向人民负责,向家庭负责,向个人前途负责。我希望全体法官对这“四心工作法”牢记在心,并变成实践中的自觉行动,体现于每件案子上。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说得好:“我一生中可能会审理几千件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如果就是这唯一的一次与法律的接触让他们受到不公平对待,让他们得到一个自己想不明白的结果,在他们心中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多了一个不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会增加一份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对社会的信心”。全国优秀法官陈燕萍说得好:“法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可以挽救一条生命,甚至是一个家庭,法官一时的疏忽、丝毫的懈怠,都有可能酿成大的事件。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天大的事,法官一定要全心全意地为当事人着想”。他们说得好,做得更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从中吸取政治营养。可喜的是,现在我院正式进入法官序列的年青同志,目前发展很好,尤其是他们善待当事人的工作态度令人欣慰。严凌、吴琳、来先龙这些刚从事办案的年青法官,在和我讨论案件时,都认为当事人起一次诉花了很多时间,绝不能轻易叫他们撤诉,使他们感到失望,宁愿自己辛苦几趟把案子查清,来平复他们已受伤的心灵。年纪青青的法官,想得如此周到,令人欣慰。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奉节法院的希望。

结末语

同志们,法官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审判大权,这权力好沉重,好惹人注目啊!望着你手中的权力,冷漠无情的冷血动物会把你热情的拥抱,威风八面的兽中之王会朝你摇头摆尾,吝啬至极的老葛朗台会给你光灿灿的黄金,嗜酒如命的酒鬼会把那杯中之物捧到你的面前,素昧平生的妙龄女郎会对你一见钟情。作为一名法官,要想严肃执法,必先严于律已,才能做到不为强权所惧,不为金钱所感,不为美酒所诱,不为善色所动,不为人情所累。这样的法官,才是真正的人民法官。

谢谢大家!

论法律职业道德论文

《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

【摘要】法律职业者被认为是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不少法律职业者为各种利益或其他不当目的而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直接导致人们对法律职业本身产生各种误解,进而对法律的权威产生质疑,甚至部分人对相关社会制度信心产生动摇。我国法律职业者中因各种功利而弃道德甚至法律于不顾的根源在于缺乏对法律的精神信仰,建立法律职业者对法律的精神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法律职业道德;精神信仰;法律信仰

一、我国法律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发展状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的总称。从法律职业的主体构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职业者是法律的直接实施者,其与社会生活关系的紧密程度不仅说明了法律职业者的作为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充当着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法治思想的传播者角色。

鉴于法律职业者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重要作用,我国对法律职业道德建设非常重视。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对法律职业者的道德和行为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对检察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违反这些规范的纪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而《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也进行了规范。

以上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给我国的法律职业的道德行为进行了有效约束,在促进我国法律职业更加秩序化、正规化的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我国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司法腐败案件不时呈现,冤假错案也时有发生,律师行业之中的各种“潜规则”现象更是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将之称为一种“行规”,说律师不是打赢官司,而是打通关系。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表明了我国在完善相关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法律职业道德本身却难以深入人心。对于很多法律职业者来说,法律职业道德只是相关强制性规定在法律职业者心中形成的威慑、约束作用表现,而不能成为法律职业者所具有的个人思想,他们大多是“怕而不做,而不是自己不能做”。这种法律职业道德是十分脆弱的,因为它没有信仰支撑,形同虚设,可有可无。二、法律信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础(一)西方法律信仰起源概述

早在古希腊罗马时期,法律信仰的概念就已出现,其在后来西方历史各种法的精神文化建设中初步成型,如十二世纪中叶的罗马法复兴运动以及后来的人文主义者、自然法学派和启蒙思想家的进一步继承和发展罗马法基本精神的运动。

在这些运动中,法学家和思想家们提出“提倡个性自由和解放、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反对和废除封建等级和特权”等观念,这些都为后来的资产阶级法治观念奠定了基础。在后来马丁・路德和加尔文等发起的以“信仰得救”信条的宗教改革运动中,马克斯・韦伯称之为“资本主义精神”的新教伦理精神高扬了“信仰”的权威和价值。这一信仰理念,使广大教徒从等级森严的教会制度中解脱出来,并自愿在当时已成为社会权威的象征―法律的支配下,投身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中,这促成了西方国家法律信仰理念的形成,进一步为近现代的资本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纵观西方法律精神信仰的形成历史,可以看出西方民众对法律的信仰与宗教息息相关。西方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世界分为现实世界和真理世界,人则是二者的结合体,人就是为了追求精神的高度发展而回归真理世界。西方的宗教信仰乃至法律信仰大都以此为基。“人不是物质的创造者,却是思想的创造者。”笔者认为唯心主义断不可取,但是客观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人类,人类的特别之处就是具有智慧,那么,人的这种智慧意识的存在意义及追求人的精神智慧的升华应该就是人类的精神文明的发展方向,这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础。物质文明的发展当然需要,但是人类自身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十分必要,这早已被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所证明。一个国家只有完善的法律制度,没有社会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法治是难以实现的。(二)我国的法律信仰建设浅谈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建国几十年来的实践检验,马克思主义被证明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然而,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中的唯物主义理论有重大误解,说唯物就是物质利益至上,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早已提出既要发展经济又要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部分法律职业者在错误的价值观引导下,无法抗拒在社会工作中面对的种种诱惑,背弃法律职业道德的现象多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对他们价值观的正确引导。笔者认为,建立法律职业者乃至整个社会对法律的精神信仰,解决我国的法律信仰危机,为法律职业道德找到支撑基础,要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入手。

首先,法律信仰属于精神文化的方面,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方略、树立法律权威和宪法至上等思想无不是先进的精神文明成果。让整个社会接受这种思想,必须建立相应的宣传、教育制度,最好由各地方司法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等定期进行民众化的普法活动,这不仅能让普通民众了解法律的作用、价值,而且会让法律成为人人皆备的救济手段,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将逐渐呈现出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局面。

其次,建立法律信仰必须靠制度建设。这种制度建设不仅是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建设,还包括整个法治社会的建设,这就对整个社会的法制发展提出了要求。要加强对法律职业者的惩处立法,不论是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还是私人性质的律师,只要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一定要从严、从重惩处,因为法律职业者不仅是知法犯法,还是执法者犯法。同时,要更加全面和认真地审查立法工作,兴良法,禁恶法,树立法律权威。这些措施一方面会使法律职业者不敢随便践踏法律和违背道德,另一方面,通过对法律职业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可以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属性,使整个社会更加信服法律。

最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建立对法律的精神信仰与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崇高的社会理想追求相一致。建立更加强盛繁荣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本身就是对人类精神和真理的最高追求表现。实现这样的目标,基本要求是物质极大丰富,精神极大提高。而法律是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成果之一,信仰并遵守法律及伴随法律产生的法律文化和人性精神(当然包括法律职业道德)不仅是对人类最高理想的追求,更是对人之为人的完善。法律职业者在违反法律职业道德或法律、法规的时候不仅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也说明了法律职业者本身“人性精神”的丧失!这种法律精神的丧失是与人类社会及自身思想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当然,对于思想层次的改造向来是循序渐进的,我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繁荣发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潜移默化下,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信仰必将逐渐成型。

参考文献:

[1]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2]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高鸿钧,夏勇,张志铭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谢晶晶.法律信仰浅析[J].重庆科学院学报,.

