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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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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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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浅谈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公务员制度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铺开,我国的人事制度也从适应经济基础出发,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公务员制度就是在变革中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制度。它的建立与推行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初步确立。通过实施这一新的制度,将建立一支廉洁奉公、稳定、忠于职守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并以此推动整个人事制度改革的发展。一、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对我国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突破,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第一,确立了干部人事工作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组织和开展全面干部人事工作。第二,在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证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第三,进行了许多单项制度改革。第四,在干部管理制度方面初步形成分类管理的思路和框架,并下放管理权限,简化了办事程序。第五,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公开、平等、竞争意识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观念逐步深入人心。这些方面的改革为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国家公务员制度吸收了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借鉴了国外人事管理中反映现代人事管理规律的一些有益作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逐步走向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制度体现了五个明显特点:一是体现了分类管理原则,从管理制度上改变了以往按一个模式进行管理的办法。二是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克服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增强了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四是具有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促进公务员廉洁奉公、尽心敬业。五是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首部人事管理法典与其相配套的单项法规,形成了一套健全的法规体系,使公务员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二、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进行一系列相应的改革,通过改革,既解决行政管理体制问题,同时也必须解决经济管理体制问题。作为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人事管理制度也面临着相应的改革。通过改革,政府对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作出明确的界定,有效地控制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依法进行管理。公务员制度正是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高效灵活的行政指挥系统,切实加强宏观调控职能,保持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把机关工作人员从笼统庞杂的“大一统”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既保证国家公务的顺利进行,又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既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专门人才的培养,又减少扯皮推诿等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充分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政府行政指挥和宏观调控的需求。这是一种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人事制度,是党的干部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它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根本路线,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按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有统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和基本道德规范的约束,能够防止腐朽思想的侵蚀,并可以有效地制止人事犯罪的活动。三、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高效灵活的行政指挥系统,树立廉洁勤政的政府形象,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党政机关管理机构职能交叉,职责不清,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以及少数干部的腐败问题,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妨碍着党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促进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可以从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制度建设,为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提供保障机制,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党和政府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公务人员进行依法管理,公务员正确地运用和掌握“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成为人民群众所拥戴的公仆。由此可见,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无疑是加快人事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关键性的一步,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这个就很多了,题目有如下下面是我找的一些论文选题,供大家参考,这些题目有些比较大,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1.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分析2.我国人力资本投资与人力资本收益比较分析3.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开发4.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5.企业员工的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6.企业薪酬制度研究(案例研究)7.企业员工绩效评估研究(案例研究)8.企业员工晋升研究(案例研究)9.企业员工培训研究(案例研究)10.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演进11.公务员管理研究12.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比较13.中外人力资源管理比较14.我国劳动关系的历史与现状15.我国人力资本投资现状分析16.我国农村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17.人力资源管理案例比较(选三至五个有代表性的案例)18.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思想之演变19.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20.中小科技企业考核制度探索21.企业薪酬制度的创新研究22.科技型企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23.金融业(银行、证券、保险)人力资源开发24.加入WTO对中国金融业人才的影响25.我国高科技企业经理人员的报酬分析26.期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27.我国境内的跨国企业的人员配备原则、招聘方法、薪酬标准 28.根据案例评定企业内部的因人设岗与因岗配人 29.试设计企业营销人员的培训方案(以保险业或其它行业)30.企业文化与企业成功的关系问题 31.企业员工考核与企业管理绩效的关系 3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案例分析33.企业的团队建设问题34.完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制度35.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36.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用人机制37.建立有效的现代企业激励机制38.现代工资理论与企业薪酬体系设计39.工作设计理论与方法研究(案例)40.职业声望研究理论与实践41.职业指导与职业设计42.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探讨43.对现阶段我国下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问题的研究44.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调整问题研究45.加入WTO与我国劳动关系的变化研究46.剖析案例,研究我国企业(全民、集体、私营、三资)内部的劳资关系状况及其处理47、中国企业劳资纠纷现状及管理对策48、中国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机制完善途径研究49、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员工激励机制与中国存在的问题50、中国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与劳动关系的调整51、企业文化与人本管理52、企业知识创新与人力资本激励机制53、中国人力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54、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55、变革中的劳动就业环境56、人际关系的沟通技巧57、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运用58、绩效考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59.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60.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研究61.中国人口流动与控制问题研究62.我国收入分配问题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63.教育、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64.论当代员工教育和培训的特点65.国外企业的岗位评价制度的发展情况66.工资制度的改革分析67.人员招聘与岗位分析设计68.人力资源的e变革69.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和趋势70.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的继续教育71.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72.人力资源与经济特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73.试论信息时代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模式的研究74.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因素分析与研究75.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中劳动生产率与劳动效益研究网络招聘与在线培训研究77.现代组织激励理论与模式研究78.组织文化(企业文化)在组织发展中的战略地位与作用分析79.当代领导者素质研究80.知识经济时代用人观(研究)新议81.试论爱心管理理念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应用82.试论股权工资制的适用条件83.试论中国式企业文化的核心基础84.试论中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创新85.试析中国就业制度中的歧视因素与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87.软件开发人员的行为特点和管理对策研究88.企业IT(信息技术)人才的管理与研究89.激励及其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90.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91.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思考92.中国老龄人才资源开发战略93.关于人才流动态势及影响因素分析94.某企业职工结构与素质分析95.某企业职工工资效益分析96.应如何激励员工97.树立终身教育观念,不断提高员工素质98.我国增加就业和再就业的对策99.当前企业劳动保险应解决的几个问题100.我国人才中介市场的现状及发展完善101.试论政府对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102.我国金融证券业人才结构分析103.加入WTO对我国人才市场的挑战及对策104.论保险业员工激励问题105.保险员工的薪酬问题研究106.女性管理层的激励问题107.女性高层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管理108.性别差异与职位升迁问题研究109.沟通对实现绩效目标的影响110.薪酬设计与绩效评估111.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112企业文化的建设113.人力资源会计初探114. 进入WTO,对会计人员的新挑战115.论我国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116.浅析我国妇女就业问题117.浅析我国非正规就业问题118.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119.加入世贸后我国银行人才队伍建设120.网络银行与信息化人才121.银行个人理财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的培养与管理企业员工培训研究世纪初叶中国社保改革的难点与对策125.广东社保体制改革的现存问题及对策取向126.社会保障与扩大就业问题研究127.广东省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行问题研究128.社会保障的融资问题研究129.现代企业员工激励机制研究130.现代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研究131.民营企业高层管理的人员选用问题研究132.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研究133.失业问题研究134.人力资源开发与国有企业改革135社会保障问题研究136.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137.论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138.企业如何提升员工的忠诚度139.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与完善140.论“入世”对我国劳动法制的影响141.中国劳动法律制度与WTO的协调142.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建议143.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思考144.经理层激励约束机制研究145.经理层业绩评价与考核146.股票期权在业绩评价中作用147.业绩评价与员工激励研究148.人力资源价值分析与计量149.内部控制制度分析与设计150.人力资源会计研究151.现代企业文化管理152.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153.儒家思想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154.现代企业的文化建设问题155.现代企业员工激励机制156.某企业员工培训实践157.议高薪养廉158.现代企业人力资源开发 时代人力资源职能的转变160.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发展状况分析161.人力资源的新趋势与E化管理的e化生存163人力资源咨询业现状分析164.论现代企业的员工激励问题165.企业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166.论现代企业领导人成功必备的素质167.如何调动员工积极性168.论企业文化与企业定位169.企业员工的绩效评估与员工激励170.中国如何引进国际人才?171.现代企业人才继续教育的意义和方式分析172.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比较173.中国人口流动与控制的研究17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研究175.当前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研究176.企业文化与知识型人力资源管理与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创新178.经理持股的管理激励功能179.风险资本企业中的人力资本功能180.人力资源价值和企业价值评估181.企业的人力资本投资研究182.企业文化和人力资源管理183.知识经济与人力资源管理(开发)184.人力资本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185.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研究186.人力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研究187.人力资本与教育发展188.企业文化与企业发展参考书目:理论性比较强的有以下:管理世界、管理工程学报、科研管理、外国经济与管理、 科学学研究、中外管理、科学管理研究、经济管理、 中国科技论坛、管理信息系统、未来与发展、研究与发展管理、 经济体制改革、中国行政管理、中国软科学、预测、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管理现代化、中国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学报企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操作性比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前程无忧的《人力资源读本》南方人才中国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研究论文

