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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社会工作研究现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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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村社会工作研究现状论文

在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整体框架中,对土地流转及其方式的研究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发达的农村土地市场有利于拓宽农村的投融资渠道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种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外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研究。下面拟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国外关于农村土地信托问题的研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土地信托的实现基础 信托形式的运用需要以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权利的可转让性为基础,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国外在研究土地信托问题时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 首先,在土地产权界定方面,一开始,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以私有制为前提,认为只有完全的私有产权,才能促使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转;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实现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农村非农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得农业人力资本要素处于边际生产状态的农民放弃土地。当金融市场认可土地的担保功能时,利用土地信托将成为农业资金要素的重要来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产权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转变。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在经济关系上,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在立法上,改变了以往把土地归属放在首位的做法,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开发;土地所有权开始逐步证券化[1]。同时,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观效率的思想逐步兴起。一些学者积极倡导社会和团体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以取代土地所有权绝对性理论。如德国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指出:所有权行使的目的,不应当仅仅为“个人利益”,应同时为“社会利益”。法国学者迪吉则主张“社会连带说”,认为“土地所有权并非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仅为增进人类之共同需要而赋予保有土地者之社会机能而己”。随着所谓的“现代土地问题”的产生,“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所有权思想开始出现,澳大利亚的麦克尔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权只是独占性的权利,而不是一个不受干涉的个人权利”。也有的学者把所有权概括为“一种排他的权利而不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 西方学者还认为: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导农业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进一步影响农业经济活动的绩效。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土地产权制度,理性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映。诺斯指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对于不稳定的产权,实施很差的法律,进入壁垒以及垄断性限制,利润最大化企业倾向于具有较短时间中较少的固定资本,并将倾向于较小的规模。最为有利可图的业务可能是在贸易再分配活动或黑市上。这一组合很难导向生产性的效率”[2]。 可见,西方关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这与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户只有使用权的国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部分,明确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建立所谓的“有保障的产权制度”,从而作为土地流转的基础应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的农地制度改革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3]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岳意定,刘志仁等:国外农村土地信托:研究现状及借鉴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而俄罗斯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补充: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L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但国外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首先,这种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虽然大量减少了无主土地并促进了带有可转让财产权的土地的供给,但这无法保证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贷款者来说,所有权证明并非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稳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有甚者,农户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从而得出结论,土地所有权并不是获得使用权保障的唯一方法,应参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灵活的体系(Dwniz 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还有学者(Saturnino JR,2005)[6]以菲律宾为例,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与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有关的变量,得出一个预测结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宾不仅无法促进分配改革,而且会破坏潜在的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革政策。这也映证了Dwniz Baharaglu的 结论。 从国外的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土地使用权必须实现可转让,当然,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这种转让性的实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关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国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转性,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不断从农业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国外很多学者对于农村土地用途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如Donald M. Mcleod等(1999)[7]就根据美国西部农村的实际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种方式:分区制、购买发展权、集群式发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选择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公众利益的目的用于实 践的 。 在美国和英国,无论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非盈利组织,它和私有土地主们一同来保护他们的土地以达到保护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众利益的目的。它们保护土地的工作对于他们所从事或者协助土地交易的社区和地域非常重要。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获取、保护、管理协定,或者其他的能够从土地上获取的实际资产的一些利益。 补充: 此后,西方学者们就对这种土地流转形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种决策模型:其中Philip J. 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贝叶斯网络理论建立了一个BN模型,该模型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这个模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员的观点、土地类型、土地使用的选择、成本和利益的标准。这个BN模型不是最优化模型,而是帮助专家分析有关土地的数据。该模型的使用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土地类型的标准和土地使用的选择,这个阶段是为了评估对现在的土地使用的满意度;第二个阶段是关于改变土地使用的成本,改变成本需要考虑风险和银行利息、管理、财产的让渡等因素,这可用一个模型来评价土地管理者改变土地使用后的满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内改变的满意度=长期预期的满意度-总的改变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 Ann Gustanski(1999) [9]基于伦理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土地信托保护决策支持模型(ILCOS),他认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尽管土地信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土地资源,但是每一个土地信托机构都有自己的设置和地域。所以,他对伦理经济学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护方面的整个过程给出了一个总体的概念,从而总结出土地信托的决策支持的环境模型。这个模型由5个大块组成:土地的使用和环境、社会经济、计划与获取的评估、决策制定的方法、积极的决策制定。该模型主要提出和检验了美国和英国的土地信托与保护私有土地因果关系上的模式,以开发一种可行的决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 Coupal和Any Seidl(2003)[10]还研究了在税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选择的影响,分析了发展农业用地和农村居住用地的相关成本及其对财政结构的影响。 追问: 请问这位大哥,标题是什么?引言是哪些?