身为一名医护人员,如何遵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十分重要,特别是目前社会对人才德育水平要求的逐渐提升,中职院校作为现代社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摇篮,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效果的提升对于当前中职院校人才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针对种植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进行探究,以帮助案例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得以更加成熟的应用,以促进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水平的提升。0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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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整理的道德与法律思修论文,供各位阅读与借鉴。

第1章 引言

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今天,法律和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们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在社会治理中,根本上来说法律与道德要相辅相成,相互适应。但是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在实践中,法律和道德的结合往往不能达到人们期望的状态,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对于在社会中更好的发挥二者的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分析研究,针对我国社会现状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对法与道德关系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法与道德关系协调发展尽一点绵薄之力,以达到双方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

第2章 法律与道德的概述

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它起到对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作用,正义是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其实施。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减少社会矛盾。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从而为其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手段[1]。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它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产生、发展而出现,法律将随着阶级斗争之间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法律的特征

(1)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是一种一般的、抽象的行为规则,不针对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事,而是为人们规定一种行为模式或行为准则,在相同的情况下可以反复适用。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规范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对全体社会成员有效,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2)具有严格的结构和层次。

每个法律规范在逻辑上都由假定模式、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组成;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法律制度和不同法律部门构成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法律有法定的创制方法和表现形式,不同等级的规范文件之间有严格的效力和从属关系。

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道德的概念

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来看,道德是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革命导师恩格斯讲:“大多数的道德论总的来说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诞生物。而对于社会来说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不断运动发展的。所以道德永远是阶级社会的道德[2]。”这就突出了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改变;对于以不同的物质生活基础存在的不同社会团体,他们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具有阶级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略的总结为:道德是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们关于善良与恶毒、荣耀与羞耻、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爱、霸道与谦卑等观念、规范以及原则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大综合的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体系。

道德的特征

(1)道德是以善恶为判断标准的社会准则

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对自己和他人行为做一些简单的判断,每一个判断,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做出的。有时候道德是根据自身的内在感受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法律做出来的;有时候是依据善恶的不同标准来判断做出的。道德是人们行为的判断准则,同时还是人们思想意识领域的判断准则之一[3]。人们有的时候对自己的某一个内心想法会作出否定的答案,认为这样的想法是不道德的,或者有时候通过人的谈吐行为来作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慈悲的,这些都是以道德的作为判断准则。

(2)道德是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来维系的

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行为准则,如果哪个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会有司法机关强制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处罚,但如果有人违反了道德准则,但不会有哪个具体的人或机关强制其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他内心的不安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会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很多相应的代价。

(3)道德的内容因时代的不同会有所变化

在历史不相同的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是不一样的。过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人的道德观念是不相同的,社会中的几代人和几代人之间的道德观念也会有所不一样[4]。思想文化的背景也会有一定的影响。一些是其他文化的传播进入,使固有的本土的道德文化和人们的道德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认为不对的事,现在也认为是正确的了,也可能发生质的改变;另一些是因为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会促使人们的道德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第3章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讨

东方伦理法与西方自然法都主张把外在的法律内化为人们自觉的意识,法律只有成为人们的心理、情感需要,才能得到普遍自觉的遵守。法律与道德是互相渗透、互相融合、相互转化的。法律总是代表着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追求。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西方历史的渊源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中国历史的渊源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作用机制是道德法律一体化。在思想家们的理论论证和理想设计中,道德和法律不可分离。道德法律一体化是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化力量,而在人们的行为品质领域里“孝忠”更能彰显这种力量。道德法律一体化的运行,一方面道德法律化,即道德作为社会调节器的“软件”被硬化或“格式化”具有了政治法律的属性和功能,从而成为解决社会法律问题的工具。另一方面又是法律道德化,即政治法律作为作为社会调节器中的“硬件”又被赋予道德的属性和功能,成为解决道德问题的有效、有力手段。而这一点也凸现了中国道德建设的成功之处:一是划类界定道德规范,并把其上升到“礼”(当时的“法”)的范畴,而形成“礼教”[5]。这种做法是避免道德宣教流于空谈,使道德在实际上成为指导中国古代从事政治建设的“国家宪法”;二是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以道德作为准绳,这样避免了如当代西方国家法律与道德的脱离,导致犯罪分子不能有效打击;三是强调道德修身,从我做起,实际上要求官吏带头从事道德修身,以己达彼,最终取得治国平天下的政治效果。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西方历史的渊源

西方国家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探索与讨论也非常久远。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一种手段,正义就是以善待亲朋好友,以恶毒对付敌人。还有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主张守法是人人必须遵守的道德责任,法律的制定必须着眼于道德和善良。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应当是实现公平、社会美德和家庭幸福的各项基本原则。西方社会大多数有名法学家也都认为,人们对社会道德理想的向往也是由法治表现出来的。法律的实际意义应该是促成全国人民都能进行公平正义和善良道德的制度。他认为,具有代表性的是斯多学派的自然法学观念,它对罗马法律和罗马法学的制定产生了巨大而又深远的影响。自然法学的宗旨就是认为法律是善良的和公正的规范,自然法构建了自然、和谐、公平、民主的价值观念。18、19世纪以后,自然法学思想观念又被大部分资产阶级法学家们作为反对封建统治者专制的强力手段。自然法学派最突出主张是认为符合道德的法才是善法,才是符合效力的。与道德冲突的法则是恶法。在西方社会传统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关于“守法”的道德观念,如柏拉图的“人们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的规定,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禽兽一样野蛮”的名言;近代的“热爱法律”作为“公民道德”的核心价值等等。这些道德观强调守法是公民的道德责任,慎独自律就是对法治的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在西方,不同于中国。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够自给自足,然而西方民族众多,彼此相邻,各国联系主要靠商业,西方的商品经济是十分发达的,因此调整商品经济领域的私法就十分发达[6]。人们更希望能够在一个自由,平等,公平的环境下自由生活,因此,具有自由,平等,公平精神的道德便推动了法律向这一方向进化。例如,美国著名法学家海默说:在不平等的竞争中,近年来由法院和立法机关所进行的一些改革,一定要在道德感的增强和提升中起到作用,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思维观念,即市场经济社会必须依靠比道德谴责更为有效的保护方法才能排斥一些应受指责的缺少道德的经营行为。此外,在欺诈性广告领域范围内也有了一些突出的发展。他认为,一些商业道德是应该赋予法律强制作用的。一个最基本的民商法原则,将一种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因此,从西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看,西方的法律进化发展是成功的,至今为许多东方国家所借鉴,并取得了巨大的发展。

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法律和道德都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它们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社会主义的法德目的和方向都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服务的[7]。

社会主义的法律与道德有着相同的价值导向

人对活着意义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目标,对正确错误、美德良善、善恶美丑的价值选择和评价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动物界是不会存在的。这种价值追求和信仰存在于每个不同的时代、每种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中。同样,社会主义社会也应是具有相同的评价善恶美丑、正确错误价值标准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所制定的法律和所追求的道德准则都要体现这种价值标准和价值追求,两者体现了具有一定意义的相同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与道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需要法律的保障。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成员有文明与落后之区分。道德是多层次的,而且是多元的,不可能用同一个相同标准去要求所有社会成员,况且社会上还总有些对于基本道德于不顾的自私自利主义者。为了保护广大老百姓长远的、根本的利益,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保障实施,这种强制力就是对违反基本道德的震慑。法律一旦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起着补充、深化和保护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要想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必须依靠国家强的制力来维持,但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国家的发言权将会受到威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和遵守,必须依赖于道德的支持为基础。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的道德准则,体现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核心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如果法律违背了社会主义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不仅得不到广大老百姓的承认,而且也会破坏经济基础,阻碍社会的长久平衡稳定发展。

法律与道德并举是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二者在功能上是相辅相成的,最早的法律就是由道德演化而来,是将积极的道德标准规定为法律应遵循的准则,公正严明的法律可以促进道德教化作用,而加强道德建设也可促进公民遵纪守法,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随着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不断推进,公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诉讼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选择,司法对社会的规制作用无可替代,社会对司法的期望值也日益增加。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我们法制建设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在一些方面也很大的局限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当在严格公正执法、发挥法律规制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道德强大的引导作用。

道德是公民精神的自律和主体意识的自觉。道德是提升公民素质、保障法律实施、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精神力量。我们要将这种力量相互递送、广泛传播,让道德的涓涓细流凝聚成浩瀚大海,使其与法律共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推动力量。这是时代的呼唤,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可见,法律与道德是不可分离的有机整体。因此,科学地评价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地开发利用这两种资源,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疑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第4章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正确认识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及他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阶段下,我们所认可的法治,就是以党为领导核心,从而使国家权力机构、行政机构、 司法机构和社会中的人民团体,实施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的方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增强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作用、政治作用、文化作用、社会生活法制协调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正义强有力的保障体系;我们所认可的德治,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核心指导地位,树立 “坚持以热爱我们的祖国为光荣、以危害我们的祖国为耻辱,以服务广大人民为光荣、以背离广大人民为耻辱,以崇尚科学技术为光荣、以愚昧迷信无知为耻辱,以辛勤热爱劳动为光荣、以好逸恶劳懒惰为耻辱,以团结互相帮助为光荣、以损人利己自私为耻辱,以诚实守信为光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辱,以遵纪守法为光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辱,以艰苦奋斗精神为光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辱。”为主要标准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社会领域形成知道荣辱、讲究正气、促进和谐的新道德风尚,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8]。可以这样说,法治是德治的进一步升华出来的,德治思维是法治思维的思想前提和基础,二者都是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中“硬件标准”方面的问题,它使民主有法律可以依靠,它具有优秀的对违反民主法制行为的规避作用和有效地制止这些行为的社会强制力的保障作用。道德治国解决的是民主制度 “软件标准”这一方面的问题,它通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和民主权利意识来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良性循环运转。法治约束力非常强,但有明显的“治标”特点和落后的滞后性,德治约束力比较软弱,但是扎根于“治本性”并具有超前的特点。二者既相互区别,又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互相作用。正确了解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发展。一般而言,凡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通常也是道德所不提倡的,但并不是说所有道德不提倡的法律一概都是禁止的。因为道德是依据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日积月累、约定俗成而形成的一定的思维模式,它根据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与行为规范来判断善恶好坏,并且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要求人们自觉地做出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和一定的自我牺牲。而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 则侧重于在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保证私权利的不受侵犯。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要把二者区分开来,既不能说要把道德问题当作法律问题来操作,也不能将法律问题当作道德问题来应对,划清二者的行为与目的责任,科学的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突出的矛盾问题及其产生的背景,积极主动地去面对矛盾、避免扩大紧张的社会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既充分调动了社会群体的生命力,又确保了社会安定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与道德的双重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对于一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对于一个国家能否能够长治久安,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应该看到道德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 划定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形成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和人们相处关系的重要保证。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相同的道德规范,一旦失去了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就无法使人们的精神境界得到更有效地提升,无法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互相关系,自然也就无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了:“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制度是社会主义公正平等的基本保证。”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非常有力的法治基础之上,还必须用法律制度来帮助实现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就是在完善法律制度基础上、保障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进程中始终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先锋作用;为实现维护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强有力的保障;把坚持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完善法律制度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据此,充分发挥法与道德的共同优势, 才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服务和强有力的保障[9]。