员工激励是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 的一项重要工作,激励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成败。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员工激励研究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着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将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重视起来!通过合理设置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薪酬激励方式,更好地满足职工的需求,让职工所得到的薪酬与付出的劳动相符,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薪酬激励

近些年来,笔者在对一些事业单位的调查中发现,一些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薪酬管理制度不合理"薪酬激励 方法 不科学等,造成事业单位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存在的弊端

薪酬管理是事业单位工作的重点,必须将其重视起来,而且,在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下,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也应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然而,从大量的实践调查中却发现,当前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中存在一定的弊端,影响到薪酬管理的质量,甚至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主要存在的弊端分析如下!

(一)薪酬管理过于职务化

薪酬管理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关键,因此,要保证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则必须科学地进行薪酬管理以及薪酬激励![1]一般情况下,薪酬管理应与薪酬激励有效结合,充分体现出激励的作用,这样才能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而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当前很多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过于职务化,过度地注重学历资历"职务职称,新 入职 的职工如何努力都没有职称高"资历老职工的薪酬高,在这种情况下薪酬也将呈现出身份象征性,使得新入职的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到职工整体工作效率,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二)薪酬管理缺乏激励性

薪酬管理工作主要根据职工的职能"工作性质"岗位等进行薪酬的分配,而且,薪酬分配的模式应逐级审查之后,才能将薪酬工资分配到各个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再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的情况分配相应的薪酬![2]然而,就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于薪资管理缺乏激励机制"工资分配模式不合理等问题,再加上职工在没有工资增长利益的驱动下,使得职工工作长期处在消极的状态"工作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失误,工作不认真,做事考虑的不够全面,从而造成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不高!

(三)薪酬激励方式不够科学

薪酬激励应充分体现出对职工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作用,而且,应从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职工的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职工实施物质结算![3]另外,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的积极性,适当地增加职工的规模化培训,根据职工的专业技能分配相应的岗位,并根据职工在岗位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薪资以及奖励,从而对职工起到激励的作用,将职工的效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然而,当前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方式存在很多不合理地方,如,职工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工资待遇"一些老职工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等,不仅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甚至会产生内部矛盾,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二"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的完善 措施

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工作中存在很多的弊端,进而会出现不公平问题,尤其是薪资方面,经常出现职工的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打消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到工作效率!对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

(一)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当前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薪酬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未能将薪酬激励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影响到薪酬管理的效率,也使得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高,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必须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4]首先,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打破传统分配的约束,逐渐从原有的职务化转变成劳务化,根据职工的工作量分配相应的薪酬,使职工的付出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这样才能使职工的心理平衡,消除一些消极的因素,切实有效地提升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对事业单位的年轻才干来说,在这种环境下更能激发他们的潜力,活跃思维;而且,他们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也能使事业单位的工作气氛更加活跃,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其次,事业单位在薪酬管理方面,除了职工应得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些补贴,主要包括交通补贴"特殊贡献补贴"室外高温补贴"出差补贴等;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贴,这样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将其能力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其次,应完善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政策,如,医疗 保险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工作任务"所完成的工作量等方面的统计,根据这些统计数据为职工缴纳相应的保险,充分体现出事业单位人性化管理!另外,事业单位还应结合实际的情况制定不同的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工资种类,以此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二)重视职工考核,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将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如果薪酬管理不合理,将无法发挥出薪酬激励的作用,从而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这种现象是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中最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应对薪酬管理进行合理的改革,重视职工的考核,充分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5]首先,在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中应重视绩效考核工作,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来有效衡量职工的工作情况,并分配相应的薪酬数量,使职工能够得到应有的薪酬回报,对职工的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工的工作量"工作日考勤等!其次,职工的薪资应与自身的工作相结合,对于一些超额完成上级部门指派的任务,相关领导应给职工相应的奖励,以此来激励职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如果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一些职工人员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以及工作中出现大纰漏而导致事业单位出现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单位的 规章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有效的惩戒,从而对职工的工作态度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进一步确保职工工作的质量,提升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促进事业单位长远发展!

(三)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当前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方式不合理,使得事业单位经常出现内部矛盾,影响到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针对此种情况需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首先,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应实施差异化管理,应有着一定的差异性,根据职工的工作岗位来分配相应的薪酬;这需要管理人员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性质,制定多种岗位薪酬激励机制,将其应用到相应的岗位中,对提升职工的工作效率有着极大的作用!通过大量的实践证明,在这种薪酬激励方式下,对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有着极大的作用,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事业单位的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工作应结合实际的岗位发展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这样才能将薪酬管理工作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其次,应明确不同岗位所要承担的任务以及不同的职责,在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所获取的报酬也必然是不同的;一个做后勤清洁的保洁员和一个进行人事管理的部门经理在所获得的薪酬方面应该是有很大差距的,只有达到这样的差距效果,事业单位制定的薪资制度才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事业单位要参照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合理的薪酬标准!再次,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之下,薪酬激励方式也应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满足当今市场的发展要求,同时,还应加强对职工的监督,了解职工的需求!并将其融入到薪酬管理中,这样才能有效地激发职工工作的热情,将薪酬的激励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从而有效地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实现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6]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事业单位的发展也极为迅速,而且,事业单位的的薪酬管理工作也应该结合事业单位的发展进行不断地改进和创新,这样才能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对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的探讨,作者主要对当前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与薪酬激励中存在的弊端进行剖析,同时,作者也提出了几方面改进的措施,如,实施按劳分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采取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方式等,希望能够有益于推动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卓贤$事业单位薪酬%福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科教导刊:中旬刊

[2]王晓燕$浅析事业单位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企业家天地:理论版

[3]石雪清$浅析中国事业单位薪酬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经济研究导刊

[4]李旭晔,陈旭辉,王新永,徐亮,韩军,雷磊$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研究!.#$上海:华东政法大学

[5]宾海鹰,项新,黄典胜,施燕春,冯振伟,何坤,陆玲娜,李洁,黄振华$现行事业单位薪酬制度问题与改进对策研究!’#$市场论坛

摘要:员工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主要的参与者,因此,企业在管理中需要实行相应的激励机制,才能有效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整体的工作效率。企业激励机制的构建,离不开 企业 文化 的发展以及一些良好的经营理念,同时,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及经营理念也能够促进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采取良好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还能够有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本文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企业管理;激励机制;应用

一、企业管理中应用日的主要关键是激励机制

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好坏对企业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有没有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和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的管理方式和企业的发展前景之间都有着紧密联系。从各个角度来看,采用激励机制能够使员工工作更有激情,从而使效果更加明显。如果只是靠死工资的话,没有办法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以说,如果企业想要有更长远的发展,就应该实行非常标准的保质保量的激励机制政策。尤其是新一代的年轻人,他们对未来满怀信心,希望能够得到企业重视,实现自身价值。企业激励机制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企业前景。同时企业的激励机制还能和企业的发展目标配合,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助力,提高企业在现代化市场竞争中的优势。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的应用过程中,采用最为科学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各种考核,更好的贯彻此政策的应用理念,实现企业内部管理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相结合,从而贯穿此管理内容。