国内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现状目前,城市居民大部分都已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然而在农村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农民还没有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社会保障仍是中国社会保障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了适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宏观的角度,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方向、对策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识也存在争议。现就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1.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现实可行性争论近年来,学术界和政府实际工作部门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存在着一些不同看法。其主流观点认为,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中国现阶段尚无能力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杨翠迎、张晖等人对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后认为:目前建立全国范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可行的,只有东部和中部一些省份才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条件。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立中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分步骤、分阶段、“渐进式”发展。任保平认为:应从实际出发,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坚持社会保障范围由小到大,项目由低到高,积极稳妥地建立起低水平、全方位、不遗漏、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占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目标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重要依据,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可行性的讨论中,不少观点多是强调经济因素的影响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片面夸大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经济因素并非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唯一充分条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3.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学术界也存在着明显分歧。主流地位的观点:强调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以及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认为必须“以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孟祥林指出:这里所指的“土地承包权”是: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更新与变革土地保障形式意义上的“土地承包权”。可以把土地保障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直接的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土地由各家各户农民耕种,用所生产的产品来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间接的与使用权流转相联系的保障,即在坚持农户对土地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土地集中耕种和规模经营,农民依据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得到用以保障基本生活的相应收益。4.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和建议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应注重转变政府和学术界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城镇轻农村”的观念。一是各级党政部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力争早日建成我国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以指导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实践。三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增强农民的社保意识,调动农民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四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集体补贴能力和个人缴费能力,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五是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进程,分步骤、分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逐步建立起能够替代家庭和土地社会保障模式的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不分地区、不分年龄、性别和不分职业的全体农村公民均能享受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终目标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树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势在必行的理念。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产物和工业化发展的结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由于理论支撑、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及经济发展模式、水平等因素的差异性和一国发展需要,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会存在差别。不过,我们可以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中借鉴合理成分从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外以美国为例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凯恩斯主义主张国家全面干预和调节经济生活,否定了“供给自动创造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和失业问题,其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所谓有效需求是指市场上有支付能力或有购买力的需求,并且是社会总需求。总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和流动性偏好规律导致有效需求经常低于社会总供给,造成就业小于充分就业水平。针对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失业问题,凯恩斯提出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用举债方法扩大政府支出,承担公共事业投资,承担社会福利责任,对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实行社会救济,对私人企业进行订货和贷款。凯恩斯还主张实施补偿性财政政策,根据经济情况变化,有意识地扩大或紧缩政府支出,使财政起到反危机的作用。凯恩斯主张实施扩张性货币政策,由政府增发货币,刺激投资。凯恩斯主义从维系再生产的角度出发,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属于有限再分配,以此理论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强调个人责任,政府负担较轻,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干预也是有限的,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的。在凯恩斯理论基础上建立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在该制度模式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都是责任主体,在不同的保障项目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如在社会保险中,企业和个人是主要缴税人或缴费人,政府充当最后责任人;在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中,政府是最主要的责任人。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应分析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的项目更齐全、覆盖面更广、保障标准更高,这也是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水平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水平的根本原因。美国社会保障立法虽然较晚,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超常规发展,其立法种类、保障范围与水平均达到美国经济发展和资本增值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对美国社会经济发挥了以下积极作用:一是维护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促进社会生产率稳定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美国经济的运行状况,如通过强制性保险和补助性救济及工作性培训使劳动力得到保护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的变化,又如为经济发展积累资金;二是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如降低贫穷人口的比重,在一定时期内补偿失业者,照顾弱势群体,通过收入累进税和社会福利开支调节经济周期,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以促进资源配置等。此外,美国的公共年金计划是发达国家中运行最有效的,与其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相比,其特点是低税率、低保障水平,一个重要原因是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低,从而为企业年金的发展留下很大的空间,促进了基金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典范。三、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考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背景和理论基础之上的,也是和该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从总体上看美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其国家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多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明确指导思想首先,应以马克思关于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学说为理论依据,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六个必要扣除”,其中扣除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设立基金,总之,现在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其次,应以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等领导同志的社会保障思想为指导。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正确处理“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拿工人来讲,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述重要论述都是我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思想。(二)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上层建筑,是以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总结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发现,当社会保障水平限制在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时,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两者是良性互动的,而当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时,社会保障就会引发财务危机,损害了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只能实行“广覆盖,低水平”,并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但是有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当前,我国应当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做实个人账户扩大试点工作。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重点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工作。(三)完善社会保障负担模式由于我国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国家和市场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国的社会保障形式,既不采取完全市场形式,也不采取国家包揽形式,而是将效率与公平、自由市场与国家干预结合起来,在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求得平衡,在社会保障领域,主张国家负责与个人负责并重,走国家和市场共同负担的社会保障模式,由国家、非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参与提供保障,国家提供非普遍的社会服务,帮助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倡发展私人的和志愿的福利事业作为补充,引进竞争机制和消费者选择福利服务的自由。在这里我们强调要正确处理社会保障制度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稳定功能角度出发,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国家或政府应承担制度的设计、执行和调整等职责,还要负责筹措资金和承担最后资金责任;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发展功能这个角度出发,它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种宏观调控工具,它的运行应建立在市场这个基础之上,以成本效益分析作为服务是由国家提供还是由市场提供的衡量工具,这一点也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保障私有化改革取得的成效所证明。(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功能。社会保障制度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具有社会稳定功能,还可充当需求管理工具,以及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管理推动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发挥经济发展功能。因此,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须充分发挥上述两重功能。以我国正在改革和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例,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分开管理、做实个人账户,一方面可以为迎接人口老龄化做好充分的准备,消除后顾之忧,稳定人心,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让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既实现保值增值,又促进经济繁荣。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在社会保险制度上尝试建立基本保险、强制性企业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相结合的多支柱体系。参考文献:[1]徐丙奎.西方社会保障三大理论流派述评[J].理论参考,2007,(4).[2]邓大松.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楼主您不知道看看内容自己总结一下么。。。别人又不知道你的l论文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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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留守老人不常见。虽然子女不跟他们住在一起,但还是会常常看望老人,再加上外国人少,所以说中国的留守老人是比较多的。

农村留守老年人研究文献综述一、国外对留守老年人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社会福利体制相对完善,老年人的养老主要依靠退休金、养老保险等正式的社会支持体系;虽然留守、8老人现象也普遍存在,但子女的外出对家庭养老并不会带来明显影响,因此关于这些国家老年人问题的研究更多集中在如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而与子女迁移相结合的研究不多。对于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普遍难以为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提供有效的物质保障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老年人的福利水平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老年人的供养主要依靠家庭中的代际交换,依靠下一代的资源转移。而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迁移,与人口老龄化、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等均被学术界认为是影响老年人养老体系的重要因素。如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麦当劳(2002)指出,家庭能在何种程度上提供养老保障取决于五个因素:文化(或立法传统)、家庭成员在人口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和地理意义上的可获得性、家庭成员的经济能力和提供养老的意愿。这些因素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都会最终导致家庭养老体系的变化,而迁移正是导致这些因素出现变动的一个诱因。桥本(2002)等从宏观层面把影响家庭养老的主要因素概括为人口、经济、政治和文化四个方面,并认为人口因素如人口老龄化、迁移和家庭第 1 页结构变化等都会影响家庭养老资源潜在的可获得性。相应地,亚洲、非洲和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农村劳动力的乡城迁移和跨国迁移对农村留守老人养老体系的影响、留守老人的现状和需求等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研究兴趣。具体来讲,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主要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三个方面,国外学者关于留守老人问题的讨论也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一)经济供养方面。留守老人经济上能否受益于子女的外出,与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策、经济状况、劳动力迁移特征和地方文化等有直接关系。回顾以往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结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子女迁移对留守老人经济供养的影响是积极的。这部分学者指出,子女外出后经济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会通过汇款等方式为父母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绝大多数留守老人的经济和福利状况也因此得到改善等。(Mason K O,1992;Kreager P,2006)其中祖尼加和赫尔南德兹(1994)对墨西哥留守老人的研究发现,老人普遍鼓励子女外出,因为子女迁移后能增加对老人的经济支持,这些支持不仅可以支付农业生产成本并有所剩余,还能使老人的慢性病有钱医治。克诺德和沙恩迪恩加(2001)通过对泰国四个村庄留守老人的案例研究,考察了农村劳动力乡城迁移给老年人造成的社会和经济影响,发现尽管受益的程度有所不同,但大多数老人的物质条件在子女外出后都有所改善,只有少数老人因子女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收入水平较低和不需要子女提供支持而在经济方面没有受到多少影响。展开全文App内免费读全文前往文库APP签到领畅读卡,免费读农村留守老年人研...全文限免导长图转存到网盘发送至微信下载文档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版本号 隐私政策 权限说明版权说明:本文档由用户提供并上传,收益专属归内容提供方,若内容存在侵权,请进行举报或认领。页数说明:当前展示页数为百度文库重新排版后结果,原始文档共24页。第 2 页相关文档农村留守老人研究的文献综浏览量1397绝绝子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浏览量6554为你优选精选农村留守老年人...会员文档657篇精选文档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文献综述人阅读中国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研究综述1874人阅读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研究1162人阅读中国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研究综述2240人阅读开通VIP解锁全部免费资源农村留守老人问题研究浏览量1912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国内研究综述浏览量2013农村留守老年人研究文献综述文件夹APP精选农村留守老人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 - 百度文库1043人阅读农村留守老人研究的文献综 - 百度文库1635人阅读农村留守老人研究综述 - 百度文库2867人阅读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留守老人精神生活问题的研究 (1)_图文 - 百度文库1095人阅读前往APP一键获取全部合集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研究浏览量2747社会学视野下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探析浏览量1457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况研究浏览量2801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研究浏览量1583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文献综述浏览量2197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建设研究浏览量1021农村_留守老人_问题研究浏览量2363我国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研究浏览量2221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的文献综述浏览量1825农村空巢老人研究的文献综述浏览量2007留守老人论文浏览量3549查看更多推荐文档集(32篇)