第三、有利于促进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所具有的道德观念、道德理念和犯罪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谐社会离不开文明道德的规范和保护。而人们之间关系和谐与人的心理健康是文明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因此,建立和遵守道德规范,着眼于形成广大的男女平等、尊重老人,爱护幼儿、辅助贫困地区、礼貌待人的人际和谐关系;着眼于促进人的心理健康,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名誉和利益,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10]。没有浓郁的文明道德氛围和强有力的道德谴责,单纯地依靠法律单方面的治理是难以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因此,必须坚持把加强人民群众道德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的加强全体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文化素质,从而防范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大量发生。

第四、有利于在法制建设中培育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法律制度调整各种社会基础关系,一定要讲求平衡的。”据此,在法律制定过程中, 应对道德的一些重要原则加以维护和保障,如对家庭成员的侮辱、殴打行为,如果后果非常恶劣就不仅仅是不道德的行为,而应按照侮辱罪、故意伤害罪进行刑事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的立法要体现道德的基本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本质的要求。司法机构适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就是惩恶扬善、褒是抑非的行为, 同时也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行为,其影响不只涉及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当事人自身,而且会在整个社会中产生一种震慑力。因此,要有效地利用法律强制手段, 促进社会的公德、职业的道德、家庭的美德在人民群众中逐步形成优良的传统和一定习惯作用[11]。

努力探索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途径

首先,要认真领会、 深刻理解党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内涵,规避认识上的局限性。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法律制度建设与道德制度建设之间的密切联系,一定要成为治国过程中的重要方略。因为法律是在惩罚已经是违法的犯罪人,而道德则重在劝告教育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使他们不会去犯罪,法律是治疗已经“发病”的人,道德是治疗没有“发病”的人。因此,从一定作用上来说,刑罚是治标的,而道德建设才是治本的[12]。只有通过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思想文化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才能使法制建设和法治得到经久不衰的保证,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社会有序发展。

其次,要运用制定法律、执行法律、法律宣传活动等多种手段,促进法治与德治的相互交流。一要通过公正执法和惩治一些不道德败类行为,增强公民社会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家庭美德意识。在对违反最低限度道德义务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的情况下,对先进道德模范行为,依法给予各种物质和精神的奖励,积极引导人们向先进模范榜样学习,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道德品质。二要通过立法,直接把社会主义道德中最低限度的义务转化为法律标准,使之取得全社会整体遵守法律的强制力。要探索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手段,把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的导向作用体现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当中。社会主义道德靠群众个人的良知和社会威慑来保障实施。然而,在利益多元化和价值观念多样化的今天,良知和舆论的作用尚不足以防止违反道德行为的发生[13]。在道德观念体系中,有一些道德义务是最低限度的义务。它们能否得到普遍遵守意味着社会和谐秩序能否继续存在,因此,必须利用法律手段使之上升为法律义务,以法律作用为保障加以强制执行[14]。这样就会大大增强道德义务的约束作用,使之从“软约束力”变为“硬约束力”,从这种作用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宣传的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道德基础。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导向性体现在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过程中,把基本的道德要求贯穿于各行各业制定的工作制度、行业学习、乡政府规定村民约定中和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过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强制与外在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各级行政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协会,要逐步建立健全运行有效的道德自律机制、监督保障机制和奖励惩罚机制[15]。

再次,要发动人民群众制定和执行各种道德守则、公约,并通过法律法规对这种活动给予支持。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又是基层民主建设、实行基层组织自治的重要内容。要发挥人民群众主人翁的精神态度,坚持依法治国这个以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最广泛地发动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因此,要积极探索出一条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在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多种活动,并同法制教育相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的社区服务站、文明单位团体、文明家庭生活,创建文明城市社会、文明行业发展、文明村镇建设,做人民满意的公务人员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当中,始终贯穿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多种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大量的道德实践过程中受到熏染,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宣讲道德、实践道德、知行合一的良好社会风气。

最后,从严治党,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成为遵纪守法和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表率。党员作风正派则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干部群众和睦则社会就会稳定。社会稳定老百姓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一定要把思想道德监督作为党员作风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部门监察监督机关在道德层次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这一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关键在党,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快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系列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新阶段群众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优质服务制度。坚持做到问政于老百姓、问需于老百姓、问计于老百姓,从人民伟大实践中吸收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才能使老百姓富裕、实干才能使国家兴旺发达,敢于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各种责任,多干一些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优良传统,一定要下决心改进所谓的文风会风,着力整治部分党员庸懒散奢的不良作风,坚决克服一些形象工程、官僚霸道,以优良党员作风凝聚各种社会力量、带动政府风气人民风气。支持社会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党和群众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定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员作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巩固和发展全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局面,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从而带动民风建设,营造出党员群众和谐的友好稳定关系。

“社会和谐能够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社会和谐能够成就国家的光辉伟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只要我们从我国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认真思考全人类在历史长河中的法治和德治实践做出的经验,开阔胸怀的吸收和参考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我们必然会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制度和模式,从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第5章 结论