二、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应用存在的问题

1.激励机制需要具备完善的制度保证

企业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虽然有的企业并没有针对激励机制方面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随意性比较大,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并没有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奖惩机制也不完善,企业管理者往往是根据自身的主观判断奖励、惩罚企业员工,而且通常对于惩罚更加看重,并没有特别重视奖励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奖惩标准也不统一。比如员工加班的问题并未配置相关的工资激励制度,加班的费用非常少,这样很难有效确保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虽然有的企业制定了一定的激励制度,然而相对于惩罚条款而言,奖励条款少之又少,导致大多数工作人员处于一种高度紧张、高压力的工作状态,这对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工作效率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这样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员工对于企业的忠诚度。

2.企业在激励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企业进行良好的激励机制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但是,在目前的企业激励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例如:在进行考核时,一些管理能力相对较低的人员进行管理,不能达到良好的绩效考核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员工之间的和睦,不利于企业文化建设;还有一些企业在奖惩过程中,奖励的少,惩罚的多,这样很容易让员工产生负面情绪,不能促进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另外,一些企业在进行激励时,存在盲目性,奖惩不能够保证一定的公平性;还有一些企业在进行激励的时候,缺乏形式创新,只是单纯的照搬其他企业激励形式,因此,不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三、新时期企业管理中促进激励机制完善的措施

1.制定相应层次的激励策略

动机需要启发,行动需要激励,不同动机需要不同的激励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激励体系以适应复杂的员工需要。注重个体激励和群体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交叉覆盖:超额奖金、加薪、升职、期权红利、及时给予工作的认可和欣赏、提供健康检查及咨询、建立融洽的上下级关系、充分授权的工作氛围、给予带薪休假、安排弹性工作时间、提供家庭支持服务等方式都可纳入激励措施。最重要一点:激励手段与员工内心强烈渴望要相匹配,正中靶心注重实效。

2.保证激励的公平性

企业在发展中,只有保证一定的公平性,才能有效的促进企业发展。在企业公平制度制定的过程中,要结合基础员工的意见进行制定,同时还要在激励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企业在进行激励机制的实行中,要和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结合,这样能够保证激励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同时还能够有效的加强企业员工的竞争意识;两者通过结合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一定程度上能够挖掘出员工的潜力。在实际的激励过程中,只有把工作进行细化,才能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度,因此企业只有系统的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这样才能达到激励的效果,促进企业工作效率的提高。

3.把握好适当的激励时机

企业的管理者在制定激励制度时,应该给所有员工制定一个目标,但是其意义不能过高或过低。如果设定的目标过高,他们就无法实现,从而会造成员工的消极情绪。反之如果目标设定过低,那他们很快就可以达到了,也就失去了激励的目的。同时在应用的过程中还要准确地运用好时间,在员工努力地完成了一项任务之后或者是取得了成就之后就应该立即激励,及时的起到关注重视的作用,这样才能使企业长久有效的和员工融为一体。

4.加强晋升激励以及权力激励

企业应该给员工合理的物质激励,同时应该加强员工培训以及 教育 ,多为员工提供一些学习的机会和平台,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而且应该建立合理的晋升 渠道 ,这样可以使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自己被认可、被尊重,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其次,企业应该采用适当的权力激励手段,赋予企业工作人员相关的权力,这样可以使员工觉得自己被重视,被委以重任,感觉到企业对自己的信任,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中,不断进步,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将自己的影响力以及内在潜能充分发挥出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经济实力,就必须要把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提上议程,激励机制的执行要随时应变,使其与每个员工的自身行为相融合,不仅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还能够激励员工充分激发自身的潜能,同时还可以使企业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思敏,刘婧艺,刘济源.关于企业管理中激励机制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4,(8):82.

[2]何旭辉.浅谈企业管理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3,(3):76-77.

[3]张美珍.如何发挥激励机制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旬刊,2015,(21):2.

【摘 要】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在目前应用较为广泛的理论支撑下,对如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激励进行探讨。提出了人的需要是有效激励的出发点,要重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的结合,强调制定健全和完善的管理制度,鼓励员工参与管理可增强组织凝聚力,并最大限度的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键词】激励;竞争力;有效人力资源管理

1.激励的含义以及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

激励指的是企业或者组织设计一定的外部奖励形式,并营造出一定的工作环境来激发、引导、保持并规划组织成员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和成员个人的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激励是想要达到一个双赢的局面,努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激励越来越被普遍提及和认可,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也起着重要作用。一是激励有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持久的激励能够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帮助员工通过实现组织目标而达到个人愿望,鼓励员工树立为团队目标而努力责任感,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和士气,从而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二是激励有助于增强凝聚力,有利于吸引所需人才。良好的组织具有凝聚力,良好的组织氛围可以创造温馨的人际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而有利于吸引所需的人才,留住所需的人才。三是激励有助于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是任何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其培育则离不开正反两方面力量的强化,通过交替运用奖惩手段,促进追求优异工作的价值观的形成,可以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2.现行主要激励理论

(1)内容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激发人们行为动机的各种因素。由于需要是人类行为的原动力,因此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围绕人们的各种需要来进行研究的,故又把这种理论称之为需要理论,如赫兹伯格的双因理论。

(2)过程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从动机产生到采取行动的心理过程。这类理论表明,要使员工出现企业期望的行为,须在员工的行为与员工需要的满足之间建立起必要的联系,如弗隆姆的期望理论。

(3)强化型激励理论。着重研究人的行为的结果对行为的反作用。他发现,当行为的结果有利于个体时,这种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行为的频率就会增加。凡能影响行为频率的刺激物,即称为强化物(在企业中常常为各种各样的奖酬)。

3.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分析

缺乏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

企业没有完善、科学的人才引进机制,人才输入渠道狭窄,外部的人才进入较难;由于人才来源单一,所受教育背景趋同,容易导致思路闭塞;这样,就很容易陷入人才流失加速,而无法吸引外来人才的困境,直至危及企业的长远发展。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上级的赏识、重用、认可和尊重,有学习和发展的机会,获得情感上的释放或满足等。但在企业里,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两个:一方面,大多数企业过于依赖组织中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来约束员工,造成员工内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在激励手段的运用上,通常只采用加薪的方式,认为只要员工的薪酬提高了就可最大限度发挥其潜能。

激励手段单一,结构不合理

随着国际间的合作,国内企业薪资开始与国际接轨,但是,企业在执行激励的时候,缺乏更多的有效手段,更多的时候加薪似乎成为唯一选择。工资构成的比例不合理。不同地区的员工收入存在较大的区别,不同部门、不同职务、不同级别员工的收入存在明显差别。现行的薪酬制度不能很好地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才能,难以通过工资来体现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人力资源管理中有效激励的措施

做好激励的需求分析

当单位的领导需要员工实现某种目标和行为时,就必须考虑员工的需求,才能真正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采取激励措施前应先做好单位和员工的需求分析,发现其主导需求。根据单位的需求,设置激励的目标;根据员工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激励方法,投其所需,把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相结合,使单位和员工都获得需求的满足,实现有效激励。

建立综合系统激励机制

建立相互协调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才会使激励的效果达到最佳。选择激励方法应与本单位和员工的现状相适应。例如,如果单位是扁平的组织结构,晋升的激励方法就不再适合;强调以团队为主要作业形式的单位,单独使用个人激励的方法也不会有很好的效果。增强激励的效果还应该把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相结合、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正激励与负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挥激励的协同优势,增强激励的效果。

使用多途径的激励手段

薪酬激励

薪酬是单位满足员工生理需求的基本保证,也是员工社会地位的具体体现。许多单位本着实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将员工工资酬劳与劳动成果直接结合起来,意在以工资杠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运用此激励手段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是确保组织内部的公平,也就是要做到员工的同工同酬;第二是奖励优良的工作业绩,以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第三应考虑下列因素:工作危险性、职务高低、年龄与工龄、单位负担能力及财务状况、地区与行业间的差异等。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的集中体现方式是职工持股计划。好处是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单位股东股权结构,也更直接的把职工利益跟单位利益挂钩,从而密切了职工与单位的关系;另一方面,职工入股,不仅提高了职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增加了对管理部门听取职工意见、加强民主管理的压力。