国外农村合作金融研究现状论文

农村商业银行在国外现状是非常有优势的。近年,我国筹备开办国际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增加。据统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有629家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单位,而农村商业银行已达206个席位,约占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在各类型金融机构数量中占比最高。

世界上最优秀的农村金融研究网站!强力推荐! 农村金融研究中心(The Rural Finance Learning Centre)是一个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中的农村金融方面的专家负责管理的网站。农村金融研究中心由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提供赞助,是一个名为“农村金融能力建设促进”(Improving Capacity Building in Rural Finance,CABFIN)项目的一部分。 这个网站致力于提供农村金融研究领域的最佳参考资料。网站的内容对所有人完全免费开放,任何人不用注册都可以查阅和下载。如果你注册为网站用户,你就能收到网站的每月更新提示,并且能向网站编辑推荐相关资源。 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中的农村金融方面的专家长期以来致力于提供农村金融方面的指导,促进这一领域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开发这一网站是他们保持着一角色所作的新的努力。 网站编辑积极的搜集农村金融领域有用的资料。他们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分析相关材料,撰写摘要,改写相关材料以适应网络传播,跟踪相关的讨论,回答网站用户的问题,改进网站等等活动。网站编辑积极的推广网站的应用,扩大使用者的范围,同时积极和这一领域的专家建立和保持联系。 这一网站定期从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那里征求意见。相关专家对网站进行批评指导,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意见,推荐更多的内容。

合作社是我国农村普遍都存在的经济形式。合作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的经济组织形式。在世界的许多国家,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组织表现为不同的组织形式,并在近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外农村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较早,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当前仍然运行良好,为各国的农业、农村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当前,我国正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的比较研究。国外的农村合作社模式已经存在和发展了多年。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条件下,国外农村合作社经历了长期变革,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经济组织形式,带来了农村、农村合作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合作社是一种经济制度,是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发展和形成的一种经济制度,是从自然经济阶段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物。自然经济条件下,农民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自己家庭的消费,剩余产品才会到市场上进行市场交换,使农民家庭从市场上得到生产和生活的必需物品。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组织在自然经济制度条件下不存在产生的条件。国外有些学者认为合作社的产权不清,代理成本过高。“合作社的剩余索取权一般是限定在合作社中各成员签订的合约关系的框架之内,只对合作社内部代理群体提供优惠条件”,可以认为,合作社的代理成本一般会较高。合作社也很难确定合作社的产权权利,而且技术、资源配置、规模化生产等生产要素也不一定能高效发挥作用,从而会影响农业、农村发展,影响农民的提高。如可能存在搭便车现象,投资组合也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判断等。

美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多是由政府拨款创办、得到政府大量资金支持和严格控制的金融机构,其职责主要是发放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的农村贷款。其主要特色是政府成立了农民家计局、商品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和小企业管理局等不同层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村金融需求。农民家计局的目标群体主要是那些不能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青年农民,向他们提供低于市场利率的中长期贷款,帮助他们在农村创业;同时也提供农村公益性项目的贷款,例如灌溉排水、房屋建筑、水土保持与开发等贷款。商品信贷公司的职能是对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和对农业生产给予价格补贴,以达到发展农业生产和稳定农村收入的目的。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主要为农村电业合作社和农场等借款人发放贷款,用于架设大型电线、组建农村电网、购买发电设备以及电话通讯设备等农村电气化建设。小企业管理局向那些不能从其他正常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小企业提供信贷帮助。这里的小企业是特指那些与农业生产有关且独立经营的企业,如农产品收获储存,以及为农场管理、土地规划提供服务的经营性企业等。美国政策性金融的又一特点是政府资金支持。20世纪30-60年代,政府农业投资累计达88亿美元,使680万农户受益(当时美国全国农户数不足1000万户)。其中商业信贷公司、小企业管理局等的资本金都由联邦政府拨款,隶属于美国农业部的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也由政府提供资金来源,小企业管理局的资金则来自国会拨款提供的周转基金和收回的贷款本息。美国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行为还受到政府立法保护和干预。1933-1934年,美国先后通过了《农业信贷法》和《对农场发放新贷款实施办法》;1936-1938年,美国又通过《土壤保护法》、《新农业调整法》和《小佃农取得土地贷款法》等法规,从法律法规上加强和完善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研究论文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现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在新时期推动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小康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应把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作为主要矛盾,把生活宽裕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其他支农政策的实施,农业生产发展问题已基本解决。而生活宽裕是农民一直向往但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2004年末,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人,有4977万低收入人口仅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说明我国农村居民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活处于较为困难状态,这是其一。其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突出,试点中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仅覆盖约20% 的人,而且筹资水平低。其三,目前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8000多万,占农业人口的10% 以上,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我国农村已成为老龄型社会。而农村家庭结构的小型化,家庭养老负担沉重,使得生活富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总体上处于过渡阶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村社会救济。主要是国家针对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采取应急措施。在对待贫困户方面, 国家通过设立扶贫基金,帮助发展生产。同时,为解决贫困者的生活问题,部分地区开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但全国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参差不齐,如北京、浙江、广东、福建、辽宁等经济较发达的省市,已经全面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省份虽然也在部分地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但还没完全实行,根据有关统计资料,2004年我国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为488万人,不到需要保障人口总数的3%。二是五保供养制度。这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以《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予以法规确认的制度。到2003年底,全国实际五保供养人数为万人、敬老院万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万人。从保障的程度上来看, 五保老人年平均五保金1200元,但因各地财力不足, 实际到位一般只有800元左右,三是养老保险为主,医疗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早在1986年前后,各地就陆续展开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目前全国基本上都已开展此项工作,由于社会及制度等多方面原因, 在资金保障等方面不是很完善。几经起落,在经历了试点、全面推广和整顿规范几个阶段后,目前又处于试点阶段,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5428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亿元。198万农民领取养老金。其总体覆盖率还不足10%。农村医疗保险方面,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2/3。目前全国绝大多数乡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处于缺位状态。在广大的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依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福利事业为重点,以家庭保障为主体,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缺乏监督保证机制,法律层面制度设计不完善我国宪法对社会保障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体现在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参加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也明确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但是,我国《社会保障法》依然未制定出台,缺乏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专门法律。法律的缺失导致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障资金的管理不规范、保障体系的建设。就广大农村地区而言,农村现有的社会保障立法可以说是一片空白。现行的法律依据大多是准法律与相关文件,对农村各项社会保障的地位与作用、保障的权利与义务、保障机构的的建设等,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再加上执行中的不到位,导致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受益缺乏信任感。 (二) 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把我国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进行比较,就知道我国投入的力度是偏小的: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而我国只有10%左右,且这10%的投入也基本给了城镇居民。农村社会保障面临的最为突出的问题可以说主要是资金缺乏的问题。应该说,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的职责。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拥有雄厚的财力来安排养老及医疗保险,农民也有较多的机会获得兼业等,因此收入状况比较理想。但在广大的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落后,很多地方是吃饭财政,即使是略有余额,地方政府在安排财政资金时也首选见效快的投资领域,吸引外来资金,而不是将财政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因此,目前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少,大多是救济性质,而工伤、生育、养老等意义重大的项目大多尚未全面开展,有的地方即使有所涉及,也存在运作不规范的问题。近几年来,农民的人均收入增长趋缓,扣除必要的生产生活开支,大部分农民实际无力承担各类保险所需费用,即使部分农民有实力缴纳,却由于对社会保险制度认识不清等因素,而不愿参加保险。从集体投入这部分看。大部分县乡政府均是财政开支,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这导致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同时,农村社会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比如根据某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规定,农民缴费可以自由选择,因为收入水平低,不少人选择最低档次每月2元,这样,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在缴费l0年后农民也只能每月领到不到5元,缴费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到l0元。 这样的养老制度安排,对农民的养老问题的解决无法起到多大的作用。(三)考评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水平低下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卫生部门(农村合作医疗)、社保部门(养老保险)等各管一块,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因此,在全国各地,民政部门、计生委、基金会、寿险公司等不少机构均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基金,而且在一些地方出现了相互扯皮,挪用、委托不当或基金保值增值混乱的状况。有的地方基金管理不规范,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掌管基金的便利挪用基金、造成资源浪费、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存在。