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

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会计职业道德的论文范文篇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 摘要:目前,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文章 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含义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对如何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具体的 措施 。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策措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仅就有关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套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谈点个人的认识。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含义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从事各种特定职业活动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它是调整会计人员与国家、会计人员与不同利益和会计人员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及社会道德规范的总和。也是基本道德规范在会计工作的具体体现。它既是会计I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与不好的标准。因此,会计职业道德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为凡是有经济活动的地方,就有会计工作,就有会计人员,就有会计职业,就有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其实就是“诚信”的体现。因为“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I作的立身之本。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这也就是说,套计行业本身的性质决定了所有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原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正因为会计行业有诚信、真实、可靠的职业本质,才获得社会的依赖和赞誉。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被广大投资者、决策者、 企业管理 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重视。但同时也必须认识到,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二、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队伍的现状,总体来看会计职业道德素质是好的,没有他们的辛勤工作,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巨大成就。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计职业道德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单位自责人权力过大,影响会计人员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在地位上是从属关系,单位自责人对他们的工作完全拥有领导权和管理权,会计人员很难有自主权,因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在单位工作发挥作用如何,是与单位自责人的道德水准密切相关。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一些经济利益,往往会向会计施加压力,这时会计人员若坚持职业道德,很可能就会被辞退下岗,丢掉饭碗。所以,不少会计人员很难做到恪守职业道德。这就迫使一些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工作中,按照领导人的意愿弄虚作假,被动地做假账,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种情况,虽然表现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欠缺,但主要是单位负责人的不良职业道德行为所造成的。 2.会计人员追求私利、自身职业道德素质偏低。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而使不少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意识有所抬头,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所削弱,致使社会风气受到严重污染,这必然影响到我们的会计队伍。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谋取个人一点私利而不惜作出违反职业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也有些会计人员为了单位小团体的利益,将职业道德规范置于脑后,从而损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为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以取各方面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单位自责人和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加薪等现实利益。还有些会计人员,不求上进,缺乏敬业精神,不学习财会和经济的新法规,甚至出现会计人员仍沿用旧的会计法规,造成了许多本应可以避免的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这种不思进取、缺乏 爱岗敬业 精神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必然表现为马马虎虎,不认真自贵,降低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处罚不力、执法不严。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各种相关的会计法规。但对违反会计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严。比如会计造假的背后一般都存有经济利益驱动,若处罚不力,只会使造假行为越来越严重。当前,在我国查出来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住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对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从而减弱了法律的效力。目前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在对处罚的规定上也显得过宽。《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有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编造虚假会计 报告 的,在《会计法》中也只是对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罚规定。这些规定明示了造假行为“成本”的上限,使得造假成本过于低廉。而且,即使这么轻的处罚也往往是用造假机构的权益采承担,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根本利益。这样,就减弱了法律、法规的效力,都会不断上演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闹剧。 4.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形式。所谓内部监督,是指经济主体内部的监督,由于会计监督人员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所以。内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因为单位的会计人员在内部控制过程中,既负责信息提供,又进行内部审计,而单位监理会成员不能操持独立性,其工薪、职位等基本上都是由经营者决定,无法履行独立监督的职责,以上这些都使得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所谓外部监督,是指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由于点多、面广、任务重等问题,都与承担任务和需要达到的目标不相适应,所以,无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此外,各种外部监督标准不统一,企业财务、税务、审计等部门在管理上各自为政、功能上又相互交叉,这就造成各种监督不能有机配合。不能从整体上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措施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持续不断的永恒主题。针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 1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就是加强学习,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更新快,终身学习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所以,必须 教育 会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工作的需要。第一,加强思想理论学习。会计人员应学好政治理论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前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 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提高会计职业道德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第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会计人员应学习掌握 财经 有关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办事的工作理念。会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和相关法律,一切以法律为准绳。通过法律的约束。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任何情况,都能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第三,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会计人员应具备熟练业务知识和会计电算化技术等操作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其他知识,如数学、外语、逻辑学、心理学等会计必须具备的基础 文化 素质和修养。为此,应采取多种形式、多种 渠道 的 学习 方法 ,可以派出去到正规院校学习,也可以请进来办培训班;还可以采取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参观学习和 经验 交流等多种形式。 2.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处罚力度。对任何不良行为的约束和打击。最有力的手段是法制。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必须加强法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运用法律来保护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另一方面又要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也要依法进行监督。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基本上保证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与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比如,会计工作中存在秩序混乱、信息失真等问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使财会法规尽可能地全面、配套、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与此同时,还必须加大对违背职业道德者的惩罚力度。其目的就是对造假者不仅让其承担名誉损失成本,还要让其承担物质成本,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具体来说,第一,对有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第二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于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如果违规做假账的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于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负责人、套计人员,吊销相关会计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总之,这样可以使造假-者认识到会计造假带来的严重后果。从而从根本上消除其造假的动力。 3.强化会计监督职能,营造良好的会计从事环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产生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具体而言,对会计监督通常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在内部监督上,要依法科学设置会计岗位,细化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职责。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在外部监督上,要加强财务监督、税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个方面的社会监督,有效整合各个社会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控网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督效果,节约社会资源。 与此同时,还必须营造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在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各行各业都应自觉提高道德意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实质上就是向社会提出了提高道德觉悟、重视道德修养、净化道德环境的重要性。因为会计环境不仅影响会计活动,而且也影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所以,提高会计职业道德素质,需要良好的会计环境。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加强学习《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使其了解会计作假对负责人的处罚后果,促使单位负责人不敢轻易利用职权胁迫会计人员作假。第二,提倡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彤成诚信者光荣。造假者可耻的社会行业风气,促使每个会计人员都争当诚信人的新风尚。第三,各级财政部门、职业。团体、单位和社会各界都要重视会计工作,共同努力营造出高品位的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多渠道地进行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I作。从而提高公众的识别能力,以营造更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因此,崇高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品质,是由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这也是会计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亿元,就预付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篇3 浅谈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摘要:会计从业人员首先要遵守的是会计职业道德准则,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总的行为规范。会计职业道德体现在狠多方面,身为会计行业人员,应当先从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着手来完善自我,正确面对市场经济的挑战,以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本文通过对现有问题的解析,找出其产生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在我国,诚信缺失是现在会计行业出现的一大问题,随着会计诚信丧失的事件不断发生,如何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成为迫在眉睫十分必要的问题。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会计从业人员的高素质以及较为专业的专业素养,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当前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现状 1.会计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下,缺乏诚信 一些会计人员为了个人利益,对会计道德准则完全忽视,尤其是个人所处职位更加方便其获取不当利益。挪用公款、制造假账等不法行为均为其获取利益的手段。当面对领导威逼利诱,会计人员也丧失了公正求实的立场。如今,社会上腐败现象比比皆是,有很大的原因为会计从业人员没有坚守道德底线,忽视职业道德导致的。 2.会计法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乏力 现阶段,我国的会计法制建设有两个难题,第一,会计法规虽然制定了,但是地方的执行力度比较小,没有将会计法规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第二,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没有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导致会计体系缺乏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会计监督体系也存在缺陷。由于会计人员受领导制约,其常常受到行政的干预,使会计很难进一步的开展工作。很多会计人员不能依法依律办事,唯领导是从,缺乏职业道德。 二、造成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现状的原因 1.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屈从领导压力,职业道德被迫失范 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比较低,对于国家相关的会计规定,不能够正确的认识,缺少职业道德素养,因此,在工作中,无视会计准则、对会计计算方式故意作假等情况发生的几率比较大。在现阶段的 企业管理 结构中,会计人员与企业相关领导是属于上下级的关系,因此,当上级与下级发生利益冲突时,下级往往会妥协,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领导会受到利益的诱惑,对下级会计人员强行施压,迫使会计从业者服从自己的安排,在财务处理中弄虚作假,获取利益。由于领导的利益干预,导致会计从业者不能左右自己的行为,使其丧失职业道德,导致其作出违法犯罪的行为。 2.社会环境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 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愈加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纠葛也越来越多,导致了很多人迷失在物欲横流中不能自拔,一些贪污舞弊,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行为也随之爆发。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一己私利,利用工作之便,违背客观的发展规律,不能公正公平的处理会计工作。会计人员一般会被安排在比较关键的职位,如果公司环境发生了变化,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的心理发生变化,如果情绪不稳定,就会导致其职业道德慢慢弱化,如果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贪图利益,自制力差,从而导致其随意对账务进行修改,利用职位优势队公款随意挪用,无视会计法律法规,最终走向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3.法规滞后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乏力 国家只对会计制度职业道德素养进行了约束,但是,会计职业规范并不能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权威的制约与规定,并不能对会计从业人员形成法律意识的制约,对内部的一些规章制度不能很好地执行,甚至罔顾已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比较主观和随意,未能科学地规范会计岗位的职能,这样不能够为会计从业人员从根本上制造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有些单位内部机构不能通过会计法律制度来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同时,财务部门的职能划分也比较模糊,导致内部规章制度无法践行,监督反馈力度不够,不能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使得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如同空谈,监督机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的同时,也衍生出了很多的经济问题,然而,国家相关的法律的出台并不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更新,导致政策出现不符合社会实际的情况,因此,导致会计从业人员的某些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出现符合规范的假象。 三、加强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对策 1.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防止职业道德被迫失范 会计人员的素质需要进行加强,对他们进行法律的普及,能够很好使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到增强。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想要加强我国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会计人员自身,另一方面就是参与者。