智力激励

智力激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开发智力资源,提高人的智力效能,增强智力劳动创造的价值,更好地完成群体目标。其主要方式有学习培训、参与决策,竞赛评比等。学习培训要注意机会均等,否则容易引起职工的消极和不满情绪。领导者吸引员工参与决策,可以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而且可以提高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竞赛评比这种形式有效地激发起员工的创造热情,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

目标激励

目标激励是指通过设置适当的目标,鼓舞和激发人的正确的动机和行为,达到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设置目标的时候必须注意设置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这样可以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情感激励

一是与下属建立起一种亲密友善的情感关系,以情感沟通和情感鼓励作为手段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二是塑造亲和的单位文化氛围,增强员工的认同感。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门充满技巧的学问,人员激励这项工作本身也是非常复杂和艰苦的,这需要管理者合理运用种种激励机制的同时要做到公平合理,不能因为人的地位,家庭背景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做到激励及时,把握及时,时过境迁,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付出与汇报无法达成正比;更要尊重人的生命价值、兴趣;生活方式和劳动成果,在工作中采取人性化的管理、强调激励、沟通,使员工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让组织成为员工产生自尊、自信、实现自身价值,活出生命意义的重要场所,让人与组织共同发展。只有把人看成是组织中的活的资源,才能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变成现实,在组织中创造一种留得住最优秀人才的环境,从而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有效激励,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巨大的竞争优势,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1]梁裕楷,袁兆亿,陈天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中山大学出版社.

[2]亚瑟.W.小舍曼,乔治,.w.勃兰德斯科特.A斯耐人力资源管理,东北 财经 大学出版社.

1. 浅谈企业知识型员工的激励策略研究

2. 人力资源管理中激励机制的应用探讨论文

3. 论激励在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论文

4. 知识型员工激励机制的构建探讨论文

5.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措施探究论文

对民办高校薪酬管理的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 民办高校 薪酬管理 3p模式

论文摘要: 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是构建合理的薪酬制度,而民办高校普遍存在薪酬缺乏外部竞争力、内部不公平、结构欠合理等问题。构建基于3p模式的薪酬管理制度能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发展。

民办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问题是合理薪酬制度的构建。一个完善的薪酬体系,既可支持民办高校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

一、民办高校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1.民办高校薪酬缺乏外部竞争力

薪酬水平是决定民办高校外部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外部竞争力又体现出外部公平,薪酬的竞争力和外部公平是诊断薪酬制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民办高校薪酬水平总体上缺乏竞争力。据调查,广东省多数民办高校副教授的工资仅与银行入职两年的大专生的工资相当,同一地区民办高校教师的收人又仅是公办高校教师收人的1/2一2/3。近几年,由于薪酬偏低导致人才严重流失一直困扰着民办高校的领导。这有历史原因,民办高校创办成本高,但投资回报收益慢。老板投资建校需要看到收益,在教学硬件设施投人固定的基础匕要降低办学成本,只有减少薪酬支出。但这样的薪酬政策必然导致薪酬待遇缺乏吸引力,较难吸引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同时,也影响在职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2.民办高校薪酬内部缺乏公平性

内部公平性是检验薪酬制度的另一指标。民办高校近年来不断进行薪酬改革,在工资结构中加人绩效工资,按劳取酬,使教师与学校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然而,不少民办高校由于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导致绩效工资变成了固定工资的一部分,干多干少一个样,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没有形成过程激励机制,这使得一些表现优秀的教师在薪酬上没有得到肯定和激励,影响工作热情。

3.民办高校薪酬结构欠缺合理性

薪酬结构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和工作的积极性。作为个人劳动的回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这其中又有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报酬。薪酬已为大众所熟悉,但对民办高校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民办高校的收人体系仅包括传统的工资、奖金、津贴和法定福利,缺少了教工最需要的自主福利和非经济报酬,薪酬结构欠缺合理性。不可否认,工资、奖金对教职工具有较大吸引力,但对于高校教师来说,这远远不够,他们更需要在工作中得到心理或物质环境上的满足感。如良好的人际环境、弹性的工作、明确的职责、工作的自主性等非经济薪酬也是他们所需要的。

二、完善民办高校薪酬管理的对策

自2006年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人分配制度开始改革,实施岗位薪级工资制度。公办高校的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了工资正常调整机制,有其可取之处,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由于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的不到位,致使岗位工资难以真正落实;由于绩效评价机制的缺失,导致绩效工资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大打折扣等。因此,笔者建议,民办高校可参照公办高校的岗位薪级工资制度,构建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基于3p模式的薪酬制度。

3p模式是高校新型的薪酬管理制度,即岗位(position绩效(perfom}ance)、工资(payment)为一体的工资模式。首先,根据教职工劳动的特点,进行职务分析,确定岗位的类别,制定出各级各类岗位的职责,并对各岗位进行编制的核定;其次,设计与岗位相对应的薪酬标准,然后,根据岗位职责,设计出工作绩效考核的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最后,使用绩效考核方案和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工资。这样设计的薪酬分配制度(如图1所示),设岗定编,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是一个整体,三者缺一不可,设岗定编和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的基础,而薪酬又是考核结果的具体运用。

1.设岗定编、全员聘任制是构建3p模式的基础

民办高校要真止发挥岗位工资的作用,必须设岗定编,评聘分开,落实全员聘任制。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参照公办院校的做法设置岗位

公办高校的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其中正教授岗位为1一4级,副教授岗位为5一7级;中级职称岗位分3个等级,即8-10级;初级职称岗位分3个等级,即11一13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

位和普通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为了保证与公办高校岗位的衔接对等,民办高校的岗位设置可与公办高校保持一致,这样既便于管理,也缩短由公办高校跳槽到民办高校教师的适应期。

(2)根据民办高校实际情况,设定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国家文件只规定事业单位各类职称所归属的等级,并没有对各类岗位及各等级的任职条件作详细的要求和说明,它由各高校自行规定。例如,中山大学就规定一级教授的条件是院士,二级教授必须具有全国范围内取得的科研、教学成果,或曾被评为“长江学者”,或担任全国重要学会负责人职位等,三级教授必须是取得省级教学和科研成果且教授年限达到巧年以上的人员,其余的为四级教授。民办高校参照中山大学的规定设置任职条件显然不合适,根本引进不到四级以上的教授。因此,民办高校可基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框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设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

(3)结合民办高校的发展战略,核定岗位编制数

国家对公办高校3类岗位及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已做出了规定,例如各高校最低要求是高、中和初级职称分别控制在20%,30%和50%范围内。但民办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发展战略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调整。假设某高校的战略目标是要成为省内一流的民办高校,这样的编制数不利于引进高级人才,可将高级职称的比例提高到30%,中级职称提高到40%,而初级职称则减少为30%。

(4)贯彻执行设岗定编方案,控制经费支出

设岗定编后,民办高校要严格贯彻评、聘分开的原则。对于取得高一级职称的人员,如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视聘用岗位的需求情况按低一级职称聘任,按岗定酬。这样可使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民办高校办学经费的支出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保持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2.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构建3p模式的关健

(i)设计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提高教师整体薪酬水平

民办高校可先进行薪酬水平的市场调查,了解同类高校和公办高校的薪酬水平,并根据自身的实力和发展战略,确定整体薪酬水平。在能力允许的范同内,设计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标准,提高教师的薪酬水平。只有这样,民办高校才能在没有事业编制的情况下,留住有能力的教师,安心于本职工作。

民办高校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学费收人,但学费已经没有多少上涨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高校可通过各种途径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例如,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承担企业课题,举办各种培训班,开展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等等,只有民办高校的经费得以增加,教师的薪酬才有提升的可能。