内容摘要: 本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原因、必要性及现实意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和对策建议。 关 键 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问题 农民工,一个不同于而又介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就使得农民工游离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一个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其原因 (一)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大约有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长期以来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其社会保障程度较低。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到2003年底,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和。而农民工的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商业保险的参保率就更低,分别只有、和[i]。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份最新调研显示,在“五大社会保险”中,已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医疗保险的平均参保率为10%左右,此外,绝大多数农民工未参加失业保险,而生育保险农民工也基本未参加[ii]。 除社会保险外,农民工的社会福利也很差,最突出的表现在住房和子女的教育福利等方面;在社会救助方面,现行城镇社会救助体系只覆盖城镇户籍人口, 诸如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权益,农民工根本享受不到。 许多地方政府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一些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如2000年,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农民工应参加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2001年北京市颁布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办理养老保险;2002年上海市推出了《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综合保险;2003年成都市下发了《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等几项综合社会保险。然而,在各地制定的法规中,有不少规定的险种不完整,这就很难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同时,由于这些法规和规章的效力层次较低,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二)原因 本文认为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低、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总结为主客两大因素。 从主观方面来看,首先,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农民工的保护,同时一些政府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没有从农民工的真正需要出发,而是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的规定,层层向企业安排,许多地方政府把养老、失业、医疗三险“捆绑”推行,由于农民工的缴费能力较低,导致参保率较低。其次,大部分的企业雇主对农民工缺乏自觉保护意识,认为支付农民工社会保险基金加大了企业成本,这就导致他们对农民工参保采取消极应付的行为。最后,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其社会保障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自己应有的社会保障权利的缺失。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及其相关的体制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的根本原因,农民工和市民虽然共处一个空间,但二元结构所折射的二元社区导致他们在收入、保障权利等方面存在着很大悬殊。其次,农民工作为一个群体,具有规模庞大、构成复杂及流动性强的特质,对社会保障的需求差异性较大,并且保险基金的区域统筹与农民工的跨省流动存在着冲突,于是导致农民工参保中断、退保现象频繁。 二、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必要性及现实意义 在已有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的文献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总结起来无非是从社会整体和农民工个体两个大方面来进行论述的,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概括: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可能放弃土地保障,让渡土地的使用权,农村就可以实现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市场经济要求经济活动按市场来运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建立一个对所有生活在城镇中的人具有一个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提高农民工自身抗风险的能力,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也可以加大农民工对自身投资的力度,从而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内需;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能够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发展和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且如果采取适时有效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保持农民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对我国新型工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从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人地矛盾和城乡矛盾,而农民工的形成和发展,实际上为缓解“三农”问题开辟了一条现实之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解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改变二元结构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结构性失衡的需要,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长期目标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 2020年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就意味着要把数以亿计的农民转化为市民,只有高度重视维护这些未来城市新市民的权益保障,这一战略目标才会顺利实现。 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整合和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衔接,阻碍了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进程,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是农民工进城的保障,也是城市化战略实现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社会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和谐不仅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更是人与人的和谐、城乡的和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来分析,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可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减轻其心理压力,从而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质量和发展需求;有利于引导农民工的消费行为,使他们在满足目前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兼顾自己的长远利益;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也是保护农民工中妇女、儿童这种生理与社会双重弱势群体的需要。 三、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这就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确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首先,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了二十多年,国家财力和政府承受能力已逐步增强。虽然国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全部农民工提供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但是我国已经具备为农民工建立初步社会保障的经济条件。并且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在于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充分调动雇主、企业和农民工等社会资源,过分强调国家财力不足和过高估计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的代价是一种思想上的误区,理应将其摒弃。 其次,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治条件也是具备的,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写入《宪法》,而农民工作为共和国的公民,理应与市民一样享有对

二十年发展变迁!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工保网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文件内容: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本地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内从业的农民工。外出农民工是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截至2017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8652万人,比上年增长。如此庞大的数字注定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角色,长期备受社会关注。事实亦是如此,“农民工”这一敏感词汇一直是国家与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有关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的热点事件更是每每掀起舆论热潮。

目前,当下国内的农民工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一般;农民工流动性大,无法有效缴纳社保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国家近年来持续保持着相关政策的完善与推进,如:农民工全面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社保全国联网、建筑农民工转型建筑产业工人等。这些政策的出台有效加快了农民工合法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条件也有了显著提高。

相较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农民工”这一群体形成之初,国内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条件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追溯过往,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政策历程?以时间与阶段特征区分,主要分为:起源初始、初步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发展三大主要阶段。

1

80年代

政策初起源初始阶段

国内“农民工”群体的出现源自于80年代初。当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后出现大量过剩劳动力,这部分人员开始规模化的向城市涌入,成为早期农民工的雏形。当时,国家的回应是拒绝农民工出现,政策全面限禁农民自有流动、自由择业。