实事求是是会计人员应当遵守的准则,在平时的工作中,会计人员要对自己的负责,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自己。会计人员正确认识和学习会计职业权力与义务这两者之间存在的联系,在做到合理合法的利用权力的同时,还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到自己应尽的责任,这样不单单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全社会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利用不同的方式,采取不同的 渠道 进行各种培训,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有效并且广泛的培训,实现对会计人员的各方面培训。同样,对会计职业进行道德规范方面的整改,从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这两方面进行重点培训,从而促使我国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2.净化会计行为环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人员的工作只是他们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只是一个较小的组成部分,社会这个大环境对他们的影响远远超过工作岗位带给他们的影响,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方方面面都要要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种影响分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方面。例如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制度方面的缺陷、或者是会计人员所接触的人员道德水平达不到一定的标准等等都是消极的方面。净化会计社会大环境和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持久间距的工程,会计行为环境的好坏与会计工作合理真实地开展息息相关。在一个道德意识缺乏,自私自利,满足自我私欲的社会环境下,就不存在职业道德规范这一说法。对于整体环境的改善,会计界的力量是薄弱的,社会也需要通过方方面面一起来努力,加快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的进程,能够更好的促进会稽郡职业道德的建设。社会环境的积极向上,需要各个行业都提高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共同努力来实现。 3.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建立和健全会计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会计法律的完善并不是简单的事情,我国的经济建设,也需要会计法制作为支撑。在目前的情况下,各种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与组成,要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其中,事业单位需要特别重视。我国的会计人员有着会计监督这一任务。我国出台了《会计法》,并且在其中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罗列,通过这种措施,来促使会计人员充分行使自己监督的权利,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恪尽职守,不论面对什么诱惑,都要坚守原则,不谋一己私利,不贪赃枉法。但是在最近一段时间,会计工作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良现象,应该这对这些问题来做出严格的惩罚措施。所以,《会计法》的作用就尤为重要,对会计工作严格依法办事,财政部门也需要遵循《会计法》的相关内容办事,增强监督力度,若是查出问题,要根据相关法律来进行惩罚,若是情节严重的,已经造成犯罪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四、 总结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与进步,同时也能够促进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这就对于会计人员有着一定的要求,需要他们严格按照职业规范来办事,不断提高职业素养,才能营造健康稳定的会计环境,才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促使会计工作在整个社会中的作用是积极的,并且继续发展完善,加快我国经济建设。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来的发展进行完善,需要由全社会来进行监督,并且积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由于市场经济是在不停的向前发展,所以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相关规范也需要不断的进行变化。我国的经济建设需要会计人员的支持,这就要求会计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并且按照相关的规定办事,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淼.会计伦理理论研究综述与启示[J].财会通讯,2010. [2]吴诚.高校会计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研究[D].湖南大学,2009. [3]张云.中国会计文化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07. [4]许绍双.谈会计职业道德意识的培养[J].财会月刊,2008. 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篇4 浅析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部分会计人员在物质财富面前迷失方向,出现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等道德败坏的行为,使得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本文将针对当前会计职业道德的弊端,企业和国家的需要提出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打造积极向上的会计环境的政策建议,以期促进市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现状;意义;建议 一、前言 近年来会计造假事件频频出现,2016年一共有13家财务造假公司收到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华农业借壳步森股份时虚增资产,欣泰电气成为A股欺诈发行退市第一家……这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假账盛行使得投资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以九好集团为例,其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增收入,使得该公司从2013年到2015年服务费收入虚增了亿元,虚增了3亿元的银行存款,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元,为了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单担保。就这样该公司把自己包装成价值亿元的“优良资产”,并和与鞍重股份联手重组,达到了借壳上市的目的。这次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证监会对该公司处以共计439万元的罚款。这些公司进行的财务造假和虚增业绩行为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误导了消费者,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我们要把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提上日程,让会计人员的会计道德问题尽快地让人走出尴尬的局面。 二、会计人员必备的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一)爱岗敬业。作为会计人员必须具有极大的热情,热爱自己的岗位,尽职尽责,尊敬自己的职业,无论什么时候,都以自己的岗位为主,对其勤奋有加。 (二)诚实守信。诚实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该拥有的品质,同样对于会计人员也是如此,会计人员需要明白讲信用的重要性,不能被利益诱惑。 (三)廉洁自律。作为会计人员必须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廉洁无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能被金钱冲昏了大脑。 (四)客观公正。客观公正是说会计人员必须要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保持独立性,对于会计职业活动必须要有两层的含义:可靠性和真实性,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必须要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提出客观、适当的意见。 (五)坚持准则。会计人员在已经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受环境的影响,不被他人意志左右,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 (六)提高技能。首先会计人员要懂得坚持,不抛弃,不放弃,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要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技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其次会计人员要参加各种的培训活动,获得更多的知识,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因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七)参与管理。会计人员在不同程度参与管理的决策过程时会感到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他们会觉得自己和企业管理者在讨论问题时是处于平等位置的。这样的话可以起到双赢的局面,参与管理不仅可以为企业组织目标实现提供保证也对会计员工本身产生激励的作用。 (八)强化服务。会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为领导服务,为同事服务,为来客服务,与此同时也需要拓展服务渠道,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突出服务针对性,增强服务效果。会计人员要遵循“服务无小事,工作更为重”的观念,以便提高全社会的会计服务的质量。 三、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 (一)会计造假事件屡禁不止 在2016年,中国证监会共发出1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有13份都是因为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在这13家企业中,欣泰电气达到了832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的剩余公司罚款不超过60万元。除了上述公司外,还有好几家企业也被报道存在财务造假现象,但是目前还未对其作出处罚,其中有金亚科技,该公司有多项财务数据造假,虽然已经公开道歉,但是投资者更加关心实际的赔偿;鑫秋农业,龙宝参茸等公司都涉及了财务造假的行为。 (二)会计人员自己道德观念不强 首先,我国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力度本身不强,在校大学生学习的大多数是会计理论知识,不怎么接受会计道德教育。其次,当会计人员走上工作岗位后,公司在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时重点在于提高人员工作效率和能力,也不怎么涉及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再次,许多的会计人员出于行业的压力或者受了利益的驱动,提供了虚假的审计报告,误导了报表使用者。于是那些本身自制能力就不强的会计人员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物质要求,不顾道德约束,出卖集体的商业机密,走上犯罪的道路,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国家法律制度不健全 首先我国的法律制度目前不够完善,特别是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有漏洞可钻,同时很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很多的会计人员就抱有这样的侥幸心理,为自己谋求利益。再次会计规范体系并没有包括现代会计分支,不同的会计法规之间甚至相互冲突、不衔接、协调性差,具体的会计准则、制度之间都存在着矛盾的地方。 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力度 1.加强教育的完整性 单位负责人、注册会计师、会计人员都必须包括在教育对象中。因为有部分会计人员并不是自身没有职业道德,他们只是始于单位负责人的压力。面对领导的不法要求时,他们没有勇气拒绝。他们很多都只认为自己仅仅是按照上级指示做事,没有不妥。一旦出现问题,也都应该把责任推到负责人身上,自己并没有责任。由此可以看出许多会计造假不仅仅关系到会计人员也关系到单位负责人。 2.教育要有连续性 首先对于会计学的学生在还没有参加工作时,学校就要对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让学生在从事会计职业之前就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为以后所从事的会计职业上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后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也是不可忽略的,因为通过继续教育使得会计人员具有了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掌握一些新技术、新知识。所以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具有连续性。 3.教育要具有系统性 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时候需要具备系统性,要做到思想道德、法律两手抓、两不误。首先从法律方面来说,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其次从思想道德上必须要让会计人员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从自身品质上不断提升自己,这样才能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次公司平时应该多多向本公司的会计人员宣传会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会计中的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二)加强单位内部环境建设 1.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 目前,我国的很多企业没有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企业审计主要来源于外部审计,但是外部审计主要关注的是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监督,审计对象是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并不涉及到企业的内部业务控制、内部稽核管理、审计。当前社会的审计现状不利于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实施,也不能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管作用。若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就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也能够使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化。内部审计的作用在于当企业内部会计人员一旦做出了不法行为,审计人员便可以及时发现,提出有利的意见。当会计人员每时每刻处在内部审计人员的监督下,他们会不断用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自己,让自己的行为规范化,从而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2.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意识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保证内部制度健全和实施的重要因素,是内部控制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大部分的企业不具备内部控制意识,从而使得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出现财务舞弊的现象。假若企业单位领导和各个部门的人员在处理业务活动时能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为单位正常运行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从而行政管理职能不断提高,控制经费的增长和铺张浪费,提高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和谐的 企业文化 。 3.开展有效的会计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想要会计工作顺利开展不仅仅需要会计人员的认真工作,还需要得到单位领导人的支持。近几年出现的财务造假行为,大部分都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逼迫下进行的。当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出现冲突时,会计人员若仍然依法办事,便会与单位负责人的意图产生分歧。人员越是坚持自己的准则,负责人和人员之间的矛盾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往往会处于不利的状态,面临着打击报复、下岗待业的厄运,他们中的大部分便会为了保全自己而做假账。要想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就必须要让单位负责人带头了解和掌握会计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勇于承担责任,和会计人员保持融洽的工作关系。首先单位负责人要在不指挥会计人员做违背道德的事的基础上,再对会计人员进行监督。开展有效的会计人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可以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改善会计职业道德外部环境 1.建立健全会计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不完善、各法规间的协调性差,缺少完整性和系统性,与国际的会计准则也有很大的差距。虽然《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道德有了一些规定,但是并没有专门系统的会计职业道德规章制度。除了缺乏专门的规章制度外,由于拥有立法权的部门过多,不同的部门立的法律条款相互重复、频繁冲突,造成会计人员有洞可钻,所以建立健全会计法律制度刻不容缓。 2.加大财务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 目前出现的财务造假手段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虚构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转移费用、递延费用、费用资本化、推迟确认收入、多提或者少提资产减值准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创造利润等等。对于这些财务造假行为,我国政府必须采取“零容忍”“全覆盖”的态度,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财务造假企业,一个违法行为。为了全面进化市场风气,政府不仅仅要对造假的上市公司、审计单位、保荐机构、其他中介公司都做出相应的处罚,迫使他们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还需要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切实提高处罚的执行力,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从而起到威慑的作用。 3.加强全社会对优良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 环境可以塑造一个人的性格,所以全社会需要广泛普及会计道德知识,比如经常开展一些大型的宣讲活动,对会计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制定一些可行的宣传方案,让会计人员坚信只有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才能促进自身和社会的发展,而财务造假、丧失诚信的行为会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严重损害。从而从根本上净化了市场,加强了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只有全社会具备了自律的氛围,才可以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观念,打造积极向上的会计环境。 五、结语 虽然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然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观念欠缺等问题。但毋庸置疑的是随着我国会计法律适度的完善,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的提高,企业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我国一定能营造出积极向上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在会计领域取得更大的辉煌。 参考文献: [1]高波.浅谈会计自觉———基于职业道德的角度[J].财会学习,2017.(3). [2]李继军.浅谈新形势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J].攀登,2005.(08). [3]高海英.浅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9.(10).[4]丁广进.浅谈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J].财经界(学术版),2015.(07). 猜你喜欢: 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论文3000字 2.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论文2000字 3.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4. 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论文 5. 会计法规与职业道德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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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教师职业道德培养》