(2)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加大绩效工资力度,实行自主弹性福利策略

民办高校可参照公办高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但要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进行修改完善。公办高校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民办高校可加大绩效工资的力度,让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0%左右,并与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例如,专职教师有教学工作量、上课效果、科研情况等考核指标,只有达到相应的考核分数,绩效工资才全额发放,真正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民办高校可在薪酬组成中加人奖金和福利两部分。奖金发放的额度可与学校的经营情况直接挂钩,让所有教师关心学校的发展。福利是民办高校薪酬中的薄弱环节,目前不少民办高校的福利仅限于国家法定的福利,而且往往取最低标准,自主福利较少,民办高校应提高法定福利的额度,并实行自主弹性福利策略,设计富有个性化的、弹性的适合不同教职工的福利待遇。例如:建立学术休假制度,让教职工有时间搞科研;制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让教职工获得进修、提高的机会;为关键人才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解决其后顾之忧;等等。

(3)为高层管理者和关键人才建立延期支付制度

民办高校高层管理者频频变动成为影响现今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关键才人的忠诚度,建立社会风险分担机制,民办高校可在薪酬体系中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延期分配可通过社会保险计划、员工福利计划和股权期权计划进行支付,旨在补偿风险损失。

笔者认为,延期分配制度适用于民办高校的两类人员,一类是高层管理者,如校长、书记,这样可以避免高层走马灯似地换人,避免急功近利;另一类是关键岗位的教师,如学科带头人,使其将自身的前途与学校的命运联系起来,也有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梯队的发展。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是构建3p模式的保证

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控制和反馈是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绩效考核既是控制的具体表现形式,也是反馈的具体内容。

(1)成立民办高校及各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

民办高校的绩效考核要按照重心下移、分权管理与责权利统一的基本要求,成立学校及各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遵循重点突出、适用普遍、简单易行、分类考核和客观评价为主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校考核领导小组对系(部、处)级单位进行考核,系部处考核领导小组对具体岗位个人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2)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为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民办高校具体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应与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例如: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且作为优先晋升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其绩效工资停发半年,且取消其当年职务或工资的晋升资格,对其个人予以培训、调岗。同时,系部处的考核小组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本人,让考核真正达到不断提高教学和管理质量的目的。

(3)建立退出机制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民办高校可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教职工约定考核结果不称职视为不胜任工作,要对其进行调岗或培训,累计两次考核不称职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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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创新研究论文

Our country has a long history in the traditional mediation system, various in form, mainly including civil mediation, and the judge batch of polls and government mediation 3 forms, especially the civil mediation and modern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most closely contact. Civil mediation in ancient China as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social form, shows good applicable effect, the official and private by was consistent approval. And the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of line of more than half a century after many twists and turns, though in recent years in the official advocates harmonious judicial, constructing "big mediation" model of background regain attention, is known as "the first line of defense", but the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in fact they go into recession. This paper will typ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ancient civil mediation and modern people's mediation system fr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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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民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交易的正常流转,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看,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的调解。《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对诉讼外调解工作也进行了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一、自愿、合法的诉讼调解制度 诉讼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主持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的制度。自愿、合法的调解制度是在试行民事诉讼法的着重调解的基础上经改进而演化过来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用调解的方法解决民事纠纷,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成功经验。 1、自愿、合法的诉讼调解制度的涵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及解释,自愿、合法的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该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第一,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中,对于能够调解的案件,应当用调解的方式结案。但不适宜用调解的案件,则不应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例如使用特别程序的案件,确认合法有效或无效的案件。第二,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自愿”即当事人必须出于自愿而进行调解活动,以及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必须是出于其自愿,人民法院不得强迫当事人采取调解方式或达成调解协议。“合法”即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以及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的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第三,调解贯彻诉讼的全过程,即在诉讼的任何阶段,不论是第一审阶段,还是第二审阶段,不论是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还是开庭审理阶段,人民法院都可以酌情进行调解。第四,调解与判决一样,都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案件的一种方式。案件能调解的则调解,不能调解的或调解无效的案件,应当及时判决,不应当久调不决,要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 2、诉讼调解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主持的诉讼调解制度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一方面,审判实务中大量的民商事纠纷通过调解结案。另一方面,诉讼调解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曾受到立法者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现行的诉讼调解制度在理论上存在以下缺陷:(1)诉讼调解软化了程序的严格性,会造成审判人员行为失范和审判活动无序。(2)诉讼调解软化了实体法的约束,导致调解结果的隐性违法和案件处理结果的不统一。(3)诉讼调解本身隐含着强制,与现代权利观念存在一定冲突。“权利至上”、“合法权利不容侵犯”的观念极受现代人们推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民事审判的主要任务。但从审判实践中看,调解的成功往往是以权利人被迫放弃部分权利甚至大部分权利为代价的。(4)当事人有权反悔调解协议与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有冲突。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制度也存在以下问题:(1)片面理解审判方式改革就是庭审模式的改革,注重坐堂审判,忽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把矛盾化解在法庭上,忽略了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法官除了应做好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调查取证、核实证据外,乡土社情、民风习俗也应了解,更要掌握当事人的思想情绪,采取果断措施甚至动员一切力量去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维护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稳定,是基层法院审理民间纠纷案件的首要任务,也是最令基层法院法官们担心和头痛的事。一旦在诉讼阶段中出现命案或引发冲突,就难向社会民众交代。坐堂审判如何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当然是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但善于调处民间矛盾纠纷也是基层法官的必备基本功,而后者恰恰是法官综合素质的表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面对的当事人,大多缺乏法律常识,许多人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如不做细心的疏导调解工作,尽管判得很公正,受不利判决影响的当事人也总怪法官乱判,心理上难以承受而与法官对立和缠讼。(2)片面强调直接开庭,该做当事人工作的不去做。有的法院把直接开庭率作为考核法官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指标,并规定调解只能在开庭审理中进行;有的法院规定法官开庭前不准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见面;也有的法院规定由立案庭将所有案件一律排期开庭,并规定在开庭前三天才能将案卷移送审判法官。这些新举措的目的是防止审判法官偏听一方、先入为主及不廉洁、办人情案等,本无可厚非,但这些禁令的负面影响是阻止了法官的调查研究,削弱了调解功能的发挥。(3)片面追求当庭宣判率和当庭结案率,庭审调解流于形式。审判方式改革所追求的是公正与效率,就办案效率而言,只要不超过法定审限就应当认为是高效的。有些地方把当庭宣判率、当庭结案率作为考核审判方式改革的指标,层层下达到对办案法官的奖惩上,引起了攀比和作假;有的法院内部规定了比法律规定更严的审限,这些做法无形中又把诉讼调解锁定在开庭审理中。 3、对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改革。笔者认为,改革我国的法院调解制度势在必行。总的想法是:在现行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定下,结合法院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法院内部机构的重新调整和职能的重新划分,特别是大立案制度科学建立和有效运转之后,将法院调解独立出审判庭之外,在立案庭设专门调解机构,由其专行调解。其运转程序是:法院立案以后,可以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交由调解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调解。在规定期间内调解不成的,案件转审判庭审理判决,审判庭不再主持调解。如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除原告撤诉的外,当事人可以申请“合意判决”。此方案一方面隔离了审判人员与调解人员身份上与对案件处理意见上的沟通与联系;另一方面,减轻了审判庭的案件压力,避免案件久调不决,也使审判庭名符其实。当事人一旦达成调解协议,即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不容反悔。调解书送达适用判决书送达的有关规定。如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确认无效或撤销之诉。 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 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国家的法律、政策,以及社会公德,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工作原则。诉讼外调解虽然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进行了规定,但它不是民事诉讼的组成部分,但与民事诉讼有密切关系,人民调解是民事诉讼的一道防线,有些民事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了,就不再通过诉讼解决。诉讼外调解是我国司法工作的独创,依靠人民调解组织解决民间纠纷也是我国的独创,它被西方一些学者称为“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据司法部基层司的统计,过去全国人民调解与法院民事审判案件的比例为14:1,即调解解决14件,诉讼1件,现在这比例已下降到大致为1:l左右,即调解解决1件,诉讼1件多,这种状况表明:一是诉讼外调解发挥了诉讼调解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诉讼外调解在现阶段发展的潜力巨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如何对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及调解工作进行规范,如何更好地发挥好诉讼外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都是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新形势下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 1、诉讼外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有以下两点重要不同:第一,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须程序。民事纠纷发生以后,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调解解决的,必须出于自愿,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第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政府和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工作负有指导的义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诉讼外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受人民法院的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果有违背法律的现象,人民法院有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2、发展诉讼外调解制度的动因分析。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从历史的统计来看,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固有的缺陷,导致这项制度在理论上有反对者,实践中有滥用者,存在一定的争议。而诉讼外调解的理论依据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因此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不存在理论问题,实践中也消化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发展空间广阔。具体说,发展诉讼外调解存在以下动因。(l)提高效率的市场动因。调解虽有费用,但比起诉讼来,花费少得多。诉讼往往几经反复,数年不决,不利于商事活动的进行,“时间就是金钱”,这个千古不变的规则和调解的低成本,是推动了调解工作发展的市场动因。(2)相对灵活的操作方式。因为诉讼外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它不仅考虑要符合法律规定,而且还要考虑其他法律以外的因素(如人情),特别是要考虑未来发展的因素,是一种互谅互让向前看的和解方式,并且当事人可以预知其结果。而诉讼则只考虑事实和适用法律,灵活性小,双方当事人难以预知其结果。(3)和为贵的社会动因。诉讼外调解可以使双方当事人保持和睦关系,特别是对于邻里之间、合作伙伴之间,更是如此。而诉讼则往往撕破面子,把关系搞僵,不利于社会成员之间的和睦相处。和为贵是中国传统思想下的处世原则,在实践中很多人选择了调解,社会和法律也给予了很大支持。(4)减轻法院负担的要求。市场经济越发达,交往方式越复杂,则矛盾纠纷越多。特别是经济快速发展及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已使矛盾纠纷增加,法院不堪重负。解决法院负担的最好办法,就是发展诉讼外调解,分流案件,把大量的纠纷解决在诉讼外,法庭内的负担自然就减轻了。 3、对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加强。由于诉讼外调解制度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巨大,加上改革诉讼外调解制度的空间巨大,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上收益也远远大于成本,因此发展诉讼外调解制度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诉讼外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加强有以下几个重点:(1)应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在我国有悠久的传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工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等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这就从国家根本大法上确定了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条也有规定。长期以来,在人民调解的工作实践中,虽然有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中已有一定地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条件下,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已成为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可以看出,利益矛盾已占绝大部分,基层群众之间的矛盾已占主导地位,这些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存在,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社会的健康发展和政权的稳定,必须及时解决。我国目前约有各级调解组织近100万个,人民调解员1000多万人,这是一支十分庞大而又可以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队伍,他们在化解广大城乡基层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般来说,社会矛盾纠纷应该尽可能地依靠社会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只有当社会解决不了的时候,才动用国家强制力(如公安、法院)来解决,这样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调解是我国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中的有生力量,应该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第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则是最后一道防线。否则,不仅效果不好,而且也使法院不堪重负。(2)赋予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要使人民调解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就必须首先解决好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笔者认为调解协议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但也无明确的否定性规定。依据我国现行《合同法》总则和《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调解协议如果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确系平等主体之间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人民法院似应按合同对待,这样有利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基层大量的矛盾纠纷,也有利于我国诚信制度的建立。如果调解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将严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人民调解制度将逐步萎缩,人民调解的作用就得不到有效发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大量的矛盾纠纷仅靠诉讼来解决,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也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虽然《合同法》在分则中列举了买卖、借款、租赁、赠与等几种合同,但这不等于合同种类的全部。例如,保险合同就是用《保险法》来界定的,还有对诸如企业与形象大使的姓名、肖像使用合同,烤鸭店与农民签订的小鸭供货与成鸭回收合同,法律都无规定,当属无名合同。这些无名合同发生纠纷后,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都会按照法律的一般原则,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参照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定,但不会不将其视为合同。因此,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多数都具无名合同特征,应具有合同效力。更何况我国现行《合同法》》总则还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口头协议尚可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协助下平等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也应属合同,具有法律效力。(3)对于在一定期间当事人没有反悔的诉讼外调解协议,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以上分析,为赋予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最有效、最直观的方法就是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审查权后,赋予合法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权。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审查权后,只要当事人的协议没有违法和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的内容应该有效,享受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有权力依据该协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里的“一定期间”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在书面调解协议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当事人自己在调解协议中约定一个允许反悔的时间,在该时间内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则该协议发生法律效率,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期限参照有关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然人为一年,单位为六个月。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论文范文户籍制度改革