这样的政策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与当时国内经济发展形式有关:轻工业发展缓慢,多项事业没有得到有效发展,国内就业机会远远无法满足当时的就业人数。相关数据统计,1979年,全国城镇闲置劳动力达到200多万人,一旦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更是雪上加霜。

契机出现

虽然中央限制农民进城务工,但在经济规律作用下,农民仍然自发涌向城镇。尤其,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调整轻重工业发展战略,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一方面,农村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开始提高,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也开始再次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镇;另一方面,1983年中共中央发布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农民可以进城务工,这对城乡发展有促进意义。

故此,1984年,国家一号文件首次允许农民在自行解决口粮后进城务工经商。

2

1984-2010

政策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

这一阶段可以看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与发展阶段。国家逐渐开始重视数量巨大的农业劳动力对于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国内现代化建设的作用,一些初步保障农民工社会权益的政策制度也开始逐渐形成。

1

1984年

国家重视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吸纳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作用,同时要求工厂与农民签订合同。

2

1992年

中共十四大提出深化社会财富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待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农民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一定保障。

3

1997年

国务院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民工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轨道,强化民工输出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建设。这是国家针对农民工群体而发布的首个关于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内容的正式文件,也是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的初步形成。

4

1999年

国家技委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中介市场,有效保障了进城农民工求职权益。

5

2000年

中央在制定“十五”规划时提出,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就业人员职业培训,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这对于促进农民工在城镇就业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社会权益。

6

2002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村工作会上,强调要清理针对务工农民而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问题,健全劳动合同制。

这一阶段,农民工群体的人口红利优势不断展露:吃苦耐劳、薪资要求低、数量庞大。这对于当时国家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而这一阶段,国家对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开始越发重视。最明显的表现,当属2003年两件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进程有着重要影响事件的发生。

01

首次提出“农民工”词汇

2003年的农村工作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继续强调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以解决欠扣工资、保障劳动安全、加强职业培训为工作要点。而且,首次提到“农民工”这一词,将进城务工的这部分农民群体称作农民工,这越发表明着国家对于这个新群体的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历史地位从此得到充分肯定,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也基本形成。

02

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薪

2003年10月,总理在重庆云阳县走访三峡库区移民时,偶尔碰见刚刚割完猪草回家的当地村民熊德明,并为她丈夫李建明讨薪。随后在“总理为农妇讨薪”的示范效应下,全国迅速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欠风暴”。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严打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熊德明当年还被评为年度经济人物。

此后7年间,国家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8年、2009年发布中央一号文件,不断加强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推进与政策完善。从取消歧视性规定到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工资增长等制度,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逐步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3

2010年-至今

政策进一步发展阶段

走过初步发展阶段,农民工的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仍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同时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也随之面临新的挑战。

这一阶段,国家的政策方向主要以:鼓励农民工创业、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四个重点为主。

鼓励农民工创业

2012年,中央印发一号文件,要求下大力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资金支持;2015年,国务院提出构建大众创业相关指导意见,鼓励返乡农民工参与互联网经济融合发展创新活动,并提出结合经济发展形式与需要,为返乡农民工积极谋划创业方式;2016年,国务院提出要激发重点群体创业活动,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建立多层面的创业平台,为返乡农民工创业提供优质服务。

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

长期以来,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维权意识低,经常出现企业拒缴漏缴社保的现象。但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农民工社保缴纳政策,在农民工重点从事的各个行业领域相关规定中,对社保缴纳一项不断严格规范。同时大力推进四库一平台、农民工全面实名制、社保全国联网工作,进一步保证加强保证农民工的社保缴纳情况。

2018年,人社部联合五部门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明确提出,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的现象。

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工人

加快实现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的一项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政策。由于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职业技能素质不高的传统农民工将逐渐被淘汰,因此加快农民工转型产业化工人就显得势在必行。

2017年2月,国务院提出改革建筑用工制度,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发布文件指出,要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提高建筑工人素质,建设建筑产业工人大军;2018年,河南、四川两省开展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试点工作。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一直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2013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2014年,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与城镇劳动者同工同酬,实施实名制工资卡建设工作,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2017年,国务院“十三五”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建设。

尤其,在农民工数量比重较大的建设工程领域,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保险,以信誉度、偿付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为承包方兜底,通过风险把控,促进承包方的合同履约义务,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通过上述四个方面可以看到,我国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正处于进一步发展阶段。尤其为适应经济发展,为农民工谋求未来,国家在规划上新提出农民工向产业工人的转化发展,这将对农民工群体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目前,国家在政策上始终保持对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体系制度的重视,真正切实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社会权益。

通过农民工社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政策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权益是如何一步步进入政策视野,进而形成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同时,这些政策衍变历程也在客观上展现出改革开放几十年,农民工群体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与贡献。我们应该深刻的认识到,“农民工”不只是一个词,更是一段值得尊重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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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现状(一)农村养老保险压力巨大 (二)农村合作医疗取得较快进展,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三)农村社会救助区域不平衡,存在较大的应保未保人员 二、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措施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 (二)扩大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实施范围,加大覆盖面 (三)多元化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 (四)加快立法,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内容就不一一列出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很多,但归根到底就是制度的问题。关于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会保障问题 的论文研究的内容太过广泛。希望楼主能主要强调体制,多找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资料。也可以在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某一单个问题下手。比方说农村的医疗,如何去建设和完善。