【摘要】文章阐述了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教师职业道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几点建议:师范院校传授师德知识要与实践相结合;集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培训要结合多种活动进行道德培养。除了道德教育,还应与其他的教育相结合。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培养;重要性

近年来,当新闻报纸上屡屡出现教师体罚学生,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或者羞辱学生,导致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甚至死亡的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时,都会让人觉得心痛。心痛的背后我们不禁会想,教师的职业道德都到哪去了?从古到今几千年的教师荣誉、人们对教师的尊重和期望就要在这些道德失范的行为中消失了么?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在此时就显得尤为重要。《礼记》中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之德也。”也即教师不单单是传道授业解惑,还是道德的传递者。教师的职业道德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性格和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如果教师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面临现代社会价值观模糊的现状,教师就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用自己的职业道德来抵制物欲横流的社会现象,无法用自己的道德行为来为祖国的下一代起到示范的作用。

一、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重要性

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指的是根据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道德要求所开展的道德教育、道德修养与道德内化活动,通过外部的教育、督促以及个人的努力,使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将外在的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教师个人的道德品质并付诸行动的活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1、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教师的本质是教书育人,如果教师没有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不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就无法引领学生,也无法成为一名师德高尚、学识渊博、能力全面的教师。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多元化,我们的人民教师更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做到以“育人”为职业理念。不能只注重学生的分数,而对学生的思想、情感漠不关心,不愿意花精力来了解学生。只有动真情,做真事,具有真知灼见才能从正面影响学生,让学生树立积极的思想意识。

2、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教师实现自身价值、完善人格的需要

教师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使得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成为兼具高尚的品德、高智商和高能力的完美人格。这种崇高的人格形象通过传承和发扬形成了当代教师群体的人格力量,在影响学生的过程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也实现了自身价值,成为学生模仿和学习的典范。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学生群体因为思想单纯,对社会没有过多的接触和了解,所以当面对多元化的信息渠道时很难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如果教师不掌握最新的信息,不参与学生的日常生活实践,就不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很难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而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一旦形成很难纠正,教育就失去了时效性。因此在职业道德领域,教师应该形成与现代社会和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道德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必须接受和实施新的社会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这样才能为广大的学生所认可,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和立场的新一代人才。

二、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令人堪忧的现状

1、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不受重视

很多学校只进行职前培训,随后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很少能跟上。地方教育部门或继续教育院校也很少组织这方面的培训,对教师的培训仅限于教学法研究,学科课程和教材教法的研究,偶尔安排一些心理学讲座等等,并不能达到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要求。很多教师本身也不重视对自己职业道德修养的提升,认为分数才是硬道理,忽视了在学生德育上的影响。

2、教师培训没有形成有效模式

目前任教的教师并非都出自师范院校,没有学习过相关课程,而师范院校关于职业道德的课程不是必修课。所以现在在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就容易受到质疑,也对培训有了迫切的需要。有的已经开设的课程只停留在讲授的层面,并没有在实践中运用,导致工作以后道德的缺失和教师失范现象逐渐暴露出来。

三、职业道德培养的几点建议

既然职业道德培养对于学生、教师和学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就必须加强教师的师德培养。

1、师范院校传授师德知识要与实践相结合

学校在对教师进行道德培养的过程中应注意,不仅要开设相关课程,更要让教师把理论知识运用在实际教书育人的过程之中。依靠实际锻炼,更加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教授新的教育方法方式,做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来进行教育工作。

2、集体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职业道德培养不仅局限在学校组织的课堂上,单纯让教师被动完成,教师也要主动地完善自我,严格地进行自我教育。这也是教师这个特殊职业特点对教师的要求。在自我教育中,教师能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样的效果也是集体教育无法达到的。通过自教互教提高水平。

3、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

社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严格的要求,学校在对教师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具体化、人性化和特色化。学校要经常检查、监督教师的道德行为,使工作落到实处。但也要注意对教师的尊重和信任,要爱护、关心教师,不能破坏教师的自尊心,这样能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把握好管理的尺度,把各方面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促进教育又快又好地发展。

4、培训要结合多种活动进行

除了开展培训班等理论灌输形式的培养外,还应该组织一些生动形象的活动,比如参观红色革命根据地,开展研讨会,进行访问学习或者开展竞赛和检查评比等活动。这些直观和有特色的活动更易于让教师接受,可以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教育作用。

5、道德培养除了道德教育,还应与其他的教育相结合

教师职业道德不仅仅是体现在教师的业务上,还体现在智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师德教育贯穿于其他教育之中。在提高教师师德素质的过程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同时,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也促进了整体职业道德的提高。各方面不断促进和提高的过程才能使我们的教师们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

四、结语

教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路人,是新一代科教兴国战略实施的有力保障,是新知识新文化的开创者,是社会不良现象的抵制者。

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要达到社会对教师的高要求和高期望,新一代的教师就必须重视和加强师德修养,教育部门和院校就应该重视师德的培养。也正因为那些优秀的道德传递着,人们才会把教师职业赞为“太阳底下最高尚的职业”。这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呼唤教育部门为师德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更完善的体系。

【参考文献】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

[2]教师职业道德编写组,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

教师职业道德论文篇二

《如何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

摘要: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道德素养在教育事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加强对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育事业才能不断发展,才能保证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

关键词: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029-02

当今社会的转型及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的日益多元,教师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专业发展要求的日益增强,都要求以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支撑,都在呼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培养。那么如何培养教师职业道德呢?简单总结如下七点。

一、加强政治学习,坚定正确方向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依法执教。教师要认真学习法规和文件,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的有关理论和规范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对于加快基础教育的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通过加强政治学习,可以坚定职业道德的正确方向,可以深刻认识“立业德为首,执教品为先”的原则,可以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不正之风,可以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使自己的职业道德境界不断得到升华。

二、加强科学理论学习,按教育规律办事

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教师除了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加强在教育科学理论方面的学习。教育的内容很丰富,教育的任务很复杂,教师只有通过学习、掌握、运用教育科学的理论,按教育规律办事,才能承担起教育赋予的重任。所以,教师要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按教育规律办事,正确把握学生的身心特点、年龄特征、个别差异,自觉地不断加深对教育原则和规律的认识,科学地选择和运用恰当的手段和方法,取得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

三、坚持终身学习,适应社会变革

当今时代是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如果不及时更新一个人的知识贮存,如果一个人仍用昨天的知识来教育今天的学生去从事明天的工作,这样的人就难以在教师岗位上胜任工作。俗话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须有一桶水。”面对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加速老化,教师必须要坚持终身学习,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社会和时代,不断通过教育创新来满足学生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教师要把握时代的脉搏和教育改革的方向,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及时“充电”,全面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教师的素质,实现教师个人的持续发展,适应新时期社会对培养全发展人才的要求。

四、强化自己的身份意识

教师所从事的职业崇高而艰巨。从事教育的工作者应该重视、强化自己的教师身份意识。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的专业人员,当教师以教育者的身份出现时,与其职责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在某种意上是代表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强调教师身份意识,实际上就是强调教师对国家、对社会的职业承诺。一位美国心理学家认为,教学承诺就是教师把教学看做是其终身工作的理念,一种终身以教师为荣的坚持感。所以,作为教师要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这是树立理想和信念,严于律已,持之以恒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基础和前提。