深刻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义:促进社会公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许多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在城镇稳定就业.但难以在城镇落户.不能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传统户籍管理制度.统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和发展.将使更多城乡居民享受日益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拥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发展机会.促进社会公平.

举个例子玩玩吧,比如说美国总统小布希,他就是个农民(大农场主)。如果他要是按照中国套路来的话,他在当选美国总统之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要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人口管理部门去办理一个暂住证,然后再入主白宫,而且在一定的期限后,还要去年检。

太过于限制人口流动性。对于城市打工和流动人口有歧视和不公平政策。象西方国家就只有社保号。没有户口。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户籍制度也面临着改革的需要,象北京和上海地区已经开始酝酿着户籍制度取消的提案,但是关于户籍的最终取消不可能顺利的,肯定也需要过程来检验,以下是有关我国户籍制度的有关材料和历史,希望对你有用经济转型时期,伴随着国民经济的起飞,我国工业化迅速推进,有力地带动了城市化发展。然而,由于户籍管理方面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改革滞后性,滋生了工业化超前于城市化的农村病。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农民的市场贡献力,导致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就业不充分,拖了国民经济现代化步伐的后腿。为此,本文拟对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历史渊源和国际同等制度安排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户籍制度的深层次改革提供理论基础和经验储备。以上是一篇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国际比较的论文你还可以参考下