会计基础工作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陶生经商归来,酒醉后显出原形。子才得知真相后,对黄英更加感激关爱。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内容: 1、理论基础分析研究。包括中小企业的特点,会计核算的涵义、具体内容和一般要求,会计规范化体系及其构成,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的意义和必要性。 2、分析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 3、提出建议。从汕头市帆海鞋业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中小企业现状,提出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几点建议。(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分析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缺陷。包括管理观念陈旧,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基础工作达不到规范,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财会人员获得的财会资料不全,财务报告不规范;没有严格健全的会计审核制度,缺乏对财务工作的再监督。 2、提出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的几点建议。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根据论文的研究目的以及课题需要,通过查阅与论文相关的文献来获得相关资料,并将各文献的资料有机地融合起来,从而使对中小企业会计规范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更加深入。 2、案例分析法。通过以汕头市帆海鞋业有限公司为例,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的现状,发掘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二)技术线路: 1.阐述理论基础。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理论入手,分析会计工作规范化的背景,明确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同时结合国外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理论和研究成果,提出我国需要借鉴的内容,以逐步加强我国的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 2. 提出问题。通过文献分析及实习单位案例对当前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现状,存在的缺陷进行总结研究。 3. 分析问题。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者管理观念陈旧,会计核算主体界限不清,会计基础工作达不到规范,建账不规范或不依法建账。财务报告不规范,存在做假账现象,没有严格健全的会计审核制度,缺乏对财务工作的再监督这几个方面出发,分析中小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的缺陷及原因。 4. 解决问题。针对上述的问题对中小企业会计工作规范化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和普及,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得到突破性进展。处于西部地区的贵州,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上虽然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有一定的差距,但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其发展速度是十分迅速的。作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会计电算化在贵州地区发展现状如何?在现阶段暴露出了哪些问题?今后贵州地区的会计信息系统如何去建设、如何去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探讨。关键词: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财务软件会计电算化,是把以电子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化数据处理工具和以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数据库以及计算机网络等新兴理论和技术应用于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中,以提高财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而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会计电算化改变了会计核算方式、数据储存形式、数据处理程序和方法,扩大了会计数据领域,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是整个会计领域的一次根本性变革。我国的会计电算化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才开始,经历了萌芽起步阶段、茁壮成长阶段和纵横发展阶段。虽然起步较晚,但在这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十多年来已有几百万家企事业单位在会计工作中使用了计算机,其中大部分单位建成了完整的会计信息系统,商品化、通用化的财务软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促进了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在这普及和发展的大好局面下,我们仍然应当看到我国在经济活动管理方面与其他先进发达地区有着不小的差距。具不完全统计,我国在会计工作中使用计算机的企事业单位占总数的比例不过10%.由于全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我国西部地区贵州的会计电算化普及程度在全国范围来说处于落后水平。本文就会计电算化在贵州的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进行探析,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一、目前贵州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问题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几年间,贵州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在大中型企业和主要事业单位中先后建立了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电算化在贵州得到突破性进展。在2002年到2004年间,在国内财会软件市场处于主导地位的用友系列财务软件和金碟系列财务软件先后与贵州水城钢铁集团公司、贵阳味莼园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贵州六盘水烟草公司等一大批贵州的大中型企业签约,涉及贵州的工业、通信业、食品加工、制药、烟草、电力、行政事业等多个行业,为贵州近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然而,在其发展成长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 对会计电算化的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的领导对实施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开展会计电算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管理现代化的需要。一些财务负责人对电算化知识不掌握,对电算化管理很陌生,对使用财会软件生成的会计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存在空白,因而对会计电算化数据可靠性发生质疑,造成不会管,不敢管的混乱局面,严重影响了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推广。甚至在一些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因不熟悉电算化而放弃对使用财会软件的企业的审核和监督。还有的观点则认为电算化仅仅是“以机代账”,软件只需一次投人即可,出现了只重视硬件换代,不注意软件升级,最终使得财会软件适应不了企业的成长。(二)电算化基础管理工作十分薄弱首先,会计电算化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但同时也增加了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等岗位,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提出了新的问题。而目前,贵州建立在手工操作条件下的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一些企业内部控制也不是十分完善。目前,不少单位没有严密的管理制度或有章不循,使得会计电算化不能正常健康运转。由于基础工作薄弱,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电算化管理也就出现一些问题,导致手工与计算机并行时间过长,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其次,在已经开展了电算化的单位中,大部分都是使用的较低版本的商品化软件。相对于高版本的财务软件来说,低版本的财务软件在价格上有很大的优势,而且操作也要简单得多。但是低版本的财务软件在软件功能、系统安全性、系统维护等多方面都远差于同等系列的高版本财务软件。再次,虽然贵州有不少企业已经开始使用电算化来进行经济活动的管理,但我们应该看到,到目前为止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也仅仅限于大型企业和主要的行政事业单位中运用,对于占市场很大比重的中小型企业和大多数的基层事业单位来说,仍然是以手工进行会计核算为主导。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会计电算化在贵州的普及。最后,作为在贵州占主导地位的核算型会计软件仅仅是简单的模仿手工会计核算的全过程,没有融入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而在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大规模应用和发展,以及会计核算业务量的增大、业务种类的繁多、对会计信息资料的分析与研究的深入,简单的核算型会计软件已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三)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缺乏由于会计电算化涉及到会计和计算机两种专业知识,在岗的会计人员虽经过计算机等级培训,但与实际要求的水平还是存在有较大差距。许多年龄较大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比较熟悉,但对计算机知识了解有限,而年青人则相反。要使得计算机知识和会计工作经验有机结合,还有待时日。另外,在人才的培训上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在培训内容上重视财务软件的使用方法,忽视会计电算化基础理论和相关内容;在培训时间上,重视实施会计电算化前的培训,轻视后续培训;在培训方式上,方法单一,效果欠佳。当今计算机技术发展越来越快,甚至操作系统也有质的变化。而现在的会计电算化教材多为几年前的,所介绍的知识陈旧,实用性不强,经过这样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可想而之。二、对贵州会计电算化今后发展的建议对于已开展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和部门,应尽快完善会计核算系统,建立健全一整套电算化模式下的规章制度,彻底甩掉手工记账工作,做好会计电算化的配套改革工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移工作重心,抓紧建设以管理为重心的会计信息系统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而使会计电算化工作从核算系统向管理信息系统发展,为进一步开发和使用会计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作好准备。另外还应从单机应用向计算机网络系统发展,提高计算机应用的档次,便于数据传输汇总,为进一步开发和使用网络化的会计和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准备,并为将来联成更大的计算机网络打下基础,便于加强经济活动的事前计划、预测和决策、事中管理控制、事后分析评价,切实将企业财会管理水平从手工状态提高上来,以发挥会计电算化的总体效益、社会效益。同时,尽快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率,使尚未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单位早日赶上来。对于会计电算化人员的培训,一方面要加大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电算化的理论知识比重,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会计核算软件功能结构,数据处理流程,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另一方面要能适应知识经济环境下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或新的商务模式(如电子商务)等对传统会计电算化内容扩充的要求。要充分利用计算机与互联网资源,丰富会计电算化培训的方式,建立良好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效果。当然在短时间内,要普遍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不很现实的,但会计人员的会计电算化知识的缺乏又会成为制约企业会计电算化实施效果的瓶颈。为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优势和所用软件的功能,应付日常会计电算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缓解技术压力,降低咨询维护费用,实施电算化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计电算化方面的人力资源投资,重点培训数名具有较高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能力,熟知财务软件知识,对计算机与会计电算化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的会计人员,既可提高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应用水平,又可在必要时在部门内开展不定期的培训活动,带动其他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比较近几年来会计电算化在贵州地区和其他地区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贵州地区的发展相对比较落后,但发展的步伐是非常快的。随着今后人们观念的改变和市场的需求,我想会计电算化在贵州将得到更深层次的发展,最大程度地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更好地为提高各级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服务。参考文献:[1]王文京。企业信息化是全球竞争的通行证[J].中国青年,2001.[2]王孝忠。会计电算化的深层含义及其发展趋势分析[J].中国会计电算化,1999(9)。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 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之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为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譬如南非、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等。会计师在为欧盟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子公司做账或者审计时,都会用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会计师在处理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账务时,就会接触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为约12,000家美国上市的公司制定的,亦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指定要求的。在美国有股票或者债券上市的外国公司并不需要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布账目,但是必须准备相关的调节表,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详细信息,说明如果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何出入。 对于美国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一般的归档要求,但是,有大约15,000家非上市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来准备账目,有的是根据银行借款的要求行事,有的则是自愿的。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广泛,它包括数百条准则、注释、观点和其他权威性的规定。 ③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尤其是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只是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之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本身的可操作性相对就变得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0 年7 月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的事宜,如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部于1993 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修订或更新。 (2)不同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的差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就必定会有不同,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是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①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也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差异上。比如,金融工具计量、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却是勉为其难。从供给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机制不成熟,产权市场不完善,很难形成市场公允价值,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在公允价值计量上也缺乏经验。从需求角度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不是相关性;更希望获得的是真实可靠地反映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不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预测信息;更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就会有不同的规定。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 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 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在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 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 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 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 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US 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US 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US 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US 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减值(不需要进行第二步);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在不可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上,IFRS规定商誉和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对现金产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US GAAP规定商誉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则作单独测试。在减值损失的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标准,减值损失应转回,但商誉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US GAAP规定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在准备的计量上,IFRS规定清算债务的最佳估计,通常采用预期价值法,并要求采用折现的方法。US GAAP规定清算债务可能发生数的较低值,某些准备不需要折现。在购买研制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后续支出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开发的定义则资本化。US GAAP规定费用化。在无形资产的重估上,IFRS规定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才可以进行重估。US GAAP规定通常不可以重估。在对非上市权益工具的投资上,IFRS规定如果可以可靠地计量,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成本计量。US GAAP规定按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重新划入或划出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上,IFRS规定不可以。US GAAP规定如果将有关资产转入为获取短期盈利的投资组合中,该金融工具应从可供出售的类别划入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但是不可以从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入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应付和应收不同方的金额的抵消上,IFRS规定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抵消合约,可以抵消。US GAAP规定不可以抵消。在减值损失的后续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金融工具(HTM)和可供出售(AFS)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需要转回。US GAAP规定对HTM和AFS,禁止转回减值损失。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采用成本-折旧-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同时提取折旧和减值。在农业产品、牲畜、果品和林产品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采用历史成本,然而,已收割的及待售的农产品和牲畜会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核算。在保险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上,IFRS规定当嵌入衍生工具的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没有紧密关系及其价值与保险合同的价值有相互关系时则不需要单独列示,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US GAAP规定这样的衍生工具必须单独予以核算。在最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时的计量上,IFRS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保留在权益中。US GAAP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从权益中重新分配到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中。在终止经营的定义上,IFRS规定业务或地区报告分部或其主要组成部分。US GAAP规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报告单位、子公司、或一组资产(比在B的定义较少限制)。在终止经营的列报上,IFRS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US GAAP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前和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 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 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比如,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 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仅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IFRS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IFRS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建造合同准则中,IFRS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 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 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IFRS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IFRS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租赁准则中,IFRS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IFRS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在收入准则中,IFRS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在借款费用准则中,IFRS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IFRS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我国准则仅包括固定资产;在关联方披露准则中,IFRS所指的关联方不涉及合营企业,我国准则将合营企业视为关联方,IFRS对某些情况下如已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作了一定的豁免,我国准则没有这样的豁免;在投资准则中,IFRS要求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所享有的 在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并按商誉的规定进行处理,我国准则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应享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摊销并计入损益;在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中,IFRS要求提供权益变动表,我国准则没有这一要求,IFRS允许中期报告采用简化报表格式,我国准则却要求提供完整的会计报表,IFRS要求在年度财务报表中提供分部数据的 企业在中期报告中也必须提供相应数据,我国准则只是 简单地要求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收入与分部利润或亏损;在或有事项准则中,IFRS要求按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计值的折现金额来确认一项准备的金额,我国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并采用了预计负债的概念;在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IFRS要求区分同 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并要求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我国准则要求根据非货币交易准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等等。