五、不断自我激励和反思

教育不光是给孩子们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的生存心境、积极的人生态度对待生活。因此,作为新课程背景下的一名教师,应该非常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国家利益,关注人类命运,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责任感,在育人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每个教师都有责任反思自己:为了让学生热爱学习和学会生存,为了让学生健康地成长,我都做了什么,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做得怎样?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自我激励、自我反思极为重要。实践证明,自我激励和反思能使教师从中获得理性的升华和情感上的愉悦,切实感受到教育的美丽与诗意,深刻体验教育的快乐与幸福,同时也体会到自己人生价值与意义的实现。

六、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

一个时期以来,教育队伍中的一部分人职业道德水平下滑,如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工作得过且过,对学生缺乏爱心,对学困生漠不关心和歧视厌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生关系紧张……究其原因,除了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和影响,除了这部分人放松对自身修养的要求之外,也与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缺乏有力保障支持体系有一定的关系。对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教育系统内部原来沿袭多年的人事、分配、评价、奖惩等制度可能显得落后或滞后了。为此,有必要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的建设。建章立制,是建立教师职业道德保障体系的应有之意。因为良好师德的养成离不开严明的规章制度作为有力的支持。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既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认识,又要从制度上加以约束和保证。我们不仅应当大力营造以遵守师德为荣、以尊师重教为荣的舆论氛围。更要深化教育改革,逐步健全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人事、考核、分配、奖惩等制度,真正形成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各项激励、约束机制,把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甘愿奉献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用严明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教师,以有力度的奖惩来激励教师,强化教师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导向,将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师德考核作为一种管理手段来有效促进良好师德的形成。

总之,我们坚信,通过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监督机制并长期有效地实施,通过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一定能得到有力的制度、机制的保障和支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一定能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一定能在教育园地绽放出灿烂之花,结出丰硕之果!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要谨遵会计职业道德。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供大家参考。

论文关键词:会计舞弊;会计职业道德

论文提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大集团频频出现会计舞弊案件。从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会计造假可以折射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重谈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仍很有必要,而且势在必行。

会计职业道德问题伴随着经济发展普遍存在,但近两年是会计准则的变更阶段,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导致的问题更加突出。2007年是我国实施新会计准则的第一个年份,上市公司年报是全面执行新准则的首份年度 报告 ,其年报工作要求高、事项多、难度大、责任重。其中涉及到追溯调整或者其他方面的操作,如果会计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那么在转型期间的会计造假等现象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就会更加严重。伴随经济持续发展,对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再探讨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

2005年10月10日,天津磁卡被舞弊研究中心撰文指控涉嫌操纵现金流虚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10月19日该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正式立案调查。

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亿元,就预付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年、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

二、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现实危害

由天津磁卡会计舞弊案应该引发人们再次思考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其将对国家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深远的现实危害。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近年来,造假账、虚列资产权益等现象较为严重,并且出现了贪污、漏税等严重问题,这都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2、影响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会计的目的就是真实公允地反映经济经营状况,而国家宏观调控便依赖于报表等会计成果,认为其反映的经营与资产列报是合理的,并做出宏观的经济决策。但是,在会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条件下,会计结论的可信度受到威胁,更何谈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呢?

3、侵害投资者利益。此种危害在上市公司中更为明显。会计职业道德问题的产生会使得会计工作丧失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与验资报告,从而欺投资者,侵害其利益。

三、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成因

会计职业道德是一个多元化复杂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故应以我国国情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首先,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会计职业道德更多地依附于历史继承性和经济规律,一些观念、一些做法虽然不符合时代、不符合要求,但是往往由于是老习惯、老传统,人们还是会沿袭下来。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会计人员的道德观念也处在一个徘徊、不稳定的状态。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且随着改革开放,国外的各种思想,不论是好的坏的,都会对会计人员产生诱惑。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也就不难理解了。其次,国家的法制不健全,道德的作用有时显得无力。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生活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法制也应该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法律一旦颁布施行,就有一定的稳定性,不可能时时改变,而社会经济生活是时时发生变化的。所以,法律往往有不周全的地方,有漏洞,这是在所难免的。法制不健全,会计人员在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就会缺乏法律保障。另外,尚未形成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及会计人员自己的行业自律组织。会计职业道德评价具有裁判作用、激励作用、示范作用和调节作用。我们能以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为尺度对会计行为加以衡量。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这样一种体系,不管是道德好还是道德坏,没有及时的评价,也没有及时的表扬或是纠正,使目前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和意义不够突显。另外,我国虽已有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等,但是还没有建立起一个针对所有会计人员的行业自律组织来对会计人员的行为做出约束和监督。

四、关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化,制定有效、可行、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会计法律法规约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标准,会计是以一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作的依据与行使管理权之保障的。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会计从业的政治环境。做好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工作,建立行业自律组织。构建一个涵盖所有会计人员的属于会计人员自己的组织,那么就可以有专门的机构来对会计人员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可以制定详细的 规章制度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实行相应的处罚,对情况严重的有资格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等。重视会计职业道德 教育 ,把会计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内化为会计人员的道德品质,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他们自觉履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所谓职业道德,职业活动中所要求的符合职业特点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整合。而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道德标准。具体是指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成功加入世贸组织等重大决策以来,一方面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综合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我们仍应看到,有少数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随波逐流、损公肥私。在此环境下,会计从业人员尤其是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财务人员处于正与邪的边缘。一旦发生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产的情形,必将给国家与社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作用

(一)为了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必须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只有建立好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才能实现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是道德建设的重要部分。从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会计职业道德显得尤为重要。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影响其完成会计质量的好坏,从而,影响到国民经济总收入的核算、国家的宏观与微观的决策与调控。

(二)我们只有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才能打好规范职业行为的基础

会计行为有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只有善的道德意识,才能正确的引导职业行为的良好发展。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很好的规范会计行为,因为道德本身具有一定的软束力,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规范自己,实现自我完善。同时,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行为提出了明确简单的规定要求,如诚实守信、自我批评、自我认识、客观公平公正等,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才能达到好的规范结果。

(三)为了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要求规范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当今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要求也不断的发展,要求越来越多,需要每个从业人员必须体现出他本身的素养。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德行培养,归纳 总结 会计职业活动的成败得失,勇于创新,实现自我修养的完善,提高会计职业能力,有利于促进会计行业的不断进步,会计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及其原因

(一)观念淡薄,缺乏敬业精神

现在国内各行业会计人员,把会计工作看成纯粹的数字记录与审核,没什么高寻求,与其他高收入的职业相比,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不免会在有些事情中马搪塞虎,搪塞搪塞,事情热情不够,积极性不高。有的会计人员为赚取更多的钱身兼多职,对本职会计工作不服责任,甚至敷衍,且认为会计工作没有前程,当不了向导,没有实权,一心想调离 会计单位。

(二) 职业水平低下,专业素质低

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水平不高,对必要的 会计知识 掌握不到位,在现代 经济飞速 发展的今天适应不了会计 工作的要求。有的会计人员 缺乏 法律知识 素养,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更是不了解,这样就导致在市场经济中改变了原有的价值观,做假账,甚至对会计原则、会计诚信以及会计的立身之本都不管不顾。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严重

目前,许多会计从业人员出不顾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原则,出具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做假的现象。 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受到这种作假行为的严重影响。

三、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 措施

(一)强化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教育的约束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和道德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了职业技能的提高、 信誉的提高、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的树立,我们应该勇于创新,诚实守信、遵守法纪、履行职责、依照法律办事,追求实事求是所谓理念,不为外界所迷惑,坚守自己的信念准则,争做行业能手。在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地前提下,不断培养改进提高会计技能的道德意识,利用先进的科学理念,和清雪苦念的 学习 方法 ,熟悉相关会计制度,熟悉会计服务的对象,以及会计实施的基本流程,强化服务至上的理念,提高服务的质量。通过道德的软约束力规范会计职业行为,是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二)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作假账,这是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我们应从思想意识、道德水平、综合素质三个方面出发,对全 体会计从业人员实施全方位的诚信教育,强化道德自律意识,勿以一己之私而勿整个企业的利益,做假账、传递虚假信息,甚至损害国家及社会的形象及决策。从根本上消除虚假泛滥的形象。

(三)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教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会计工作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新的经济业务和经济情况不断出现,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新的会计理论课题需要我们开拓,只有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完善会计人员的道德意识,落实职务处理能力、冷静判断能力、后天继续学习能力、人际交流能力会计从业人员才能在面对不断涌现的新的经济事项,做出专业的判断,并对该事项进行确认、记录、核算、分析和反映。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除了依靠从业人员的自我觉悟,而且要辅以监督措施,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从种种 渠道 杜绝不品行举动和违法举动的孕育发生。