变化一: 城乡户口统一 再无城里人和农村人区别《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段成荣认为,取消户口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这对于我们消除城乡歧视、城乡二元分割起到一个制度上的釜底抽薪的奠定性作用。它从根上会影响人们对生活的长远安排和预期,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包括消费行为。此外,段成荣指出,今后把这种城乡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内部能够整个盘活起来,实际上空间、社会中都需要有这样一种流动来带动整个社会的活力,通过这种活力的增加,给大家创造更多的机会,给大家提升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变化二:实行居住证制度 分层级享受不同公共服务《意见》指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对于居住证制度设计的目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这是个‘分层级享受不同公共服务’的设计,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生活提供上升的空间。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不同的年龄段有对公共服务不同的需求,随着他们持有居住证时间的加长,居住证能享受的公共服务也在增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说。居住证与公共服务相挂钩,而居住证相对于户口则更容易取得,只需要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表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变化三: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保障福利落到实处《意见》指出:将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段成荣指出,这一整套制度建立起来,至少有两个突出的好处:一是作为政府,掌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信息,可以使他在时间、空间、对象、数量、结构、质量都能够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和服务。二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其实这一整套的制度,去登记也好,在信息库里面把信息录入进去,这是非常好的。他强调:“人口信息管理这一整套,就把我们说的怎么样保障大家进城享受到的那些东西能够落到实处,否则就是一个空的。”变化四:2020年,一亿左右农业人口实现“市民梦”《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目的在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梦”,融入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这项改革的根本好处是劳动力可以较少受户籍限制,更加自由流动。如流动人口可以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其结果将是推动他们更加大量地创造社会财富。预计新政落实后,对经济平稳增长极为有利,至少能再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延续20年以上。针对农民落户城镇后福利变化的问题,《意见》专门指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是建立一个平台,让农村居民自己有一个很好的选择。也不是说户籍开放一定是农民觉得城市好,现在反过来了,好多城市里的人还觉得农村好。变化五:积分落户制 特大城市户口不一定更好拿《意见》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北上广等特大城市一直是“一户难求”,如何才能落户是公众关注焦点。此次《意见》明确提出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表示,虽然北京已经明确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并不代表落户北京将会变得容易。意见中在谈到积分落户制度时,还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限定,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特大城市可承载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会是积分落户政策的重要导向。王太元也同样认为,建立落户积分制的城市,落户的条件、过程透明了,公众办理的难度降低了,但实际落户可能性也许反而降低了。因为真正完全透明的制度建立之后,管理者难于暗箱操作,托人讲情甚至行贿等办法就不好用了。虽然落户北上广不一定更容易,但是段成荣指出:“通过放开,给大家提供一种机会和条件,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和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就可以进城落户,这样就使得我们在进城发展机会上增加了更多的通道、更多的机会。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把中国社会流动人口不畅通的管道拓宽,从单行道把它拓成双向两车道、双向四车道,甚至有没有可能双向八车道,慢慢地扩大。”变化六: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里生活更有尊严《意见》指出: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此次户籍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还是有关教育、医药、养老等多方面配套的改革。”黄明认为这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段成荣说:这次文件里特别强调了农业、农民转型以后,进城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养老、住房保障等等,这使得农民和农业转型在进城之后,在城里有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甚至按照大家说的能够有尊严、逐渐比较体面地在城市里面生存下去,能够发展起来,这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对于公众极为关注的教育问题,《意见》明确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教育部门将做四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三是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四是要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公司制度改革论文格式