社会实践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你的选题我不懂,但是国内外研究现状其实就是文献综述,从你的选题可以看出你可以选择这样的架构1、关于网络组建的研究,这点又可分为国内和国外研究两块,国内上期刊网,国外的也可以上西文期刊网或者直接上雅虎的外文网站上查询;2、关于中小型企业的网络组建的研究,这点这要是中小型企业网络组建的必要性啊、怎么做啊之类的别人是怎么研究述说的。呵呵,隔行如隔山,我是学文的,还真不是很通啊

1,研究背景2,目的意义3,成员分工4,实施计划5,可行性论证6,预期成果及其表现形式

要求:总结全文,深化主题,揭示规律,指明方向。注释和参考,1、内容:书籍、刊物、报纸、网络 ,完整注明出处附录,问卷、量表、研究材料、统计数据、方案、计划等。

拓展资料:

毕业论文(graduation study)是专科及以上学历教育为对本专业学生集中进行科学研究训练而要求学生在毕业前撰写的论文。

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修业的最后一学年(学期)进行,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学生选定课题后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总体看,国外偏重资源、环境保护、人口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主题,较宏观。而国内偏重的是理论方法、发展模式等方面的研究,比较微观。有关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国土资源综合开发与保护研究的著述相对较少。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提出以人为本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理论

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问题,众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研究提出了诸如环境决定论、人口中心论、增长方式转变核心论等各种侧重点迥异的理论观点。如1994年开罗会议提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是人”,引起学术界强烈反响。这个新的发展观逐步演变为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体系,其基本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宗旨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心理、交往、文化等全面发展的需要;发展途径为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尤其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逐步过渡到以人力转变积聚和集中为主要手段的发展;基本模式为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由此形成可持续发展理论框架为全方位适度人口论、资源稀缺论、生态系统论、总体经济效益论、社会协调论等。

(二)提出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一致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各类国际文献以及召开的一系列会议(如基多的“综合发展观”专家会议和北京的国际社会发展会议等)都在世界范围内深化了社会发展理论,强调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认识到经济发展就是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而社会发展就是“更好地生存”。

在20世纪人类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同时也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最为严重的时期。全球发生了三大影响深远的变化:一是生产力极大提高和经济规模空前扩大,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集中的物质财富,从而迅猛推进人类文明进程;二是人口爆炸性增长,20世纪人口翻了两番,超过62亿,并仍以每年7800万的速度继续激增;三是由于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消耗,污染物质的大量排放,导致全球性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人口膨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和贫富分化加剧已成为21世纪困扰人类文明进步的桎梏,表明人类社会当今生存方式不可持续,四者的恶性循环为旧工业生产方式掘下坟墓,那种“先污染后治理”,以高消耗刺激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

人们逐渐意识到人类社会与经济的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生态紧密相联,人类的活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纳入人口、资源、环境、生态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社会系统与地球自然系统协同进化、良性循环。1992年183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聚会,其中102个国家的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讨论并通过了《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联合国气候发展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一系列文件,对国土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提上了日程,并付诸实践。