参考文献:

[1]许群.会计基础工作规范[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7

职业道德论文600

道德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词,道德高尚的人是多么令人景仰啊!所谓“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就是这个意思吧。 “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已在全国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这项活动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动员全国城乡未成年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党和国家对广大未成年人的殷切期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一代又一代人不懈努力。当代未成年人将承担起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把广大未成年人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任务,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保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未成年人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根本利益所在。少年时期是长身体时期,也是思想道德观念形成时期,要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道德方面的健康成长不可或缺。“德者才之帅”(司马光语),思想道德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主导,关系到他们将来成为什么人,走什么路,能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要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就要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一代。 在广大未成年人中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要贴近未成年人的实际,按照简单易行、切实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组织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学习当中,在家庭、学校、社会参加针对性、参与性、实效性强的道德实践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深刻理解道德要求,增强道德观念,打牢道德基础。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也是亿万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心愿。亿万未成年人的成长和发展,牵动着亿万家长的心,关系到亿万家庭幸福。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而仅仅在生活上关心他们是不够的,还要培养他们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使他们提高鉴别力,增强免疫力,养成自制力,防止错误思想和腐朽文化的侵蚀,抵制色情、暴力、赌博、毒品等丑恶现象的诱惑,学会自我保护,远离危险,避免危害。为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才?而仅仅让他们掌握知识技能是不够的,还要培养他们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让他们学会做人,与他人和谐相处,适应市场竞争,适应时代和社会的要求,自立于社会,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真正成为高素质人才。孩子有出息,家庭才幸福;家庭幸福了,社会才安定和谐。 全团带队是共青团的责任,服务青少年是共青团的职能。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要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动员优势,积极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和社会各方面踊跃参与,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影响和号召广大未成年人的响亮主题,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活动品牌。

望楼主采纳 其实在我国历来就有“敬业乐群”、“忠于职守”的传统,敬业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主张人在一生中始终要勤奋、刻苦,为事业尽心尽力。他说过“执事敬”、“事思敬”、“修己以敬”等话。意思就是让我们凡事都要俱“敬”的态度,现在说就业难,但其实坚持敬业爱岗更是不易。 有这么一则故事:某家公司破产了,老板卷款而逃,几十位员工也鸟兽散,另觅工作,不再出现了。公司欠了不少客户的钱,愤怒的客户常会拥到公司门前,有的甚至想冲进公司,变卖公司的电脑、桌椅等财产,取得赔偿。但他们被一个保安死死挡在外边。保安是个农民,他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但是他很尽职,他甚至不相信公司已经破产,仍旧天天驻守在公司的大门口,不肯让闲杂人员进入。有人告诉保安,这家公司已经不存在了,也没有人给他发工资了。他还是不信。他拿出劳动合同给大家看,劳动合同上写着聘用时限,写着被聘用者的义务,保安特意指着“义务”一款中一条说“保障公司财产安全”。他相信,这白纸黑字写着的,公司赖不了。后来,法院来人了,清点公司物品的时候,发现公司的一些凭据保存得十分完整,通过这些凭据,终于能够执行裁决。法官对保安的尽职敬业表示感谢。清偿债务的时候,公司的员工都闻讯而来,拿到了自己的工资,这些人当中有副经理,有科长,还有业务骨干。他们中几乎没有几个人认识这位每月只有600元工资的保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仅仅把职业当成是谋生手段的人不会忠于职守,他们很难把热情倾注在自己的工作上,往往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把职业分为高低贵贱的人不会忠于职守,他们羡幕别人的职业,不满自己的职业,时时想着的是“人往高处走”。只有那些真正热爱自己职业的人才会忠于职守,像前面所说的那位保安,在他的眼里,自己的职业是光荣的,是值得为之奋斗的,所以才会在关键时刻忠于职守,不辱使命。对于敬业的精神和职业的操守,可以拿历三国史上的两个名将来做一个鲜明对比,相信大家对其中两个人物肯定相当了解,听其名,如雷贯耳,我觉得拿这两位人物来形容敬业精神与职业操守在贴切不过了,一个负面人物,当属三姓家奴吕布,吕布虽然骁勇善战,但势利多变,在历史上也就是因勇武而闻名,这种见风使舵的人,最终将无人所有,终被曹操缢杀,这种见利忘义的人最终也不会得到什么好结果,也不会有哪家企业能给予其重任;另一位是关羽关云长,关羽自从跟了刘备后,对刘备忠心耿耿,安前马后,从没有半句怨言,他将刘备光复汉室的发展看的比自己还重要,在其战败曹操被擒获期间,曹操软硬全施,想方设法让其归顺,始终没有得逞,因为关羽对汉室对刘备的忠心从未动摇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蜀国人,如果苟活于世,而归降于曹操,是为对刘备的不义之举,并且知道如果归降曹操,肯定会有一天对蜀国出兵,到时候带兵反过来攻打汉室,此为不忠,此不忠不义之事,关羽肯定不会归降,因为关羽对汉室的忠心,最终曹操放了关羽,这也是曹操的一计,希望能看在自己如此敬重关羽而选择回头,可是关羽最终选择离开,一句:“云长真义士也”名垂千古,关羽的表现是将敬业精神与职业操守表现的比较完整,相当值得我们学习,反之吕布这种人将会被社会唾弃。对于职业操守,这应该是个现代词,操守的含意,往往涉及道德方面,职业操守是个听上去很抽象但实际上很具体的概念。其实大概的意思大家都能了解,是指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特点,必须遵守一切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始终以诚信的方式对人处事,也是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所在。凡从业者必须做到。其实跟也就是个人做事的原则性蛮像的,做事必须要有原则性,所做的事自己必须三思,此事做的是否合乎常理,是不是你该做的事情,必须要把握住分寸,争取不越雷池一步。人都说商场如战场,这话说的真在理,商场就是一片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销售经理就是将军,销售代表就是公司的战士,如果我们的销售人员,都像关羽一样,尽忠职守,我相信,坚朗会发现这样的人才,坚朗百年大业的发展路上,我们也都将会成为一名将军。但反之如果像吕布一样的人,我相信公司也会毫不犹豫的将其铲除。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一、道德与法律的学理含义: (一)道德的含义: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恩格斯讲:“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的内容最终由经济条件决定,并伴随经济的发展而有相应的变化;基于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同社会集团,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因此,我们可以把道德简单的概括为:道德是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自然人关于善与恶、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见、野蛮与谦逊等观念、原则以及规范的总合,或者说是一个综合的矛盾统一体系。 (二)与道德密切相关的法律的含义。 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道德,也没有亘古不变的永恒法律。今天的社会,代表不同利益的统治集团仍然还存在,但是他们代表的阶级利益是根本不同或者是对立的。不同的统治集团各有各自的阶级利益,以及与其阶级利益相适应的道德。法律在本质上是统治集团的整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既然法律是意志的具体化,而道德当然属于意志范畴,那么法律当然反映统治阶级的道德观。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结合中国国情,我国法律与道德的现状: 1.一国范围内的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 2.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法与道德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孟子《离楼上》中讲到“徒法不足以自行”,它需要其它手段的配合,其中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 4.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 5.道德对法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6.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 7.法必须以道德作为价值基础。 8.法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 二、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一)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范畴。二者的区别至少可归结为: 1.产生的条件不同。原始社会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律,只有道德规范或宗教禁忌,或者说氏族习惯。法律是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以及私有制、阶级的出现,与国家同时产生的。而道德的产生则与人类社会的形成同步,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的最基本的规范体系,没有道德规范,整个社会就会分崩离析。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它具有明确的内容,通常要以各种法律渊源的形式表现出来,如国家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等。而道德规范的内容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中,并通过人们的言行表现出来。它一般不诉诸文字,内容比较原则、抽象、模糊。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从深度上看,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外部行为,还调整人们的动机和内心活动,它要求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要求人们为了善而去追求善。法律尽管也考虑人们的主观过错,但如果没有违法行为存在,法律并不惩罚主观过错本身,即不存在“思想犯”;从广度上看,由法律调整的,一般也由道德调整。当然,也有些由法律调整的领域几乎不包括任何道德判断,如专门的程序规则、票据的流通规则、政府的组织规则等。在这些领域,法律的指导观念是便利与效率,而非道德。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 5.内容不同。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般要求权利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一般只规定了义务,并不要求对等的权利。比如说,面对一个落水者,道德要求你有救人的义务,却未赋予你向其索要报酬的权利。向被救起的落水者索要报酬往往被视为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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