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或者执行主编(团队)会对来稿进行初步审查。如果他认为稿件符合要求,则会根据稿件主题分给相应的副主编。副主编会进一步审查稿件,以挑选合适的审稿人并将稿件送审。当然,主编也可以直接送审或者拒稿,而副主编也可能在此阶段作出拒稿的决定。值得一提的是,拒稿通常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直接拒稿(reject),这主要是主编认为稿件不符合期刊要求。遇到这种情形,说明文章已经基本被本刊宣判死刑,通常我们只好改投他刊。第二种情形是拒稿重投(reject and resubmit)。这是由于编辑认为文章内容质量、创新性和研究意义都还过得去,但文章同时存在明显的缺陷,比如需要补充实验、强化分析或者大篇幅地重写。这时,我们可以选择改投或者按照编辑的要求修改后重投该刊。第三种情形叫做编辑审查后拒稿(reject after editorial review),它本质上是以上情形的衍生版,是指主编对某篇稿件存疑,发给副主编再次审查后作出的拒稿决定。需要指出的是,真实的情形可能更加复杂繁琐一点点,各个流程也可能略有出入。