(三)社会资源利用与保护发展模式

西方社会也从先前的发展模式中认识到社会发展必须是“整体的”,“综合的”,也是“协调的”。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纷纷出台政策,制定法规、采取措施,对国土资源进行重新的定位和开发利用。从大量的消耗资源聚集财富到降低消耗,遵守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到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提出了“低碳经济”这一新的理论和发展模式,即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总体看,从国外对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的研究成果来看,各国都从自身国情出发,提出的理论和制定的发展模式具有针对性,虽然国外少有直接针对像我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方面的相关研究,但国外发展理论的演变及其规律则为本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样本和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但必须指出的是,这些研究常常欠缺对社会背景和社会制度的深入分析,各种发展模式忽略了各国内部存在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区域之间的巨大差异,从而使理论及模式的预期指导意义相对弱化。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中国对于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认识是在西方发展理论的输入,以及我国社会实践的双层挤压中逐渐领悟到的,并部分在国土规划等研究实践中得到了应用。

(一)十八大报告等为区域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战略研究指明了方向

从我国资源开发与保护的战略规划来看,国内相关的研究在沿袭、借鉴国外发展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我国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同社会可持续发展和谐统一,并在有些细节上有所充实、完善和发展。如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把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强调:“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关系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关系地区协调发展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在十六大报告中论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提出了“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概念,认为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必须使“社会更加和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进一步树立全面的发展观,始终坚持统筹兼顾,更加注重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直至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筑“和谐社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主要目标,在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明确指出了政策的着力点将转到提高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富裕人民群众作为全新思路和战略。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这些表述为我国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研究指明了方向。

(二)区域国土规划发展模式和实践成果

从发展模式和实践成果来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国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一般采取“层次推进”的模式。坚持让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原则,这种政策本身并没有问题,但传统的发展观偏重区域发展,却忽视了区域间协调以及可持续发展。

我国“十一五”规划首次把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完整地阐明了四大区域的战略布局,即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地区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东北地区振兴。这种全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格局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全国一盘棋”、各地区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一贯思想,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同时,我国西部地区尤其是边境少数民族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和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问题得到了政府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我国主体功能区划相关研究成果。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实际上是中国第一个关于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樊杰等(2009)对中国主体功能区的科学基础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成果为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划提供参考和借鉴。

(三)相关理论研究

从相关理论研究看,代表的研究成果有: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从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土地资源、固体矿产资源、能源矿产为研究重点,设计了我国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以及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能源安全评价的基本框架;建立了我国耕地粮食生产能力指标、城市用地集约利用指数、矿产品价格指数、矿产资源国际竞争力指数、石油安全度和国土资源管理绩效等6个综合性指标。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从国土资源规划理论与实践出发,主要针对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国土资源规划理论基础、国土资源规划编制及国土资源规划实施等专题进行阐述,重点对国土资源五年规划编制、国土资源与环境综合承载力评价等实例进行了专题研究。李新玉等的《国土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主要就中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区域特征进行分析,总结出这些资源在空间布局、发挥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区域国土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在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参与世界经济分工协作、法制建设、技术进步等方面相应的对策。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的《民族语发展》、樊胜岳等的《西北地区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徐建华等的《中国西部地区迟发展效应与后发优势及创新对策研究》、王文学主持的《甘肃民族地区大开发的战略与对策研究》、《西部大开发与甘肃区域经济》,刘敏主编的《西北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和王永亮主编的《西北回族社会发展机制》等成果,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地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进行了研究。

另外,还有很多零散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都有效地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包含了大量的理论见解,丰富和完善了我国民族地区国土资源利用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对本项目研究的顺利开展具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四)阿勒泰地区相关研究成果

近年来,已有一些针对阿勒泰地区土地、矿产、水、草场与畜牧、旅游5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论文、专著等。这些成果对阿勒泰地区单一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有独到的见解,为本项目研究提供了参考。

有关土地资源的研究成果较少,主要有《阿勒泰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有地区申报土地整治项目所形成的部分资料,如《新疆天山北麓阿勒泰地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论证材料》(2010)等。此外,阿勒泰地区也有一些游牧民定居工程方面的实际经验和资料,这些材料主要对阿勒泰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存在问题等进行了阐述。上述成果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具有参考借鉴价值。

矿产资源及矿业发展成果。阿勒泰地区此类相关研究成果较多,主要有《新疆阿勒泰矿业特区建设研究与探索》(2010)、《新疆阿勒泰地区矿业经济管理研究》(2012)。主要论文有:《加快新疆阿勒泰市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新疆阿勒泰地区周边国家毗邻地区矿产的可利用性》,研究报告有《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报告》等。这些成果对阿勒泰地区矿产资源概况、矿业经济发展等进行了研究探索。为本书的编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针对阿勒泰地区草场与畜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论著有:《阿勒泰草原的无奈和期盼》(2009)、《裂变的阿勒泰草原》(2009),《新疆阿勒泰牧区草地资源分类经营机制与可持续发展研究(2008)》(硕士论文)等。这些文献资料为阿勒泰地区草场与畜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了研究支撑与参考。

阿勒泰地区为我国重要的旅游区,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阿勒泰地区先后编制实施了“十一五”和“十二五”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阿勒泰地区旅游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旅游资源与环境分析、旅游业发展总体目标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阐述。2006年国家旅游局、新疆旅游局组织中山大学编制了《大喀纳斯旅游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2009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阿勒泰地区旅游局完成了《阿勒泰地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0年)》(征求意见稿)等。

(五)总体评述

从国内对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的研究成果来看,现有的成果涉及我国某一固定区域单项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战略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多,专注于区域国土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方面的研究较少,尤其是针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更少。总体考察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不足之处主要在于:

(1)大多数研究是将国土资源分种类,具体细化到每种资源不同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方式,专门研究单个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但并没有同其他相关资源统筹考虑,缺乏一定的系统性与综合性。

(2)对中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困境和途径等方面,特别是脱贫、基础教育、转移支付等层面,而涉及该类地区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综合性战略研究较少,系统总结研究的更少。事实上,中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是自然资源丰富和潜力较大的地区,对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研究,将更有利用推动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从而缩小地区差距,缩短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同时保护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

(3)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本质是要求用社会系统的观点和方法探索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而任何发展都需要现实的物质基础,国土资源作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应对其加以重视。目前学术界对于中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研究还较为分散,系统性不强,亟待相对系统完善的成果问世,以期对这类地区的国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促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国土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

因此,如何把西方社会发展理论和中国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借鉴切实有效的理论成果,提出发展战略、选择适合该类地区发展的路径和模式,对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国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有效保护,是开展本项目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本书研究的重要内容。

通过写国内外研究现状,可以考察学生是不是阅读了大量的相关文献。 在写之前,同学们要先把收集和阅读过的与所写毕业论文选题有关的专著和论文中的主要观点归类整理,并从中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在写毕业论文时,对这些主要观点进行概要阐述,并指明具有代表性的作者和其发表观点的年份。还要分别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的不足之处,即还有哪方面没有涉及,是否有研究空白,或者研究不深入,还有哪些理论问题没有解决,或者在研究方法上还有什么缺陷,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写国内外研究现状应注意的问题 二是要反映最新研究成果。 三是不要写得太少。如果只写一小段,那就说明你没有看多少材料。 四是如果没有与毕业论文选题直接相关的文献,就选择一些与毕业论文选题比较靠近的内容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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