论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改革 现代 企业 制度是以现代产权 理论 为依据,以公有制为基本形式的一种适应市场 经济 和 社会 化大生产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 科学 的企业法人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 会计 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涉及到企业内部的会计改革与企业外部改革两个方面,就企业内部的会计改革而言,应重视现代管理会计,拓展财务会计,完善内部审计,建立社会责任会计与企业税务会计,实行财务管理与会计机构的相分离等;而就企业外部改革而言则应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加快会计人才的培养与在职 教育 等。只有实行这些改革措施,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及其会计环境对会计的要求,因此我们就从这里 分析 企业内部的会计改革与外部改革来谈现代企业制度与会计关系。 (一)重视现代管理会计现代管理会计是适应现代化大生产与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工作的基本特征。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不完善,人们的观念尚未转变,不少企业领导人还认识不到现代管理会计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缺乏现代决策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拍脑袋”决策的现象相当普遍。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完成受托责任,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现代管理会计的作用。 1-“管理的重大在经营、经营的重心在决策”。现代管理会计作为决策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它可充分利用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运用一定的数学 方法 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为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的预策并提出备选方案,帮助受托人据以作出正确的判断,调控企业的经济活动。 2-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要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 发展 、就得千方百计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与经济效益,而现代管理会计在成本控制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其它专业管理所无法比拟的,在产品设计阶段,它通过对产品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与 研究 ,开展价值工程分析,提出成本最低、功能最全的满意方案;在制定标准成本方面,除了依据严密的科学 计算 外,还实行广泛的参与制,使标准制订者与执行者面对面的沟通各自的外境与现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标准成本,在成本分析方面,强调经常、及时和具体,以便执行者能经常而又及时地了解到自己的成本标准执行情况,形成一种“自行调节、自行控制”的机制,充分调动执行者在标准执行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奖惩制度上,强调综合而又有效地运用各种激励因素,激励人们沿着局部与整体目标一致性方向卓有成效地开展自己的本职工作。 3-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建立科学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与约束的经营机制。 (二)拓展财务会计 1-重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虽然我国已颁布实施了《会计法》,但由于《会计法》是将所有企业、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合并为一个 法律 规范,而在现代企业制度及会计环境的变化要求转换与服务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财务会计理论,代之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能反映会计本质特性与揭示会计内在 规律 性,可用于指导现代企业财务会计的实践的财务会计理论体系。它应该是由会计基本理论、会计概念结构框架与会计 应用 理论三个部分有机组成的一个首尾一致,浑然一体的具有一定结构层次与功能的理论系统。 2-现代企业制度 影响 着会计 内容 必须以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受托责任活动为主要内容,因此无论是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或报告,或是会计基本程序与方法,还是会计理论的研究,都必须以反映和监督企业(包括企业内部)的各种受托责任活动为其基本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进行再加工,以提供决策者有用的信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计的领域不断拓宽,对新的会计分支和新的会计热点 问题 ,如环境会计、合并会计、租赁会计,物价变动会计、现金流动会计、国际会计、通货膨胀会计、人力资源会计、宏观会计、电算化会计、预算会计以及衍生 金融 工具、自创商誉的会计处理等,必须尽快展开研究,为会计实务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持。 3-建立间接管理型的会计宏观管理模式,加快完善会计准则体系。政企分开要求政府建立一套间接的会计宏观调控体系。对企业工作来说,政府的会计宏观调控体系应包括企业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有关会计人员的资格、监督机制和可能的全社会的奖惩机制等。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客观上要求政府对会计管理必须由统一的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的间接控制,通过制订基本和具体会计准则对所有企业的会计行为加以规范。 (三)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也冲击了我国原有的以国家审计为主体、内部审计为基础、民间审计(社会审计或注册会计师审计)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要求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与管理制度,通过企业各项制度的规范化,使企业权力机构、监督机构、决策与执行机构之间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企业的内部审计也应转换职能,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与自我调控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融多种产权主体为一体、多种所有制并存,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其内部管理层次多,经营跨度大,场地分散,各种权力、义务、责任关系复杂,更需要发挥内部审计的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作用,以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协调健康运行。为此应改变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职能的延伸及事后审计的特征,使企业内部审计真正成为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以协助高级管理当局完成受托责任为重点,将经常性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经济效益审计相结合,以抓好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参与企业决策过程为主要内容的涉及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内部监督系统,而国家审计的对象只能是政府机关,即使是国有独资企业也应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是由于现代企业制度会计的社会监督体系必须由与各方利益无牵涉的、超然独立的社会公证机构实行,如果国有独资企业由与其有利益密切相关的、代表国家的审计机关进行审计,那么它会否损害国有独资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吗?这就要求现代企业制度下必须建立以注册会计审计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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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相关论文篇3 浅谈中小企业公司法的运用 一、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中的单方行为 公司法并没有对成立中小企业中发起人单方行为进行规定,例如慈善捐赠、政府捐赠等。实际上,发起人通过单方行为实施捐赠或者获得捐赠时,可能是用自己名义,也可能是用成立中中小企业名义,如果有关立法不进行约束管制,发起人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做出不良行为,造成成立中中小企业、债权人等有关主体利益受损。 在本人看来,公司法应增加以下规定内容,来弥补立法缺陷:发起人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用自己名义实施捐赠等行为从而让中小企业受益的,有关所有法律责任由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反之,发起人承担一切后果;而发起人出现接受捐赠等有关行为时,成立后中小企业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对于在中小企业无法成立情况下,因为发起人过错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问题处理办法,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比如在中小企业成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 广告 宣传错误造成交易方利益受损,抑或对交易方商业机密造成侵犯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法应进行以下规定来弥补立法缺陷:出现该情形的,按照侵权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由发起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不同发起人根据过错严重性承担具体赔偿份额。 二、《公司法》对成立中中小企业的责任规定不足与完善 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规定有利于保障其行为制度和人格制度有效落实。但是,对于成立中中小企业责任发起和清算内容,公司法规定不够具体全面。 (一)公司成立发起责任制度 责任发起主要针对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2款内容规定,“股份持有者不按之前规定额度出资的,应向已按规定额度按时出资的股份持有者承担违约责任”;而第31条内容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如果作为公司成立资本的非货币资产实际价值额度明显少于公司规定的价值额度,该资产出资方应当不足剩余差额;成立中公司其他股份持有者也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的这两条发起责任规定存在一定缺陷,具体包括:首先,规定没有明确提到货币资产出资问题。对于这点,立法机关看来可能是因为货币出资必然要经过验资程序,所以认为发起人出资一定是足额的。但实际上,发起人可以利用虚假出资等 方法 来混过验资环节,抑或和验资机构合伙取成功验资资格,这种情况十分常见。 在本人看来,有关条款中应加入规定“发起人货币出资必须足额”。其次,针对发起人出资行为,我国法律是按中小企业成立前后进行分类的。中小企业成立前,发起人如果不按规定出资就属于违约行为,所以并不直接向中小企业承担出资责任;中小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法第28条规定,如果发起人出资不足,应当负责补足额度,其他有关发起人也要承担责任。本人认为后一种责任规定太过简单。 (二)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 不管公司无法成立,还是成立公司无效,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或者成立后都失去了法人资格而要进行责任清算。但是关于怎样清算以及怎样承担责任问题,公司法并未进行具体规定。在本人看来,立法内容应加入以下规定,从而完善公司成立清算责任制度:第一,中小企业在成立过程中不具备法人主体人格,相当于是一种合伙状态,所以可以按照合伙中小企业法来进行清算;第二,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有相应的清算规定,可以按照中小企业规定进行; 第三,清算成立中中小企业时,应把股资返还给非发起人股东,按照普通债权人进行处理。这不仅可以保护非发起人股东利益,也满足公司法中第95条对于发起人责任规定的处理要求。如果成立中中小企业资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由于发起人承担成立中中小企业债务连带责任,所以由发起人偿还。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应尽早弥补以上立法缺失,基于现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这样才能丰富理论内涵,并科学指导实践活动。只有成立中中小企业民事地位得到法律形式确立,对其性质进行合理解释,重新构建公司成立责任机制,才能协调处理好不同法律关系问题,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法相关论文篇4 浅谈公司法所面临的转变 1、现行公司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发生变革,而公司法1993年在制定实行之初至今的变动并不大,面对当前市场经济状况难免会力有不逮。公司法的制定是秉持“法律内容应当较为完整,且具备大致的基本规范,拥有合理的法律框架”的基本理念。为了使公司法更加完善,更加适应当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状况,下面我们就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总结, 以填补当前公司法中的部分空白。 第一,注重法律框架设计,缺乏具体的操作设计。于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对框架设计较为注重,就以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不能说是面面俱到,但也算是较为全面了。“坚持公司法内容较为完整,具备大体的法律基本规范,框架合理”它既是人们的意见,同时也是公司法草案的起草原则。公司法的制定顺应了当时经济发展的状况,具备公司设立及运营的基本架构规则,注意框架设计 然而在操作层面设计上,略显不足,表现为以下几点: 存在法律空白。例如在公司法中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并将决定权交由其他法律法规或授权国务院,据统计,公司法约有8处法律规定由国务院制定,法律和法规中有8处另行规定,由国家做具有股东大会临时召开的股东大会,它是公司法赋予少数股东的权利。 但在公司法中却未明确该项权利的具体内容,股份持有多久具备该项权利、哪种请求方式属于正当请求、请求不被采纳时应如何救济等等问题在公司法中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一旦遇到股东大会困难,就会产生解决困难;某些“不作为”规定,没有相应的法律后果规定;部分制度存在设计实施障碍和疑点。 第二,重视过程设计,忽略了“行为人”设计。过程是指公司法对办事程序及行为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行为实施者的具体的义务和责任并未设计。 第三,注重组织设计,轻视了机制与机理的条件设计。公司开展有效经营应当以完善的组织机构为前提,现行的公司法比较注重组织机构设计。在公司法中对公司业务执行、经营决策机关、权利机关以及监督机关的职权和组成均有明确规定。但对于组织机构的机制和机理方面就显得有些薄弱。 2、公司法修改应遵循的指导思想 修改公司法时应当从公司法性质与公司性质两方面出发。公司法与公司具有怎样的性质?首先公司法是商法的~部分,它主要对公司内外关系加以调整,在一定程度具有法律强制性,但调整主体是平等的,因此,将公司法界定为私法领域是毋庸置疑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它是一个扩大的个人,并不是一个缩小的社会。 从民法通则中的第42条可以看出,公司法人是一种经营性组织,可将其看做商事主体。从公司与公司法性质对现行公司法进行修改,就是要增加其任意性规则,减少强行性的规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投资都具有风险,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是公司的根本原则。因此,修改后的公司法应对规则的充分性与相关当事人公正性加以强调。我们对修改公司法的指导思想归纳如下: 适应世贸组织要求,借鉴成功的法律 经验 在我国公司法案起草时,公司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普遍的企业形式,因而世界各国在公司法案方面均有所涉猎,为了填补我国公司法的空白,我们应当借鉴过程成功的经验如股东共有限责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等。我们可以从降低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授权制、设立公司准则主义和揭开公司神秘面纱的原则对我国现行公司草案进行修改,增强其实用性和全面性。 实施有限责任公司简化规则,突出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之间的区别。我国公司法中将公司规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其用意无非是将公司形式的决定权交到了投资者手里。而现行的公司法对这两种形式的差别明确的区分,虽然有部分规定了欧诺公司组织结构进行区分,但是仍较为复杂。为了使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的简便易行特点更为突出,公司法是否可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现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制度。我国自1979年的7月以来,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实行董事会为公司权力机关的制度,并未在董事会之上设立上位机关股东会。这种体制有别于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由于其已运行了2O年,我们可进行该方面的相关经验总结,吸收对公司法修改有益之处。比方说全体股东以书面形式对应作出的决议表示同意,就无需再召开股东会会议;或经全体股东同意,可以不经过召集程序而召开股东会会议。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少这一的特点,注意一些召集股东会与股东议决方式的设计。将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适用范围缩小,对其进行限制。适当对现行公司法中只设执行董事及一两个监事的做法加以改动。 分别实行国有企业改革立法和公司立法公司法制定之季,恰逢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阶段。 因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做出了一定的探索,又成为人们的~种共识。因此,公司法容纳了不少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不能不注意到。由于公司立法与国有企业改革立法的混同进行,使公司法中出现了不少仅为国有企业改革或国有投资主体规定的规则,导致规则之间的不协调,不利于公司法的实施。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自身特点很突出的问题,将其与其他立法一起进行,不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相反,单独立法则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依此思路,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特殊问题,诸如国有企业改革中国有财产保护、国有职工的安置、土地使用权处置、国有资产的运营体制、国有股股权的行使,等等,可以单独制定为一个立法文件,譬如命名为“国有企业改制法”。而公司法修改则不必再与国有企业改革扭在一起,而只需完善公司应遵循的共同规则,包括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后遵循的规则。至于国有企业如何为成为公司创造条件,公司法则不必过问了。 应当充分体现我国公司法精神利用法律形式来塑造公司法律人格是我国公司法主要体现的精神,并以公司所有同公司经营分离为前提,通过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来实现对公司法律人格的完善。 3、结束语: 公司法的健全和完善是对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保证,同时也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表现。本文仅对公司法需要改进的方面进行了浅要的描述,以为我国公司法的不断完善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猜你喜欢: 1. 公司法论文范文免费下载 2. 公司法论文范文 3. 公司法论文参考题目 4. 公司法论文题目 5. 有关公司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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